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建築物使用的空氣淨化窗的製作方法
2023-12-12 21:40:07 1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空氣淨化窗,具體為一種建築物使用的空氣淨化窗。
背景技術:
空氣與人類的生存是息息相關的,它直接參與人體的氣體代謝、物質代謝和體溫調節等過程。一個人每天呼吸的空氣約為1萬多升,折合質量約為12.9kg,約為每天所需食物和飲水量的10倍。隨著現代工業和交通的迅猛發展,煙塵和汽車尾氣等的排放,超越了大氣的自淨界限,接踵而至的卻是一個十分嚴峻的問題:大氣汙染。對大氣汙染影響較大的汙染物有:硫氧化物、氮氧化物、碳氫化合物、碳氧化合物、粉塵等。硫氧化物是酸性物質,來自含硫燃料(石油、煤)的燃燒,主要是指二氧化硫和三氧化硫。它們在一定條件下能形成對人類極為有害的氣溶膠和酸雨。硫的氧化物不僅汙染環境,而且嚴重地危害人的健康,能刺激人呼吸道,使內徑變窄,阻力增大,造成對細菌感染的抵抗能力下降,損傷骨髓、脾等造血器官,破壞體內新陳代謝。
目前在我國大多數建築物的都採用普通的窗戶,普通窗戶由窗框和玻璃組成,窗戶在關閉後空氣很難進來,窗戶被打開後大氣汙染物會流入室內,這就影響到人體的健康。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針對以上問題,提供一種建築物使用的空氣淨化窗,可以有效保持室內空氣暢通,防止大氣汙染物進入室內,提高了室內空氣的質量,有利於人體的健康,同時可以很方便地對PM2.5過濾膜進行清潔和更換。
為實現以上目的,本實用新型採用的技術方案是:它包括窗體2和PM2.5過濾膜5;所述PM2.5過濾膜5設置在窗體2內;所述PM2.5過濾膜5的前後端面分別設置有固定網體7和活動網體4;所述活動網體4的外端設置有框架3;所述框架3通過鎖緊螺釘6固定在窗體2上。
進一步的,所述窗體2在位於PM2.5過濾膜5的上端設置有排煙通道12;所述排煙通道12內設置有風機1;所述排煙通道12內在位於風機1的排風口處設置有擋板10;所述擋板10通過合頁9固定在排煙通道12的上端。
進一步的,所述排煙通道12內設置有擋塊11;所述擋塊11設置在擋板10內側下端。
進一步的,所述PM2.5過濾膜5設置有多層;多層PM2.5過濾膜5之間設置有香囊8。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建築物使用的空氣淨化窗,可以有效保持室內空氣暢通,防止大氣汙染物進入室內,提高了室內空氣的質量,有利於人體的健康,同時可以很方便地對PM2.5過濾膜進行清潔和更換。
1、設置有活動網體和框架;鬆掉鎖緊螺釘後可以將框架和活動網體取出,然後可以很方便地將PM2.5過濾膜取下進行清潔和更換。
2、設置有風機,當室內空氣不好的情況下,例如抽菸時,啟動風機,此時,擋板被風力吹開,煙霧通過排煙通道抽出到室外,提高了室內空氣品質。
3、香囊的設置,有利於室內空氣的清新,提高了室內環境的舒適度。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主視示意圖。
圖2為圖1中A-A處的剖面示意圖。
圖3為圖2中B處的局部放大圖。
圖中所述文字標註表示為:1、風機;2、窗體;3、框架;4、活動網體;5、PM2.5過濾膜;6、鎖緊螺釘;7、固定網體;8、香囊;9、合頁;10、擋板;11、擋塊;12、排煙通道。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使本領域技術人員更好地理解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下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進行詳細描述,本部分的描述僅是示範性和解釋性,不應對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有任何的限制作用。
如圖1-圖3所示,本實用新型的具體結構為:它包括窗體2和PM2.5過濾膜5;所述PM2.5過濾膜5設置在窗體2內;所述PM2.5過濾膜5的前後端面分別設置有固定網體7和活動網體4;所述活動網體4的外端設置有框架3;所述框架3通過鎖緊螺釘6固定在窗體2上。
優選的,所述窗體2在位於PM2.5過濾膜5的上端設置有排煙通道12;所述排煙通道12內設置有風機1;所述排煙通道12內在位於風機1的排風口處設置有擋板10;所述擋板10通過合頁9固定在排煙通道12的上端。
優選的,所述排煙通道12內設置有擋塊11;所述擋塊11設置在擋板10內側下端。
優選的,所述PM2.5過濾膜5設置有多層;多層PM2.5過濾膜5之間設置有香囊8。
為了能夠使室內獲得充分的光源,本實用新型可與普通窗戶配合使用,即,在普通窗戶中安裝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種建築物使用的空氣淨化窗,不僅可以確保光線充足,同時又能提高室內空氣的流動性,提高了室內空氣的質量,有利於人體的健康。
需要說明的是,在本文中,術語「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變體意在涵蓋非排他性的包含,從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過程、方法、物品或者設備不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還包括沒有明確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還包括為這種過程、方法、物品或者設備所固有的要素。
本文中應用了具體個例對本實用新型的原理及實施方式進行了闡述,以上實例的說明只是用於幫助理解本實用新型的方法及其核心思想。以上所述僅是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方式,應當指出,由於文字表達的有限性,而客觀上存在無限的具體結構,對於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原理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改進、潤飾或變化,也可以將上述技術特徵以適當的方式進行組合;這些改進潤飾、變化或組合,或未經改進將實用新型的構思和技術方案直接應用於其它場合的,均應視為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