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洋案雷陽死亡原因遭受質疑 雷洋案結果是什麼?
2023-03-26 13:05:56 1
雷洋案曾經在網絡上引起不小的轟動,為什麼一個好好的人會在警方的調查過程中突然死亡,這麼離奇的案子給大眾留下了不少的困惑,也讓大眾對於其中是否存在有什麼其他貓膩提出質疑,雷陽案結果是什麼?讓我們一起去看看吧。
雷洋案:
雷洋,男,湖南澧縣人,中國人民大學環境學院2009級碩士研究生,2016年5月7日離家後,昌平警方在查處一所足療店中,將涉嫌嫖娼的雷某待會審查,在此過程中雷某突然身體不適經強求無效身亡,2016年12月23日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檢察院對涉案無名警務人員玩忽職守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
雷洋案過程:
2016年5月7日,雷洋夫婦喜得一女家屬來京探望,晚上9點左右雷洋蔥家裡出發去機場接親屬,而有便衣民警在對某小區足療店存在涉嫌嫖娼進行偵查的時候,發現雷某從足療店離開就跟進盤查,雷某試圖逃跑在反抗過程中與民警發生打鬥,後來被控制住帶上車,在車上雷某突然睜開看管迫使駕駛員停車開門逃跑。
雷某多次激烈反抗之後,民警為了防止雷某出現過激行為將其戴上手銬,帶回審查途中發現身體不適情況異常,民警緊急送往醫院治療,後雷某經過搶救無效死亡,凌晨家屬趕赴派出所被告知雷某因涉嫌嫖娼在被帶回途中心臟病突發死亡,家屬發現雷某屍體有多處明顯淤血,雷某妻子已聘請律師介入此事。
雷洋案的結果:
2016年6月30日,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四分院向雷洋事件中涉案警務人員及其家屬、律師依法告知雷陽屍檢鑑定意見,在專家審查、文證審查,確定死者雷陽符合胃內容物吸入呼吸道窒息死亡,涉案警務人員在執法過程中存在不當行為,昌平公安分局東小口派出所副所長邢某、輔警周某其主要作用,並且在案發後有妨礙偵查行為予以逮捕,並對犯罪嫌疑人孔某、周某、張某某、孫某某等4人取保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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