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舂是什麼刑罰?盤點古代女性罪犯五大刑
2023-03-29 08:32:51 1
刑舂,這是古代對於女性罪犯的五大刑罰之一,刑舂主要是對女犯施以黥、劓等肉刑後押送官府或邊境軍營,準確點說就是在臉上刺字塗墨很難褪色,這雖然算不上對於女犯最殘酷的刑罰,但要知道在封建社會就等於宣判了死刑一樣嚴重,下面讓我們一起去看看古代女性罪犯的五刑。
刑舂是什麼刑罰?
刑舂(chōng)是在對女性施以黥、劓等肉刑後押送官府或邊境軍營,服曬穀、舂米之勞役,為五刑中較輕的刑罰。其中,黥,又稱墨刑,古代在人臉上刺字並塗墨之刑,其法是以刀刻鑿人面(體)再用墨塗在刀傷創口上,使其永不褪色。
劓,是中國古代割掉鼻子的一種刑罰。劓刑重於墨刑,而輕於剕(刖)刑。雖然是最輕的刑罰,但對於古代女性來說,被臉上刻字、割去鼻子,然後在總多男性面前做苦力,也仍是非常殘酷的刑罰了。
刑舂的起源:
女子在中國古代地位的低下,常常使她們處於男性附屬品的地位,深居簡出。 因此犯罪的機率較之男性,當是少之又少。不過,也不排除某些女性的過激行為惹怒了官府的事情。於是,如何給女人施以刑罰,成了一個頗讓人傷腦筋的問題。
有的婦女犯了罪,可以不受懲罰,因為她們是男人的附屬品,可以有自己的男人代為受刑。這應該算是對女子行刑的一個 極端。古書中關於「婦人不著械」「婦人無 肉刑」的說法也有很多,體現出法制的「德」的一面。就 笞杖刑罰而言,對婦女也是有照顧的,而改用鞭背,對於犯罪的則採取脫褲留 朡(內褲,讀音:zōng)的方法。而且,對這類不得不施以笞杖的女犯,行刑者也多半會比較寬容,憐香惜玉之心怕是天生的。
古代女性罪犯五刑:
1.拶刑
拶刑,又稱拶指,中國古代一種夾手指的肉刑,一般用於女性。用刑時用繩索穿繫著五根小木棍夾住手指,行刑者用力拉緊繩索,輕者皮開肉綻,重者指骨可能被夾斷。官府常用此刑對女犯逼供。刑具叫做「拶子」。據說,行刑時衙役先把拶子朝地上一摔,嚇唬受刑的犯人。然後命令犯人跪地雙手合掌,向上高舉過頭頂,不讓犯人看到自己受刑的雙手,再把刑具套上犯人的指縫之間,夾在大拇指以外四對手指的指根部位,拉動繩套收攏木棍,擠壓犯人的手指,造成劇痛。而犯人看不到受刑的雙手,會加強用刑的效果,更快失去抗拒的意志。行刑時兩個衙役在犯人左右兩旁收繩,一個衙役在犯人身後扯著犯人頭髮,防止過度掙扎。還有是 「敲」,是把拶子收緊後,把繩套繞在拶子上綁牢,用木榔頭敲打拶棍的兩頭,使拶棍在指根間來回移動,摩擦被夾緊的指根表皮。加重受刑者的痛苦。所以「敲」也叫「攛梭」。敲得多了會使指根脫皮潰爛,痛苦非凡。
2.杖刑
杖刑,隋唐以來五刑之一。杖刑是指用荊條或大竹板拷打犯人的一種刑罰,杖作為刑種始自東漢。南朝梁武帝定鞭杖之制,杖以荊條製成,分大杖﹑法杖﹑小杖三等。杖刑一般是「去衣受杖」,脫掉中衣(內衣),直接用毛竹、木板打臀部。北齊北周,將杖刑列為五刑之一。其後相沿直至清末。宋明清三代規定婦人犯了奸罪,必須「去衣受杖」,除造成皮肉之苦外,並達到凌辱之效。
3.賜死
賜死制度是中國古代君主專制社會特有的一種對身份特殊的人(貴族、大臣、奴婢或妃嬪等)採用賜毒酒、賜劍、賜綾、賜繩等物,由其自斃,對其實施死刑的制度。賜死制度最早產生於商代,貫穿中國古代直至晚清。賜死制度是君主專制專權的體現,君主把賜死作為樹立自己絕對權威至高無上地位和鞏固自己權力的工具。
4.宮刑
宮,即「丈夫割其勢,女子閉於宮」,就是對男性施以閹割,割除其外生殖器,有時候只割陰莖,有時候也破壞陰囊和睪丸。對男性施宮刑以後,因為傷口容易腐爛,所以通常在密不透風的「蠶室」中待百日,以保全性命。唐顏師古解釋蠶室說:「凡養蠶者欲其溫早成,故為蠶室,畜火以置之。而新腐刑亦有中風之患,須入密室,乃得以全,因呼為蠶室耳。」意思是人在受宮刑後,因傷口易感染中風致命,如要活命就要待在似蠶室般的密室內,在不見風與陽光的環境裡蹲上百日以上,傷口才能不被感染而逐漸癒合。女性的宮刑稱為幽閉,具體方法上目前無一致說法。有說是監禁,也有說用木棍敲擊女性腹部以造成子宮下垂,而消除女性生育能力的。
宮刑於何時出現已是遠不可稽,一般相傳在遠古的夏禹以前已出現,最初是用來懲罰男女之間不正當的性關係。《尚書》中提到宮刑,為五刑中僅次於大闢(斬首)的刑罰。後來宮刑應用的範圍越來越廣泛,至西周時已不限於風化案件。到了戰國時,有人勸秦王以仁義治國,即被秦王處以宮刑。漢文帝時曾一度廢除宮刑及其他肉刑,但至景帝時恢復,並規定某些死刑可以以宮刑代替。漢武帝時宮刑十分普遍,大臣往往因言得咎,而受此刑。自東漢開始,宮刑被用於處置謀反者的未成年家屬,算是對他們的一種赦免。至隋文帝時,宮刑被廢止於刑律之外,之後各代的刑律中亦再沒有見到宮刑,直至明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