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可以註銷結婚證
2023-03-29 18:54:39
可以去民政局去申請撤銷婚姻登記,根據民政部《婚姻登記工作規範》
第四十八條 受理撤銷婚姻申請的條件:
(一)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
(二)受脅迫的一方和對方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籤署雙方無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問題的聲明書;
(三)申請時距結婚登記之日或受脅迫的一方恢復人身自由之日不超過1年;
(四)當事人持有:
1、本人的身份證、結婚證;
2、要求撤銷婚姻的書面申請;
3、公安機關出具的當事人被拐賣、解救的相關材料,或者人民法院作出的能夠證明當事人被脅迫結婚的判決書。
第四十九條 符合撤銷婚姻的,婚姻登記處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查驗本規範第四十八條規定的證件和證明材料。
(二)當事人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填寫《撤銷婚姻申請書》,雙方當事人在「聲明人」一欄籤名並按指紋。
(三)當事人宣讀本人的申請書,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並在監誓人一欄籤名。
擴展資料:
撤銷婚姻登記流程:
1、初審
受脅迫結婚的婚姻當事人,可以向原辦理該結婚登記的機關請求撤銷婚姻。
2、受理
受理撤銷婚姻申請的條件:
(一)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
(二)受脅迫的一方和對方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籤署雙方無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問題的聲明書;
(三)申請時距結婚登記之日或受脅迫的一方恢復人身自由之日不超過1年;
(四)當事人持有:1.本人的身份證、結婚證。2.要求撤銷婚姻的書面申請。3.公安機關出具的當事人被拐賣、解救證明,或者人民法院作出的能夠證明當事人被脅迫結婚的判決書。
3、審查
符合撤銷婚姻的,婚姻登記處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查驗本規範第四十一條規定的證件和證明材料;
(二)當事人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填寫《撤銷婚姻申請書》;雙方當事人在「聲明人」一欄籤名。當事人不會寫字的,可由當事人口述,第三人代為填寫,當事人在「申請人」一欄按指紋。第三人應當在申請書上註明代寫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碼、住址、與申請人的關係。
婚姻登記機關工作人員不得作為第三人代申請人填寫;
(三)當事人宣讀本人的申請書,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並在監誓人一欄籤名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民政部印發《婚姻登記工作規範》對婚姻登記作出規範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可撤銷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