一種換熱器及其防撞結構的製作方法
2023-10-05 07:04:44 1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空調內的固定和防撞結構改進,尤其是涉及針對運輸過程中的防止跌落衝撞造成損壞的防撞結構改進。
背景技術:
現有技術中,空調裝置尤其是其室內機,其主要和核心的部件是換熱器,即包括用於換熱的交錯盤曲的換熱管管道所組成的模塊;通常,換熱器在殼體內有一定的固定結構,並允許有一定的活動餘度。但由於在運輸過程中,可以遇到意外或不慎跌落的情況,空調裝置就會受到衝擊,並造成核心部件即換熱器單元受到嚴重衝擊,造成換熱器單元的受損。
目前常見的防撞設置方式是在空調裝置中設置額外的部件,例如防撞防護套,但由於該部件僅在運輸過程中起作用,在安裝後並不需要,而現場施工時又不可能將這些部件取出,因此導致整個產品的結構複雜,且增加的防撞結構零部件多而無用。
因此,現有技術還有待於改進和發展。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於提供一種換熱器及其防撞結構,針對現有技術的上述缺陷,提供一種在空調裝置中的簡單且有效的防撞結構,基本無需額外太多的結構變化,就可以實現空調裝置的防撞功能。
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如下:
一種換熱器的防撞結構,其設置在空調機的底殼內,其中,所述防撞結構設置為至少一防撞臺,所述防撞臺具有限制空調機的換熱器位移的防撞面。
所述的換熱器的防撞結構,其中,所述防撞臺設置為與所述底殼一體設置。
所述的換熱器的防撞結構,其中,所述防撞臺設置具有用於強化的下凹殼體結構。
所述的換熱器的防撞結構,其中,所述防撞臺設置為至少兩個,分別設置在所述底殼的兩側。
一種採用所述防撞結構的換熱器,其中,所述換熱器上對應所述防撞面還設置有一邊板,具有預定彈性,並與所述防撞臺的防撞面之間設置有預定的間隙。
所述的換熱器,其中,所述邊板上還設置有用於加強結構的加強筋。
本實用新型所提供的一種換熱器及其防撞結構,由於採用了在底殼內設置的防撞臺結構,採用較為簡單的結構實現了對核心的換熱器位移的限制,從而防止了產品在運輸過程中受到衝撞時所可能造成的損壞。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空調底殼結構示意圖;
圖2為圖1中所示E部的局部放大示意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空調裝置的核心部件換熱器示意圖;
圖4為圖3所示結構中的邊板21的放大示意圖;
圖5為本實用新型所述換熱器的防撞結構裝配後的示意圖;
圖6為圖5所示的裝置結構的側面示意圖;
圖7為圖6中所示A-A方向的剖視圖;
圖8為圖7中所示B部的局部放大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對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加以詳細說明。
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換熱器及其防撞結構,如圖1-圖4所示,其設置在空調機的底殼110內,該空調機通常是室內機,其底殼內安裝設置有核心的換熱器單元120,為防止所述換熱器單元120的在受到外力衝擊時(如意外跌落)移動範圍過大,所述防撞結構設置為至少一防撞臺111,較佳的至少設置兩個防撞臺111,分別設置在所述底殼110的兩側,如圖1和圖2所示,所述防撞臺111具有限制空調機的換熱器120位移的防撞面112,如圖2所示。這樣就可以把換熱器限制在底殼中,以減少換熱器的移動空間,防止力量較大的衝擊例如意外跌落時可能會造成的衝撞損壞。較好地,為實現方便加工,所述防撞臺111設置為與所述底殼110為一體化設置,可以將防撞臺111通過預先設計的模具進行加工實現。裝配後的結構如圖5和圖6所示。
為加強所述防撞臺111的強度,本實用新型所述的換熱器的防撞結構中,所述防撞臺111還設置具有用於強化的下凹殼體結構,具有一下凹部113,並且設置有單向開口背離所述防撞面112的一側,從而強化防撞功能。
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換熱器及其防撞結構,如圖1至圖4所示,其設置在空調機的底殼110內,該空調機通常是室內機,其底殼內安裝設置有核心的換熱器單元120,為方式所述換熱器單元120的移動範圍過大,所述防撞結構設置為至少一防撞臺111,如圖1和圖2所示,所述防撞臺具有限制空調機的換熱器位移的防撞面。
如圖3所示,所述換熱器120通常包括用於散熱的翅片122,和在翅片122後盤曲設置的盤管123。在本實用新型採用所述防撞結構的換熱器中,所述換熱器120上還對應所述防撞面112還設置有一邊板121,具有預定的彈性,如圖3和圖4所示,固定在所述換熱器120的端面上,並與所述防撞臺111的防撞面112之間設置有預定的間隙L,並且重疊的高度為H,從而形成阻擋和限制作用,如圖7和圖8所示。為防止所述邊板的脆弱變形,所述邊板121上還設置有用於加強結構的加強筋124,如圖8所示,從而可以實現對邊板的強度加強。
本實用新型所述換熱器的防撞結構,通過在底殼110上的防撞臺111結構設置,在裝配換熱器120時非常容易和簡單,並通過防撞臺111和其上的防撞面112對換熱器120的位置限制,實現了防止對空調裝置在運輸過程中的跌撞所可能造成的嚴重損壞,而且其實現結構簡單,成本低,更安全牢靠。
應當理解的是,對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可以根據上述說明加以改進或變換,而所有這些改進和變換都應屬於本實用新型所附權利要求的保護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