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山西興縣特大殺人案
2023-04-02 16:30:00 3
2010年10月1日,在山西省興縣發生特大惡性殺人案,4家7口被殺害,嫌犯劉迎兒被警方逮捕。 2011年3月15日,呂梁中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劉迎兒死刑。 2012年12月18日上午,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罪犯劉迎兒被押赴刑場,執行死刑。
基本信息
中文名稱
10·1山西興縣特大殺人案
地點
呂梁市興縣惡虎灘鄉康家溝村
類型
案件
發生時間
2010年10月1日
目錄
1案件簡介
2事發經過
3警方偵查
4案件告破
5犯罪嫌疑人
6一審宣判
7二審裁定
8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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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簡介
2010年10月1日,山西省呂梁市興縣惡虎灘鄉康家溝村發生4家7口人死亡的"10·1"特大惡性兇殺案。經過公安機關24小時緊張偵破,"10·1"特大惡性兇殺案告破,2010年10月2日上午10時左右,犯罪嫌疑人劉迎兒被山西省忻州市岢嵐縣警方抓獲,現已押解回興縣,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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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經過
2010年10月1日8時許,興縣公安局接到報案,稱惡虎灘鄉康家溝村發生特大兇殺案,有人員傷亡。接到報警後,興縣公安局迅速向興縣縣委、政府及呂梁市公安局報告的同時,立即組織刑偵、刑事技術人員、醫療、民政等相關部門人員趕赴發案現場展開調查、搶救。警方經過現場勘查,初步認定這是一起特大惡性兇殺案,康家溝村民白油吞等4家7口人在本次兇殺案中遇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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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偵查
"10·1"特大殺人案發生後,公安部、山西省委省政府及相關部門領導要求不惜一切代價全力偵破此案,儘快消除社會惡劣影響,維護社會穩定。山西省公安廳、呂梁市及時成立了"101"專案組,調集200多名民警投入案件偵破工作。呂梁市公安機關民警全部取消節假日休息,備勤待命。經過勘查現場、調查走訪以及廣泛搜集線索,專案組鎖定了61歲的劉迎兒有重大作案嫌疑。山西省公安廳立即啟動了刑事案件快速偵破機制,向全省公安機關發布了協查通報,圍繞案發中心現場,在全省重要路段、治安卡口設卡堵截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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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告破
2010年10月2日上午10時左右,與興縣毗鄰的忻州市岢嵐縣警方在接到協查通報後,及時派出警力在岢嵐與興縣交界處等多處重要路段設卡堵截,發現一名可疑人員與協查通報中犯罪嫌疑人劉迎兒的特徵一致,及時對其進行了控制,並迅速通知呂梁警方,經調查,此人正是劉迎兒。經突審,犯罪嫌疑人劉迎兒交代了犯罪事實和主要犯罪動機。犯罪嫌疑人劉迎兒因為瑣事對本村白姓一大家族個別人懷恨在心,揚言要報復解恨。劉迎兒在作案中使用了菜刀、斧頭等兇器,在5個案發現場瘋狂作案,先後造成7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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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
犯罪嫌疑人劉迎兒,男,單身,務農,興縣惡虎灘鄉康家溝村人,多次因犯盜竊罪、搶劫罪等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009年刑滿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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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宣判
2011年3月15日,山西省呂梁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興縣"10·1"特大故意殺人案一審宣判,被告人劉迎兒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劉迎兒為洩私憤,瘋狂報復殺人,致7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且犯罪手段特別殘忍,情節特別惡劣,罪行極其嚴重,應依法懲處,又繫纍犯,應依法從重處罰。劉迎兒雖歸案後能如實供述全部犯罪事實,但並不悔罪,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
宣判後,劉迎兒不服判決,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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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審裁定
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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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死刑
2012年12月18日上午,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籤發的執行死刑命令,山西省呂梁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在興縣瘋狂報復殺害7人的罪犯劉迎兒押赴刑場,執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