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水果自動分選清洗裝置的製作方法
2023-05-15 12:13:16 1
本發明涉及自動分選清洗裝置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水果自動分選清洗裝置。
背景技術:
水果是指多汁且大多數有甜味可直接生吃的植物果實,不但含有豐富的營養且能夠幫助消化。水果是對部分可以食用的植物果實和種子的統稱。水果有降血壓、減緩衰老、減肥瘦身、皮膚保養、 明目、抗癌、降低膽固醇補充維生素等保健作用,但是一般情況下水果的分類都是通過人工進行分選,不僅僅需要大量的人力,而且有的時候不可避免會出現一些誤差,水果的清洗都是需要人工的去清洗,十分的麻煩,而且在洗的時候需要大量的水,十分的浪費,造成了成本的提升。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目的是為了解決現有技術中存在的缺點,而提出的一種水果自動分選清洗裝置。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採用了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水果自動分選清洗裝置,包括箱體,所述箱體的上端設有進料倉,且進料倉的出料口延伸進箱體的內部,所述箱體的內部設有傳送裝置,所述傳送裝置遠離進料倉一側的下端設有進料管,所述進料管呈弧形結構,所述進料管的下端等距離設有2-4個盛放桶,且盛放桶均位於箱體的內部底端,所述盛放桶的內部下端均設有電機,所述電機的上端設有放置板,且放置板的兩端均和盛放桶的內壁連接,所述放置板的內部均設有壓力傳感器,所述電機的上端設有攪拌杆,且攪拌杆的輸出端貫穿放置板並向上延伸,所述攪拌杆的上端等距離設有4-8片扇葉,且扇葉呈線性排列在攪拌杆上,所述箱體的一側設有水箱,所述水箱的內部設有水泵,所述水箱的上端設有進水管,所述進水管的一端延伸進箱體內並且貫穿所有的盛放桶的上端,所述進水管的另一側設有增壓閥,所述水箱的一側設有出水管,且出水管的一端延伸進箱體內並且貫穿所有的盛放桶的下端,所述傳送裝置的輸出端、壓力傳感器和水泵均和控制器電連接。
優選地,所述位於靠近水箱的兩個盛放桶內部的進水管和出水管上均勻設有10-20個出水孔。
優選地,所述傳送裝置為支撐柱、傳送帶和傳送輪。
優選地,所述每個盛放桶的進口大小均不相同。
本發明中通過傳送帶傳送的方式對水果進行傳輸,可以用來控制水果傳輸的速率,通過設置的有著開口大小不同的盛放桶,可以對不同大小的水果進行有效的分類,然後通過設置在桶內的攪拌裝置和箱體外側設置的水循環裝置可以有效的給桶內的水果進行清洗,不僅僅省去了大量的人力,避免了人為操作可能產生的誤差,而且結構簡單,易於製造,節約了大量的成本。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明提出的一種水果自動分選清洗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1箱體、2傳送裝置、3進料倉、4水泵、5進料管、6盛放桶、7電機、8放置板、9攪拌杆、10壓力傳感器、11扇葉、12出水管、13水箱、14增壓閥、15進水管。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發明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發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於本發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於本發明保護的範圍。
參照圖1,一種水果自動分選清洗裝置,包括箱體1,箱體1的上端設有進料倉3,且進料倉3的出料口延伸進箱體1的內部,箱體1的內部設有傳送裝置2,傳送裝置2為支撐柱、傳送帶和傳送輪,可以有效的控制水果的傳輸速率,傳送裝置2遠離進料倉3一側的下端設有進料管5,進料管5呈弧形結構,進料管5的下端等距離設有2-4個盛放桶6,每個盛放桶6的進口大小均不相同,可以根據水果的大小進行有效的分選,且盛放桶6均位於箱體1的內部底端,盛放桶6的內部下端均設有電機7,電機7的上端設有放置板8,且放置板8的兩端均和盛放桶6的內壁連接,放置板8的內部均設有壓力傳感器10,電機7的上端設有攪拌杆9,且攪拌杆9的輸出端貫穿放置板8並向上延伸,攪拌杆9的上端等距離設有4-8片扇葉11,且扇葉11呈線性排列在攪拌杆9上,箱體1的一側設有水箱13,水箱13的內部設有水泵4,水箱13的上端設有進水管15,進水管15的一端延伸進箱體1內並且貫穿所有的盛放桶6的上端,進水管15的另一側設有增壓閥14,水箱13的一側設有出水管12,且出水管12的一端延伸進箱體1內並且貫穿所有的盛放桶6的下端,位於靠近水箱13的兩個盛放桶6內部的進水管15和出水管12上均勻設有10-20個出水孔,可以給盛放桶6的內部注水,傳送裝置2的輸出端、壓力傳感器10和水泵4均和控制器電連接。
本發明中水果從進料倉3被投入傳送裝置2上,通孔控制器控制傳輸的速率,然後不同大小的水果從進料管5進入設有不同開口的盛放桶6內,然後啟動水泵4,通過進水管15和增壓閥14,往盛放桶6內注水,然後打開電機7,電機帶動攪拌杆9和扇葉11工作,可以給水管進行有效的清洗,之後水從出水管12進入水箱13內,形成一個水的循環。
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較佳的具體實施方式,但本發明的保護範圍並不局限於此,任何熟悉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在本發明揭露的技術範圍內,根據本發明的技術方案及其發明構思加以等同替換或改變,都應涵蓋在本發明的保護範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