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導光的固定組件的製作方法
2023-09-12 02:06:55 3
可導光的固定組件的製作方法
【專利摘要】一種可導光的固定組件,其包含固定頭部、固定本體、導光通道及套筒,固定本體連接於固定頭部,固定本體具有固定部,固定部位於固定本體外,固定部為螺紋、勾扣體或卡扣體,導光通道貫穿固定頭部及固定本體,套筒活動連接於固定本體。藉此,本發明的可導光的固定組件可通過光源的照射而具有導光、發光、閃爍、裝飾及指示固定深度的功效。
【專利說明】可導光的固定組件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一種可導光的固定組件;尤其涉及一種可通過光源的照射而具有導光、發光、閃爍、裝飾及指示固定深度的可導光的固定組件。
【背景技術】
[0002]現有固定組件主要是用以將一對象固定於另一對象,然而,若在照明不良的場所時,現有固定組件並不易被察覺其位置而不利於維修;另外,現有固定組件固定於對象上時外型較為生硬以致固定後的成品外型較為單調;再者,若現有固定組件需固定至特定深度時,現有固定組件則需利用量具輔助量測,在固定對象時較為不便。
[0003]因此,如何發明出一種可導光的固定組件,以使其可通過光源的照射而具有導光、發光、閃爍、裝飾及指示固定深度的功效,將是本發明所欲積極公開之處。
【發明內容】
[0004]有鑑於上述現有技術的缺憾,發明人有感其未臻於完善,遂竭其心智悉心研究克月艮,憑其從事該項產業多年的累積經驗,進而研發出一種可導光的固定組件,以期達到可通過光源的照射而具有導光、發光、閃爍、裝飾及指示固定深度的目的。
[0005]為達上述目的,本發明第一形態提供一種可導光的固定組件,其包含:一固定本體,其具有一固定部,該固定部位於該固定本體外,該固定部為螺紋、勾扣體或卡扣體;以及一導光通道,其貫穿該固定本體。
[0006]本發明第二形態提供一種可導光的固定組件,其包含:一固定頭部;一固定本體,其連接於該固定頭部,該固定本體具有一固定部,該固定部位於該固定本體外,該固定部為螺紋、勾扣體或卡扣體;以及一導光通道,其貫穿該固定頭部及該固定本體。
[0007]本發明第三形態提供一種可導光的固定組件,其包含:一固定頭部;一固定本體,其連接於該固定頭部,該固定本體具有一固定部,該固定部位於該固定本體外,該固定部為螺紋、勾扣體或卡扣體;一導光通道,其貫穿該固定頭部及該固定本體;以及一套筒,其活動連接於該固定本體。
[0008]上述第一形態的可導光的固定組件中,還包含一導光體,其設置於該固定本體上,該導光體連接於該導光通道的一端。
[0009]上述第二形態的可導光的固定組件中,還包含一導光體,其設置於該固定頭部上,該導光體連接於該導光通道的一端。
[0010]上述第三形態的可導光的固定組件中,還包含一導光體,其設置於該固定頭部上,該導光體連接於該導光通道的一端。
[0011]上述第一形態的可導光的固定組件中,還包含一帽蓋,該固定本體連接於該帽蓋,該導光通道貫通該帽蓋。
[0012]上述第二形態的可導光的固定組件中,還包含一帽蓋,該固定頭部連接於該帽蓋,該導光通道貫通該帽蓋。
[0013]上述第三形態的可導光的固定組件中,還包含一帽蓋,該固定頭部連接於該帽蓋,該導光通道貫通該帽蓋,該套筒活動連接於該固定本體或該帽蓋。
[0014]上述第一形態的可導光的固定組件中,還包含一帽蓋,該固定本體連接於該帽蓋,該導光通道貫通該帽蓋,該導光體設置於該帽蓋上。
[0015]上述第二形態的可導光的固定組件中,還包含一帽蓋,該固定頭部連接於該帽蓋,該導光通道貫通該帽蓋,該導光體設置於該固定頭部上。
[0016]上述第三形態的可導光的固定組件中,還包含一帽蓋,該固定頭部連接於該帽蓋,該導光通道貫通該帽蓋,該導光體設置於該固定頭部上。
[0017]上述第一形態的可導光的固定組件中,還包含一套筒,其活動連接於該固定本體或該帽蓋。
[0018]上述第一形態的可導光的固定組件中,還包含一套筒,其活動連接於該固定本體或該帽蓋。
[0019]上述第三形態的可導光的固定組件中,還包含一彈性組件,其一端抵頂該固定頭部,另一端抵頂該套筒。
[0020]上述第三形態的可導光的固定組件中,還包含一彈性組件,其一端抵頂該固定頭部,另一端抵頂該套筒。
[0021]上述第三形態的可導光的固定組件中,還包含一彈性組件,其一端抵頂該固定頭部或該帽蓋,另一端抵頂該套筒。
[0022]上述第三形態的可導光的固定組件中,還包含一彈性組件,其一端抵頂該固定頭部或該帽蓋,另一端抵頂該套筒。
[0023]上述第一形態的可導光的固定組件中,還包含一彈性組件,其一端抵頂該帽蓋,另一端抵頂該套筒。
[0024]上述第一形態的可導光的固定組件中,還包含一彈性組件,其一端抵頂該帽蓋,另一端抵頂該套筒。
[0025]上述第一、第二及第三形態的可導光的固定組件中,該導光體的表面具有一水平面、一垂直面、一斜面、一弧面或其任意組合。
[0026]上述第一、第二及第三形態的可導光的固定組件中,該導光體具有一環狀結構、一凸狀結構、一凹狀結構或其任意組合。
[0027]上述第一、第二及第三形態的可導光的固定組件中,該導光體是通過一凸部、一凹部、一卡扣部、一螺紋部或一黏著部設置。
[0028]上述第一、第二及第三形態的可導光的固定組件中,該固定本體的材質為金屬。
[0029]上述第一、第二及第三形態的可導光的固定組件中,該導光體的材質為光纖、纖維、塑料、玻璃、石英、亞克力、橡膠或矽膠。
[0030]上述第一形態的可導光的固定組件中,該固定本體具有一第一操控部。
[0031]上述第二及第三形態的可導光的固定組件中,該固定頭部具有一第二操控部。
[0032]上述第一、第二及第三形態的可導光的固定組件中,該導光體具有一第三操控部。
[0033]藉此,本發明的可導光的固定組件可通過光源的照射而具有導光、發光、閃爍、裝飾及指示固定深度的功效。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34]圖匕至圖為本發明第一具體實施例的示意圖一。
[0035]圖23至圖2。為本發明第二具體實施例的示意圖一。
[0036]圖33至圖3^為本發明第三具體實施例的示意圖一。
[0037]圖如至圖4。為本發明第一具體實施例的示意圖二。
[0038]圖53至圖5^為本發明第二具體實施例的示意圖二。
[0039]圖如至圖6。為本發明第三具體實施例的示意圖二。
[0040]圖73至圖7。為本發明第一具體實施例帽蓋的示意圖一。
[0041]圖至圖8(3為本發明第二具體實施例帽蓋的示意圖一。
[0042]圖如至圖9(3為本發明第三具體實施例帽蓋的示意圖一。
[0043]圖103至圖10。為本發明第一具體實施例帽蓋的示意圖二。
[0044]圖1匕至圖1化為本發明第二具體實施例帽蓋的示意圖二。
[0045]圖123至圖12。為本發明第三具體實施例帽蓋的示意圖二。
[0046]圖133至圖13^為本發明第一具體實施例帽蓋及套筒的示意圖一。
[0047]圖1?至圖14。為本發明第一具體實施例帽蓋及套筒的示意圖二。
[0048]圖153至圖15。為本發明第三具體實施例彈性組件的示意圖一。
[0049]圖163至圖16。為本發明第三具體實施例彈性組件的示意圖二。
[0050]圖173至圖17。為本發明第三具體實施例帽蓋及彈性組件的示意圖一。
[0051]圖183至圖18(3為本發明第三具體實施例帽蓋及彈性組件的示意圖二。
[0052]圖至圖為本發明第一具體實施例帽蓋、套筒及彈性組件的示意圖一。
[0053]圖203至圖20。為本發明第一具體實施例帽蓋、套筒及彈性組件的示意圖二。
[0054]圖21為本發明第一至第三具體實施例應用的示意圖一。
[0055]圖22為本發明第一至第三具體實施例應用的示意圖二。
[0056]圖233至圖23^為本發明具體實施例第一及第二操控部的示意圖。圖2?至圖240為本發明具體實施例第三操控部的示意圖。
[0057]圖25為本發明具體實施例操控部的示意圖。
[0058]【主要組件符號說明】
[0059]1固定本體
[0060]11導光通道
[0061]12固定部
[0062]13第一操控部
[0063]2固定頭部
[0064]21第二操控部
[0065]3導光體
[0066]30第三操控部
[0067]31水平面
[0068]32垂直面
[0069]33 斜面
[0070]34 弧面
[0071]35 凸部
[0072]36 凹部
[0073]37卡扣部
[0074]38螺紋部
[0075]39黏著部
[0076]4帽蓋
[0077]5套筒
[0078]7彈性組件
[0079]8光源
[0080]9物件
【具體實施方式】
[0081]為充分了解本發明的目的、特徵及功效,現通過下述具體的實施例,並配合附圖,對本發明做一詳細說明,說明如後:
[0082]圖匕至圖1(3為本發明第一具體實施例的示意圖一,如圖所示,本發明第一具體實施例的可導光的固定組件包含一固定本體1及一導光通道11。其中,該固定本體1具有一固定部12,該固定部12位於該固定本體1外,該固定部12可為螺紋(圖匕)、勾扣體(圖1幻或卡扣體(圖化),該勾扣體及該卡扣體可具有彈性,圖化中的二勾扣體之間具有切槽,其也適用於圖中的二卡扣體之間,圖中的二卡扣體之間未具有切槽,其也適用於圖化中的二勾扣體之間,該導光通道11貫穿該固定本體1。該固定本體1可為柱體,例如圓柱體或方柱體,該固定部12可設置於整個固定本體1外,或可設置於部分的固定本體1夕卜,例如設置於該固定本體1的上部、中部、下部或其任意組合。用戶使用本發明的可導光的固定組件時可抓取其上端,以操控本發明的可導光的固定組件的其餘部分固定對象。
[0083]圖%至圖2(3為本發明第二具體實施例的示意圖一,如圖所示,本發明第二具體實施例的可導光的固定組件包含一固定頭部2、一固定本體1及一導光通道11。其中,該固定本體1連接於該固定頭部2且可為一體成型,該固定本體1具有一固定部12,該固定部12位於該固定本體1外,該固定部12可為螺紋(圖如)、勾扣體(圖2幻或卡扣體(圖20,該導光通道11貫穿該固定頭部2及該固定本體1。該固定頭部2的截面積可大於該固定本體1的截面積以使使用者可省力操控本發明的可導光的固定組件,該固定本體1可為柱體,例如圓柱體或方柱體,該固定部12可設置於整個固定本體1外,或可設置於部分的固定本體1外,例如設置於該固定本體1的上部、中部、下部或其任意組合。用戶使用本發明的可導光的固定組件時可抓取該固定頭部2,以操控本發明的可導光的固定組件的其餘部分固定對象。
[0084]圖33至圖3(3為本發明第三具體實施例的示意圖一,如圖所示,本發明第三具體實施例的可導光的固定組件包含一固定頭部2、一固定本體1、一導光通道11及一套筒5。其中,該固定本體1連接於該固定頭部2且可一體成型,該固定本體1具有一固定部12,該固定部12位於該固定本體1外,該固定部12可為螺紋(圖3幻、勾扣體(圖3幻或卡扣體(圖30,該導光通道11貫穿該固定頭部2及該固定本體1,該套筒5活動連接於該固定本體1。該固定頭部2的截面積可大於該固定本體1的截面積以使使用者可省力操控本發明的可導光的固定組件,該固定本體1可為柱體,例如圓柱體或方柱體,該固定部12可設置於整個固定本體1外,或可設置於部分的固定本體1外,例如設置於該固定本體1的上部、中部、下部或其任意組合,該套筒5的上緣可向內突出並直接活動抵靠於該固定部12上,或該套筒5可通過一止擋環(圖未示)先活動抵靠於該固定部12上,之後該套筒5的上緣可向內突出再間接活動抵靠於該固定部12上。用戶使用本發明的可導光的固定組件時可抓取該固定頭部2,以操控本發明的可導光的固定組件的其餘部分固定對象。
[0085]如上所述,本發明的可導光的固定組件可通過該導光通道11將光源(圖未示)所產生的光由本發明的可導光的固定組件的下端導引至上端進而發光,另外,本發明的可導光的固定組件也可隨該光源的閃爍而閃爍,因此本發明的可導光的固定組件可具有導光、發光、閃爍及裝飾的功效,再者,本發明的可導光的固定組件固定至特定深度時,其下端可接觸並開啟該光源以使本發明的可導光的固定組件的上端發光,因此本發明的可導光的固定組件可具有指示固定深度的功效。
[0086]圖如至圖40為本發明第一具體實施例的示意圖二,如圖所示,上述第一具體實施例的可導光的固定組件還可包含一導光體3,其設置於該固定本體1上,該導光體3連接於該導光通道11的一端,藉此,該導光體3可將通過該導光通道11的光做折射以進一步擴大可視範圍。
[0087]圖如至圖50為本發明第二具體實施例的示意圖二,如圖所示,上述第二具體實施例的可導光的固定組件還可包含一導光體3,其設置於該固定頭部2上,該導光體3連接於該導光通道11的一端,藉此,該導光體3可將通過該導光通道11及該固定頭部2的光做折射以進一步擴大可視範圍。
[0088]圖如至圖60為本發明第三具體實施例的示意圖二,如圖所示,上述第三具體實施例的可導光的固定組件還可包含一導光體3,其設置於該固定頭部2上,該導光體3連接於該導光通道11的一端,藉此,該導光體3可將通過該導光通道11及該固定頭部2的光做折射以進一步擴大可視範圍。
[0089]圖%至圖7(3為本發明第一具體實施例帽蓋的示意圖一,如圖所示,上述圖至圖化的可導光的固定組件還可包含一帽蓋4,該固定本體1連接於該帽蓋4且可一體成型,該導光通道11貫通該帽蓋4,該帽蓋4可用於連接、覆蓋或保護其它對象,另外,用戶也可通過該帽蓋4操控該固定本體1。
[0090]圖至圖8。為本發明第二具體實施例帽蓋的示意圖一,如圖所示,上述圖23至圖2。的可導光的固定組件還可包含一帽蓋4,該固定頭部2連接於該帽蓋4且可一體成型,該導光通道11貫通該帽蓋4,該帽蓋4可用於連接、覆蓋或保護其它對象,另外,用戶也可通過該帽蓋4操控該固定本體1。
[0091]圖如至圖9。為本發明第三具體實施例帽蓋的示意圖一,如圖所示,上述圖33至圖3。的可導光的固定組件還可包含一帽蓋4,該固定頭部2連接於該帽蓋4且可一體成型,該導光通道11貫通該帽蓋4,該套筒5活動連接於該固定本體1或該帽蓋4,該帽蓋4可用於連接、覆蓋或保護其它對象,另外,用戶也可通過該帽蓋4操控該固定本體1。
[0092]圖103至圖10(3為本發明第一具體實施例帽蓋的示意圖二,如圖所示,上述圖43至圖如的可導光的固定組件還可包含一帽蓋4,該固定本體1連接於該帽蓋4,該導光通道11貫通該帽蓋4,該導光體3設置於該帽蓋4上,藉此,該導光體3可將通過該導光通道11及該帽蓋4的光做折射以進一步擴大可視範圍。
[0093]圖1匕至圖11(3為本發明第二具體實施例帽蓋的示意圖二,如圖所示,上述圖53至圖5。的可導光的固定組件還可包含一帽蓋4,該固定頭部2連接於該帽蓋4,該導光通道11貫通該帽蓋4,該導光體3設置於該固定頭部2上,藉此,該導光體3可將通過該導光通道11及該固定頭部2的光做折射以進一步擴大可視範圍。
[0094]圖123至圖12(3為本發明第三具體實施例帽蓋的示意圖二,如圖所示,上述圖63至圖6。的可導光的固定組件還可包含一帽蓋4,該固定頭部2連接於該帽蓋4,該導光通道11貫通該帽蓋4,該導光體3設置於該固定頭部2上,藉此,該導光體3可將通過該導光通道11及該固定頭部2的光做折射以進一步擴大可視範圍。
[0095]圖133至圖130為本發明第一具體實施例帽蓋及套筒的示意圖一,如圖所示,上述圖73至圖7。的可導光的固定組件還可包含一套筒5,其活動連接於該固定本體1或該帽蓋4。當該套筒5活動連接於該帽蓋4時,該帽蓋4的下緣可向內突出,該套筒5的上緣可向外突出,之後該套筒5的上緣便可活動抵靠於該帽蓋4的下緣。該套筒5可使本發明的可導光的固定組件先利用該套筒5的組接結構設置於一對象,之後再利用該固定本體1固定另一對象。
[0096]圖1?至圖14(3為本發明第一具體實施例帽蓋及套筒的示意圖二,如圖所示,上述圖103至圖的可導光的固定組件還可包含一套筒5,其活動連接於該固定本體1或該帽蓋4。當該套筒5活動連接於該帽蓋4時,該帽蓋4的下緣可向內突出,該套筒5的上緣可向外突出,之後該套筒5的上緣便可活動抵靠於該帽蓋4的下緣。該套筒5可使本發明的可導光的固定組件先利用該套筒5的組接結構設置於一對象,之後再利用該固定本體1固定另一對象。
[0097]圖153至圖150為本發明第三具體實施例彈性組件的示意圖一,如圖所示,上述圖33至圖3(3的可導光的固定組件還可包含一彈性組件7,其一端抵頂該固定頭部2,另一端抵頂該套筒5,該彈性組件7可在本發明的可導光的固定組件不使用時撐起該固定本體1。
[0098]圖163至圖16(3為本發明第三具體實施例彈性組件的示意圖二,如圖所示,上述圖63至圖6。的可導光的固定組件還可包含一彈性組件7,其一端抵頂該固定頭部2(或該固定部12),另一端抵頂該套筒5,該彈性組件7可在本發明的可導光的固定組件不使用時撐起該固定本體1。
[0099]圖173至圖170為本發明第三具體實施例帽蓋及彈性組件的示意圖一,如圖所示,上述圖如至圖%的可導光的固定組件還可包含一彈性組件7,其一端抵頂該固定頭部2或該帽蓋4,另一端抵頂該套筒5,該彈性組件7可在本發明的可導光的固定組件不使用時撐起該固定本體1。
[0100]圖183至圖180為本發明第三具體實施例帽蓋及彈性組件的示意圖二,如圖所示,上述圖123至圖12。的可導光的固定組件還可包含一彈性組件7,其一端抵頂該固定頭部2或該帽蓋4,另一端抵頂該套筒5,該彈性組件7可在本發明的可導光的固定組件不使用時撐起該固定本體1。
[0101]圖1如至圖190為本發明第一具體實施例帽蓋、套筒及彈性組件的示意圖一,如圖所示,上述圖133至圖13。的可導光的固定組件還可包含一彈性組件7,其一端抵頂該帽蓋4,另一端抵頂該套筒5,該彈性組件7可在本發明的可導光的固定組件不使用時撐起該固定本體1。
[0102]圖203至圖20(3為本發明第一具體實施例帽蓋、套筒及彈性組件的示意圖二,如圖所示,上述圖1?至圖14。的可導光的固定組件還可包含一彈性組件7,其一端抵頂該帽蓋4,另一端抵頂該套筒5,該彈性組件7可在本發明的可導光的固定組件不使用時撐起該固定本體1。
[0103]請再參考圖4至圖6,如圖所示,上述的可導光的固定組件的導光體3的表面可具有一水平面31、一垂直面32、一斜面33、一弧面34或其任意組合,通過上述表面,該導光體3所折射的光可朝向特定區域。
[0104]請再參考圖14,如圖所示,上述的可導光的固定組件的導光體3可具有一環狀結構(如圖1?所示〉、一凸狀結構(如圖1仙及圖14。所示〉、一凹狀結構(如圖1仙及圖1?所示)或其任意組合,通過上述結構,光線可在該導光體3內形成多次的反射以提高亮度。
[0105]請再參考圖4至圖6,如圖所示,上述的可導光的固定組件的導光體3可通過一凸部35、一凹部36、 ^扣部37、一螺紋部38或一黏著部39設置於該固定本體1、該固定頭部2或該帽蓋4(如圖10所示)上。
[0106]上述的可導光的固定組件的固定本體1的材質可為金屬以提高該固定本體1的強度;另外,上述的可導光的固定組件的導光體3的材質也可為光纖、纖維、塑料、玻璃、石英、亞克力、橡膠或矽膠。
[0107]圖21至圖22分別為本發明第一至第三具體實施例應用的示意圖一及二,如圖所示,上述的可導光的固定組件固定二對象9、9後,可將光源8所產生的光由本發明的可導光的固定組件的下端導引至上端進而發光,該光源8可為1^0、燈泡或日光燈;另外,如圖21及圖22右邊第一個及第二個例示所示,該光源8也可通過本發明的可導光的固定組件的下端接觸後發光。
[0108]圖233至圖23。、圖2?至圖24。及圖25分別為本發明具體實施例第一操控部、第二操控部、第三操控部及操控部的示意圖,如圖所示,上述圖匕、圖23及圖33的可導光的固定組件的固定本體1的上端可具有一第一操控部13,可導光的固定組件的固定頭部2的上端可具有一第二操控部21 ;另外,上述圖如、圖如及圖63的可導光的固定組件的導光體3的上端可具有一第三操控部30。如圖25所示,由本發明的可導光的固定組件的上方觀之,該第一操控部13、該第二操控部21及該第三操控部30為凹槽且形狀可為一字形、十字形、六角形、梅花形…等,以便使用者可通過對應形狀的工具操控本發明的可導光的固定組件。
[0109]本發明在上文中已以較佳實施例公開,然而本領域的技術人員應理解的是,該實施例僅用於描繪本發明,而不應解讀為限制本發明的範圍。應注意的是,舉凡與該實施例等效的變化與置換,均應設為涵蓋於本發明的範疇內。因此,本發明的保護範圍當以權利要求所界定者為準。
【權利要求】
1.一種可導光的固定組件,其特徵在於,包含: 一固定本體,其具有一固定部,該固定部位於該固定本體外,該固定部為螺紋、勾扣體或卡扣體;以及 一導光通道,其貫穿該固定本體。
2.一種可導光的固定組件,其特徵在於,包含: 一固定頭部; 一固定本體,其連接於該固定頭部,該固定本體具有一固定部,該固定部位於該固定本體外,該固定部為螺紋、勾扣體或卡扣體;以及 一導光通道,其貫穿該固定頭部及該固定本體。
3.一種可導光的固定組件,其特徵在於,包含: 一固定頭部; 一固定本體,其連接於該固定頭部,該固定本體具有一固定部,該固定部位於該固定本體外,該固定部為螺紋、勾扣體或卡扣體; 一導光通道,其貫穿該固定頭部及該固定本體;以及 一套筒,其活動連接於該固定本體。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導光的固定組件,其特徵在於,還包含一導光體,其設置於該固定本體上,該導光體連接於該導光通道的一端。
5.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可導光的固定組件,其特徵在於,還包含一導光體,其設置於該固定頭部上,該導光體連接於該導光通道的一端。
6.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可導光的固定組件,其特徵在於,還包含一導光體,其設置於該固定頭部上,該導光體連接於該導光通道的一端。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導光的固定組件,其特徵在於,還包含一帽蓋,該固定本體連接於該帽蓋,該導光通道貫通該帽蓋。
8.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可導光的固定組件,其特徵在於,還包含一帽蓋,該固定頭部連接於該帽蓋,該導光通道貫通該帽蓋。
9.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可導光的固定組件,其特徵在於,還包含一帽蓋,該固定頭部連接於該帽蓋,該導光通道貫通該帽蓋,該套筒活動連接於該固定本體或該帽蓋。
10.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可導光的固定組件,其特徵在於,還包含一帽蓋,該固定本體連接於該帽蓋,該導光通道貫通該帽蓋,該導光體設置於該帽蓋上。
11.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可導光的固定組件,其特徵在於,還包含一帽蓋,該固定頭部連接於該帽蓋,該導光通道貫通該帽蓋,該導光體設置於該固定頭部上。
12.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可導光的固定組件,其特徵在於,還包含一帽蓋,該固定頭部連接於該帽蓋,該導光通道貫通該帽蓋,該導光體設置於該固定頭部上。
13.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可導光的固定組件,其特徵在於,還包含一套筒,其活動連接於該固定本體或該帽蓋。
14.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可導光的固定組件,其特徵在於,還包含一套筒,其活動連接於該固定本體或該帽蓋。
1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可導光的固定組件,其特徵在於,還包含一彈性組件,其一端抵頂該固定頭部,另一端抵頂該套筒。
16.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可導光的固定組件,其特徵在於,還包含一彈性組件,其一端抵頂該固定頭部,另一端抵頂該套筒。
17.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可導光的固定組件,其特徵在於,還包含一彈性組件,其一端抵頂該固定頭部或該帽蓋,另一端抵頂該套筒。
18.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可導光的固定組件,其特徵在於,還包含一彈性組件,其一端抵頂該固定頭部或該帽蓋,另一端抵頂該套筒。
19.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可導光的固定組件,其特徵在於,還包含一彈性組件,其一端抵頂該帽蓋,另一端抵頂該套筒。
20.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可導光的固定組件,其特徵在於,還包含一彈性組件,其一端抵頂該帽蓋,另一端抵頂該套筒。
21.如權利要求4、5、6、10、11、12、14、16、18或20所述的可導光的固定組件,其特徵在於,該導光體的表面具有一水平面、一垂直面、一斜面、一弧面或其任意組合。
22.如權利要求4、5、6、10、11、12、14、16、18或20所述的可導光的固定組件,其特徵在於,該導光體具有一環狀結構、一凸狀結構、一凹狀結構或其任意組合。
23.如權利要求4、5、6、10、11、12、14、16、18或20所述的可導光的固定組件,其特徵在於,該導光體是通過一凸部、一凹部、一卡扣部、一螺紋部或一黏著部設置。
24.如權利要求21所述的可導光的固定組件,其特徵在於,該導光體是通過一凸部、一凹部、一^^扣部、一螺紋部或一黏著部設置。
25.如權利要求22所述的可導光的固定組件,其特徵在於,該導光體是通過一凸部、一凹部、一^^扣部、一螺紋部或一黏著部設置。
26.如權利要求1至6中任一項所述的可導光的固定組件,其特徵在於,該固定本體的材質為金屬。
27.如權利要求1至6中任一項所述的可導光的固定組件,其特徵在於,該導光體的材質為光纖、纖維、塑料、玻璃、石英、亞克力、橡膠或矽膠。
2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導光的固定組件,其特徵在於,該固定本體具有一第一操控部。
29.如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可導光的固定組件,其特徵在於,該固定頭部具有一第二操控部。
30.如權利要求4至6中任一項所述的可導光的固定組件,其特徵在於,該導光體具有一第三操控部。
【文檔編號】F16B13/02GK104454861SQ201310438862
【公開日】2015年3月25日 申請日期:2013年9月24日 優先權日:2013年9月24日
【發明者】王鼎瑞 申請人:伍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