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飯煲上蓋和電飯煲的製作方法
2023-10-19 03:22:37 2
電飯煲上蓋和電飯煲的製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電飯煲上蓋和電飯煲。該電飯煲上蓋包括上蓋本體、把手、開蓋扣板和限位開關,其中限位開關可移動地設置在把手上,並可在工作位置和非工作位置之間移動,且限位開關移動至工作位置時,阻止開蓋扣板與扣位相打開。本實用新型提供的電飯煲上蓋,通過在把手上設置限位開關,限位開關在工作位置時,可阻止開蓋扣板的打開動作,這樣,需要移動電飯煲時,可先將限位開關移動至工作位置,此時開蓋扣板的打開動作被限制,即使手不小心碰觸到開蓋扣板,開蓋扣板被限位開關限制也不能將電飯煲打開,避免了因不小心觸碰到開蓋扣板而發生電飯煲上蓋被打開、粥湯灑出或煲體掉落等現象,使得電飯煲的使用更加安全。
【專利說明】電飯賃上蓋和電飯賃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家電領域,更具體而言,涉及一種電飯煲上蓋和包括該上蓋的電飯煲。
【背景技術】
[0002]目前,市場上的電飯煲產品一般是把把手設置在煲蓋上,煲蓋與煲體通過後端的鉸鏈軸連接,同時把煲蓋與煲體相扣合的開蓋扣板設置在把手的前端。但是現有的結構存在以下缺點:在使用過程中,當提著電飯煲移動時,手很容易不小心觸按到開蓋扣板,導致煲蓋與煲體打開,這樣就會使電飯煲內部的粥湯灑出,造成安全隱患;還存在部分電飯煲產品,其煲蓋是整體可拆卸的,手碰觸到開蓋扣板後更會導致煲蓋與煲體脫開,使煲體掉落,造成產品損壞,帶來財產損失甚至安全問題。
實用新型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旨在至少解決現有技術中存在的技術問題之一。
[0004]為此,本實用新型一個方面的目的在於,提供一種電飯煲上蓋,可防止電飯煲在移動過程中,因不小心碰觸開蓋扣板而造成上蓋被打開的現象。
[0005]本實用新型的另一個方面的目的在於,提供一種包括該電飯煲上蓋的電飯煲。
[0006]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第一個方面的實施例提供了一種電飯煲上蓋,包括:上蓋本體;把手,所述把手設置在所述上蓋本體上;開蓋扣板,所述開蓋扣板設置在所述上蓋本體或所述把手上,並可與電飯煲的煲體上的扣位相扣合或相打開;和限位開關,所述限位開關可移動地設置在所述把手上,並可在工作位置和非工作位置之間移動,且所述限位開關移動至所述工作位置時,阻止所述開蓋扣板與所述扣位相打開。
[0007]本實用新型上述實施例提供的電飯煲上蓋,包括上蓋本體、把手、開蓋扣板和限位開關,開蓋扣板可與電飯煲煲體上的扣位相扣合或相打開,限位開關可移動地設置在把手上,限位開關在把手上移動以便在工作位置和非工作位置之間轉換,當限位開關處於工作位置時,限位開關可阻止開蓋扣板與煲體上的扣位相打開,當限位開關處於非工作位置時,限位開關不會限制開蓋扣板的動作,開蓋扣板與煲體上的扣位可相扣合或相打開,因此,在移動電飯煲前,可先將限位開關移動到工作位置,然後再移動電飯煲,此時開蓋扣板的動作被限制,不會因不小心觸碰到開蓋扣板而發生電飯煲上蓋被打開、粥湯灑出或煲體掉落等現象,使得電飯煲的使用更加安全。
[0008]另外,根據本實用新型上述實施例提供的電飯煲上蓋還具有如下附加技術特徵:
[0009]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所述把手包括把手蓋和把手座,所述把手蓋或所述把手座上設置有一滑槽,所述把手蓋和所述把手座之間形成一空腔;所述限位開關包括執行部和凸出所述執行部的控制部,所述執行部位於所述空腔內,並可阻止所述開蓋扣板與所述扣位相打開,所述控制部的一端伸出所述滑槽並可沿所述滑槽移動。
[0010]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所述滑槽沿所述把手的長度方向設置,所述控制部可沿所述把手的長度方向移動,帶動所述執行部沿所述把手的長度方向移動。
[0011]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所述把手座的內壁面上設有導向筋,所述執行部位於所述導向筋和所述把手蓋的內壁面之間。
[0012]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沿所述把手的長度方向,所述把手包括手握部和與所述手握部相連的連接部,所述連接部與所述上蓋本體固定連接,所述滑槽開設在所述連接部上。
[0013]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沿所述把手的長度方向,所述把手包括手握部和與所述手握部相連的連接部,所述連接部與所述上蓋本體固定連接,所述滑槽開設在所述手握部和所述連接部上;
[0014]所述限位開關的所述控制部可在所述手握部和所述連接部之間移動,且所述控制部移動至所述手握部時,所述限位開關處於所述非工作位置;所述控制部移動至所述連接部時,所述限位開關處於所述工作位置。
[0015]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所述開蓋扣板包括:支撐部,所述支撐部通過一轉軸安裝在所述上蓋本體上;扣牙,所述扣牙設置在所述支撐部的一端,並可與所述扣位相扣合或相打開;和按壓部,所述按壓部設置在所述支撐部的另一端,且所述按壓部伸入所述把手內,所述按壓部和所述把手之間設置有扣板彈簧,使所述扣牙保持在扣合狀態,所述執行部可阻止所述按壓部下移、將所述扣牙和所述扣位相打開。
[0016]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所述開蓋扣板包括:支撐部,所述支撐部通過一轉軸安裝在所述把手上;扣牙,所述扣牙設置在所述支撐部的一端,並可與所述扣位相扣合或相打開;和按壓部,所述按壓部設置在所述支撐部的另一端,且所述按壓部和所述把手之間設置有扣板彈簧,使所述扣牙保持在扣合狀態,所述執行部可阻止所述按壓部下移、將所述扣牙和所述扣位相打開。
[0017]本實用新型的另一個方面的實施例提供了一種電飯煲,包括煲體和上述任一實施例所述的電飯煲上蓋,所述電飯煲上蓋可蓋合在所述煲體上,且所述電飯煲上蓋的開蓋扣板可與所述煲體上的所述扣位相扣合或相打開。
[0018]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所述電飯煲上蓋的一側通過鉸鏈機構樞接在所述煲體上,另一側通過所述開蓋扣板與所述扣位相扣合或相打開。
[0019]本實用新型的附加方面和優點將在下面的描述部分中變得明顯,或通過本實用新型的實踐了解到。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20]本實用新型的上述和/或附加的方面和優點從結合下面附圖對實施例的描述中將變得明顯和容易理解,其中:
[0021]圖1是根據本實用新型一個實施例所述的電飯煲的結構示意圖;
[0022]圖2是圖1所示的電飯煲的內部結構示意圖;
[0023]圖3至圖5為圖1的A部結構放大示意圖,其中圖3為開蓋扣板處於扣合狀態、限位開關處於非工作位置的狀態示意圖;圖4為開蓋扣板處於打開狀態、限位開關處於非工作位置的狀態示意圖;圖5為開蓋扣板處於扣合狀態、限位開關處於工作位置的狀態示意圖;[0024]圖6是圖1中電飯煲上蓋的分解結構示意圖。
[0025]其中,圖1至圖6中附圖標記與部件名稱之間的對應關係為:
[0026]I電飯煲,10電飯煲上蓋,110開蓋扣板,1101按壓部,1102支撐部,
[0027]1103扣牙,1104轉軸,1105扣板彈簧,120限位開關,1201控制部,
[0028]1202執行部,130把手,1301把手蓋,1302把手座,1303滑槽,
[0029]1304導向筋,1305手握部,1306連接部,140上蓋本體,20煲體,
[0030]210 扣位
【具體實施方式】
[0031]為了能夠更清楚地理解本實用新型的上述目的、特徵和優點,下面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方式】對本實用新型進行進一步的詳細描述。需要說明的是,在不衝突的情況下,本申請的實施例及實施例中的特徵可以相互組合。
[0032]在下面的描述中闡述了很多具體細節以便於充分理解本實用新型,但是,本實用新型還可以採用其他不同於在此描述的方式來實施,因此,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並不受下面公開的具體實施例的限制。
[0033]下面參照附圖描述根據本實用新型一些實施例的電飯煲上蓋和電飯煲。
[0034]如圖1至圖6所示,根據本實用新型一些實施例提供的一種電飯煲上蓋1,包括上蓋本體140、把手130、開蓋扣板110和限位開關120。
[0035]具體而言,所述把手130設置在所述上蓋本體140上;
[0036]所述開蓋扣板110設置在所述上蓋本體140或所述把手130上,並可與電飯煲I的煲體20上的扣位210相扣合或相打開;
[0037]所述限位開關120可移動地設置在所述把手130上,並可在工作位置和非工作位置之間移動,且所述限位開關120移動至所述工作位置時,阻止所述開蓋扣板110與所述扣位相打開。
[0038]本實用新型上述實施例提供的電飯煲上蓋,包括上蓋本體、把手、開蓋扣板和限位開關,開蓋扣板可與電飯煲的煲體上的扣位相扣合或相打開,限位開關可移動地設置在把手上,限位開關在把手上移動以便在工作位置和非工作位置之間轉換,當限位開關處於工作位置時,限位開關可阻止開蓋扣板與煲體上的扣位相打開,當限位開關處於非工作位置時,限位開關不會限制開蓋扣板的動作,開蓋扣板與煲體上的扣位可相扣合或相打開,因此,在移動電飯煲前,可先將限位開關移動到工作位置,然後再移動電飯煲,此時開蓋扣板的動作被限制,不會因不小心觸碰到開蓋扣板而發生電飯煲上蓋被打開、粥湯灑出或煲體掉落等現象,使得電飯煲的使用更加安全。
[0039]在本實用新型的一具體實施例中,如圖3至圖6所示,所述把手130包括把手蓋1301和把手座1302,所述把手蓋1301上設置有一滑槽1303,所述把手蓋1301和所述把手座1302之間形成一空腔;
[0040]所述限位開關120包括執行部1202和凸出所述執行部1202的控制部1201,所述執行部1202位於所述空腔內,並可阻止所述開蓋扣板110與所述扣位210相打開,所述控制部1201的一端伸出所述滑槽1303並可沿所述滑槽1303移動;
[0041]所述開蓋扣板110設置在所述把手130上。[0042]在本實用新型的上述實施例中,把手包括把手蓋和把手座,限位開關包括執行部和控制部,把手蓋和把手座之間形成一空腔,執行部位於空腔內;把手蓋上設有滑槽,控制部伸出滑槽,以便通過施加力到控制部上,使控制部在滑槽內移動,進而帶動執行部在空腔內移動,由於開蓋扣板也設置在把手上,控制部移動到工作位置時,執行部可對開蓋扣板的打開動作進行限制。
[0043]在本實用新型的一實施例中,如圖3至圖6所示,所述滑槽1303沿所述把手130的長度方向設置,所述控制部1201可沿所述把手130的長度方向移動,帶動所述執行部1202沿所述把手130的長度方向移動。
[0044]進一步,如圖3至圖5所示,所述把手座1302的內壁面上設有導向筋1304,所述執行部1202位於所述導向筋1304和所述把手蓋1301的內壁面之間。
[0045]在本實用新型的上述實施例中,滑槽沿把手的長度方向設置,控制部沿把手的長度方向在滑槽內移動,進而帶動執行部在空腔內移動,實現了限位開關在工作位置和非工作位置之間轉換;把手座的內壁面上設有導向筋,執行部位於導向筋和把手蓋的內壁面之間,導向筋的設置,可支撐限位開關的執行部,使限位開關的控制部伸出滑槽,便於移動控制部,實現限位開關在工作位置和非工作位置之間轉換。
[0046]在本實用新型的一實施例中,如圖6所示,沿所述把手130的長度方向,所述把手130包括手握部1305和與所述手握部1305相連的連接部1306,所述連接部1306與所述上蓋本體140固定連接,所述滑槽1303開設在所述把手蓋1301的所述連接部1306上。
[0047]在本實用新型的上述實施例中,沿把手長度方向,把手包括手握部和連接部,其中手握部的設置,便於用戶握持把手,連接部將手握部固定在上蓋本體上;滑槽開設在把手蓋的連接部上,不會影響用戶握持手握部。
[0048]在本實用新型的另一實施例中,如圖6所示,沿所述把手130的長度方向,所述把手130包括手握部1305和與所述手握部1305相連的連接部1306,所述連接部1306與所述上蓋本體140固定連接,所述滑槽1303開設在所述把手蓋1301的所述手握部1305和所述連接部1306上;
[0049]所述限位開關120的所述控制部1201可在所述手握部1305和所述連接部1306之間移動,且所述控制部1201移動至所述手握部1305時,所述限位開關120處於所述非工作位置;所述控制部1201移動至所述連接部1306時,所述限位開關120處於所述工作位置。
[0050]在本實用新型的上述實施例中,沿把手長度方向,把手包括手握部和連接部,其中手握部的設置,便於用戶握持把手,連接部將手握部固定在上蓋本體上;滑槽開設在把手蓋的手握部和連接部上,且控制部位於手握部時,限位開關處於非工作位置,控制部移動至連接部時,限位開關處於工作位置,這樣,當握緊把手的手握部、移動電飯煲時,若控制部位於手握部、限位開關處於非工作位置時,由於控制部伸出把手蓋的滑槽,即控制部凸出把手蓋,因此手握緊手握部時,會產生不適感,進而提醒用戶需要將控制部移動至連接部,即將限位開關移動至工作位置,避免用戶忘記移動限位開關,限位開關移動至工作位置後可限制開蓋扣板的打開動作,使得電飯煲的移動更加安全,不會因不小心觸碰到開蓋扣板而發生電飯煲上蓋被打開、粥湯灑出或煲體掉落等現象。
[0051]當然,在本實用新型的另一具體實施例中,所述滑槽1303也可以設在所述把手座1302上,所述把手座1302的內壁面上還設有所述導向筋1304,具體的,所述滑槽1303貫穿所述導向筋1304,所述執行部1202位於所述導向筋1304和所述把手蓋1301的內壁面之間,且所述控制部1202向下穿過所述滑槽1303,並突出於所述把手座1302。
[0052]在本實用新型的一具體實施例中,如圖5和圖6所示,所述開蓋扣板110設在所述把手130上,並包括依次設置的按壓部1101、支撐部1102和扣牙1103。
[0053]具體而言,如圖6所示,所述支撐部1102通過一轉軸1104安裝在所述把手130上;
[0054]如圖5所示,所述扣牙1103設置在所述支撐部1102的一端,並可與所述煲體20上的所述扣位210相扣合或相打開;
[0055]如圖5所示,所述按壓部1101設置在所述支撐部1102的另一端,且所述按壓部1101和所述把手130之間設置有扣板彈簧1105,使所述扣牙1103保持在扣合狀態,所述執行部1202可阻止所述按壓部1101下移、將所述扣牙1103和所述扣位210相打開。
[0056]開蓋扣板包括依次設置的按壓部、支撐部和扣牙,支撐部通過轉軸安裝在把手上,這樣支撐部兩端的按壓部和扣牙形成一槓桿結構,通過施加力到按壓部上,扣牙可進行動作,進而與扣位相扣合或相打開;通過下壓按壓部,扣牙可與扣位相打開,扣板彈簧施加一向上的力使按壓部上移,使扣牙與扣位相扣合;限位開關處於工作位置時,其控制部位於按壓部的下方,可阻止按壓部的下移的動作,進而阻止了扣牙與扣位相打開。
[0057]在本實用新型的另一具體實施例中,所述開蓋扣板110設在所述上蓋本體140上,並包括依次設置的按壓部1101、支撐部1102和扣牙1103。
[0058]具體而言,所述支撐部1102通過一轉軸1104安裝在所述上蓋本體140上;
[0059]所述扣牙1103設置在所述支撐部1102的一端,並可與所述煲體20上的所述扣位210相扣合或相打開;
[0060]所述按壓部1101設置在所述支撐部1102的另一端,且所述按壓部1101伸入所述把手130內,所述按壓部1101和所述把手130之間設置有扣板彈簧1105,使所述扣牙1103保持在扣合狀態,所述執行部1202可阻止所述按壓部1101下移、將所述扣牙1103和所述扣位210相打開。
[0061]開蓋扣板包括依次設置的按壓部、支撐部和扣牙,支撐部通過轉軸安裝在把手上,這樣支撐部兩端的按壓部和扣牙形成一槓桿結構,通過施加力到按壓部上,扣牙可進行動作,進而與扣位相扣合或相打開。
[0062]由於限位開關位於把手的空腔內,因此,需將開蓋扣板的按壓部伸入把手內,以便限位開關的執行部阻止按壓部的下移動作,進而阻止扣牙和扣位相打開;把手和按壓部之間設置有扣板彈簧,扣板彈簧施加一向上的力使按壓部上移,使扣牙與扣位相扣合。
[0063]需要說明的是,在本實用新型上述的兩個具體實施例中,限位開關的執行部均位於把手的空腔內,並在空腔內移動,因此,需要將開蓋扣板的按壓部伸入把手內,以便執行部對按壓部的動作進行限制。當然,還可以有其它設置方式來實現執行部阻止按壓部動作、將扣牙與扣位打開,如:限位開關的執行部在非工作位置時,位於空腔內,在工作位置時,伸出空腔,此時開蓋扣板的按壓部不需要伸入把手內,只需要執行部伸入空腔時可阻止按壓部的動作即可;或者,限位開關設置在把手的外部,同樣地,開蓋扣板的按壓部不需要伸入把手內,只需要在限位開關處於工作位置時執行部可阻止按壓部的動作即可。
[0064]本實用新型另一方面的實施例提供了一種電飯煲,如圖1至圖3所示,包括煲體20和上述任一實施例所述的電飯煲上蓋10。
[0065]其中,所述煲體20上設有扣位210 ;
[0066]所述電飯煲上蓋10可蓋合在所述煲體20上,且所述電飯煲上蓋10的開蓋扣板110可與所述煲體20上的所述扣位210相扣合或相打開。
[0067]進一步,所述電飯煲上蓋10的一側通過鉸鏈機構樞接在所述煲體20上,另一側通過所述開蓋扣板110與所述扣位210相扣合或相打開。
[0068]本實用新型另一方面的實施例提供的電飯煲,包括有上述任一實施例所述的電飯煲上蓋,並具有上述任一實施例所述電飯煲上蓋的全部有益效果。
[0069]下面結合附圖具體說明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供的電飯煲上蓋的工作過程:
[0070]抓住把手130,移動電飯煲I前,向前推動限位開關120的控制部1201,控制部1201可沿著滑槽1303向前運動,並最終使控制部1201碰觸到滑槽1303的前端面而停止下來,完成了限位開關從非工作位置到工作位置的移動,此時執行部1202在控制部1201的帶動下向前運動,直至其一端抵靠在開蓋扣板110的按壓部1101的下端,使開蓋扣板110的按壓部1101不能向下運動,進而使得開蓋扣板110的扣牙1103不能上移與煲體20上的扣位210相打開,然後再移動電飯煲1,因此即使在移動電飯煲I的過程中手不小心碰觸到開蓋扣板110的按壓部1101,扣牙1103也無法與煲體上20的扣位210相打開,使得電飯煲上蓋10不能打開,進而保證電飯煲I的移動操作安全。
[0071]放下電飯煲I後,向後推動限位開關120的控制部1201,直到控制部1201與滑槽1303的後端接觸,此時限位開關120恢復到非工作位置,同時執行部1202的一端也離開按壓部1101的下端,不會對按壓部1101的動作產生影響,此時開蓋扣板110可正常地進行與扣位210的打開操作,如圖6所示。
[0072]綜上所述,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供的電飯煲上蓋,通過在把手上設置限位開關,限位開關在工作位置時,可阻止開蓋扣板的打開動作,這樣,需要移動電飯煲時,可先將限位開關移動至工作位置,此時開蓋扣板的打開動作被限制,即使手不小心碰觸到開蓋扣板,開蓋扣板被限位開關限制也不能將電飯煲打開,避免了因不小心觸碰到開蓋扣板而發生電飯煲上蓋被打開、粥湯灑出或煲體掉落等現象,使得電飯煲的使用更加安全;滑槽開設在把手的手握部和連接部上,手握緊手握部、移動電飯煲時,若控制部位於手握部、限位開關處於非工作位置時,由於控制部伸出把手蓋的滑槽,會使手產生不適感,提醒用戶將限位開關移動至工作位置,避免用戶忘記移動限位開關。
[0073]在本說明書的描述中,術語「一個實施例」、「一些實施例」、「具體實施例」等的描述意指結合該實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體特徵、結構、材料或特點包含於本實用新型的至少一個實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說明書中,對上述術語的示意性表述不一定指的是相同的實施例或實例。而且,描述的具體特徵、結構、材料或特點可以在任何的一個或多個實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適的方式結合。
[0074]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例而已,並不用於限制本實用新型,對於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本實用新型可以有各種更改和變化。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之內。
【權利要求】
1.一種電飯煲上蓋,其特徵在於,包括: 上蓋本體; 把手,所述把手設置在所述上蓋本體上; 開蓋扣板,所述開蓋扣板設置在所述上蓋本體或所述把手上,並可與電飯煲的煲體上的扣位相扣合或相打開;和 限位開關,所述限位開關可移動地設置在所述把手上,並可在工作位置和非工作位置之間移動,且所述限位開關移動至所述工作位置時,阻止所述開蓋扣板與所述扣位相打開。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飯煲上蓋,其特徵在於, 所述把手包括把手蓋和把手座,所述把手蓋或所述把手座上設置有一滑槽,所述把手蓋和所述把手座之間形成一空腔; 所述限位開關包括執行部和凸出所述執行部的控制部,所述執行部位於所述空腔內,並可阻止所述開蓋扣板與所述扣位相打開,所述控制部的一端伸出所述滑槽並可沿所述滑槽移動。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飯煲上蓋,其特徵在於, 所述滑槽沿所述把手的長度方向設置,所述控制部沿所述把手的長度方向移動,並帶動所述執行部沿所述 把手的長度方向移動。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飯煲上蓋,其特徵在於, 所述把手座的內壁面上設有導向筋,所述執行部位於所述導向筋和所述把手蓋的內壁面之間。
5.根據權利要求2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電飯煲上蓋,其特徵在於, 沿所述把手的長度方向,所述把手包括手握部和與所述手握部相連的連接部,所述連接部與所述上蓋本體固定連接,所述滑槽開設在所述連接部上。
6.根據權利要求2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電飯煲上蓋,其特徵在於, 沿所述把手的長度方向,所述把手包括手握部和與所述手握部相連的連接部,所述連接部與所述上蓋本體固定連接,所述滑槽開設在所述手握部和所述連接部上; 所述限位開關的所述控制部可在所述手握部和所述連接部之間移動,且所述控制部移動至所述手握部時,所述限位開關處於所述非工作位置,所述控制部移動至所述連接部時,所述限位開關處於所述工作位置。
7.根據權利要求2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電飯煲上蓋,其特徵在於,所述開蓋扣板包括: 支撐部,所述支撐部通過一轉軸安裝在所述上蓋本體上; 扣牙,所述扣牙設置在所述支撐部的一端,並可與所述扣位相扣合或相打開;和按壓部,所述按壓部設置在所述支撐部的另一端,且所述按壓部伸入所述把手內,所述按壓部和所述把手之間設置有扣板彈簧,使所述扣牙保持在扣合狀態,所述執行部可阻止所述按壓部下移、將所述扣牙和所述扣位相打開。
8.根據權利要求2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電飯煲上蓋,其特徵在於,所述開蓋扣板包括: 支撐部,所述支撐部通過一轉軸安裝在所述把手上; 扣牙,所述扣牙設置在所述支撐部的一端,並可與所述扣位相扣合或相打開;和按壓部,所述按壓部設置在所述支撐部的另一端,且所述按壓部和所述把手之間設置有扣板彈簧,使所述扣牙保持在扣合狀態,所述執行部可阻止所述按壓部下移、將所述扣牙和所述扣位相打開。
9.一種電飯煲,其特徵在於,包括: 煲體,所述煲體上設有扣位;和 如權利要求1至8中任一項所述的電飯煲上蓋,所述電飯煲上蓋可蓋合在所述煲體上,且所述電飯煲上蓋的開蓋扣板可與所述煲體上的所述扣位相扣合或相打開。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電飯煲,其特徵在於, 所述電飯煲上蓋的一側通過鉸鏈機構樞接在所述煲體上,另一側通過所述開蓋扣板與所述扣位相扣合或相打開。
【文檔編號】A47J36/10GK203762911SQ201420034456
【公開日】2014年8月13日 申請日期:2014年1月20日 優先權日:2014年1月20日
【發明者】羅志曉, 邱永鋒, 鄭秀謙, 楊保民, 袁偉 申請人:美的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佛山市順德區美的電熱電器製造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