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志摩家庭簡介(被徐志摩拋棄之後)
2023-05-01 10:45:57
丈夫另結新歡,應當怎麼辦?
這個話題在中國,大約已經討論了一千年。漢代的卓文君女士寫了首《白頭吟》,挽回了丈夫;唐代的武則天女士把慫恿丈夫離婚的大臣殺了,挽回了丈夫;明代的吳月娘女士表示這簡直算不了什麼事,因為她的丈夫西門慶幾乎每天都要認識新妹子,要挽回丈夫,就幫助他一起結新歡。
家住上海市慕爾鳴路八號張公館的張幼儀女士,在丈夫徐志摩另結新歡之後,沒有登報哭訴自己的委屈,沒有找柏萬青阿姨調解婚姻,她甚至什麼也不說,因為她知道,哭鬧無用。
因為徐志摩對她實在是太冷漠而無情了。
△張幼儀抱著她和徐志摩的兒子徐積鍇
還有更殘忍的。她懷孕了,告訴丈夫。誰知道,他眼皮都不抬:「趕緊打掉」。她說:「我聽說有人因為打胎死掉的」,換來比石頭還硬的一句:「還有人因為坐火車死掉的呢,難道你看到人家不坐火車了嗎?」
連離婚的口信,也是託朋友帶來的,原因就是:「小腳和西服並不相配。」而當張幼儀把離婚的消息告訴哥哥們的時候,他們居然說:「張家失徐志摩之痛,如喪考妣。」
△張幼儀和徐志摩的合影
事已至此,再說無謂。民國十五年(1926)春初,張幼儀回到國內,開始了自己的新生活。一開始想開個幼稚園,她曾經多方考察,甚至連開幼稚園的錢都開始籌集了——多半還是想起她那疏於照顧而去世的幼子小彼得。
△張幼儀 (左二)和幼儀二哥 (左一) ,旁邊兩位是劉氏夫婦,在張幼儀被徐志摩拋棄之後,他們好心地收留了她。
幼稚園沒有開成,卻開了一家服裝店,一家全上海最赫赫有名的服裝店。這家店能成功,秘訣在於二:
第一是所有的衣物,都專門請了模特小姐來展示,這在當時的中國,還是第一次;
第二是把世界最流行的服裝款式拷貝到中國,這種快速時尚的商業模式,類似於今日之ZARA。據說,在巴黎流行的某一款時裝,10天之後就會出現在這家店裡,速度簡直快得驚人。
1927年冬天,上海以及附近的南京、蘇州、無錫等城市的大街上,凡是有時髦女子出現,就會身著這家服裝店的大衣。
開一家服裝店,這曾經是張愛玲的夢想,卻被一個「棄婦」實現了。連徐志摩自己都不免感嘆:「C(張幼儀)可是一個有志氣有膽量的女子,她這兩年來進步不少,獨立的步子已經站得穩,思想確有通道……她現在真是『什麼都不怕』,將來準備丟幾個炸彈,驚驚中國鼠膽的社會,你們看著吧!」
這家服裝店,便是大名鼎鼎的雲裳服裝店。
這家店的名氣有多大,連魯迅都驚動了,1927年11月18日,魯迅在寫給翟永坤的信中說:「聽說《語絲》在北京被禁止了,北新(書局)被封門。正人君子們在此卻都很得意,他們除開了新月書店外,還開了一個衣服店,叫『雲裳』,『雲想衣裳花想容』,自然是專供給小姐太太們的。張競生則開了一所『美的書店』,有兩個『美的』女店員站在裡面,其門入市也。」
不過,張幼儀自己對衣服的興趣並不算大,她在自傳中也說,自己衣服是不時髦的,甚至可以說是守舊的。開服裝店的念頭,源於家裡一位南翔裁縫,名叫阿梅。他應張幼儀母親的要求,給剛剛回國的張幼儀做衣服。這位阿梅師傅的手藝很多,他給張幼儀做的衣服,受到了各方好評。朋友們問及這些別致的新衣,張回答說:「外國裁縫要先畫好圖樣,詳細註明尺寸,做到半途,還要你去試穿一次,甚至兩次。阿梅真聰明,只要把你自己的構想對他口說一遍,他就能夠懂得要旨,自去揣摩,做起來一點不錯。」
△雲裳公司的廣告
既然有現成的設計師,這服裝店便成功了一半。雲裳服裝公司對外,便由張幼儀的弟弟張禹九張羅,實際管理者則是張幼儀。梁實秋在雲裳開幕後不久,曾經帶著太太去做大衣,他還記得那天「張小姐引我們參觀她的公司,規模雖不大,卻頗具匠心。」梁實秋是徐志摩和張幼儀的好友,兩人交往甚深,所言應該不虛。
梁實秋的回憶,是為了回應後來有關雲裳服裝公司的一場紛爭。1965年,臺灣《傳記文學》刊登了容天圻寫的《陸小曼與雲裳服裝公司》,容在文中說,這家公司是唐瑛和陸小曼合資創辦的,並刊登了一幅照片。照片下面有文字說明,說照片上的小女孩是宋春舫的女兒,左邊穿洋裝花裙,襟上結一大紅花的是唐瑛,唐瑛旁邊穿西裝打花格領帶,留著小鬍子的是江小鶼,最右邊穿旗袍的是陸小曼,旗袍袖子改為西式的可能就是她自己設計的。唐瑛後面的那位男子,據照片的原持有人說,可能是張幼儀的弟弟張禹九。
△唐瑛
因為梁實秋曾經在《談徐志摩》文中說「雲裳公司根本與陸小曼無關,那是志摩的前夫人張幼儀女士創辦的」,《傳記文學》在發表容文之前,把文章給梁實秋看了,梁看後回信說,雲裳公司是張幼儀辦的,且說「知道雲裳的人,在臺灣還有」。《傳記文學》編者便在按語中「希望確知上海雲裳服裝公司的人,能夠有所補充,而使這一有趣的小考證,有更圓滿的結果」。
△陸小曼
第二期,刊物就收到了新月派成員劉英士寫來的《談雲裳公司及其人事背景》,再次確認雲裳公司是張幼儀所開。容天圻的文章裡說雲裳服裝公司設在同孚路口,劉英士也予以糾正說:「雲裳公司不在同孚路口。它在卡德路東靜安寺路,坐北向南,與邵洵美的金屋書店遙遙相對。」
有趣的是,同時代的魯迅卻把雲裳服裝店的業主,算在了徐志摩的頭上。這一點,似乎連徐志摩自己都沒有否認,證據便是他給周作人寫的信:「新辦兩家店鋪,新月書店想老兄有得聽到,還有一爿雲裳公司,專為小姐娘們出主意,老兄不笑話嗎?」
徐志摩這麼想,多半因為自己雖然與張幼儀離婚,張卻沒有脫離徐家,成為了徐志摩父親的乾女兒。前妻也是妻,所以,前妻開的店,也算是自己的。這個邏輯,實在是有點搞siao。
順便說一句,1931年11月19日,徐志摩因為飛機失事去世,張幼儀出面處理了徐志摩的後事,她讓八弟禹九帶領13歲的阿歡前往濟南認領遺體。在公祭儀式上,徐志摩的遺孀陸小曼想把徐志摩的衣服和棺材都換成西式的,被張幼儀堅決拒絕——在那一刻,她也許還是在意徐志摩說過的離婚理由:小腳和西服,並不相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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