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曲軸鑽軸頸孔夾具的製作方法
2023-10-04 03:59:24 1

本實用新型屬於曲軸加工領域,具體涉及一種曲軸鑽軸頸孔夾具。
背景技術:
現有的曲軸包括曲柄和曲杆,在對曲柄進行加工的時候,需要對曲柄進行鑽軸頸孔操作,在鑽軸頸孔的時候,需要對曲軸進行夾緊,目前的夾具是將曲軸的曲杆定位在V型座上,然後通過兩V型座中部的壓杆進行定位,在壓杆上設置一個V型槽,然後翻轉壓杆,使得曲拐定位在壓杆的V型槽中,最後通過螺母進行固定,這種方式定位複雜,且曲軸在定位的時候不夠穩定,容易產生晃動,所以需要對目前的曲軸鑽軸頸孔進行改良。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提出一種曲軸鑽軸頸孔夾具,該夾具結構簡單,能夠對曲軸進行穩固的夾持,且夾持迅速,提高了生產效率。
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是這樣實現的:一種曲軸鑽軸頸孔夾具,包括底板,所述底板上設置有安裝板,所述安裝板上設置有相互平行的定位曲軸兩端曲杆的第一V型座和第二V型座,所述第一V型座和第二V型座之間貫通設置有進刀孔,所述第一V型座和第二V型座之間設置有定位曲軸曲拐的曲拐座,所述曲拐座上開設有一個弧形槽,所述安裝板背面還設置有一壓緊氣缸,所述壓緊氣缸的氣缸杆穿過安裝板,該氣缸杆末端鉸接連接有一壓杆,所述安裝板上還設置有一鉸接座,所述鉸接座包括球頭螺栓,所述球頭螺栓上鉸接連接有叉頭,所述叉頭端部和所述壓杆中部相鉸接。
進一步的,所述底板上設置有至少一個立柱,所述立柱頂接在第二V型座上。
進一步的,所述第二V型座在靠近曲拐座那一側還固定設置有墊塊。
進一步的,所述立柱為兩個,螺紋連接在底板上。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如下:該夾具結構簡單,能夠對曲軸進行穩固的夾持,且夾持迅速,提高了生產效率。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或現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或現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實施例,對於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性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立體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俯視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的側視圖;
圖4為曲軸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1、進刀孔;2、球頭螺栓;3、安裝板;4、加強筋;5、氣缸;6、底板;7、立柱;8、曲杆;9、第二V型座;10、墊塊;11、壓杆;12、曲拐座;13、第一V型座;14、叉頭;15、氣缸杆;16、曲拐;17、軸頸。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於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作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於本實用新型保護的範圍。
參見圖1到圖4所示的一種曲軸鑽軸頸孔夾具,包括底板6,所述底板6上設置有安裝板3,所述安裝板3上設置有相互平行的定位曲軸兩端曲杆8的第一V型座13和第二V型座9,所述第一V型座13和第二V型座9之間貫通設置有進刀孔1,所述第一V型座13和第二V型座9之間設置有定位曲軸的曲拐的曲拐座12,所述曲拐座12上開設有一個弧形槽,所述安裝板3背面還設置有一壓緊氣缸5,所述壓緊氣缸5的氣缸杆穿過安裝板3,該安裝板5桿末端鉸接連接有一壓杆11,所述安裝板3上還設置有一鉸接座,所述鉸接座包括球頭螺栓2,所述球頭螺栓2上鉸接連接有叉頭14,所述叉頭14端部和所述壓杆11中部相鉸接。
本實用新型在使用的時候過程如下,先將該夾具通過底板6安裝在工具機上,將曲柄的曲杆8兩端放置進入到第一V型座13和第二V型座9上,此時曲柄的曲拐自然落入到曲拐座12的弧形槽上,然後啟動氣缸5,氣缸5的氣缸杆15桿向前移動,在球頭螺栓2和安裝板5桿的共同作用下,壓杆11能夠壓在曲拐面上,使得整個曲軸固定在夾具上,然後再啟動工具機上的鑽孔刀具,鑽孔刀具對曲軸的軸頸17進行鑽孔操作(曲拐下側的軸頸17需和第二V型塊相抵接),當鑽孔完成後,將曲軸取下即可。
進一步的,所述底板6上設置有至少一個立柱7,所述立柱7頂接在第二V型座9上。由於在進行鑽孔操作的時候,夾具和曲軸都會在豎直方向進行受力,為了增加該夾具工作時的穩定性,在底板6上設置有至少一個立柱7,使其頂接到第二V型座9上。
進一步的,所述第二V型座9在靠近曲拐座12那一側還固定設置有墊塊10。在對不同型號的曲軸進行加工的時候,曲軸的長度不同,所以在第二V型座9上設置墊塊10,能夠使得不同型號的曲軸的軸頸17均能和墊塊10相抵接,確保了該夾具能夠適應多種型號的曲軸。
進一步的,所述立柱7為兩個,螺紋連接在底板6上。為了進一步增強該夾具工作時的穩定性,在在底板6上設置有兩個立柱7,同時,在底板6和安裝板3之間還設置有加強筋4,進一步增加了整個夾具的強度。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而已,並不用以限制本實用新型,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