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點工具的製作方法
2023-09-11 11:37:30 2

本實用新型涉及醫療器械領域,尤其涉及一種支點工具。
背景技術:
在胸腰椎、或頸椎手術中,經常需要實用撐開器將相鄰的椎關節撐開。比如頸椎前路手術中常用頸椎前路撐開器在手術過程中撐開皮膚、肌肉等軟組織及兩椎體,使皮膚、肌肉等軟組織及椎間隙擴大,方便手術進行。在胸腰椎的臨床手術中樣需要實用撐開器撐開椎體。
臨床上,一般首先將椎弓根釘打入需要撐開的椎關節,然後在椎弓根釘上套上保護套筒。撐開器一般架設在保護套筒的中下部進行撐開。
但是目前,手術實際操作過程中,在用撐開器撐開椎弓根釘保護套時,很容易將椎弓根釘撐歪,極大地增加了手術的不穩定性,而且極易對相應的椎關節造成損傷。
因此,本領域的技術人員致力於開發在撐開操作中能夠增強椎弓根釘穩定性的技術,以降低手術風險。
技術實現要素:
有鑑於現有技術的上述缺陷,為了解決用撐開器撐開椎弓根釘(保護套)時的穩定性差這一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適用於臨床手術的支點工具。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種支點工具,包括第一支撐杆和第二支撐杆,所述第一支撐杆的一端和所述第二支撐杆的一端活動連接,並且所述第一支撐杆另一端和所述第二支撐杆的另一端分別連接一夾持機構。所述夾持機構被設置用於夾持椎弓根釘保護套。
進一步地,所述第一支撐杆的一端和所述第二支撐杆的一端通過萬向節連接。
進一步地,所述第一支撐杆包括杆體連接的第一端部和第二端部,所述第二支撐杆包括杆體連接的第一端部和第二端部,所述第一支撐杆的第一端部和所述第二支撐杆的第一端部通過萬向節連接,所述第一支撐杆的第二端部與所述夾持機構連接和所述第二支撐杆的第二端部與另一夾持機構連接。
進一步地,所述第一支撐杆的第一端部包括一球形接頭,所述第二支撐杆的第一端部包括與所述球形接頭相配合的一內凹的球面,所述球形接頭置於所述內凹的球面內。
進一步地,所述第一支撐杆和所述第二支撐杆的連接部位(如,萬向節)包括一鎖緊裝置,所述鎖緊裝置被設置為用於限制所述第一支撐杆和所述第二支撐杆的相對運動。
進一步地,所述球形接頭具有一橫向的通孔,所述鎖緊裝置包括一螺紋杆、止動墊圈和與所述螺紋杆相配合的螺母,所述螺紋杆的一端穿過所述球形接頭的通孔固定連接(如,焊接)於所述第二支撐杆的內凹的球面,所述止動墊圈位於所述螺母和所述球形接頭中間,所述止動墊圈包括與所述球形接頭相配合的弧面。當擰緊所述螺母時,所述螺母抵向所述止動墊圈所述止動墊圈抵向所述球形接頭,從而限制所述第一支撐杆和所述第二支撐杆的相對運動。
進一步地,所述球形接頭的通孔為喇叭狀,面向所述第二支撐杆的內凹的球面。
進一步地,所述第一支撐杆的第二端部包括一連接臂,所述連接臂通過一轉軸連接於所述夾持機構。
進一步地,所述第二支撐杆的第二端部包括一連接臂,所述連接臂通過一轉軸連接於所述夾持機構。
進一步地,所述夾持機構的一端包括一容納所述連接臂的凹槽,所述連接臂深入凹槽內,通過轉軸連接於所述夾持機構。所述夾持機構和所述連接通過臂能通過所述轉軸相對運動。
進一步地,所述連接臂的頂端為圓弧形,所述夾持機構的所述凹槽內還包括一與所述連接臂的圓弧形頂端相配合的止動塊,所述止動塊和所述凹槽的底面之間設有一彈簧,所述彈簧向所述止動塊提供彈力使所述止動塊頂向所述連接臂的圓弧形頂端。
進一步地,所述止動塊和所述所述連接臂的圓弧形頂端的接觸面設有相互配合的咬合齒紋。
在一個優選地實施方式中,所述夾持機構的夾持部包括相對設置的第一夾持臂和第二夾持臂,和一鎖緊裝置,所述鎖緊裝置被設置為用於鎖緊相對設置的兩個夾持臂,從而實現夾持功能。
進一步地,所述夾持機構還包括一支持臂和一鎖緊螺母,所述第一夾持臂和所述第二夾持臂連接於所述支持臂,所述支持臂具有外螺紋並且外螺紋延續至所述第一夾持臂和所述第二夾持臂的外周面,所述鎖緊螺母具有與所述支持臂的外螺紋相配合的內螺紋。通過向所述夾持臂方向旋轉所述鎖緊螺母實現鎖緊相對設置的兩個夾持臂,從而實現夾持功能。
進一步地,所述第一夾持臂和第二夾持臂面向所述鎖緊螺母的一端外側各具有一面向所述鎖緊螺母的凸臺,在夾持臂和所述鎖緊螺母之間還設有一擋片,所述擋片套設於所述支持臂,並能沿支持臂滑動,通過向所述夾持臂方向旋轉所述鎖緊螺母,所述鎖緊螺母推動所述擋片,所述擋片推動所述凸臺,從而實現鎖緊相對設置的兩個夾持臂,進而實現夾持功能。
在另一個優選地實施方式中,所述夾持機構的夾持部包括一夾持鉤,所述夾持鉤基部具有一螺紋孔,所述夾持部還包括一限位螺釘,所述限位螺釘包括具有外螺紋的釘杆和一錐形的尖端,所述限位螺釘通過外螺紋與所述螺紋孔相配合。通過向內旋擰限位螺釘,從而實現夾持功能。通過限位螺釘的錐形尖端和夾持鉤的配合,從而方便地實現穩固的夾持功能。
以下將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構思、具體結構及產生的技術效果作進一步說明,以充分地了解本實用新型的目的、特徵和效果。
附圖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一個較佳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的另一個較佳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圖3是本實用新型的一個較佳實施例的使用狀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實施例1
如圖所示,本實施例提供的支點工具,包括第一支撐杆1和第二支撐杆2,所述第一支撐杆1的一端和所述第二支撐杆2的一端活動連接,並且所述第一支撐杆1另一端和所述第二支撐杆2的另一端分別連接一夾持機構3。所述夾持機構3被設置用於夾持椎弓根釘保護套或其他手術器械。
所述第一支撐杆1的一端和所述第二支撐杆2的一端可以通過萬向節連接。所述第一支撐杆1包括杆體連接的第一端部和第二端部,所述第二支撐杆2包括杆體連接的第一端部和第二端部,所述第一支撐杆1的第一端部和所述第二支撐杆2的第一端部通過萬向節連接,所述第一支撐杆1的第二端部與所述夾持機構3連接,所述第二支撐杆2的第二端部與另一夾持機構3連接。所述第一支撐杆1和所述第二支撐杆2的連接部位(如,萬向節)可以包括一鎖緊裝置,所述鎖緊裝置被設置為用於限制所述第一支撐杆1和所述第二支撐杆2的相對運動。
本實施例中,所述第一支撐杆1的第一端部包括一球形接頭11,所述第二支撐杆2的第一端部包括與所述球形接頭11相配合的一內凹的球面21,所述球形接頭11置於所述內凹的球面21內。
所述球形接頭11具有一橫向的通孔111,所述鎖緊裝置包括一螺紋杆13、止動墊圈14和與所述螺紋杆相配合的螺母15,所述螺紋杆13的一端穿過所述球形接頭11的通孔固定連接(如,焊接)於所述第二支撐杆2的內凹的球面21,所述止動墊圈14位於所述螺母15和所述球形接頭11中間,所述止動墊圈14包括與所述球形接頭11相配合的弧面。當擰緊所述螺母時,所述螺母15抵向所述止動墊圈14,所述止動墊圈14抵向所述球形接頭11,從而限制所述第一支撐杆1和所述第二支撐杆2的相對運動。
所述球形接頭11的通孔111為喇叭狀,面向所述第二支撐杆2的內凹的球面21。
所述第一支撐杆1的第二端部包括一連接臂12,所述連接臂12通過一轉軸16連接於所述夾持機構3。
所述第二支撐杆2的第二端部也可包括一連接臂,所述連接臂通過一轉軸連接於所述夾持機構3。
所述夾持機構3的一端包括一容納所述連接臂12的凹槽31,所述連接臂12深入凹槽31內,通過轉軸16連接於所述夾持機構3。所述夾持機構3和所述連接臂12能通過所述轉軸相對運動。
所述連接臂12的頂端為圓弧形,所述夾持機構3的所述凹槽31內還包括一與所述連接臂12的圓弧形頂端相配合的止動塊17,所述止動塊17和所述凹槽31的底面之間設有一彈簧18,所述彈簧18向所述止動塊17提供彈力使所述止動塊17頂向所述連接臂12的圓弧形頂端。
所述止動塊17和所述所述連接臂12的圓弧形頂端的接觸面設有相互配合的咬合齒紋。
本實施例中,如圖1所示,所述夾持機構3的夾持部包括相對設置的第一夾持臂32和第二夾持臂33,和一鎖緊裝置,所述鎖緊裝置被設置為用於鎖緊相對設置的兩個夾持臂,從而實現夾持功能。
所述夾持機構3還包括一支持臂34和一鎖緊螺母35,所述第一夾持臂32和所述第二夾持臂33連接於所述支持臂34,所述支持臂34具有外螺紋並且外螺紋延續至所述第一夾持臂和所述第二夾持臂的外周面,所述鎖緊螺母35具有與所述支持臂34的外螺紋相配合的內螺紋。通過向夾持臂方向旋轉所述鎖緊螺母35實現鎖緊相對設置的兩個夾持臂,從而實現夾持功能。所述凹槽31可以設置在所述支持臂34的一端。
本實施例中,如圖1所示,所述第一夾持臂32和第二夾持臂33面向所述鎖緊螺母35的一側各具有一面向所述鎖緊螺母35的凸臺36,在夾持臂和所述鎖緊螺母35之間還設有一擋片37,所述擋片37套設於所述支持臂34,且僅能沿支持臂自由滑動而不能轉動,通過向所述夾持臂方向旋轉所述鎖緊螺母35,所述鎖緊螺母35推動所述擋片37,所述擋片37推動所述凸臺36,從而實現鎖緊相對設置的兩個夾持臂,進而實現夾持功能。
實施例2
如圖2所示,本實施例中,提供的支點工具基本結構與實施例1相同,不同在於,所述夾持機構3的夾持部包括一夾持鉤4,所述夾持鉤基部具有一螺紋孔41,所述夾持部還包括一限位螺釘42,所述限位螺釘42包括具有外螺紋的釘杆和一錐形的尖端,所述限位螺釘42通過外螺紋與所述螺紋孔相配合。通過向內旋擰限位螺釘42,從而實現夾持功能。通過限位螺釘的錐形尖端和夾持鉤的配合,從而方便地實現夾持功能,而且極大的增加了支點工具的穩定性。
如圖3所示,在使用過程中,將所述夾持機構3固定於椎弓根釘保護套01和椎弓根釘保護套02或其他手術器械上,調整好角度後固定第一支撐杆1和第二支撐杆2之間的連接,使得第一支撐杆1和第二支撐杆2相對固定,然後固定兩個支撐杆和夾持機構3的連接,使支撐杆和夾持機構之間相對固定,從而實現了對椎弓根釘保護套或其他手術器械的支撐功能。
以上詳細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具體實施例。應當理解,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無需創造性勞動就可以根據本實用新型的構思作出諸多修改和變化。因此,凡本技術領域中技術人員依本實用新型的構思在現有技術的基礎上通過邏輯分析、推理或者有限的實驗可以得到的技術方案,皆應在由權利要求書所確定的保護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