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箱的門體組件及冰箱的製作方法
2023-09-16 06:59:15
冰箱的門體組件及冰箱的製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公開了一種冰箱的門體組件及冰箱,門體組件包括:第一鈑金立柱和第二鈑金立柱,第一鈑金立柱和第二鈑金立柱相對設置;門玻璃,門玻璃分別與第一鈑金立柱和第二鈑金立柱連接並位於第一鈑金立柱和第二鈑金立柱的前側;上端蓋和下端蓋,上端蓋分別與第一鈑金立柱和第二鈑金立柱的上端連接,下端蓋分別與第一鈑金立柱、第二鈑金立柱的下端連接;和門膽。根據本發明的冰箱的門體組件,利用第一鈑金立柱和第二鈑金立柱取代傳統的PVC或者其它材質的立柱,不但提高了立柱的表面強度,在門體組件使用過程中可以降低劃痕的產生,而且採用鈑金立柱可以降低門體組件的生產成本,且由於採用鈑金立柱可以適於與各種玻璃門體裝配。
【專利說明】冰箱的門體組件及冰箱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製冷設備【技術領域】,具體而言,特別涉及一種冰箱的門體組件及冰箱。【背景技術】
[0002]目前玻璃門冰箱的門體立柱大多採用PVC擠塑立柱,一般為一體成型結構,結構單一,影響了冰箱的美觀性。而且PVC立柱表面強度低,存在表面易劃傷的缺點。
【發明內容】
[0003]本發明旨在至少在一定程度上解決現有技術中的上述技術問題之一。為此,本發明的一個目的在於提出一種前表面為玻璃門的冰箱的門體組件。
[0004]本發明的另一個目的在於提出一種具有上述優點的冰箱。
[0005]根據本發明的一個方面提供了一種冰箱的門體組件,包括:第一鈑金立柱和第二鈑金立柱,所述第一鈑金立柱和所述第二鈑金立柱相對設置;門玻璃,所述門玻璃分別與所述第一鈑金立柱和第二鈑金立柱連接並位於所述第一鈑金立柱和第二鈑金立柱的前側;上端蓋和下端蓋,所述上端蓋分別與所述第一鈑金立柱和所述第二鈑金立柱的上端連接,所述下端蓋分別與所述第一鈑金立柱、所述第二鈑金立柱的下端連接;和門膽,所述門膽與所述第一鈑金立柱、所述第二鈑金立柱、所述上端蓋和所述下端蓋連接並位於所述第一鈑金立柱和第二鈑金立柱的後側。
[0006]根據本發明實施例的冰箱的門體組件,利用第一鈑金立柱和第二鈑金立柱取代傳統的PVC或者其它材質的立柱,不但提高了立柱的表面強度,在門體組件使用過程中可以降低劃痕的產生,而且採用鈑金立柱可以降低門體組件的生產成本,且由於採用鈑金立柱可以適於與各種玻璃門體裝配。同時,鈑金立柱可以具有較美觀的外形,提升了產品的檔次和品味。
[0007]根據本發明的一個實施例,所述下端蓋的前側設有向上的第一翻邊,所述上端蓋的前側設有向下的第二翻邊,所述門玻璃板與所述第一翻邊和所述第二翻邊粘接。
[0008]根據本發明的一個實施例,所述第一翻邊與所述下端蓋一體成型,所述第二翻邊與所述上端蓋一體成型。
[0009]根據本發明的一個實施例,所述下端蓋的後側設有向上的第三翻邊,所述上端蓋的後側設有向下的第四翻邊,所述門膽與所述第三翻邊和所述第四翻邊粘接。
[0010]根據本發明的一個實施例,所述第三翻邊與所述下端蓋一體成型,所述第四翻邊與所述上端蓋一體成型。
[0011]根據本發明的一個實施例,所述下端蓋的左側設有開口向上的第一安裝槽,所述第一鈑金立柱的下端伸入所述第一安裝槽內,所述下端蓋的右側設有開口向上的第二安裝槽,所述第二鈑金立柱的下端伸入所述第二安裝槽內,所述上端蓋的左側設有開口向下的第三安裝槽,所述第一鈑金立柱的上端伸入所述第三安裝槽內,所述上端蓋的右側設有開口向下的第四安裝槽,所述第二鈑金立柱的上端伸入所述第四安裝槽內。[0012]根據本發明的一個實施例,所述第一安裝槽、所述第二安裝槽、所述第三安裝槽和所述第四安裝槽的開口均為「L」形。
[0013]根據本發明的一個實施例,所述下端蓋的左端設有向上的第五翻邊,所述第五翻邊的外側與所述第一鈑金立柱粘接,所述下端蓋的右端設有向上的第六翻邊,所述第六翻邊的外側與所述第二鈑金立柱粘接。
[0014]根據本發明的一個實施例,所述第一鈑金立柱和所述第二鈑金立柱均為冷軋鋼板。
[0015]根據本發明的另一方面提供了一種冰箱,包括上述的冰箱的門體組件。
[0016]根據本發明實施例的冰箱,利用第一鈑金立柱和第二鈑金立柱取代傳統的PVC或者其它材質的立柱,不但提高了立柱的表面強度,在門體組件使用過程中可以降低劃痕的產生,而且採用鈑金立柱可以降低門體組件的生產成本,且由於採用鈑金立柱可以適於與各種玻璃門體裝配。同時,鈑金立柱可以具有較美觀的外形,提升了產品的檔次和品味。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7]圖1是根據本發明實施例的冰箱的門體組件裝配示意圖;
[0018]圖2是根據本發明實施例的冰箱的門體組件的下端蓋的立體結構示意圖;
[0019]圖3是根據本發明實施例的冰箱的門體組件的第一鈑金立柱的立體結構示意圖。
[0020]附圖標記:
[0021]100門體組件,
[0022]10第一鈑金立柱,11第一安裝部,12第三安裝部,
[0023]20門玻璃,
[0024]30下端蓋,31第一翻邊,32第三翻邊,33第一安裝槽,34第五翻邊,
[0025]40 門膽。
【具體實施方式】
[0026]下面詳細描述本發明的實施例,所述實施例的示例在附圖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終相同或類似的標號表示相同或類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類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過參考附圖描述的實施例是示例性的,旨在用於解釋本發明,而不能理解為對本發明的限制。
[0027]在本發明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術語「中心」、「縱向」、「橫向」、「長度」、「寬度」、「厚度」、「上」、「下」、「前」、「後」、「左」、「右」、「豎直」、「水平」、「頂」、「底」 「內」、「外」、「順時針」、「逆時針」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關係為基於附圖所示的方位或位置關係,僅是為了便於描述本發明和簡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裝置或元件必須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構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為對本發明的限制。
[0028]此外,術語「第一」、「第二」僅用於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為指示或暗示相對重要性或者隱含指明所指示的技術特徵的數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徵可以明示或者隱含地包括一個或者更多個該特徵。在本發明的描述中,「多個」的含義是兩個或兩個以上,除非另有明確具體的限定。
[0029]在本發明中,除非另有明確的規定和限定,術語「安裝」、「相連」、「連接」、「固定」等術語應做廣義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連接,也可以是可拆卸連接,或成一體;可以是機械連接,也可以是電連接;可以是直接相連,也可以通過中間媒介間接相連,可以是兩個元件內部的連通或兩個元件的相互作用關係。對於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理解上述術語在本發明中的具體含義。
[0030]在本發明中,除非另有明確的規定和限定,第一特徵在第二特徵之「上」或之「下」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徵直接接觸,也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徵不是直接接觸而是通過它們之間的另外的特徵接觸。而且,第一特徵在第二特徵「之上」、「上方」和「上面」包括第一特徵在第二特徵正上方和斜上方,或僅僅表示第一特徵水平高度高於第二特徵。第一特徵在第二特徵「之下」、「下方」和「下面」包括第一特徵在第二特徵正下方和斜下方,或僅僅表示第一特徵水平高度小於第二特徵。
[0031]下面參考圖1-圖3來詳細描述根據本發明的實施例的冰箱的門體組件100。
[0032]如圖1所示,根據本發明實施例的冰箱的門體組件100,包括:第一鈑金立柱10、第二鈑金立柱(未示出)、門玻璃20、上端蓋(未示出)、下端蓋30以及門膽40。
[0033]具體而言,第一鈑金立柱10和第二鈑金立柱相對設置。門玻璃20與第一鈑金立柱10和第二鈑金立柱連接,並位於第一鈑金立柱10和第二鈑金立柱的前側。上端蓋分別與第一鈑金立柱10和第二鈑金立柱的上端連接,下端蓋30分別與第一鈑金立柱10、第二鈑金立柱的下端連接。門膽40與第一鈑金立柱10、第二鈑金立柱、上端蓋和下端蓋30連接,並位於第一鈑金立柱10和第二鈑金立柱的後側(例如圖1中所示的方向)。
[0034]根據本發明實施例的冰箱的門體組件100,利用第一鈑金立柱和第二鈑金立柱取代傳統的PVC或者其它材質的立柱,不但提高了立柱的表面強度,在門體組件100使用過程中可以降低劃痕的產生,而且採用鈑金立柱可以降低門體組件100的生產成本,且由於採用鈑金立柱可以適於與各種玻璃門體裝配。同時,鈑金立柱可以具有較美觀的外形,提升了廣品的檔次和品味。
[0035]如圖2所示,根據本發明的一個實施例,下端蓋30的前側(例如圖2中所示的方向)設有向上的第一翻邊31,上端蓋的前側設有向下的第二翻邊(未示出),門玻璃20與第一翻邊31和第二翻邊粘接。例如,可以通過在第一翻邊31與門玻璃20之間及第二翻邊與門玻璃20之間設置雙面膠將門玻璃20與下端蓋30及上端蓋粘接。
[0036]如圖2所示,根據本發明的一個實施例,第一翻邊31與下端蓋30 —體成型,第二翻邊與上端蓋一體成型。由此,簡化了加工工序,降低了生產成本,提升了產品的成本競爭力。
[0037]如圖2所示,根據本發明的一個實施例,下端蓋30的後側(例如圖2中所示的方向)設有向上的第三翻邊32,上端蓋的後側設有向下的第四翻邊(未示出),門膽40與第三翻邊32和第四翻邊粘接。例如,可以通過在第三翻邊32與門膽40之間及第四翻邊與門膽40之間設置雙面膠將門膽40與下端蓋30及上端蓋粘接。
[0038]如圖2所示,根據本發明的一個實施例,第三翻邊32與下端蓋30 —體成型,第四翻邊與上端蓋一體成型。由此,簡化了加工工序,降低了生產成本,提升了產品的成本競爭力。
[0039]如圖2所示,根據本發明的一個實施例,下端蓋30的左側(例如圖2中所示的方向)設有開口向上的第一安裝槽33,第一鈑金立柱10的下端伸入第一安裝槽33內。例如,在第一鈑金立柱10上與第一安裝槽33相對應的一側設有第一安裝部11,第一安裝部11與第一安裝槽33的形狀相似,以便於將第一鈑金立柱10緊密地卡接在第一安裝槽33內部。下端蓋30的右側(例如圖2中所示的方向)設有開口向上的第二安裝槽(未示出),第二鈑金立柱的下端伸入第二安裝槽內。例如,在第二鈑金立柱上與第二安裝槽相對應的一側設有第二安裝部(未示出),第二安裝部與第二安裝槽的形狀相似,以便於將第二鈑金立柱緊密地卡接在第二安裝槽內部。
[0040]如圖2所示,為了使第一鈑金立柱10和第二鈑金立柱更加牢固地與上端蓋和下端蓋30連接,上端蓋的左側設有開口向下(例如圖2中所示的方向)的第三安裝槽(未示出),第一鈑金立柱10的上端伸入第三安裝槽內。例如,在第一鈑金立柱10上與第三安裝槽相對應的一側設有第三安裝部12,第三安裝部與第三安裝槽的形狀相似,以便於將第一鈑金立柱10緊密地卡接在第三安裝槽內部。
[0041]上端蓋的右側也設有開口向下的第四安裝槽(未示出),第二鈑金立柱的上端伸入所述第四安裝槽內。例如,在第二鈑金立柱上與第四安裝槽相對應的一側設有第四安裝部(未示出),第四安裝部與第四安裝槽的形狀相似,以便於將第二鈑金立柱緊密地卡接在第四安裝槽內部。
[0042]如圖2所示,根據本發明的一個實施例,第一安裝槽33、第二安裝槽、第三安裝槽和第四安裝槽的開口均為「L」形。由此,可以將第一鈑金立柱10和第二鈑金立柱更加牢固的安裝在第一安裝槽33、第二安裝槽、第三安裝槽以及第四安裝槽內部,避免第一鈑金立柱10和第二鈑金立柱在左右方向上的移動。
[0043]如圖2所示,根據本發明的一個實施例,下端蓋30的左端設有向上的第五翻邊34,第五翻邊34的外側與第一鈑金立柱10粘接,以將第一鈑金立柱10更加緊密地與下端蓋30的第五翻邊34連接。例如,可以通過在第五翻邊34與第一鈑金立柱10之間設置雙面膠將第一鈑金立柱10與下端蓋30及上端蓋粘接。
[0044]下端蓋30的右端設有向上的第六翻邊(未示出),第六翻邊的外側與第二鈑金立柱粘接,以將第二鈑金立柱更加緊密地與下端蓋30的第六翻邊連接。例如,可以通過在第六翻邊與第二鈑金立柱之間設置雙面膠將第二鈑金立柱與下端蓋30及上端蓋粘接。
[0045]如圖3所示,根據本發明的一個實施例,第一鈑金立柱10和第二鈑金立柱可以為冷軋鋼板。由冷軋鋼板成型的第一鈑金立柱10和第二鈑金立柱結構容易加工,裝配簡單,降低了生產成本,提升了產品競爭力。
[0046]根據本發明實施例的冰箱(未示出),包括上述的冰箱的門體組件100。
[0047]根據本發明實施例的冰箱,利用第一鈑金立柱和第二鈑金立柱取代傳統的PVC或者其它材質的立柱,不但提高了立柱的表面強度,在門體組件100使用過程中可以降低劃痕的產生,而且採用鈑金立柱可以降低門體組件100的生產成本,且由於採用鈑金立柱可以適於與各種玻璃門體裝配。同時,鈑金立柱可以具有較美觀的外形,提升了產品的檔次和品味。
[0048]在本說明書的描述中,參考術語「一個實施例」、「一些實施例」、「示例」、「具體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結合該實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體特徵、結構、材料或者特點包含於本發明的至少一個實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說明書中,對上述術語的示意性表述不必須針對的是相同的實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體特徵、結構、材料或者特點可以在任何的一個或多個實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適的方式結合。此外,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可以將本說明書中描述的不同實施例或示例進行接合和組合。
[0049]儘管上面已經示出和描述了本發明的實施例,可以理解的是,上述實施例是示例性的,不能理解為對本發明的限制,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在本發明的範圍內可以對上述實施例進行變化、修改、替換和變型。
【權利要求】
1.一種冰箱的門體組件,其特徵在於,包括: 第一鈑金立柱和第二鈑金立柱,所述第一鈑金立柱和所述第二鈑金立柱相對設置; 門玻璃,所述門玻璃分別與所述第一鈑金立柱和第二鈑金立柱連接並位於所述第一鈑金立柱和第二鈑金立柱的前側; 上端蓋和下端蓋,所述上端蓋分別與所述第一鈑金立柱和所述第二鈑金立柱的上端連接,所述下端蓋分別與所述第一鈑金立柱、所述第二鈑金立柱的下端連接;和 門膽,所述門膽與所述第一鈑金立柱、所述第二鈑金立柱、所述上端蓋和所述下端蓋連接並位於所述第一鈑金立柱和第二鈑金立柱的後側。
2.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冰箱的門體組件,其特徵在於,所述下端蓋的前側設有向上的第一翻邊,所述上端蓋的前側設有向下的第二翻邊,所述門玻璃板與所述第一翻邊和所述第二翻邊粘接。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冰箱的門體組件,其特徵在於,所述第一翻邊與所述下端蓋一體成型,所述第二翻邊與所述上端蓋一體成型。
4.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冰箱的門體組件,其特徵在於,所述下端蓋的後側設有向上的第三翻邊,所述上端蓋的後側設有向下的第四翻邊,所述門膽與所述第三翻邊和所述第四翻邊粘接。
5.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冰箱的門體組件,其特徵在於,所述第三翻邊與所述下端蓋一體成型,所述第四翻邊與所述上端蓋一體成型。
6.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冰箱的門體組件,其特徵在於,所述下端蓋的左側設有開口向上的第一安裝槽,所述第一鈑金立柱的下端伸入所述第一安裝槽內,所述下端蓋的右側設有開口向上的第二安裝槽,所述第二鈑金立柱的下端伸入所述第二安裝槽內,所述上端蓋的左側設有開口向下的第三安裝槽,所述第一鈑金立柱的上端伸入所述第三安裝槽內,所述上端蓋的右側設有開口向下的第四安裝槽,所述第二鈑金立柱的上端伸入所述第四安裝槽內。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冰箱的門體組件,其特徵在於,所述第一安裝槽、所述第二安裝槽、所述第三安裝槽和所述第四安裝槽的開口均為「L」形。
8.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冰箱的門體組件,其特徵在於,所述下端蓋的左端設有向上的第五翻邊,所述第五翻邊的外側與所述第一鈑金立柱粘接,所述下端蓋的右端設有向上的第六翻邊,所述第六翻邊的外側與所述第二鈑金立柱粘接。
9.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冰箱的門體組件,其特徵在於,所述第一鈑金立柱和所述第二鈑金立柱均為冷軋鋼板。
10.一種冰箱,其特徵在於,包括根據權利要求1-9所述的冰箱的門體組件。
【文檔編號】F25D23/02GK103528324SQ201310534963
【公開日】2014年1月22日 申請日期:2013年10月31日 優先權日:2013年10月31日
【發明者】陳明益, 凡偉, 吳宗科 申請人:合肥美的電冰箱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