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用於網路遊戲的保護方法
2023-09-13 07:31:30 3
專利名稱:一種用於網路遊戲的保護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用於網路遊戲的保護方法,更確切地說涉及保護網絡 遊戲用戶合法權利的保護方法,屬於網路遊戲技術領域。
背景技術:
網路遊戲是利用網際網路傳輸協議,以Internet為依託,可以多人同 時參與的遊戲項目。類型包括網絡社交遊戲、網絡群眾角色模擬遊戲等。現在市面比較流行的有《聯眾棋牌》、《Second Life》、《魔獸世 界》、《徵途》以及新近出現的網頁遊戲等都屬於網路遊戲範疇。目前黑客通過各種非法手段竊取網路遊戲帳戶、虛擬物品的事件,時 有發生,給網路遊戲玩家帶來了巨大損失。為了增強遊戲數據的安全性,運營商們採用了多種措施如採用動態 密碼的方式;帳號綁定電話的方式;帳號綁定硬碟的方式等。1、 對於動態密碼的方式,動態密碼鎖的方式成本過高,而動態密碼 卡片的方式內容極易被複製,需要用戶經常更換新的卡片;此外,通過動 態密碼方式登錄的用戶沒有電子籤名,這樣也就失去了具有法律效力的認 證材料, 一旦出現糾紛,用戶的合法權利將不受保護。2、 帳號綁定電話的方式,這種方式雖然可以保證帳號可以被找回, 但不能保證帳號裡的遊戲元素不被拿走或破壞,而一個帳號中最重要的就 是這些遊戲元素。3、 帳號綁定硬碟的方式,這種方式兼容性太差,玩家甚至不能更換 電腦。以上這些方式其共同點就是,把保護用戶數據的責任放在用戶自己身 上。用戶要想保護自己的數據,需要跟隨黑客破解水平的提高,不停增加 保密的複雜度,給平時操作帶來很大不便。發明內容本發明的目的在於提供一種網路遊戲用戶合法權利的保護方法。該保 護方法可以將遊戲元素數據保存在任意地方,甚至裝在用戶自己的口袋 裡。還可以將要保護的遊戲元素數據提交到專業的運營商手中,由他們代 為保管。這樣以來,不但數據安全性大大增加,遊戲運營商也不需要再頻 繁的增加保密的複雜度。為達到上述目的,本發明的技術方案是在開發網路遊戲時,加入針對網 絡遊戲元素的實時監控與鏡像複製技術。先完成對文件進行實時監控的工作, 再對其進行鏡像複製。實現了對數據的實時監控和鏡像複製之後,就可以實現 以上所說的保存遊戲元素數據的方法。本發明的有益效果通過將用戶數據保存在上述的位置,肯定比目前的帳 戶保護方式安全許多。首先,對於保存在本地位置的數據,黑客不但要盜取網 友帳戶,還要盜取用戶的存儲盤。與此同時,黑客還會遇到一個更加棘手的問 題,就是要阻止該用戶向遊戲運營商申請還原數據,可以說十分困難其次,對 於保存在遊戲系統內的資料,由於官方有較強的主動性,黑客想要奪取其管理 權限很難,所以幾乎不可能出現數據被盜的事件;另外,即使數據偶然被盜, 黑客還要阻止管理員從備份中恢復系統數據,這無疑非常困難。最後,對於保 存在第三方的數據,因為一般遊戲運營商所選擇的第三方通常是較有實力的公 司,網絡安全自然也做的十分到位,所以黑客通過此渠道竊取數據也很困難。如此,網路遊戲用戶的數據就可以做到既不怕偷,也不怕丟,也不怕損壞, 就最大限度的保護了他們的合法權利。
圖1網路遊戲項目用戶合法權利的保護方法原理圖; 圖2網路遊戲項目用戶合法權利的保護方法步驟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參照圖1,這是網路遊戲項目用戶合法權利的保護方法原理圖。如圖所示,分為用戶方,系統方及黑客侵入方。在遊戲進行過程中, 用戶的可見可控元素與系統中存儲的可見不可控元素實時對應,此時黑客 無法登陸遊戲。在離線時,有三種情況l)將可見可控元素保存在第三方 位置;2)將可見可控元素保存在系統內特定的位置;3)將可見可控元素 保存在本地存儲位置。處於以上狀態時,黑客依然無法奪取遊戲數據。參照圖2,這是網路遊戲項目用戶合法權利的保護步驟示意圖。如圖所示,該保護方法,按下述步驟實施第1步,先將用戶直接面對的、可自行控制的可見可控元素,在遊戲 開發過程中,加入對它們的實時監控技術,監控這些用戶數據的實時特性。第2步,使用數據鏡像複製技術,給這些可見可控元素分別設置鏡像元素,並將這些鏡像數據的使用權限設置為遊戲管理員所有,保存在運營 商的伺服器中(即遊戲系統中),用戶自行無法處理。第3步,用戶在遊戲過程中,"可見可控元素"和"可見不可控元素"實時對應,相互之間除了權限外幾乎沒有差別。第4步,當用戶需要保存自己重要的"可見可控元素"時,可以通過以下三種方式實現(1)、將這些元素通過"另存"或導出等方式生成為本地文件,存儲 在本地位置。伺服器中不再保留被導出的遊戲元素內容。這樣即使用戶帳 號被盜,竊賊也只能面對一個空空的帳號,得不到任何東西。對於保存在 本地位置的文件,既可以保存在郵箱中,也可以放在網絡空間裡,但不限於這些位置。建議用戶將其存放在方便拔插的移動存儲設備中,遊戲完成 時及時關閉與電腦的連接,這才是最安全的方式。(2) 、將這些元素提交到遊戲系統內某個特定的位置。這時,系統 會自動將權限更改為可見不可控元素,與之相對應的"可見可控元素" 在伺服器中將不再保留。用戶可以在這個特定位置查看到自己提交的遊 戲元素,但是無權處置,必須經過系統管理員的審核,方可操作。特別 聲明,此時用戶所提交的這部分遊戲元素和遊戲過程中鏡像生成的"可 見不可控元素"有一定區別,主要是生成方式不一樣。它們之間不可混 淆。(3) 、用戶還可以將這些元素提交到遊戲系統之外的第三方位置, 由第三方代為保管。但是這些元素的權限也會改變,即更改為"可見不 可控元素"。用戶可以在這個第三方査看的到自己提交的元素,但無權 處置,需要通過第三方的審核。審核通過之後,第三方將"可見不可控 元素"的權限改為"可見可控元素",用戶即可操作。第5步,當用戶再次進入遊戲時,將存儲在這些位置的遊戲元素載 入至遊戲中。系統將這些"可見可控元素"與遊戲系統鏡像生成的"可 見不可控元素"進行對比,符合要求則可正常進入遊戲。第6步,當用戶保存於這些位置的"可見可控元素"數據丟失或損 壞時,可以向遊戲管理員提出申請,復原這些遊戲元素。管理員經核實 後,有針對性地將系統鏡像生成的"可見不可控元素"權限進行修改, 重新鏡像為"可見可控元素"即可。
權利要求
1、一種用於網路遊戲的保護方法,其特徵在於所述的保護方法,採用針對網路遊戲元素的實時監控與鏡像複製技術,先完成對文件進行實時監控,再對其進行鏡像複製;實現了對數據的實時監控和鏡像複製之後,就可以提供三種方式保存遊戲元素數據,網友可以自由選擇。
2、 如權利要求l所述的網路遊戲的保護方法,其特徵在於所述的 保護方法,其步驟是第1步,先監控用戶數據--"可見可控元素" 一的實時特性;第2步,為可見可控元素設置鏡像--"可見不可控元素",該鏡像元 素保存在遊戲系統中;第3步,用戶在遊戲過程中,"可見可控元素"和"可見不可控元素" 實時對應;第4步,當用戶需要保存自己重要的"可見可控元素"時,可以通過 以下三種方式實現保存用戶數據(1) 、將這些元素通過"另存"或導出方式,生成為本地文件,存 儲在本地位置;(2) 、將這些元素提交到遊戲系統內某個特定的位置,這時,系統 會自動將權限更改為"可見不可控元素",與之相對應的"可見可控元 素"伺服器中也不再保留,系統只保留"可見不可控元素"數據;(3) 、用戶將這些元素提交到遊戲系統之外的第三方位置,由第三 方代為保管;第5步,當用戶再次進入遊戲時,將存儲在這些位置的遊戲元素載 入至遊戲中,系統將這些"可見可控元素"與伺服器中的"可見不可控 元素"資料進行對比,如果數據一致,則可正常進入遊戲;第6步,當用戶保存於這些位置的"可見可控元素"數據丟失或損 壞時,可以向遊戲管理員提出申請,復原這些遊戲元素,經管理員核實 後,有針對性地將系統中"可見不可控元素"權限進行修改,重新鏡像 為"可見可控元素"即可。
3、 如權利要求l所述的網路遊戲的保護方法,其特徵在於將這 些元素通過"另存"或導出等方式生成為本地文件,存儲在本地位置, 伺服器中不再保留被導出的遊戲元素內容,即使用戶帳號被盜,竊賊也 只能面對一個空空的帳號,得不到任何東西,對於保存在本地位置的文 件,用戶將其存放在方便拔插的移動存儲設備中,遊戲完成時及時關閉 與電腦的連接。
4、 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網路遊戲的保護方法,其特徵在於 將這些元素提交到遊戲系統內某個特定的位置,系統會自動將權限更改 為可見不可控元素,與之相對應的"可見可控元素"在伺服器中將不再 保留,用戶可以在這個特定位置査看到自己提交的遊戲元素,但是無權 處置,必須經過系統管理員的審核,方可操作。
5、 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網路遊戲的保護方法,其特徵在於 用戶可以將這些元素提交到遊戲系統之外的第三方位置,由第三方代為 保管,但是這些元素的權限也會更改為"可見不可控元素",用戶可以 在這個第三方查看的到自己提交的元素,但無權處置,需要通過第三方 的審核,第三方將"可見不可控元素"的權限改為"可見可控元素", 用戶即可操作。
6、 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網路遊戲的保護方法,其特徵在於 當用戶再次進入遊戲時,將存儲在這些位置的遊戲元素載入至遊戲中, 系統將這些"可見可控元素"與伺服器中的"可見不可控元素"資料進 行對比,如果數據一致,則可正常進入遊戲。
7、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網路遊戲的保護方法,其特徵在於 當用戶保存於這些位置的"可見可控元素"數據丟失或損壞時,可以向 遊戲管理員提出申請,復原這些遊戲元素,經核實後有針對性地將系統 鏡像生成的"可見不可控元素"權限進行修改,重新鏡像為"可見可控 元素"即可。
全文摘要
一種用於網路遊戲的保護方法,對網路遊戲元素實時監控與鏡像複製技術之後,提供三種方式保存數據,可自由選擇;其步驟是1)先監控數據「可見可控元素」的實時特性,2)為可見可控元素設置鏡像「可見不可控元素」,保存在遊戲系統中,3)在遊戲過程中「可見可控元素」和「可見不可控元素」實時對應,4)當需要保存「可見可控元素」時,可通過三種方式實現保存用戶數據,5)當再次進入遊戲時,將存儲在這些位置的遊戲元素載入至遊戲中,將「可見可控元素」與「可見不可控元素」對比,如果一致,則進入遊戲,6)當「可見可控元素」數據丟失或損壞時,可提出申請復原,經核實後,有針對性地將系統中「可見不可控元素」修改,重新鏡像即可。
文檔編號G06Q30/00GK101256657SQ200810035280
公開日2008年9月3日 申請日期2008年3月28日 優先權日2008年3月28日
發明者張全偉 申請人:張全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