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把戶口遷到武漢
2023-03-29 09:34:49 1
(一)辦理本市城區戶口遷入,應持下列證明證件到其戶口遷入地派出所辦理: 1、遷入戶的居民戶口簿; 2、遷入人的居民身份證、《戶口遷移證》或《準予遷入證明》; 3、新立戶的需持住房證明; 4、城區農業戶口遷入需持街、鄉、鎮人民政府接收的證明; 5、因國家計劃內的招生、畢業分配等原因遷入戶口的,應提供《錄取通知書》、《報到證》等相應的證明。
(二)辦理外省市遷入本市的戶口,應持下列證明證件和3張身份證相片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 1、遷入人的居民身份證和《戶口遷移證》; 2、市公安局、區公安分局戶政管理部門出具的《準予遷入證明》或《批准入戶通知單》; 3、遷入戶的居民戶口簿; 4、退伍、出國、勞改勞教放回人員憑相應證明和區公安分局出具的證件辦理; 5、因國家計劃內的招生、畢業分配等原因遷入戶口的,應提供《錄取通知書》、《報到證》等相應的證明。 第七十二條 出生登記 憑《出生醫學證明》、《計劃生育證明》和父母戶口簿,到父或母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出生登記手續。
第七十三條 死亡註銷 憑衛生部門出具的《死亡醫學證明》,非正常死亡的憑公安機關出具的死亡證明,死者身份證和居民戶口簿到其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註銷戶口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