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技術防範常識pdf
2023-03-29 01:20:49 4
保密技術防範常識:1、不得將涉密計算機及網絡接入網際網路及其他公共信息網絡2、不得在涉密計算機與非涉密計算機之間交叉使用優盤等移動存儲介質3、不得在未採取防護措施的情況下將網際網路及其他公共信息網絡上的數據複製到涉密計算機及網絡4、不得違規設置涉密計算機的口令5、不得擅自在涉密計算機上安裝軟體或複製他人文件6、不得將無線外圍設備用於涉密計算機7、不得將涉密計算機及移動存儲介質通過普通郵寄渠道寄運或違規交由他人使用、保管8、不得擅自攜帶涉密筆記本電腦及移動存儲介質外出9、不得擅自將處理涉密信息的計算機及移動存儲介質、傳真機、複印機等辦公自動化設備交由外部人員維修10、不得將未經專業銷密的涉密計算機等辦公自動化設備出售、贈送、丟棄11、不得將處理涉密信息的多功能一體機與普通電話線路連接12、不得在涉密場所中連接網際網路的計算機上配備和安裝視頻、音頻輸入設備13、不得將手機帶入重要涉密場所14、不得在連接網際網路及其他公共信息網絡的計算機上存儲、處理涉密信息15、不得在非涉密辦公網絡上存儲、處理涉密信息16、不得在政府門戶網站上登載涉密信息17、不得使用具有無線互聯功能的計算機處理涉密信息18、不得使用個人計算機及移動存儲介質存儲、處理涉密信息19、不得將未經保密技術檢測的辦公自動化設備用於保密要害部門、部位20、不得使用普通傳真機、電話機和手機傳輸或談論涉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