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平視顯示器的投影裝置製造方法
2023-09-15 03:23:00 1
一種平視顯示器的投影裝置製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涉及顯示器領域,公開了一種平視顯示器的投影裝置,包括圖像解析系統及集光系統,或者包括圖像解析系統及折光系統,其中,當包括圖像解析系統及集光系統時:所述圖像解析系統作為圖像接收器件,用於接收輸入的圖像信號,所述集光系統用於收集來自所述圖像解析系統的光線並將所述光線傳送至人眼形成虛擬圖像,當包括圖像解析系統及集光系統時:所述圖像解析系統作為圖像接收器件,用於接收輸入的圖像信號,所述折光系統用於接收來自所述圖像解析系統的光線並將所述光線傳送至人眼形成虛擬圖像。採用本技術,通過簡單的光學系統就實現了大屏幕的效果,隨著圖像屏幕增大,成本不會有太大的增加,解決了大屏幕平板顯示的成本問題。
【專利說明】一種平視顯示器的投影裝置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顯示器領域,特別涉及一種平視顯示器的投影裝置。
【背景技術】
[0002]目前車載顯示技術大多是基於平板顯示,如IXD顯示,該技術特點在於能夠方便的顯示用戶所需要的信息,例如路況信息,導航信息或者其它多媒體信息等。平板顯示的特點是小尺寸畫面顯示的時候成本低廉,安裝方便。但是隨著信息量的增加,客戶對顯示畫面尺寸需求日益增長,平板顯示就很難滿足要求,原因在於平板顯示的實現方式上受汽車空間限制,並且隨著尺寸增加成本大幅度增加。
【發明內容】
[0003]鑑於上述問題,本發明實施例的目的在於提供一種平視顯示器的投影裝置,由於該方案的光路簡單,實現方便,僅僅使用簡單的光學系統就實現了大屏幕的效果,且不受車內空間限制。隨著圖像屏幕增大,成本不會有太大的增加,解決了大屏幕平板顯示的成本問題。
[0004]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一種平視顯示器的投影裝置,包括圖像解析系統及集光系統,或者包括圖像解析系統及折光系統,其中,
當包括圖像解析系統及集光系統時:
所述圖像解析系統作為圖像接收器件,用於接收輸入的圖像信號,
所述集光系統用於收集來自所述圖像解析系統的光線並將所述光線傳送至人眼形成虛擬圖像,
當包括圖像解析系統及集光系統時:
所述圖像解析系統作為圖像接收器件,用於接收輸入的圖像信號,
所述折光系統用於接收來自所述圖像解析系統的光線並將所述光線傳送至人眼形成虛擬圖像。
[0005]可選地,所述平視顯示器的投影裝置,包括圖像解析系統、集光系統、折光系統,其中,
所述圖像解析系統作為圖像接收器件,用於接收輸入的圖像信號,
所述集光系統用於收集來自所述圖像解析系統的光線並將所述光線傳送到所述折光系統,
所述折光系統用於接收來自所述集光系統的光線並將所述光線傳送至人眼形成虛擬圖像。
[0006]可選地,所述折光系統表面鍍了專用光學薄膜,所述薄膜讓一部分光線反射,而另一部分光線直接透過,使所述折光系統接收的光線一部分光線經反射後進入人眼形成虛擬圖像。
[0007]可選地,所述圖像解析系統是IXD顯示面板或LED顯示面板。
[0008]可選地,所述圖像解析系統接收來自於電腦系統、導航系統、或攝像系統輸入的圖像信號,或者投影系統投影到所述圖像解析系統的光學圖像信號。
[0009]可選地,所述圖像解析系統接收DLP微投、雷射微投、或LCOS微投投影到所述圖像解析系統的光學圖像信號。
[0010]可選地,所述集光系統是玻璃透鏡、或塑膠非球面透鏡。
[0011]可選地,所述折光系統是平面反射鏡、球面反射鏡、或非球面反射鏡。
[0012]可選地,所述折光系統的材料是玻璃或塑膠。
[0013]可選地,所述平視顯示器的目視距離在800 mm至1000mm。
[0014]由上可見,應用本實施例技術方案,由於基於光學系統成像原理,將圖像信號通過簡單的光路及光學系統就形成放大的虛像,虛像的大小,不受車內空間限制,實現大屏幕的效果,並且隨著圖像屏幕增大,成本不會有太大的增加,解決了平板顯示屏幕尺寸增加造成的成本大幅度增加的問題。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5]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發明實施例或現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或現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發明的一些實施例,對於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性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0016]圖1為本發明提供的第一種平視顯示器的投影裝置示意圖;
圖2為本發明提供的第二種平視顯示器的投影裝置示意圖;
圖3為本發明提供的第三種平視顯示器的投影裝置示意圖;
圖4為本發明提供的第四種平視顯示器的投影裝置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7]下面將結合本發明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發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於本發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作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於本發明保護的範圍。
[0018]實施例:
本實施例提供的一種平視顯示器的投影裝置,如圖1所示,包括圖像解析系統I及集光系統2,其中,所述圖像解析系統I作為圖像接收器件,用於接收輸入的圖像信號,所述集光系統2用於收集來自所述圖像解析系統I的光線並將所述光線傳送至人眼,形成放大的虛擬圖像,所述虛擬圖像成像在與人眼相對應的所述集光系統2的另一側,使得人眼平視所述虛擬圖像。
[0019]或者所述平視顯示器的投影裝置,如圖2所示,包括圖像解析系統I及折光系統3,所述圖像解析系統I作為圖像接收器件,用於接收輸入的圖像信號,
所述折光系統3用於接收來自所述圖像解析系統I的光線並將所述光線傳送至人眼,形成放大的虛擬圖像,所述虛擬圖像成像在與人眼相對應的所述折光系統3的另一側,使得人眼平視所述虛擬圖像。
[0020]可以但不限於,所述平視顯示器的投影裝置,如圖3所示,包括圖像解析系統1、集光系統2、折光系統3,其中,
所述圖像解析系統I作為圖像接收器件,用於接收輸入的圖像信號,
所述集光系統2用於收集來自所述圖像解析系統I的光線並將所述光線傳送到所述折光系統3,
所述折光系統3用於接收來自所述集光系統2的光線並將所述光線傳送至人眼,形成放大的虛擬圖像,所述虛擬圖像成像在與人眼相對應的所述折光系統3的另一側,使得人眼平視所述虛擬圖像。
[0021]可以但不限於,所述集光系統2或者所述折光系統3也不僅僅只有一個鏡片,也可以是複雜的光學系統,譬如,如圖4所示,所述集光系統2是由201、202、203、204四個部件組成的光學系統,所述折光系統3是由鏡片部件301及302組成的光學系統。
[0022]可以但不限於,所述折光系統3表面鍍了專用光學薄膜,所述薄膜讓一部分光線反射,而另一部分光線直接透過,使所述折光系統3接收的光線一部分光線經反射後進入人眼,形成放大的虛擬圖像,所述虛擬圖像成像在與人眼相對應的所述折光系統3的另一偵牝使得人眼平視所述虛擬圖像,並且不影響觀看車外路況情況。
[0023]可以但不限於,所述圖像解析系統I是IXD顯示面板或LED顯示面板。
[0024]可以但不限於,所述圖像解析系統I接收來自於電腦系統、導航系統、或攝像系統輸入的圖像信號,或者投影系統投影到所述圖像解析系統I的光學圖像信號,譬如所述圖像解析系統I接收DLP (Digital Light Process1n,數字光處理)微投、雷射微投、或LCOS(Liquid Crystal on Silicon,娃基液晶)微投投影到所述圖像解析系統的光學圖像信號。
[0025]可以但不限於,所述集光系統2是玻璃透鏡、或塑膠非球面透鏡。
[0026]可以但不限於,所述折光系統3是平面反射鏡、球面反射鏡、或非球面反射鏡以及其他透鏡。
[0027]可以但不限於,所述折光系統3的材料是玻璃或塑膠。
[0028]可以但不限於,所述平視顯示器的目視距離在800 mm至1000mm。
[0029]由上可見,通過將圖像信號通過簡單的光路及光學系統就形成放大的虛像,虛像的大小,不受車內空間限制,實現大屏幕的效果,並且隨著圖像屏幕增大,成本不會有太大的增加,解決了平板顯示屏幕尺寸增加造成的成本大幅度增加的問題。
[0030]以上所述的實施方式,並不構成對該技術方案保護範圍的限定。任何在上述實施方式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修改、等同替換和改進等,均應包含在該技術方案的保護範圍之內。
【權利要求】
1.一種平視顯示器的投影裝置,其特徵在於,包括圖像解析系統及集光系統,或者包括圖像解析系統及折光系統,其中, 當包括圖像解析系統及集光系統時: 所述圖像解析系統作為圖像接收器件,用於接收輸入的圖像信號, 所述集光系統用於收集來自所述圖像解析系統的光線並將所述光線傳送至人眼形成虛擬圖像, 當包括圖像解析系統及集光系統時: 所述圖像解析系統作為圖像接收器件,用於接收輸入的圖像信號, 所述折光系統用於接收來自所述圖像解析系統的光線並將所述光線傳送至人眼形成虛擬圖像。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平視顯示器的投影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平視顯示器的投影裝置,包括圖像解析系統、集光系統、折光系統,其中, 所述圖像解析系統作為圖像接收器件,用於接收輸入的圖像信號, 所述集光系統用於收集來自所述圖像解析系統的光線並將所述光線傳送到所述折光系統, 所述折光系統用於接收來自所述集光系統的光線並將所述光線傳送至人眼形成虛擬圖像。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種平視顯示器的投影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折光系統表面鍍了專用光學薄膜,所述薄膜讓一部分光線反射,而另一部分光線直接透過,使所述折光系統接收的光線一部分光線經反射後進入人眼形成虛擬圖像。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平視顯示器的投影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圖像解析系統是IXD顯示面板或LED顯示面板。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平視顯示器的投影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圖像解析系統接收來自於電腦系統、導航系統、或攝像系統輸入的圖像信號,或者投影系統投影到所述圖像解析系統的光學圖像信號。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平視顯示器的投影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圖像解析系統接收DLP微投、雷射微投、或LCOS微投投影到所述圖像解析系統的光學圖像信號。
7.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種平視顯示器的投影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集光系統是玻璃透鏡、或塑膠非球面透鏡。
8.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種平視顯示器的投影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折光系統是平面反射鏡、球面反射鏡、或非球面反射鏡。
9.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種平視顯示器的投影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折光系統的材料是玻璃或塑膠。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平視顯示器的投影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平視顯示器的目視距離在800臟至lOOCtam。
【文檔編號】G03B21/00GK104238118SQ201310251006
【公開日】2014年12月24日 申請日期:2013年6月24日 優先權日:2013年6月24日
【發明者】馬紅虎 申請人:惠州市華陽多媒體電子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