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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魯迅為話題的寫事作文600字

2024-04-17 20:49:05

  篇一:思考在秋夜—讀魯迅的《秋夜》有感

  夏天的星空,已經隱約而去,滯留下的只有秋日那潔亮的月。曾經那窗外的蟲漸漸消了聲音。

  夜,寧靜而又祥和。

  風,一陣一陣的,微帶著少許的涼意。我盡情享受著秋夜的平靜。可腦海中,卻始終蕩漾著那幅畫,揮之不去。「這上面的夜的天空,奇怪而高,它仿佛要離人間而去,使人們仰面不再看見。」

  這是魯迅筆下的秋夜,這是一個和我感受到的全然不同的秋夜。

  我不願意看到,卻不由自主的想像「鬼眨眼的天空越加非常之藍,不安了,仿佛想離人間而去,只將月亮剩下,然而月亮也暗暗地躲到東邊了。」那是一個怎樣的秋夜?

  為什麼魯迅筆下的秋夜如此黑暗?那一年,魯迅住在北京,他說:「那時北京也黑暗的可以。」於是,他把孤獨追求的感受寫進了《秋夜》。

  我清楚,魯迅即使身處黑暗,卻執著地尋求光明,尋求著希望。

  「夢見瘦的詩人將眼淚擦在她最末的花瓣上。告訴她秋雖然來,冬雖然來,而此後接著還是春。」雖然魯迅的希望像瀕臨著死亡的小花。但一無所有的花幹卻仍然默默地直刺那黑暗的天空。

  革命與戰爭終究要進行,勝利也必將來到。

  魯迅有過彷徨,有過失落,但即使在他看不到未來曙光時,他依舊未放棄過自己的理想。

  夜深了,月光更加皎潔。

  先生,您感受到了今夜的明月了嗎?

  專家點評:

  這是一篇優秀的讀後感,作者通過簡潔的語言敘述魯迅筆下的秋夜,告訴大家即使看不到未來的曙光,依舊不要放棄自己的理想。但作者此時此刻卻感受到與魯迅完全不同的秋夜,文章以問句結尾,引人深思。

  篇二:愛時間等於愛自己——讀《魯迅愛惜時間》有感

  老師發下一張題單,上面有一篇文章——《魯迅愛惜時間》。文章主要寫了魯迅在生命的最後時刻,還是抓緊時間,為人們多做一點貢獻。魯迅這種愛惜時間的精神難到不值得我們學習嗎?

  讀完這篇文章第一遍時,我突然想到美國著名的作家富蘭克林曾說過的一句話:「你熱愛生命嗎?那麼請別浪費時間,因為時間是組成生命的材料。」的確,只有熱愛時間才能使自己的生命更充實。

  時間就像一把弓箭,只要你用足勁拉起弓,這隻箭就會射出,只須一眨眼的工夫,箭就會在你眼前消失得無影無蹤。作為一名學生,應該以優異的成績來報答自己的父母。但要得到這優異的成績,就必須珍惜時間,珍惜這分分、秒秒。

  讀完這篇文章第二遍時,我又想起我國傑出的學者李大釗。他從小就懂得珍惜時間,所以才有所成就。有一次,李大釗的爺爺不在家,只剩李大釗一個人在家。本來可以乘爺爺不在家玩一會兒,可李大釗卻抓緊時間,在書房認真做作業。窗戶是開著的,這時,一隻彩蝶飛來,在李大釗的作業本上停了一下,又飛走了。又過了一會兒,幾隻討厭的麻雀飛來,在窗前的大樹上嘰嘰喳喳的亂叫。可李大釗十分認真,連眼皮兒也不眨一下,眼珠直盯著作業本,好像周圍什麼事也沒發生過一樣。就因為李大釗從小就抓緊時間學習,才成為我國著名的革命家、思想家。

  時間是一去不反的,我們要珍惜這大好光陰,努力學習,長大為祖國效力。正所為「一寸光陰一寸金,寸金難買寸光陰」嘛!

  專家點評:

  本文是對《魯迅愛惜時間》這篇文章的讀後感,作者先大致敘述了文章的主要內容,然後用富蘭克林的話引出文章的主題——愛時間才能使生命更充實。緊接著作者對時間發表了自己的觀點,將時間比作射出的弓箭,展現時間的飛速流逝,然後聯繫到學者李大釗珍惜時間最終成為著名革命家、思想家的事例,得出珍惜時間,努力學習,長大為國效力的結論。

  篇三:無題——讀《魯迅全集》有感

  略略的記憶中,

  手裡是一本重重的《魯迅全集》,

  滿頁滿頁的字中,

  究竟深藏著多少秘密。

  竭力的吶喊中,

  是誰針砭時弊

  用筆做槍,指向封建社會,

  「人吃人」的黑暗中,

  「救救孩子」的聲音發自心底。

  幼小的心靈中,

  裝不下這麼多的思憶——

  你為什麼要吃我,

  而我又何嘗想吃你?

  在彷徨裡,

  祥林嫂的悲劇,

  背後卻又有多少哲理。

  沒有天方夜譚的精巧,

  也不見格林童話的細膩,

  大江東去的吟誦聲中,

  也有著文化的精髓和民族的豪氣。

  而你的文章中,

  這一切都不見蹤跡。

  黑暗的年代,

  中國是一隻沉睡的雄獅。

  在列強的鐵蹄下,

  終會迎來有朝一日的奮起。

  手中握著的筆,

  是一把直刺向舊社會的尖刀,

  黑暗中的一些人害怕了,

  緊緊不放的追著你,

  濃密的鬍鬚,

  爽朗的笑聲,

  來吧,

  我的身後全是陽光和正義!

  黎明前的黑暗,

  終究阻擋不了太陽從東方升起。

  四萬萬五千萬的怒吼,

  結束了兩千多年的腐朽統治,

  把封建與專制永遠推向了歷史!

  燦爛的朝霞,

  是先生血的足跡,

  中華民族的革命,

  有了一個新的開始!

  終於,

  天安門的廣場上,

  一面鮮豔的五星紅旗在世界的東方冉冉升起,

  照亮了新生的中國,

  照亮了倍受屈辱的華夏大地。

  然而,

  浩渺的人群中,

  我卻始終望不到你——

  不,

  我看到了,

  鮮豔的五星紅旗上,

  你在向我們招手,

  臉上那濃密的鬍鬚下,

  露出了久違的笑意!

  今天,

  我再次看見,

  孔乙己的一生,

  阿Q的勝利,

  長媽媽的囑咐,

  百草園的樂趣……

  專家點評:

  這是初二小學生寫的一篇優秀的讀後感,文章就《魯迅全集》談了自己的感想,概括簡潔,觀點明確。結合現實進行了闡述,引用材料貼切自然,結尾提出希望。

  篇四:魯迅

  「我以我血薦軒轅」是你最宏偉的志向。歷史隨著水流點點推移,你的聲音卻永垂不朽。

  也許,在你的心中只有人民吧。

  你生活在黑暗,迂腐的社會裡,也惟有這樣,才讓你目睹低層貧困人民的生活。起初,為了拯救別壓迫的人民,你選擇了學醫,用所謂的「救死扶傷」來救助貧困的人們。然而,時間向你證明了你的選擇是錯誤的,世上貧苦人民千千萬,哪兒是你一個人能醫治的呢?當你看到人民心靈的迂腐與扭曲,憤然「棄醫從文」,拿起了筆桿,悍然向墮落的統治者發出了挑戰。

  你拿起筆做武器,用犀利的文筆無情的批判著統治者,在你的筆下,字裡行間中無時無刻不在瀰漫著一股火藥味兒。

  你默默地吸著煙,顯得一臉憔悴,那是因為你付出的太多太多了。你不怕強大的統治者,只擔心你所鍾愛的人民將你「冷落」。

  你的沒一個字,都像一把匕首,深深地刺入了統治者的心臟,你無所謂懼。

  你幾乎用了你所有的時間在工作,也許,你命中注定是一個會利用時間的人。你永不停歇的構思,用你的文章來訴說你所有的不滿與憤怒。

  你不向黑暗勢力低頭,以筆做槍,用自己的一生和黑暗勢力做不屈的鬥爭。

  你堅強,你抗爭,始終領導著人民思想的解放,堅定不移地批判黑暗的社會,用自己的文章猛烈地向統治者開火,追求著新的生活。

  你成為了民族的先驅,你不愧對「民族魂」三個大字,時間把你的名字深深地印在了沒一個人的心中,你就是魯迅。

  你用自己的行動將我徵服,你的信念讓我銘記在心,我讚美你挺直的「筆桿」。

  專家點評:

  本文「魯迅」細節描寫生動逼真,人物個性鮮明突出,形象豐滿,躍然紙上。如「你不向黑暗勢力低頭,以筆做槍,用自己的一生和黑暗勢力做不屈的鬥爭」。且文筆簡練,感受真實深刻。

  篇五:秋天,魯迅

  秋天,清涼碧透的風輕輕飄柔著翡翠般的樹葉片,「唰唰」美妙動聽的旋律,讓我思慮萬千,聯想飄蕩起伏。

  突然回想起了魯迅,偉大的紅印——「民族魂」,今年竟是您誕辰130周年,您出生於秋季也病逝於秋季。

  魯迅,您宛如秋天裡涼爽的一場雨,讓乾枯的大地徹底吸允甘甜的滷汁,喝個痛快,溼個痛快,終於掙脫炎熱的鐵鏈,自由自在支配自己而活。

  魯迅,您的目光如秋天一樣深邃分明,映襯出當今世界黑暗的角角落落,毫無保留的揭露出放蕩的罪罪惡惡,那醜陋兇殘腐敗的身影被您銳利的筆尖所戳穿,消失得無影無蹤,世界逐漸變得安寧純潔。

  魯迅,您深沉的思想如皎潔的月光閃閃發亮照向世界,一切都被展露在眼前,暗中的花花草草在矯健地跳著舞,唱著歌,急匆匆划過黑暗的人群,他們的汗珠,他們的疲憊一目了然,殷切地走向回溫暖的家的路。

  魯迅,無數的秋天如走馬燈般流逝了,您離開我們已有整整130個年頭了,您冰冷的身體雖已沉入冷酷無聲的大地,但把豐碩的精神食糧無私給予了我們,這無價的寶藏對於稚嫩的我們雖還很生疏,但它經歷得住長遠時間的衝刷而不褪色,我堅信,這份閃耀將永恆發揚傳承下去!

  秋天,魯迅,每回想起你們,我都會感觸一絲又一絲的暖流流淌在我全身,這是一股極強的動力,帶我飛馳在通向壯麗日出的源頭!

  專家點評:

  秋天是美好的,也是悲涼的。這篇文章借秋天抒發了對魯迅的懷念。作者用深情的語言講述著。本文夾敘夾議,感情真實,發自肺腑。結尾處感情得到升華,深化主題,抒情性很強。

  篇六:和媽媽去魯迅公園

  這是一個晴朗的星期六,我和媽媽去魯迅公園。

  一走進公園,我就看見許多玩的,我一下子就很興奮,可媽媽告訴我先帶我去認識一個人。我問媽媽:「是誰啊?」媽媽聽了哈哈大笑:「到了魯迅公園,當然是去認識魯迅啊。」於是,我們就沿著標記去找魯迅紀念館。一路上,魯迅公園裡可真熱鬧:有的在唱歌、有的在跳舞、有的吹口琴、還有的甚至拿著粉筆在路上練書法……看得我真是眼花繚亂。可媽媽一直在催我快點快點,我真是有點捨不得。

  終於到了一幢白房子前,媽媽說這就是魯迅紀念館。我心想這麼大的房子呀!進入房子參觀時,我們還要被檢查我們帶的東西,媽媽說這是因為這座房子裡珍藏著有關魯迅的許多物品,是十分珍貴的。我看到這些認真的保安阿姨們,都不敢大聲說話了,整個大廳都是十分安靜。我和媽媽來到二樓,媽媽邊看邊給我講解,我越看越佩服魯迅先生,他原來是這麼了不起的人啊,怪不得人們要建這麼一幢大房子來紀念他。參觀時,讓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那個日本友人給死去的魯迅做的石膏面膜,上面有他的二十根鬍鬚和幾根眉毛。我看著感到很奇怪,為什麼那個日本人要這麼做呢?媽媽說大概是朋友們捨不得魯迅的離開,想要留住他的身影,我覺得媽媽說的很有道理。

  這個星期六的下午,我認識了魯迅,看到和學到了不少知識。媽媽問我有沒有收穫?我說當然有啦。

  專家點評:

  魯迅公園的景色應該是很美的,文中的小作者主要寫了參觀魯迅公園的魯迅紀念館,對魯迅有了深刻的印象。不足之處是應該把魯迅公園的景色也進行生動、細膩的描寫。

  篇七:「讀經典名著、抒少年壯志」——希望魯迅之後無數魯迅

  「吃人的人是我哥哥,我是吃人的人的兄弟,即使我被吃了,可依然是吃人的人的兄弟。」今天,我又品味著這令人深思的話語。

  此文通篇讀來,總覺些許怪,是除語言外說不出的怪。若非語文老師言:「狂人,即瘋子」,現今我仍予狂人以諸多奇怪可笑之解釋。全文從一個瘋子的角度下筆,自是不同尋常,其實文中之我並非狂人,乃他人灌此名予我以便「吃」我。通篇「吃人」,似原始,如童話,更具虛幻之感。所述之世,若到處充滿假、惡、醜,無絲毫真、善、美。「我」兄欲「吃我」,見當世親人間之殘忍無情。然「我」勸兄之言語,竟非出於狂人之口,確是一有先見、良知、正義感之人言之。「我」之遭遇、思想,正是先生之遭遇、思想,故先生定欲藉此文以告世人。

  看終句,「沒吃過人的孩子們,或有,救救孩子。」孩子之心靈純潔美好,沒被世俗所汙,故先生寄一切希望於孩子,此乃對未來之美好嚮往。

  若先生在,觀今之社會,千年陋習雖未根除,少不同那時之失望痛心。今非非人間,先生定竭力善之。先生之精神,乃國之精神,若不被後世繼承發揚,奈何?先生雖已去,但諸多事吾輩亦可做,雖不及先生,實可做。先生為國獻之甚多,吾輩竭力還先生一「風清氣正國貌新」又如何?此舉更為國矣!

  魯迅之前,無一魯迅,希望魯迅之後,無數魯迅!

  篇八:我讀魯迅

  照片中魯迅先生是一位與孫中山先生長得很像的文縐縐的大叔,他倆都留著不長不短的八字鬍,身著筆挺的中山裝。他向上揚的嘴角看著那樣的和藹,可就是這樣一位和藹的大叔,文筆與思想卻是那樣犀利,懾人心魄。

  魯迅先生的文章看過後,會讓人心頭有一股說不出的傷心,為主人公的悲慘的命運而難過。這種感覺就像濃霧一樣籠罩在心頭揮之不去。善良且希望是有喜劇結局的我怕悲劇。由此,我腦海中劃出一個奇特的等式:魯迅=憤青=批判=和藹=悲劇。

  《孔乙己》一文中,「我」以一個酒館學徒的身份目睹著整個過程。酒館老闆,客人和「我」對孔乙己都表現的是嘲笑,不耐煩,與冷漠。可憐的孔乙己老實,靦腆地回答著,臉一紅,反而又成了大家的笑料。當孔乙己問「我」會不會寫「茴」字時,「我」應都懶得應。孔乙己失望地走了。讀到這一處,我的心一陣痛。我不禁想問:在這些人自顧自取笑別人的時候有沒有想過社會底層人員的尊嚴?!如果換作一個官老爺,誰又敢如此放肆?是不是在欺軟怕硬呢?都長著一雙勢利眼,看誰有權有錢就巴結……

  當文章尾聲說孔乙己最後一次用手走來喝酒,雙腿因僅竊了一本書而被打折時,大夥不但沒有同情與憐憫,反而變本加厲地侮辱他;老闆明知孔乙己沒錢還要他還19個大錢,並因此對他再次取笑一番。這些人是不是早對世界的悲劇麻木了?這些人還有沒有人的靈魂?

  魯迅先生寫悲劇但這些悲劇正是事實,是客觀存在的事實。

  篇九:魯迅

  他的名字為很多人所知道,他的文章更受許多人的讚揚,他在中國乃至世界文壇擁有很高的知名度。現在就讓我們翻開歷史的相冊,一起去瞻仰這位偉大的文學巨匠。

  在我的印象中,魯迅先生似乎對長衫情有獨鍾,仿佛每張照片他都身穿長衫。他,可以是一個對侵略者怒目相視的革命家,也可以是一位文質彬彬的學者。而他則集合了這兩點,一個拿起筆桿子同敵人作鬥爭的戰士。

  他的頭髮像修剪得十分平整的草叢,眉毛和頭髮一樣烏黑且濃密。他的眼睛和託爾斯泰的一樣犀利,能看穿一切虛偽,然後以文字的形式,對它們進行批判,揭開事情的真相。他的目光,面對敵人,像冬天般寒冷,異樣冷峻;面對平民百姓,則如春天般溫暖。看魯迅先生一眼,你會被他的威嚴所鎮住,特別是那掛在嘴唇上方的「立字須」,更給人留下深刻的印象,成為了他的標誌。比起他面部的其他部件,仿佛更加重要。它好比託爾斯泰的眼睛,陀斯妥耶夫斯基的眉宇,聚集魯迅先生的才華於一點。使魯迅看起來更為堅定、執著,更能看出他「橫眉冷對千夫指,俯首甘為孺子牛」的性格。

  魯迅先生的生平,相信大家熟悉得很:一個對中國歷史影響甚大的人,堪稱「中國文學之父」,是中國文壇的「總司令」。歷史是公平的,對人們作出過巨大貢獻的人,無論他的外貌美麗與否,人們都會把他永遠記在心中。

  篇十:參觀魯迅公園

  這是一個晴朗的星期六,我和媽媽去魯迅公園。

  一走進公園,我就看見許多玩的,我一下子就很興奮,可媽媽告訴我先帶我去認識一個人。我問媽媽:「是誰啊?」媽媽聽了哈哈大笑:「到了魯迅公園,當然是去認識魯迅啊。」於是,我們就沿著標記去找魯迅紀念館。一路上,魯迅公園裡可真熱鬧:有的在唱歌、有的在跳舞、有的吹口琴、還有的甚至拿著粉筆在路上練書法……看得我真是眼花繚亂。可媽媽一直在催我快點快點,我真是有點捨不得。

  終於到了一幢白房子前,媽媽說這就是魯迅紀念館。我心想這麼大的房子呀!進入房子參觀時,我們還要被檢查我們帶的東西,媽媽說這是因為這座房子裡珍藏著有關魯迅的許多物品,是十分珍貴的。我看到這些認真的保安阿姨們,都不敢大聲說話了,整個大廳都是十分安靜。我和媽媽來到二樓,媽媽邊看邊給我講解,我越看越佩服魯迅先生,他原來是這麼了不起的人啊,怪不得人們要建這麼一幢大房子來紀念他。參觀時,讓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那個日本友人給死去的魯迅做的石膏面膜,上面有他的二十根鬍鬚和幾根眉毛。我看著感到很奇怪,為什麼那個日本人要這麼做呢?媽媽說大概是朋友們捨不得魯迅的離開,想要留住他的身影,我覺得媽媽說的很有道理。

  這個星期六的下午,我認識了魯迅,看到和學到了不少知識。媽媽問我有沒有收穫?我說當然有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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