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安全檢測鑑定規定(河南房屋安全體檢)
2023-09-22 20:59:02 2
頂端新聞·河南商報記者 王銀萍
房屋安全鑑定機構接受鑑定委託後,根據不同的鑑定目的,依據相應的國家及行業技術標準出具鑑定報告。房屋安全鑑定機構鑑定活動,必須嚴格執行完整流程。鑑定報告內容應包含房屋概況、執行依據和標準、儀器設備、詳細調查與檢測結果、房屋安全性鑑定、房屋抗震鑑定、鑑定結論及建議、附件等內容。近日,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印發《河南省房屋安全鑑定報告編制要求》(以下簡稱「編制要求」),對房屋安全鑑定做出明確要求。
湖南長沙「4·29」倒塌事故發生後,為汲取校訓,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全國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22]10號)要求,進一步規範我省房屋建築安全鑑定工作,省住建廳印發了《編制要求》。作為對《編制要求》的具體示範體現,省住建廳同步下發《河南省房屋安全鑑定報告示範文本》(以下簡稱「示範文本」),以此加強對房屋安全鑑定機構和從業人員的管理。
《編制要求》從八個方面進行規範
對於老百姓來說,房屋安全關係到居住安全,房屋安全鑑定是房屋安全隱患發現和判斷的關鍵環節。此次《編制要求》《示範文本》的印發,旨在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編制要求》根據鑑定全過程,對房屋安全從房屋概況、執行依據和標準、儀器設備、詳細調查與檢測結果、房屋安全性鑑定、房屋抗震鑑定、鑑定結論及建議和附件八個方面進行規範,規定了房屋場地和地基基礎、主體結構(砌體結構、混凝土結構、鋼結構和木結構)等檢測內容要求,力求用科學的檢測數據映射房屋實際狀況。
《編制要求》還著重規定了房屋安全性鑑定中結構承載力驗算,由構件層次到子系統層次再到鑑定系統層次的評級要求,房屋抗震鑑定中場地與地基基礎鑑定、主體結構抗震能力驗算及主體結構抗震措施鑑定的具體要求。
這五種情形,鑑定報告無效
《示範文本》明確要求:報告無一級註冊結構工程師執業章和鑑定機構公章(鑑定專用章)無效。報告無鑑定機構公章(鑑定專用章)騎縫章無效。報告無鑑定人、項目負責人、編制人、審核人、批准人籤章或籤字無效。複製報告未重新加蓋鑑定機構公章(鑑定專用章)無效。報告塗改無效。
《示範文本》同時提出,未經鑑定機構書面批准,不得複製鑑定報告或證書。對鑑定報告若有異議,應於收到報告之日起十五日內向鑑定機構提出,逾期不予處理。
對從事鑑定相關人員提出明確要求
自河南省委辦公廳、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河南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以來,自建房排查工作中發現房屋安全鑑定報告格式不統一、內容不規範的問題,而《編制要求》和《示範文本》的印發實施,將詳細規範全省鑑定報告內容要求,有效提升鑑定報告質量,促進全省房屋鑑定工作健康發展。
值得一提的是,《示範文本》最後對鑑定人員、鑑定報告編制人員、鑑定項目負責人、鑑定報告審核人、批准人都提出了明確要求。
具體要求為:鑑定人員應當具備建築工程及相關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須從事檢測、設計、鑑定相關工作三年以上;鑑定報告編制人應具備建築工程及相關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中級以上(含中級)技術職稱,須從事檢測、設計、鑑定相關工作三年以上。
鑑定項目負責人應當具備建築工程及相關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註冊結構工程師,中級以上(含中級)技術職稱,須從事檢測、設計、鑑定相關工作五年以上;鑑定報告審核人、批准人應當具備建築工程及相關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具備建築工程相關專業高級職稱,須從事檢測、設計、鑑定相關工作十年以上,其中1人具備一級註冊結構工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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