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市政工程用橡膠減速壟的製作方法
2023-09-20 02:40:40

本實用新型涉及交通道路安全設施技術領域,特別是一種市政工程用橡膠減速壟。
背景技術:
近幾年來,我國道路交通事業發展迅速,機動車保有量不斷增大。但是,因車速過快、汽車失控而導致的交通事故也越來越多,道路交通安全形勢異常嚴峻。研究發現,行車速度與交通安全之間存在著密切的關係,車輛超速不僅極易導致交通事故的發生,而且還增加了事故的嚴重程度。
道路減速壟作為一種強制性的道路交通安全專用設施,在居民社區及公路上應用非常普遍,為控制車速、遏制交通事故的發生、保證行車安全發揮了重要作用。但目前使用的道路減速壟,其縱斷面多數是圓弧狀,車輛通過時都會被重重地顛一下,對汽車的避振器、懸掛系統及車輪的衝擊較大,嚴重影響乘客的舒適性,也使得駕駛員的生理、心理負荷大大增加;由於減速壟的顏色與道路路面顏色較為接近,開車時司機容易忽略減速壟的存在,多是在車輪通過減速壟後才發覺,無法提前減速和預判。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結構簡單、可提前提醒司機進行減速的市政工程用橡膠減速壟。
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的市政工程用橡膠減速壟,包括:相互緊鄰設置構成減速壟本體的橡膠端頭和橡膠端節,該橡膠端節的底面為矩形,頂面呈中間高兩側低設置;該橡膠端頭的底面為半圓形,該橡膠端頭的相對內側端為直線端,橡膠端頭的相對外側端為弧形端,該橡膠端頭的頂面高度由直線端向弧形端逐漸遞減,拼裝時橡膠端頭相對內側的直線端與所述橡膠端節相鄰;所述橡膠端頭、橡膠端節的頂面沿其橫向設置多條平行的減震槽,以使車輪經過減速壟時橡膠端頭和橡膠端節受力向減震槽方向變形,避免橡膠端頭和橡膠端節豎直方向變形嚴重,影響使用壽命;各橡膠端節兩側面的腰線部對稱設置安裝槽,所述安裝槽內設置雨夜反光珠,該雨夜反光珠包括雨夜反光珠母珠和雨夜反光珠子珠,雨夜反光珠母珠的表面設置有粘接反光層,雨夜反光珠子珠設置在粘接反光層上,以使車輛的燈光或日光照射在反光珠表面時,可以均勻的進行反射發光,以提醒司機進行減速,避免司機或車上乘客忽略減速壟;所述橡膠端頭和橡膠端節的頂面塗覆聚四氟乙烯塗層,以減小橡膠端頭、橡膠端節表面與車輪之間的摩擦力,便於車輛快速通過,減少橡膠端頭、橡膠端節的承重時間,延長其使用壽命。
進一步,所述安裝槽的一側設置螺栓孔,用於向地面安裝螺栓,固定減速壟。
實用新型的技術效果:(1)本實用新型的市政工程用橡膠減速壟,相對於現有技術,端節兩側面的腰線部對稱安裝雨夜反光珠母珠和雨夜反光珠子珠,用於提醒司機存在減速壟,需提前減速,減少顛簸;(2)橡膠端頭、橡膠端節的頂面沿其橫向設置多條平行的減震槽,避免橡膠端頭和橡膠端節豎直方向變形嚴重,影響使用壽命;(3)橡膠端頭和橡膠端節的頂面塗覆聚四氟乙烯塗層,可以減小橡膠端頭、橡膠端節表面與車輪之間的摩擦。
附圖說明
下面結合說明書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詳細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立體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的橡膠端頭的立體結構示意圖;
圖3是本實用新型的橡膠端節的立體結構示意圖;
圖4是圖3的A-A向剖視圖。
圖中:橡膠端節1,橡膠端頭2,安裝槽3,螺栓孔4,雨夜反光珠5,減震槽6, 弧形端7,直線端8。
具體實施方式
實施例1
如圖1所示,本實施例的市政工程用橡膠減速壟,由4個依次緊鄰設置的橡膠端節1構成減速壟中間體,2個橡膠端頭2緊鄰該減速壟中間體的兩端設置,用於構成減速壟本體;如圖3和圖4所示,該橡膠端節1的底面為矩形,頂面呈中間高兩側低設置;如圖2所示,該橡膠端頭2的底面為半圓形,該橡膠端頭2的相對內側端為直線端8,橡膠端頭2的相對外側端為弧形端7,該橡膠端頭2的頂面高度由直線端8向弧形端7逐漸遞減,拼裝時橡膠端頭2相對內側的直線端7與橡膠端節1相鄰;橡膠端頭2、橡膠端節1的頂面沿其橫向設置多條平行的減震槽6,各橡膠端節1兩側面的腰線部對稱設置安裝槽3,安裝槽3內設置雨夜反光珠5,該雨夜反光珠包括雨夜反光珠母珠和雨夜反光珠子珠,雨夜反光珠母珠的表面設置有粘接反光層,雨夜反光珠子珠設置在粘接反光層上,以使車輛的燈光或日光照射在反光珠表面時,可以均勻的進行反射發光,以提醒司機進行減速,避免司機或車上乘客忽略減速壟;橡膠端頭2和橡膠端節1的頂面塗覆聚四氟乙烯塗層,以減小橡膠端頭2、橡膠端節1表面與車輪之間的摩擦力,便於車輛快速通過,減少橡膠端頭2、橡膠端節1的承重時間,延長其使用壽命;安裝槽6的一側設置螺栓孔4,用於向地面安裝螺栓;橡膠端頭2上同樣設置螺栓孔4,用於向地面安裝螺栓,進行固定。
對於雨夜反光珠的詳細設置,可參見中國授權專利公告號CN204125862U公布的雨夜反光道路交通標線,在此不再詳細進行描述。
顯然,上述實施例僅僅是為清楚地說明本實用新型所作的舉例,而並非是對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式的限定。對於所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上述說明的基礎上還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變化或變動。這裡無需也無法對所有的實施方式予以窮舉。而這些屬於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所引伸出的顯而易見的變化或變動仍處於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