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在我心中作文600字
2023-10-12 14:45:54
篇一:法律在我心中
人一生下來就開始受法律的保護,享受法律給予的權利。法律好比一艘在大海中航行的船。在船上任何行動是自由的。但超過這個船的底線,就要落入水中——受到法律的制裁。法律是慈祥的,他公平公正,使受害者恢復名譽,使我們受到關懷和愛護;法律是嚴厲的,超過他的範圍所作的事是不允許的,凡是社會主義道德所譴責的行為,他絲毫不留情的予以嚴厲的懲罰。法律無處不在,但不要將它變成生活的負擔,而要將它作為生活的準則來規範和約束自己的行為。
我們還是一名手無寸鐵的學生,正處於長身體、長智力的時候,各個方面還未成熟,缺乏自我保護能力。《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就是為青少年的健康成長提供的一片沃土,在這片沃土上,孕育著優良的種子,哺育著嫩綠的幼苗,保護著還未長高的大樹……未成年保護法是國家專門為未滿十八周歲的兒童制定的一項法律。定這個法,就是要讓父母不重男輕女,不虐待孩子,不遺棄或體罰孩子。所以,我們從小要學會用法律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前不久,我聽說了一件引人注目的案例:有一位六年級的大哥哥叫小力,在學校是個笨鳥先飛的差生,他媽媽望子成龍心切,經常對他責罵,體罰。他身上常常被打得青一塊,紫一塊。可他的媽媽卻毫不在乎。最後,他忍受不了媽媽的體罰與責罵,起訴了他的媽媽,把事情一五一十地告訴了法官。經過法院的審理,小力的媽媽被罰了幾千元款。從此,他的媽媽再也不敢體罰他了,他過上了幸福的日子。而且,他那本來「兇惡」的媽媽也變得溫柔可親了。從這個案例中可見,它——《未成年人保護法》就像一位保護神,時時刻刻保護著風中雨中的一棵棵幼苗,竭力使它們成長為一棵棵蒼翠的大樹。
作為一名小學生,要知法、懂法、守法,做一名合法的小公民。老師們、同學們,讓我們攜起手來,為創造安定、和諧的法制社會共同努力吧!
篇二:法律在我心中
現代社會是一個有秩序的法制社會,宣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呼籲大家以遵紀守法為榮,以違法犯罪為恥。在我的成長過程中,我耳聞目睹的及一些親身經歷的事情,漸漸地都讓我明白了學法、守法的重要性,也更激勵我,從身邊的小事做起,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好公民。
從小,媽媽每次帶我外出,經過十字路口時,都要跟我念叨:「紅燈停,綠燈行,行人要走斑馬線,交通安全很重要。」走在大街上,教育我瓜果紙屑不能隨地亂扔。在公園遊玩,教育我不要踐踏草坪,不要破壞公物。坐公交,教育我要排隊上車,遵守公共秩序。……在媽媽的言傳身教下,這些觀念、這些行為準則深入我心,久而久之就形成了一種習慣。
你別小看這些細小的行為習慣,俗話說「千裡之堤毀於蟻穴」,劉備也曾教導兒子,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小事上不學法、不守法,慢慢發展成大事上不知法而犯法,那是法盲,最後應觸犯法律受到制裁而後悔莫及。更有甚者,從小事上就視法律為無物,知法而犯法。要知道,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最終,都逃不脫法律的制裁。
同時,我們在學法、守法的同時,也要善於用法,學會用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捍衛自己的合法權益。作為一名小學生,在人與人的關係日益複雜的現代社會,首先要樹立自我防範意識,掌握一定的安全防範方法,增強自身的安全防範能力。當遇到特殊情況時,能夠冷靜、勇敢地去應付。如:獨自在家,儘量鎖好門,錢財妥善保管;如果有人敲門,不可貿然開門,應先從貓眼中看清對方,若是陌生人,就不開門;不邀請陌生人到家中做客,以防給壞人以可乘之機;外出要請假,讓同學老師或家長知道你去了哪裡,遇事前後有個照應,防止犯罪分子襲擊等等。
讓我們從現在做起,從自身做起,從小事做起,遵紀守法,嚴於律己,自強、自尊、自重、自愛,做一個知法守法護法的好公民。
篇三:法律在我心中
今天我在家裡看了電視節目——《天網》,有許多感慨,也有許多憎恨。
從古到今,法律作為人們立身於社會,必須嚴格遵守的行為準則。自從夏王朝提出律法,到商鞅大興變法,至今三百多部法律相繼出臺。法律一直起著不可替代的作用。因為它,我們的生活平平安安;因為它,我們的生活秩序更加穩定。
看過《水滸傳》的人都知道,書中有一個能夠飛簷走壁的人——鼓上蚤時遷。時遷憑著一身絕技,行俠仗義,給讀者留下了深刻印象,人們都喜歡這個人物。然而現實生活當中卻有一夥這樣的人,每到夜深人靜的時候便出來活動,攀窗入室大肆行竊,讓老百姓深惡痛絕,破壞了社會穩定。
據報導:2005年8月20日早上,住在茂名蘇欣快客站後邊的二樓張女士,起床後,驚奇地發現頭天晚上放在茶几上的手機不見了,一查看,放在沙發上的皮包也不對勁,包裡的零碎物品掉落在地上。打開包一看,300多元錢現金也不見了。再一檢查,衛生間的紗窗被刮開,顯然是小偷夜間來過了!一想到在她入睡時,小偷進了她的家,她卻渾然不覺,不由地驚出一身冷汗。不多一會,得知樓上鄰居家也被竊賊「光臨」,損失3件衣服。同樣在同年的8月21日早上5點多,家在海州石橋附近朐陽綜合樓的三樓,一向早起的葛先生,發現放在床頭的皮包到了客廳沙發上,包裡的1200元錢和一部手機不見了,發現廚房的後紗窗被割開。到警察來時,葛先生知道對面的鄰居家也被偷……類似上面的事例在我們的生活中常發生。在這裡我想對那些已犯罪的人或有犯罪念頭的人說:只有將法律真正看作「法」的人,才不會犯法。如果將法律拋在腦後,冒著法律的制裁去犯罪,終究自食其果。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一時的僥倖逃脫,並不代表你不會受到法律的制裁。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現實中的一些違法犯罪的事例已經敲響了警鐘!
法律在我心中,但願法律也在你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