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轎底減震機構和安裝有減震機構的轎廂的製作方法
2023-10-04 15:40:34
一種轎底減震機構和安裝有減震機構的轎廂的製作方法
【專利摘要】一種轎底減震機構和安裝轎底減震機構的轎廂,屬於電梯減震【技術領域】。本發明轎底減震機構包括橡膠塊組件、轎底邊框底板、主託架底板、定位調整組件;所述橡膠塊組件設置於所述轎底邊框底板和所述主託架底板之間,通過連接件將三者緊固連接;所述定位調整組件包括用以調整減震能力的限位件和用以確保所述橡膠塊組件與所述主託架底板接觸面不變形的定位配件,所述定位調整組件設置在所述轎底邊框底板和所述主託架底板之間,且在所述連接件的外側。本發明轎廂安裝有上述轎底減震機構。本發明結構簡單、便於安裝維護,可根據載荷分布情況調整橡膠塊形變量,保證轎廂運行的穩定性和舒適性。
【專利說明】一種轎底減震機構和安裝有減震機構的轎廂
【技術領域】
[0001 ] 本發明涉及一種電梯減震技術,尤其涉及一種轎底減震機構和安裝有減震機構的轎廂。
【背景技術】
[0002]電梯作為一種特種設備並廣泛應用於社會多個領域,提供高效的運輸服務。電梯的安全性能、乘用舒適性是其最基本的也是最重要的指標。一般轎廂固定在轎架上,轎架兩側直梁上下安裝有導靴,導靴卡在固定在井道的導軌上,從而實現人員和貨物的上下往返運動。由於井道垂直度存在偏差,安裝直梁不一,運行過程中導軌支架的鬆動等將產生明顯震動甚至抖動,不能給乘用人員提供良好的舒適感。另外,電梯運行久了可會導致導靴和導軌的磨損、鬆動,進而帶來電梯運行隱患。目前,針對這類問題通常是在轎底邊框和主託架之間通過螺栓將橡膠塊設置在內,通過橡膠的彈性形變來吸收轎架傳導的震動。但是,橡膠製品受原料、工藝、環境等因素限制,使得其形變範圍有限,而當橡膠強度不足,即形變量超過屈服極限時,橡膠墊的使用壽命急劇縮短,進而失效,失去減震功能。
【發明內容】
[0003]本發明針對現有技術存在的不足,提供一種解決橡膠塊形變過大失效,延長使用壽命,調節轎廂前後因載荷分布不均所需要的不同型變量的問題的轎底減震機構和安裝有該轎底減震機構的轎廂。
[0004]本發明的技術方案是提供一種轎底減震機構,包括橡膠塊組件、轎底邊框底板、主託架底板、定位調整組件;所述橡膠塊組件設置於所述轎底邊框底板和所述主託架底板之間,通過連接件將三者緊固連接;所述定位調整組件包括用以調整減震能力的限位件和用以確保所述橡膠塊組件與所述主託架底板接觸面不變形的定位配件,所述定位調整組件設置在所述轎底邊框底板和所述主託架底板之間,且在所述連接件的外側。
[0005]該轎底減震機構根據轎廂載重或轎廂震動情況,利用定位調整組件調整橡膠塊組件彈性形變量以調整減震能力,同時確保橡膠塊組件與主託架底板接觸面不變形,消除撞擊帶產生的噪音,進而保護、延長橡膠塊組件的使用壽命,保證轎廂的平穩性及乘用人員的舒適性。該減震機構主要用於轎廂底部,也可運用於主機底座等其他會產生震動部件之間的緩衝減震。
[0006]作為本發明的優選,所述橡膠塊組件包括從上至下一體成型的上端鋼製夾板、橡膠塊和下端鋼製夾板。
[0007]作為本發明的優選,所述上端鋼製夾板、所述下端鋼製夾板、所述轎底邊框底板和所述主託架底板均開設有連接孔和定位孔;所述連接件通過連接孔將所述橡膠塊組件固定連接在所述轎底邊框底板和所述主託架底板之間;所述定位孔用以設置所述定位調整組件。
[0008]作為本發明的優選,所述定位配件包括定位螺栓、第一螺母和第二螺母;所述限位件為限位螺栓。
[0009]作為本發明的優選,所述定位配件還包括平墊圈、彈簧墊圈。
[0010]作為本發明的優選,所述定位配件還包括橡膠套。
[0011]作為本發明的優選,所述定位螺栓連接轎底邊框底板和所述上端鋼製夾板,所述定位螺栓與所述限位螺栓間依次設置有平墊圈、彈簧墊圈、第一螺母、橡膠套;所述第二螺母設置在與所述定位螺栓相對位置的所述下端鋼製夾板上。
[0012]作為本發明的優選,所述限位螺栓與所述第二螺母之間存在間隔距離。
[0013]作為本發明的優選,所述間隔距離為所述橡膠塊最大擠壓移動距離。
本發明的另一技術方案是提供一種安裝有上述轎底減震機構的轎廂。
[0014]該轎廂通過轎底減震機構實現穩定運送貨物或平穩、舒適搭載乘用人員,減少安全隱患,提高轎廂使用壽命,降低轎廂安裝維護成本。
[0015]本發明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本發明轎底減震機構和安裝該轎底減震機構的轎廂,結構簡單、便於安裝維護,可根據載荷分布情況調整橡膠塊形變量,保證轎廂運行的穩定性和舒適性。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6]圖1為本發明轎底減震機構的結構圖。
[0017]1-橡膠塊組件;11_上端鋼製夾板;12_下端鋼製夾板;13_橡膠塊;2_轎底邊框底板;3_主託架底板;4_定位螺栓;5_平墊圈;6_彈簧墊圈;7_第一螺母;8_橡膠套;9_限位螺栓;10_第二螺母;20_連接件。
【具體實施方式】
[0018]以下結合附圖對本發明作進一步詳細說明。
[0019]如圖1,本發明轎底減震機構包括橡膠組件1、轎底邊框底板2、主託架底板3和定位調整組件。所述橡膠組件I包括上端鋼製夾板11、橡膠塊13和下端鋼製夾板12,該橡膠組件I為一體成型。將該橡膠組件I設置在所述轎底邊框底板2和所述主託架底板3之間,所述上端鋼製夾板11、所述下端鋼製夾板12、所述轎底邊框底板2、所述主託架底板3均設置有連接孔,所述連接件20,可以是連接緊固螺栓,通過所述連接孔貫穿上述部件將橡膠組件1、轎底邊框底板2、主託架底板3三者緊固連接。
[0020]所述上端鋼製夾板11、所述下端鋼製夾板12、所述轎底邊框底板2、所述主託架底板3均還設置有定位孔,用以設置所述定位調整組件。所述定位調整組件包括限位件和定位配件。所述定位配件包括定位螺栓4、第一螺母7和第二螺母10 ;所述限位件為限位螺栓9。將所述定位螺栓4連接所述轎底邊框底板2和所述上端鋼製夾板11,通過調整所述限位螺栓9位置,限制所述橡膠塊13壓縮量,當轎廂震動或者是載重過大時,橡膠塊13持續壓縮;此時所述定位螺栓4產生作用,其下端與焊接在所述下端鋼製夾板12的所述第二螺母10相接觸時,限制橡膠塊13繼續下行,保護所述下端鋼製夾板12和所述主託架底板3不變形。其中所述第二螺母10的設置位置與依次從上至下設置的所述定位螺栓4、所述第一螺母7、所述限位螺栓9位於同一垂直線上。所述定位配件還包括依次從上至下安裝在所述第一螺母7和所述定位螺栓4之間的平墊圈5、彈簧墊圈6,以增加定位支撐的彈性力,減緩震動影響,增加所述橡膠塊13的使用壽命。另外,所述定位配件進一步在所述第一螺母7和所述限位螺栓9之間設置橡膠套8,所述橡膠套保證所述定位螺栓4下端面與所述第二螺母10軟接觸,進一步保護所述下端鋼製夾板12和所述主託架底板3不變形,消除撞擊帶產生的噪音。滿足功能要求的同時,又保護和延長所述橡膠塊13的使用壽命,保證轎廂的平穩性及乘用人員的舒適性。所述限位螺栓9與所述第二螺母10之間存在間隔距離,有一定間距便於所述橡膠塊13壓縮,在轎廂未運行時,安裝在其底部的轎底減震機構中所述限位螺栓9與所述第二螺母10之間存在間隔距離為所述橡膠塊最大擠壓移動距離。
[0021]另外,所述定位調整組件設置在所述連接件外側,可便於操作人員安裝、拆卸。本發明轎底減震機構可安裝在轎廂上,通過控制橡膠組件I中的橡膠塊13的壓縮行程,根據載荷轎廂前後載荷分布情況,調節定位調整組件,在適當大壓縮位移中進行限位,不僅避免橡膠塊過度形變而失效的問題,可有效吸收來自轎廂的震動,提供電梯轎廂運行平穩性、安全性和舒適性。
[0022]上面所述的實施例僅是對本發明的優選實施方式進行描述,並非對本發明的構思和範圍進行限定。在不脫離本發明設計構思的前提下,本領域普通人員對本發明的技術方案做出的各種變型和改進,均應落入到本發明的保護範圍,本發明請求保護的技術內容,已經全部記載在權利要求書中。
【權利要求】
1.一種轎底減震機構,其特徵在於,包括橡膠塊組件(1)、轎底邊框底板(2)、主託架底板(3)、定位調整組件;所述橡膠塊組件(1)設置於所述轎底邊框底板(2)和所述主託架底板(3)之間,通過連接件將三者緊固連接;所述定位調整組件包括用以調整減震能力的限位件和用以確保所述橡膠塊組件(1)與所述主託架底板(3)接觸面不變形的定位配件,所述定位調整組件設置在所述轎底邊框底板(2)和所述主託架底板(3)之間,且在所述連接件(20)的外側。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轎底減震機構,其特徵在於,所述橡膠塊組件(1)包括從上至下一體成型的上端鋼製夾板(11)、橡膠塊(13)和下端鋼製夾板(12)。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轎底減震機構,其特徵在於,所述上端鋼製夾板(11)、所述下端鋼製夾板(12 )、所述轎底邊框底板(2 )和所述主託架底板(3 )均開設有連接孔和定位孔;所述連接件(20 )通過連接孔將所述橡膠塊組件(1)固定連接在所述轎底邊框底板(2 )和所述主託架底板(3)之間;所述定位孔用以設置所述定位調整組件。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轎底減震機構,其特徵在於,所述定位配件包括定位螺栓(4)、第一螺母(7)和第二螺母(10);所述限位件為限位螺栓(9)。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轎底減震機構,其特徵在於,所述定位配件還包括平墊圈(5)、彈簧墊圈(6)。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轎底減震機構,其特徵在於,所述定位配件還包括橡膠套(8)。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轎底減震機構,其特徵在於,所述定位螺栓(4)連接轎底邊框底板(2)和所述上端鋼製夾板(11),所述定位螺栓(4)與所述限位螺栓(9)間依次設置有平墊圈(5)、彈簧墊圈(6)、第一螺母(7)、橡膠套(8);所述第二螺母(10)設置在與所述定位螺栓(4)相對位置的所述下端鋼製夾板(12)上。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轎底減震機構,其特徵在於,所述限位螺栓(9)與所述第二螺母(10)之間存在間隔距離。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轎底減震機構,其特徵在於,所述間隔距離為所述橡膠塊(13)最大擠壓移動距離。
10.一種安裝有上述權利要求1-8至一轎底減震機構的轎廂。
【文檔編號】B66B11/02GK104444699SQ201410812658
【公開日】2015年3月25日 申請日期:2014年12月24日 優先權日:2014年12月24日
【發明者】吳慶豐, 李靖 申請人:布勞恩電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