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旋轉伸縮結構的毛刷觸控筆的製作方法
2023-09-22 18:24:00
具有旋轉伸縮結構的毛刷觸控筆的製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關於一種具有旋轉伸縮結構的毛刷觸控筆,是利用正逆轉來控制筆頭伸出或縮入本體,本實用新型包含:一筆頭、一本體以及一伸縮杆體;該伸縮杆體套接在該本體內,伸縮杆體前端是供筆頭固定,該伸縮杆體後端是延伸出本體後端,當伸縮杆體後端正向旋轉,該筆頭露出本體前端;當伸縮杆體後端逆向旋轉,該筆頭縮入本體,如此,達到有效保護觸控筆筆頭且不虞受到外力而分叉的效果。
【專利說明】具有旋轉伸縮結構的毛刷觸控筆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具有旋轉伸縮結構的毛刷觸控筆,特指一種具保護筆頭不虞受到外力破壞而分岔變形的毛刷式觸控筆結構。
【背景技術】
[0002]隨著屏幕觸控技術逐漸成熟以及直覺化的使用方式,現今觸控屏幕早已成為手持裝置中不可或缺的輸入介面,使用者僅需碰觸屏幕便可達到指向或輸入的效果,因而廣泛地應用在現今的手機、相機甚至是電腦等信息產品。
[0003]觸控屏幕依其感應原理不同,可分別區分為電阻式及電容式二種感應方式,感應最為靈敏的是電阻式;電阻式觸控屏幕,主要是依據電阻變化來產生對應的感應信號,簡言的,任何物體碰觸到觸碰屏幕表面即會產生電阻變化,即產生對應的感應信號,此種電阻式觸碰屏幕感應十分靈敏,卻容易於攜帶過程受到衣物或是周圍物件誤觸而產生誤動作;所謂的電容式觸控屏幕,主要利用電流變化來產生感應信號,簡言的,須有微小的電流變化才能產生對應的感應信號,使用者除以手指觸碰利用自身人體微小電流產生對應的感應信號之外,也可利用導電材質產生對應的感應信號,因此,較手指小的觸碰筆因此而生,該觸碰筆前端具有導電材筆頭(圖中未示),其可於小區域範圍內產生對應的感應信號,令使用者可於有限的範圍內進行書寫或是觸碰。
[0004]然,上述的觸控筆雖達到小區域範圍產生感應信號,但,具導電材質筆頭材質往往過硬,易因施力不當而導致觸控屏幕被該筆頭壓壞的窘境,業界發展出一種利用軟性導電橡膠作為筆頭(如圖1所示),希能解決上述缺失,卻發現軟性導電橡膠與屏幕間所產生的摩擦力過大,導致使用者書寫觸碰時十分費力外,其觸碰效果也不靈敏,因而發展出一種利用導電毛刷來作為感應筆頭(如圖2所示),其感應除較軟性橡膠靈敏外,其材質也較導電橡膠軟,可有效解決上述觸碰筆的種種問題。
[0005]然而,上述利用導電毛刷作為感應筆頭的觸碰筆,雖可解決目前觸碰筆所遭遇到的任何觸碰問題,但須額外搭配筆蓋或是保護套來進行保護導電毛刷,否則容易因攜帶或收納不當,造成筆頭變形分岔或脫毛等問題,但使用者卻常會遺失筆蓋或保護套,導致觸碰筆筆頭失去保護而容易變形分岔損壞。
[0006]為此,如何有效地維持具有導電毛刷筆頭的觸碰筆壽命,便於攜帶收納且筆頭不虞變形分岔乃為本實用新型所鑽研的課題。
【發明內容】
[0007]本實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在提供一種具有旋轉伸縮結構的毛刷觸控筆,利用正轉及逆轉控制筆頭伸出或縮入本體,該毛刷觸控筆包含:一毛刷式筆頭、一本體以及一伸縮杆體,其中該伸縮杆體套接在本體內部,該伸縮杆體前端與該筆頭固定為一體,該伸縮杆體後端並露出本體後端,供使用者正向或反向旋轉控制,當伸縮杆體後端正向旋轉,該伸縮杆體前端推動該筆頭伸出本體;當伸縮杆體後端逆向旋轉時,該伸縮杆體前端的筆頭縮入本體內部,如此,達到保護筆頭不虞受到外力而分岔變形。
[0008]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採用的技術方案是:
[0009]一種具有旋轉伸縮結構的毛刷觸控筆,該觸控筆包含:一筆頭與一本體;其中筆頭設於本體前端,其特徵在於:該筆頭與該本體間設有至少一伸縮杆體,該伸縮杆體套接在本體內部,該伸縮杆體前端供筆頭固定,該伸縮杆體後端延伸出該本體後端,當伸縮杆體後端正向旋轉時,該伸縮杆體前端推動該筆頭露出該本體,令筆頭伸出本體;當伸縮杆體後端逆向旋轉時,該伸縮杆體前端縮入該本體內部,令筆頭縮入本體;
[0010]其中,該伸縮杆體包含:內杆體及外杆體;該內杆體套接在外杆體內,該筆頭設於該內杆體前端,當外杆體後端正向旋轉,該外杆體推動內杆體往前移動,當外杆體後端被逆向旋轉,該外杆體推動內杆體往後移動。
[0011]在較佳的技術方案中,還可增加如下技術特徵:
[0012]該外杆體後端露出該本體後端並套接有一旋鈕本體。
[0013]該外杆體表面設有螺旋穿槽,該內杆體表面對應螺旋穿槽處設有至少一連動片,連動片分別嵌入於該螺旋穿槽內,當外杆體後端被正向旋轉時,該外杆體螺旋穿槽槽壁推動內杆體連動片,令內杆體往前移動,當外杆體後端被逆向旋轉時,該外杆體螺旋穿槽槽壁推動內杆體連動片,內杆體往後移動。
[0014]該筆頭是導電毛刷。
[0015]與現有技術相比較,本發明具有的有益效果是:利用正逆轉來控制筆頭伸出或縮入本體內部,以保護筆頭不虞受到外力破壞而分岔變形。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6]圖1為現有軟性導電橡膠筆頭的觸碰筆示意圖;
[0017]圖2為現有導電毛刷的觸碰筆不意圖;
[0018]圖3為本實用新型具有旋轉伸縮結構的毛刷觸控筆的立體分解圖;
[0019]圖4為本實用新型具有旋轉伸縮結構的毛刷觸控筆的剖面示意圖,是顯示筆頭露出本體;
[0020]圖5為本實用新型具有旋轉伸縮結構的毛刷觸控筆的另一剖面示意圖,是顯示筆頭退縮入本體。
[0021]附圖標記說明:筆頭10 ;本體20 ;伸縮杆體30 ;內杆體31 ;前端310 ;連動片311 ;外杆體32 ;後端321 ;螺旋穿槽322 ;旋鈕本體40。
【具體實施方式】
[0022]根據上述的目的,茲舉較佳實施例並配合圖式加以說明本發明所採用的技術手段及其功效。
[0023]本實用新型所述的毛刷觸控筆也可稱為觸控毛筆或是觸控毛刷,其主要是運用在電容式觸控屏幕上,於此先行述明。
[0024]請參閱圖3,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具有旋轉伸縮結構的毛刷觸控筆,本實用新型包含:一筆頭10、一本體20以及一伸縮杆體30 ;其中該伸縮杆體30套接在該本體20內部,該伸縮杆體30前端是供筆頭10固定,該伸縮杆體30後端是露出本體20後端處,更詳細地說:
[0025]該筆頭10設於伸縮杆體30前端,該筆頭10前端外型由多支導電纖維毛束成一類似毛筆頭形狀,筆頭10後端具有一金屬套管,用來束住並固定該導電纖維毛。
[0026]該本體20於實施例中是一中空管體,該管體是用來容納筆頭10及伸縮杆體30,該本體20內管徑大小需與筆頭10、伸縮杆體30相配合;以及,
[0027]該伸縮杆體30至少包含:一內杆體31及一外杆體32,其中該內杆體31套接在外杆體32內部,且該筆頭10設於該內杆體31前端310,當外杆體32後端321正向旋轉,該外杆體32推動內杆體31,令該筆頭10伸出本體20外(如圖4所示),當外杆體32後端321逆向旋轉,該外杆體32推動內杆體31,令筆頭10縮入本體20 (如圖5所示);如此,利用正逆轉控制該筆頭10伸出或縮入本體20,俾以保護筆頭10不虞受到外力破壞而分岔變形。
[0028]此外,本實用新型外杆體32後端321露出該本體20處固定有一旋鈕本體40,供使用者正向或逆向旋轉,至於該旋鈕本體40大小,視本體20整體造型而定。
[0029]基於上述,本實用新型並不局限該外杆體32必須以何種結構來推動內杆體31使其伸出或縮入本體20,於本實施中是揭示該外杆體32表面平均設有螺旋穿槽322,且該內杆體31表面對應螺旋穿槽322處固設有至少一連動片311,每一連動片311是嵌入該螺旋穿槽322內,螺旋穿槽322槽壁是帶動連動片311,令內杆體31於外杆體32內部前進或後退,當外杆體32後端正向旋轉時,該外杆體32螺旋穿槽322槽壁推動內杆體31連動片311,使內杆體31往前移動,令筆頭10伸出該本體20外部,當外杆體32後端逆向旋轉時,該外杆體32螺旋穿槽322槽壁推動內杆體31連動片311,使內杆體31往後移動,令筆頭10縮入本體20中。
[0030]本實用新型優點在於:利用正逆轉來控制筆頭10伸出或縮入本體20內部,以保護筆頭10不虞受到外力破壞而分岔變形。
[0031]以上說明對本實用新型而言只是說明性的,而非限制性的,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理解,在不脫離權利要求所限定的精神和範圍的情況下,可作出許多修改、變化或等效,但都將落入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之內。
【權利要求】
1.一種具有旋轉伸縮結構的毛刷觸控筆,該觸控筆包含:一筆頭與一本體;其中筆頭設於本體前端,其特徵在於:該筆頭與該本體間設有至少一伸縮杆體,該伸縮杆體套接在本體內部,該伸縮杆體前端供筆頭固定,該伸縮杆體後端延伸出該本體後端,當伸縮杆體後端正向旋轉時,該伸縮杆體前端推動該筆頭露出該本體,令筆頭伸出本體;當伸縮杆體後端逆向旋轉時,該伸縮杆體前端縮入該本體內部,令筆頭縮入本體; 其中,該伸縮杆體包含:內杆體及外杆體;該內杆體套接在外杆體內,該筆頭設於該內杆體前端,當外杆體後端正向旋轉,該外杆體推動內杆體往前移動,當外杆體後端被逆向旋轉,該外杆體推動內杆體往後移動。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旋轉伸縮結構的毛刷觸控筆,其特徵在於:該外杆體後端露出該本體後端並套接有一旋鈕本體。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旋轉伸縮結構的毛刷觸控筆,其特徵在於:該外杆體表面設有螺旋穿槽,該內杆體表面對應螺旋穿槽處設有至少一連動片,連動片分別嵌入於該螺旋穿槽內,當外杆體後端被正向旋轉時,該外杆體螺旋穿槽槽壁推動內杆體連動片,令內杆體往前移動,當外杆體後端被逆向旋轉時,該外杆體螺旋穿槽槽壁推動內杆體連動片,內杆體往後移動。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旋轉伸縮結構的毛刷觸控筆,其特徵在於:該筆頭是導電毛刷。
【文檔編號】G06F3/0354GK203480419SQ201320242565
【公開日】2014年3月12日 申請日期:2013年5月7日 優先權日:2013年5月7日
【發明者】李寶元, 胡俊傑 申請人:李寶元, 胡俊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