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體式漁用繞線輪分總成的製作方法
2023-10-10 22:49:14 1
專利名稱:整體式漁用繞線輪分總成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漁用繞線輪,更具體來說涉及一種具有整體式分總成的漁用繞線輪,所述分總成形成(a)漁用繞線輪操縱機構至少一部分的底座,(b)用於將分總成裝在漁杆上的結構,以及(c)在甲板(deck plate)的通孔上的用於接納滾珠軸承的底切。
為了降低漁用繞線輪的造價,最好減少必須製造和組裝的零件數目。
大家知道,某些漁用繞線輪的塑料注射成型件或壓鑄件執行一個以上的功能。例如,在其上安裝操縱件的甲板,也作為附帶繞線輪的安裝杆和安裝腳的一個零件。美國專利第5,199,665號描述了一種這樣的結構。因為上述專利的前、後蓋與甲板是可分開的,所以甲板的前、後部是可達到的以便打孔,從而形成為安裝滾珠軸承或類似件的座。
繞線輪的外殼的一部分與甲板構成整體,這也是公知的。雖然現有的塑料注射成型和壓鑄技術可以將外殼的一個側壁和後壁製成整體式,但是後壁阻礙用普通的直線鏜孔工具從甲板之後達到甲板,以形成象滾珠軸承等零件的座的埋頭孔。
因此,有些廠商已研製了一種整體式分總成,以取消鏜孔工序。這樣必須形成另外的零件如襯套,將其從甲板後壓配入甲板上的模製孔中。這樣就形成了一種從功能上等同於鑽削的底切面的結構,但要求使用另外的零件,也增加了裝配步驟。
本發明的目的是以一種簡單而新穎的方式克服上述問題。
在本發明的一種形式中,一種漁用繞線輪具有前、後,上、下,和側向間隔開來的側面。這種漁用繞線輪具有一甲板,甲板上帶有一朝前的表面和前後延伸的一個孔。設有繞線輪操縱機構,具有用於將繞線輪操縱機構的至少一部分安裝在甲板上的第一結構。一個殼包住繞線輪操縱機構的至少一部分並具有相面對的兩側壁和一後壁。設有第二結構,其用於將帶有操縱機構的外殼安裝在一漁杆上。整體式分總成形成(a)甲板(b)一個側壁和(c)後壁中每一個的至少一部分,在分總成上圍繞甲板孔的甲板部分上有一朝後的底切面。
在本發明的一種形式中,操縱機構包括一根安全穿過甲板孔的軸,甲板的朝後的表面上有一埋頭孔,從而形成上述底切面。上述軸的軸承可放置在朝後的甲板表面的埋頭孔中。
整體式分總成可以使用塑料注射成型法、壓鑄法或其它任何本專業技術人員所知的適當方法製成。
在本發明的一種形式中,整體式分總成形成用於將外殼安裝在漁杆上的第二結構的至少一部分。
在本發明的一種形式中,甲板孔安全穿過甲板,並具有一條軸線,後壁的至少一部分具有一通孔,甲板孔的軸線穿過該通孔。
整體式分總成可藉助打孔而形成上述底切面。
在本發明的一種形式中,第二結構包括一安裝杆和安裝腳,整體式分總成形成上述安裝杆和安裝腳。
在本發明的另一種形式中,在甲板上有一環形圈,外殼包括一個可卸式連接於環形圈的前蓋。整體式分總成形成環形圈的至少一部分。
在另一種形式中,後壁的至少一部分具有一個穿通的開口,有一個可卸的蓋接合在整體式分總成上。這個可卸的蓋形成另一個側壁的至少一部分並具有一鍵板,當可卸的蓋接合於整體式分總成時堵住後壁的開口。
雖然本發明可在許多不同類型的漁用繞線輪中使用,但是在一舉例的形式中,本發明用於旋擲式漁用繞線輪中,這種繞線輪包括一個可轉動的旋轉頭,旋轉頭安裝在軸上以便隨其轉動。
在本發明的另一種形式中,一種整體式漁用繞線輪分總成具有一個朝前的表面,繞線輪操縱機構的至少一部分可安裝在該表面上;一個第一壁,第一壁具有朝向側面的第一表面,第一表面在整體式分總成的一側暴露,第一和第二壁形成容納繞線輪操縱機構之一部分的容器;以及用於將整體式分總成安裝在漁杆上的結構。
上述用於安裝分總成的結構可以包括一安裝杆,或者包括一安裝杆和一安裝腳。
一可卸的蓋可設有一個第三壁,第三壁具有朝向側面的第三表面,第三表面在整體式分總成的另一側暴露。
第二壁可以具有一個穿通的開口,帶有一個可卸的蓋,當可卸的蓋接合在整體式分總成上時,可卸的蓋的一鍵板堵住第二壁的開口。
甲板可具有一個埋頭孔,從而形成一個圍繞甲板上的孔的朝後的底切面。
蓋和整體式分總成可共同形成一個環形圈,其與一杯形前蓋上的後圈相配合。環形圈和後圈一個配合在另一個中,從而將前蓋保持在整體式分總成上。
整體式分總成可以包括一個向前突出的圓筒形轂部以便安裝載線捲軸。
圖1是按照本發明的漁用繞線輪的側視圖;圖2是相對側的
圖1所示的漁用繞線輪的放大側視圖;圖3是
圖1所示的漁用繞線輪的放大的垂向剖視圖;圖4是形成
圖1至3所示漁用繞線輪一部分的按照本發明的整體式分總成的剖視圖;圖5是與圖4相同的視圖,表示整體式分總成的一種變型;圖6是
圖1所示漁用繞線輪後壁的放大的、局部端視圖。
在
圖1—3中畫出一種使用本發明的旋擲式(spincast type)漁用繞線輪10。這種漁用繞線輪10隻不過是可以採用本發明的繞線輪中的一種實例,因此,繞線輪10的結構不應認為是限定性的。
漁用繞線輪10是本發明的受讓人在TRIGGERSPINTM商標下出售的商品。簡言之,繞線輪10具有一本體12,本體12形成一個安裝操縱機構14的底座。本體12包括一塊帶朝前表面18的甲板16。一環形轂部20從表面18向前凸起並形成捲軸22的支承,捲軸22繞有線24。捲軸22可相對於轂部20轉動。捲軸22的轉動受到一變力阻尼系統26的阻礙。阻尼系統26的工作是本發明的外圍,美國專利第5,199,665號詳述了一種適當的阻尼系統,該專利在本說明中用作參考。只要知道阻尼系統26決定捲軸22相對於轂部20滑動和轉動的扭矩就足夠了。上述扭矩是在回收狀態中操縱機構14拉動通過一杯形前蓋30上的朝前的孔28伸出的線24形成的。
操縱曲柄32可將線24回收在繞線輪10上。曲柄32在以箭頭34的方向轉動時驅動一個平面齒輪36,平面齒輪36與一中心軸40上的小齒輪38相嚙合。
中心軸40在其前端承載著一個旋轉頭組件42,隨著軸40一起轉動,旋轉頭組件42的細節也是本發明的外圍,美國專利第5,199,665號也描述了一種適當的旋轉頭組件42。
簡言之,旋轉頭組件42包括一杯形旋轉頭44,其上帶有一個環形外表面46。拾取銷48從旋轉頭44的表面46徑向穿出。從捲軸22伸出的線24繞旋轉頭44向內彎曲,使其穿過線孔28。通過上述布置,線24可總是保持在拾取銷48的路徑上。
通過啟動器/觸發器50,繞線輪從回收狀態變成拋擲狀態。觸發器50具有一個可抓握的朝前凸出的腿52和從腿52下垂的腿54。下垂的腿54具有一個可抵靠中心軸40的自由端58的自由端56。
觸發器50通過銷62連接著一個安裝杆60,從而可繞橫向延伸的軸線64相對於杆60擺動。
由於安裝杆60上的安裝腳66以普通的方式抵接杆68,使用者可以一隻手抓握安裝杆60和腳66,這隻手的手指在觸發器50之下抓握並向上拉觸發器50,使觸發器50繞其中點轉動,從而向前壓迫中心軸40。通過機構14,拾取銷48縮回。通過操縱曲柄32,使操縱機構14回到回收狀態。
可選擇操縱的防反轉機構70可以防止軸40的反轉。按照本發明,繞線輪可以不用防反轉機構而工作,因此本文略去對機構70細節的描述。只要了解以下情況就足夠了通過啟動開關72使防反轉機構處於「通」(「ON」)的位置,爪74接合軸40上的棘輪78從而防止軸40的反轉。用開關72將防止反轉機構70放在「斷」(「OFF」)的位置,爪76即被移出棘輪78的路徑,因此,軸40可以自由地反轉。
按照本發明,
圖1—6中的整體式分總成80用來構成漁用繞線輪10。整體式分總成80最好用通過壓鑄或塑料注射成型法製成。按照本發明,甲板16,安裝柱60,安裝腳66和部分包住操縱機構14的繞線輪殼81的一部分製成單件。整體式分總成80限定一個後殼部82,後殼部82限定了一個容納平面齒輪86,中心軸40的後端87,小齒輪38,以及防止反轉機構70和阻尼系統26的一部分的容器84。
後殼部82具有一個第一壁90,第一壁90有一個在殼81一側暴露的表面92。後殼部82具有一個第二壁94,第二壁94具有在後殼部82的後面暴露的表面96。第二壁94併入具有朝下的暴露表面100的第三壁98。
通過使分總成80形成整體的方式,殼的第二壁94若不間斷就會與軸40的轉動軸線相交。因此,雖然通過普通的壓鑄和/或塑料注射成型法並使用一分離的套管可以形成一個穿過轂部20的階梯孔104,但是如果不改變壁94就不可能使直線鑽孔工具伸入甲板16以形成一個埋頭孔106並在甲板16上形成一朝後的環形表面以接受後部滾柱軸承108。
按照本發明,後壁88具有一個切口/開口112以便可伸入鑽孔工具。因此,在整體式分總成80的壓鑄或塑料注射成型之後,通過二次加工可形成埋頭孔106和表面110。
如圖4所示,在分總成80上有一前部滾柱軸承114,它具有一個安裝環116,以便將軸承114保持在工作位置上。通過設置一個襯套118可替代前部軸承114,如圖5所示,襯套118同樣由環116保持在位。
整體式分總成80還形成一個觸發器50的底切座120、開關72的容器122和阻尼啟動輪126的容器124。
由後殼部82形成的主容器84由一分離式蓋130封閉,蓋130藉助螺釘132在後殼部82上固定在位。蓋130具有一個鍵板134,它包住後殼部82的後部並堵住切口/開口112。
蓋130具有一個與後殼部82上的圈部138配合的圈部136,因此,圈部136,138共同形成一個環形圈組件140,它帶有一個外表面142,該外表面由杯形前蓋30的環形後緣144緊密地摩擦式地包圍著。
由於本發明的這種結構,後殼部82可通過普通的壓鑄或塑料注射成型法製造,其後再進行二次鑽孔操作以完成分總成80的製造。這樣就不必需要號外的壓鑄件,不再需要把其壓配入甲板16以產生底切面110的等同物。
上面對具體實施例的描述只是為了說明本發明的基本構思,而並不是對本發明的限定。
權利要求
1.一種漁用繞線輪,它具有前、後,上、下和橫向間隔開來的側面,所述繞線輪包括一甲板,它具有一個朝前的表面和一個在該表面前後方向延伸的孔;一繞線輪操縱機構;將繞線輪操縱機構的至少一部分安裝在甲板上的第一裝置上;一個殼體,用於包住繞線輪操縱機構的至少一個部分並具有橫向相對的兩側壁和一個後壁,以及將裝有操縱機構的所述殼體安裝在一漁杆上的第二裝置,其中,設有一個整體式分總成,它限定(a)甲板,(b)側壁之一,(c)後壁中的每一個的至少一部分,還設有在所述分總成上,在圍繞著甲板孔延伸的甲板的至少一部分上的,朝後的底切面。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漁用繞線輪,其特徵在於所述操縱機構包括一根完全穿過甲板孔的軸,所述甲板具有一個朝後的表面,其上帶有一個形成所述底切面的埋頭孔,在朝後的甲板面的埋頭孔中為所述軸設有一軸承。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漁用繞線輪,其特徵在於所述整體式分總成是由(a)塑料注射成型法和(b)壓鑄法中的一個方法製成的。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漁用繞線輪,其特徵在於所述整體式分總成形成所述第二裝置的至少一部分。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漁用繞線輪,其特徵在於所述甲板孔完全穿過甲板且具有一條軸線,後壁的所述至少一部分具有一個穿通的開口,所述甲板孔的軸線穿過該開口。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漁用繞線輪,其特徵在於在甲板上有一環形圈部,所述殼體包括一個可卸地連接在所述環形圈部上的前蓋,所述整體式分總成形成所述環形圈部的至少一部分。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漁用繞線輪,其特徵在於後壁的所述至少一部分具有一穿通的開口,設有一個可卸的蓋,所述蓋可連接於所述整體式分總成,形成另一個所述側壁的至少一部分,並具有一鍵板,其用於在所述蓋連接在整體式分總成上時堵住所述後壁上的開口。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漁用繞線輪,其特徵在於整體式分總成經鑽孔形成所述底切面。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漁用繞線輪,其特徵在於所述第二裝置包括一安裝杆和一安裝腳,所述整體式分總成形成所述安裝杆和安裝腳。
10.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漁用繞線輪,其特徵在於所述軸在所述甲板孔中可以轉動,所述操縱機構包括一可轉動的旋轉頭,所述旋轉頭安裝在所述軸上以便隨其轉動。
11.一種整體式漁用繞線輪分總成,它具有前、後,上、下,以及橫向間隔開來的側面,所述漁用繞線輪分總成包括一甲板,它具有一個朝前的表面,該表面上可安裝繞線輪操縱機構的至少一部分;一個第一壁,它具有一個朝向側面的第一表面,該表面在整體式分總成的一側暴露;一個第二壁,它具有一個在整體式分總成後部朝後的第二表面;所述第一和第二壁界定了一個容納繞線輪操縱機構一部分的容器;以及用於將整體式分總成安裝在一安裝杆上的裝置。
12.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整體式分總成,其特徵在於所述用於安裝分總成的裝置包括一安裝杆。
13.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整體式分總成,其特徵在於所述用於安裝整體式分總成的裝置包括一安裝杆和在安裝杆上的安裝腳。
14.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整體式分總成,其特徵在於所述整體式分總成由(a)塑料注射成型法和(b)壓鑄法中的一種製成。
15.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整體式分總成,其特徵在於還設有一個可卸式接合在整體式分總成上的蓋,所述蓋具有一個第三壁,所述第三壁具有一個朝向側面的第三表面,該表面在所述整體式分總成的另一側暴露。
16.如權利要求15所述的整體式分總成,其特徵在於所述第二壁具有一個穿過它的開口,所述蓋具有一鍵板,所述鍵板在蓋接合於整體式分總成時堵住所述第二壁的開口。
17.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整體式分總成,其特徵在於所述甲板具有一個軸線前後方向延伸的通孔,所述第二壁具有一個穿過它的開口,所述甲板通孔的軸線穿過所述第二壁的開口。
18.如權利要求17所述的整體式分總成,其特徵在於所述甲板具有一個埋頭孔,所述埋頭孔形成一個圍繞所述甲板通孔的朝後的底切面。
19.如權利要求15所述的整體式分總成,其特徵在於所述蓋和整體式分總成共同形成一環形圈,還設有一個帶有一後圈的前蓋,所述環形圈和後圈一個裝配在另一個中,以便將前蓋保持在所述整體式分總成上。
20.如權利要求15所述的整體式分總成,其特徵在於所述整體式分總成包括一個向前突出的圓筒形轂部以便安裝載線捲軸。
全文摘要
一種漁用繞線輪,它具有前、後,上、下和側向間隔開的側。這種漁用繞線輪具有一甲板,甲板上帶有一朝前的表面和前後延伸的通孔。繞線輪操縱機構的至少一部裝在甲板上的第一裝置上,一殼體包住繞線輪操縱機構的至少一部分,並具有橫向相對的兩側壁和一後壁。第二裝置用於將裝有操縱機構的殼體裝在漁竿上。一整體式分總成形成甲板,一側壁和後壁中的每一個的至少一部分,在分總成上圍繞甲板通孔形成一朝後的底切面。
文檔編號A01K89/01GK1126027SQ9510706
公開日1996年7月10日 申請日期1995年6月20日 優先權日1994年9月21日
發明者克特·佐亞 申請人:澤布科交織公司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