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龍門架主梁的配重保險平衡機構的製作方法
2023-12-11 07:13:47
大型龍門架主梁的配重保險平衡機構的製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大型龍門架主梁的配重保險平衡機構,所述大型龍門架包括一連接梁、活動主梁、兩立柱以及兩底盤臺車,還包括至少兩配重保險平衡機構,任一該配重保險平衡機構包括導輪組、吊索以及配重塊,所述導輪組固定在所述立柱的頂端,所述吊索繞設在導輪組上且兩端分別連接配重塊和活動主梁;其中導輪組由兩主導輪組和一安全導輪組構成,所述吊索由兩主吊索和一安全吊索構成。本實用新型一方面可降低驅動裝置的驅動力,另一方面可保證活動主梁升降時的穩定性和安全性,並通過安全導輪組和安全吊索為配重塊提供意外情況的保險,以進一步保證安全作業。
【專利說明】大型龍門架主梁的配重保險平衡機構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大型龍門架主梁升降時的輔助平衡機構。
【背景技術】
[0002]大型龍門架是用作升降設備的支架,主要由連接梁、立柱、底盤、活動主梁組成。連接梁並非承重部件,其是用於連接兩立柱的頂部,以與兩立柱形成穩固的框架結構,而活動主梁的兩端分別架設在一立柱上,並能沿立柱做升降運動,用於吊裝重物或諸如機械手等設備,是龍門架的主要承重部件之一。由於大型龍門架的高度和跨度都很大,活動主梁本身的重量再加上裝設有設備的重量,其重量很大,在升降時需提供非常大的驅動力,一方面克服活動主梁本身和設備的重量,另一方面,還需提供一定的瞬時加速度使之足以運動,因此對動力的要求極高,且驅動時,活動主梁的升降的穩定性和安全性也很難保證。
實用新型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在於提供一種大型龍門架主梁的配重保險平衡機構,為克服活動主梁本身和設備的重量,並提供意外情況的保險,既減小對驅動力的要求,又能保證安全作業。
[0004]本實用新型是這樣實現的:一種大型龍門架主梁的配重保險平衡機構,所述大型龍門架包括一連接梁、活動主梁、兩立柱以及兩底盤臺車,所述連接梁和活動主梁均分別連接於兩所述立柱之間,所述立柱設於所述底盤臺車上,其特徵在於:還包括至少兩配重保險平衡機構,任一該配重保險平衡機構包括導輪組、吊索以及配重塊,所述導輪組固定在所述立柱的頂端,所述吊索繞設在導輪組上且兩端分別連接配重塊和活動主梁;且任一所述配重保險平衡機構的導輪組包括兩主導輪組和一安全導輪組,所述吊索包括兩主吊索和一安全吊索,兩主導輪組對應設在安全輪組的兩側,每一配重塊均通過所述主吊索吊設在主導輪組上,並通過所述一安全吊索吊設在安全導輪組上,所述兩主吊索和安全吊索的另一端還連接所述活動主梁,且所述安全吊索的長度略大於兩主吊索的長度,使正常工作狀態安全吊索所受承受拉力小於兩主吊索。
[0005]進一步的,所述安全吊索與主吊索自然狀態的長度差,不超過主吊索和安全吊索的組合加載配重以後主吊索的所產生的彈性伸長量;較佳的是處於主吊索和安全吊索的組合加載配重以後主吊索的所產生的彈性伸長量的50% -98%;更佳的是處於80% -95%,最佳是90%。
[0006]進一步的,任一所述配重塊包括一主配重塊和複數個副配重塊,所述副配重塊可拆卸的方式連接在主配重塊上,所有主配重塊的重量總和等於或略小於活動主梁的重量,一所述副配重塊的重量遠小於一主配重塊的重量。
[0007]進一步的,任一所述立柱由兩分立的支腿構成,所述活動主梁的兩端處於兩支腿之間的空間內,所述支腿為中空支腿,所述配重保險平衡機構的數量為4,分別對應一支腿設置,任一所述配重保險平衡機構的導輪組均對應設在一所述支腿的頂部,所述配重塊均對應設在一所述支腿的內部空間處。
[0008]本實用新型的優點在於:在大型龍門架上設置配重保險平衡機構,主要用於克服活動主梁本身的重量或其連同設備的重量,一方面可降低驅動裝置的驅動力,另一方面可保證活動主梁升降時的穩定性和安全性,並通過安全導輪組和安全吊索為配重塊提供意外情況的保險,在兩根主吊索其中一根的鋼絲繩出現斷裂的情況下安全吊索張緊受力,保證配重保險平衡機構的正常運行,由於安全吊長度大於主吊索,此時配重塊會出現傾斜的情況,因此便於施工現場及時發現主吊索出現問題,並及時更換,保證了龍門架的安全運行。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09]下面參照附圖結合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的說明。
[0010]圖1為本實用新型大型龍門架的立體結構示意圖。
[0011]圖2為本實用新型大型龍門架的前視結構示意圖(且顯示立柱的內部結構)。
[0012]圖3為本實用新型大型龍門架的一立柱的俯視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3]請參閱圖1至圖3所示,本實用新型配重保險平衡機構100設在大型龍門架上,所述大型龍門架包括一連接梁200、活動主梁300、兩立柱400以及兩底盤臺車500,還包括至少兩配重保險平衡機構100,所述連接梁200和活動主梁300均分別連接於兩所述立柱400之間,所述立柱400設於所述底盤臺車500上,任一該配重保險平衡機構100包括導輪組1、吊索2以及配重塊3,所述導輪組1固定在所述立柱400的頂端,所述吊索2繞設在導輪組1上且兩端分別連接配重塊3和活動主梁300 ;且任一所述配重保險平衡機構100的導輪組1包括兩主導輪組11和一安全導輪組12,所述吊索2包括兩主吊索21和一安全吊索22,兩主導輪組11對應設在一安全導輪組12的兩側,每一配重塊3均通過所述主吊索21吊設在主導輪組11上,並通過所述安全吊索22吊設在安全導輪組12上,且所述兩主吊索21和一安全吊索22的另一端還連接所述活動主梁300,安全吊索22的長度略大於兩主吊索21的長度,正常工作狀態安全吊索22所受承受拉力小於兩主吊索21。該安全導輪組12和安全吊索22實現配重保險平衡機構100的保險裝置,在兩根主吊索21其中一根的鋼絲繩出現斷裂的情況下安全吊索22張緊受力,保證配重保險平衡機構100的正常運行,由於安全吊索22長度大於主吊索21,此時配重塊3會出現傾斜的情況,因此便於施工現場及時發現主吊索21出現問題,並及時更換,保證了龍門架的安全運行。
[0014]所述安全吊索22與主吊索21自然狀態的長度差,不超過主吊索21和安全吊索22的組合加載配重以後主吊索21的所產生的彈性伸長量;這是由於主吊索21和安全吊索22處於彈性變形狀態滿足胡克定律即在彈性限度內,物體的形變量跟引起形變的外力成正t匕。安全吊索22長度大於主吊索21長度,加載配重產生時的安全吊索22的變形量小於主吊索21的變形量,因此在正常工作狀態下可使安全吊索22所受的應力小於主吊索21,同時安全吊索22應處於張緊狀態避免鬆脫,以隨時準備在主吊索21發生意外的情況下承受較大的拉力。經實驗表明,較佳的是處於主吊索21和安全吊索22的組合加載配重以後主吊索21的所產生的彈性伸長量的50% -98%時,主吊索21和安全吊索22處於較佳的受力狀態以適應各自的作用;更佳的是處於80% -95%,最佳是90%。
[0015]任一所述配重塊3包括一主配重塊和複數個副配重塊,所述副配重塊可拆卸的方式連接在主配重塊上,所有主配重塊的重量總和等於或略小於活動主梁的重量,一所述副配重塊的重量遠小於一主配重塊的重量。副配重塊的設置是為了微調所述配重塊3的總體重量,使之更接近活動主梁300及其負重的總重量。
[0016]任一所述立柱400由兩分立的支腿401構成,所述活動主梁300的兩端處於兩支腿401之間的空間內,支腿22的設置使活動主梁3的兩端處於兩支腿22之間的空間內,整體結構更為穩定,更容易滿足大型龍門架的大跨度和高度的要求。所述支腿401為中空支腿,所述配重保險平衡機構100的數量為4,分別對應一支腿401設置,任一所述配重保險平衡機構100的導輪組1均對應設在一所述支腿401的頂部,所述配重塊3均對應設在一所述支腿401的內部空間處。中空支腿的設置,可以使配重保險平衡機構100在封閉的空間內運行,更為安全。
[0017]本實用新型在大型龍門架上設置配重保險平衡機構,主要用於克服活動主梁本身的重量或其連同設備的重量,一方面可降低驅動裝置的驅動力,另一方面可保證活動主梁升降時的穩定性和安全性,並通過安全導輪組和安全吊索為配重塊提供意外情況的保險,在兩根主吊索其中一根的鋼絲繩出現斷裂的情況下安全吊索張緊受力,保證配重保險平衡機構的正常運行,由於安全吊長度大於主吊索,此時配重塊會出現傾斜的情況,因此便於施工現場及時發現主吊索出現問題,並及時更換,保證了龍門架的安全運行。
[0018]雖然以上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但是熟悉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應當理解,我們所描述的具體的實施例只是說明性的,而不是用於對本實用新型的範圍的限定,熟悉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在依照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所作的等效的修飾以及變化,都應當涵蓋在本實用新型的權利要求所保護的範圍內。
【權利要求】
1.一種大型龍門架主梁的配重保險平衡機構,所述大型龍門架包括一連接梁、活動主梁、兩立柱以及兩底盤臺車,所述連接梁和活動主梁均分別連接於兩所述立柱之間,所述立柱設於所述底盤臺車上,其特徵在於:還包括至少兩配重保險平衡機構,任一該配重保險平衡機構包括導輪組、吊索以及配重塊,所述導輪組固定在所述立柱的頂端,所述吊索繞設在導輪組上且兩端分別連接配重塊和活動主梁; 且任一所述配重保險平衡機構的導輪組包括兩主導輪組和一安全導輪組,所述吊索包括兩主吊索和一安全吊索,兩主導輪組對應設在安全輪組的兩側,每一配重塊均通過所述主吊索吊設在主導輪組上,並通過所述一安全吊索吊設在安全導輪組上,所述兩主吊索和安全吊索的另一端還連接所述活動主梁,且所述安全吊索的長度略大於兩主吊索的長度,使正常工作狀態安全吊索所受承受拉力小於兩主吊索。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大型龍門架主梁的配重保險平衡機構,其特徵在於:所述安全吊索與主吊索自然狀態的長度差,所述安全吊索與主吊索自然狀態的長度差,不超過主吊索和安全吊索的組合加載配重以後主吊索的所產生的彈性伸長量。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大型龍門架主梁的配重保險平衡機構,其特徵在於:所述安全吊索與主吊索自然狀態的長度差,處於主吊索和安全吊索的組合加載配重以後主吊索的所產生的彈性伸長量的50% -98%。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大型龍門架主梁的配重保險平衡機構,其特徵在於:所述安全吊索與主吊索自然狀態的長度差,處於主吊索和安全吊索的組合加載配重以後主吊索的所產生的彈性伸長量的80% -95%。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大型龍門架主梁的配重保險平衡機構,其特徵在於:所述安全吊索與主吊索自然狀態的長度差,是主吊索和安全吊索的組合加載配重以後主吊索的所產生的彈性伸長量的90%。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大型龍門架主梁的配重保險平衡機構,其特徵在於:任一所述配重塊包括一主配重塊和複數個副配重塊,所述副配重塊可拆卸的方式連接在主配重塊上,所有主配重塊的重量總和等於或略小於活動主梁的重量,一所述副配重塊的重量遠小於一主配重塊的重量。
7.如權利要求1至6任一項所述的大型龍門架主梁的配重保險平衡機構,其特徵在於:任一所述立柱由兩分立的支腿構成,所述活動主梁的兩端處於兩支腿之間的空間內,所述支腿為中空支腿,所述配重保險平衡機構的數量為4,分別對應一支腿設置,任一所述配重保險平衡機構的導輪組均對應設在一所述支腿的頂部,所述配重塊均對應設在一所述支腿的內部空間處。
【文檔編號】B66C5/02GK204162299SQ201420573103
【公開日】2015年2月18日 申請日期:2014年9月30日 優先權日:2014年9月30日
【發明者】陳忠霖, 湯文博, 李良光 申請人:福建海源自動化機械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