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四季網

帶對焦區調節照相機的可攜式終端的製作方法

2023-04-23 03:43:11 1

專利名稱:帶對焦區調節照相機的可攜式終端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從多個被拍攝物體中選擇並決定包含應對焦的被拍攝物體在內的區域、並可在所決定的區域自動對焦的帶照相機的可攜式終端。
背景技術:
近年來以行動電話及數位照相機為代表的具有拍攝功能的帶照相機的可攜式終端也增加了具有自動對焦(auto focus)功能的款式。然而,由於自動對焦功能使焦點與對準鏡頭中央的被拍攝物體重合,所以在構建一種使得欲對焦的被拍攝物體位於鏡頭中央以外的可攜式終端的情況下將不會對焦,而是處於所謂散焦的狀態。針對這樣的問題,在專利文獻1中,提出了一種焦點調節裝置,其中,在由照相機捕捉的拍攝區域中包含多個對焦區,具有使照相機的使用者從多個對焦區中選擇應對焦的區域的單元,形成用於自動對焦到所選定的區域內的信號。
專利文獻1日本專利2768469號公報然而,在專利文獻1的發明中,對於作為以拍攝功能為主的設備來說是有效的,而在具有拍攝功能以外的功能的複合設備中,尤其是在行動電話之類的小型電子設備中,也以單手操作的情況居多。在這種情況下,僅由使用者選擇對焦區並對所選定的區域自動對焦,這就容易發生使用者的手指進入照相機的拍攝區域,引起所謂手抖動的問題等。

發明內容
在本發明中,為了解決這一課題,提出了一種具有下述功能的帶對焦(focusing)區調節照相機的可攜式終端,即,用於由可攜式終端的使用者選擇欲對焦的區域,並進而決定所選定的區域。在圖1中示出了本發明的帶對焦區調節照相機的可攜式終端的概要。設想此處的帶對焦區調節照相機的可攜式終端(0100)為行動電話,但這只是一例而已。帶對焦區調節照相機的可攜式終端(0100)是可由照相機(未圖示)拍攝被拍攝物體的可攜式終端,在監視器(monitor)畫面(0110)上監視由照相機捕捉的被拍攝物體。監視器畫面(0110)被分為多個區域,並具有用於使帶對焦區調節照相機的可攜式終端的使用者一邊看監視器畫面一邊選擇並決定在哪個區域對焦的功能。在圖1中,監視器畫面(0110)被等分為0111至0119的9個區域,但這只是一例而已。分成多少個也沒有關係,也可以將各區域的形狀或面積設定為不同。另外,帶對焦區調節照相機的可攜式終端(0100)需要配備用於選擇並決定區域的按鈕,但如圖1那樣,帶對焦區調節照相機的可攜式終端(0100)如果是行動電話之類的產品,則由於已配備了數字鍵(ten key)(0120)或十字形鍵(0130)等按鈕,所以當將這些鍵用作選擇並決定的按鈕時,其操作性優良並且方便。
發明效果如上所述,在本發明的帶對焦區調節照相機的可攜式終端中,除了具有在監視器畫面上顯示由照相機捕捉的被拍攝物體,對多個被拍攝物體選擇包含應對焦的被拍攝物體在內的區域的過程外,還具有將在上述選擇過程中所選定的區域決定為實際上應對焦的區域的功能。由此,使用者可一邊看監視器畫面,一邊選擇並決定包含欲對焦的被拍攝物體在內的區域。這樣,在本發明中,由於有決定過程,所以消除了僅在進行了區域選擇後便向對焦用的機械式驅動過程轉移的浪費。尤其是在帶對焦區調節照相機的可攜式終端是行動電話之類的小型終端的情況下,也以單手操作的情況居多,容易發生在操作按鈕時使用者的手指進入照相機的拍攝區域,引起所謂手抖動等問題。因此,如果僅用選擇過程來進行對焦用的機械式驅動,則會發生無意義的對焦。然而,使用者可在選擇區域後通過進而按下按鈕等來最終決定區域,因而可解決這樣的問題。


圖1是表示發明的概要的圖。
圖2是實施方式1的帶對焦區調節照相機的可攜式終端的功能框圖。
圖3是監視器畫面的一例。
圖4是說明實施方式1的帶對焦區調節照相機的可攜式終端的處理流程的流程圖。
圖5是實施方式2的帶對焦區調節照相機的可攜式終端的功能框圖。
圖6是數字鍵符號(symbol)顯示單元的一例。
圖7是說明實施方式2的帶對焦區調節照相機的可攜式終端的處理流程的流程圖。
圖8是實施方式3的帶對焦區調節照相機的可攜式終端的功能框圖。
圖9是十字形鍵符號顯示單元的一例。
圖10是說明實施方式3的帶對焦區調節照相機的可攜式終端的處理流程的流程圖。
圖11是實施方式4的帶對焦區調節照相機的可攜式終端的功能框圖。
圖12是說明實施方式4的帶對焦區調節照相機的可攜式終端的處理流程的流程圖。
圖13是實施方式5的帶對焦區調節照相機的可攜式終端的功能框圖。
圖14是對焦區面積設定單元的一例。
圖15是說明實施方式5的帶對焦區調節照相機的可攜式終端的處理流程的流程圖。
符號說明0100 帶對焦區調節照相機的可攜式終端0110 監視器畫面0111 分割監視器畫面後的區域0112 分割監視器畫面後的區域0113 分割監視器畫面後的區域0114 分割監視器畫面後的區域0115 分割監視器畫面後的區域0116 分割監視器畫面後的區域0117 分割監視器畫面後的區域0118 分割監視器畫面後的區域
0119 分割監視器畫面後的區域0120 數字鍵0130 十字形鍵具體實施方式
用附圖詳細地說明用於實施本發明的優選實施方式。再有,本發明一點也不限於這些實施方式,在不背離其宗旨的範圍內,能夠以各種方式實施。再有,以下的實施方式與權利要求的關係如下。實施方式1主要說明權利要求1、9等。實施方式2主要說明權利要求2、6、10等。實施方式3主要說明權利要求3、7等。實施方式4主要說明權利要求4、8等。實施方式5主要說明權利要求5等。
(實施方式1)(實施方式1概要)本實施方式涉及通過對多個被拍攝物體選擇並決定包含應對焦的被拍攝物體在內的區域而能進行焦點調節的帶對焦區調節照相機的可攜式終端。本實施方式的帶對焦區調節照相機的可攜式終端具有下述功能,即,在監視器畫面等上顯示由附屬於主體的照相機捕捉的被拍攝物體,由帶對焦區調節照相機的可攜式終端的使用者選擇並決定包含欲對焦的被拍攝物體在內的區域。
(實施方式1結構)本實施方式的帶對焦區調節照相機的可攜式終端的功能框圖例示於圖2。帶對焦區調節照相機的可攜式終端(0200)包括「監視器畫面」(0210)、「選擇部」(0220)、「決定輸入部」(0230)和「對焦拍攝部」(0240)。帶對焦區調節照相機的可攜式終端(0200)只要是可手持移動的可攜式終端即可,但設想為尤其是小型、具有可單手操作的大小的可攜式終端。例如,行動電話等符合要求。
「監視器畫面」(0210)具有用於監視被拍攝物體的功能。所謂「被拍攝物體」,是指在帶對焦區調節照相機的可攜式終端的使用者用附屬於主體的照相機進行拍攝的情況下成為拍攝對象的物體。所謂「監視」,是指進行顯示以便使用者可看到由照相機捕捉的被拍攝物體。實際上,包含由照相機捕捉的被拍攝物體在內的整個拍攝區域將被顯示出來。另外,監視器畫面的整個區域被分割為多個對焦區。所謂「對焦區」,是指將包含了在監視器畫面上所顯示的被拍攝物體在內的區域分割為多個的區域。分割為多少個對焦區並沒有關係。另外,各對焦區的面積或形狀也可不同。另外,對焦區的邊界既可以用邊界線明示,又可以不明示。作為監視器畫面的實施例,行動電話的顯示畫面等符合要求。
「選擇部」(0220)具有用於在上述監視器畫面(0210)上選擇對焦區的功能。帶對焦區調節照相機的可攜式終端的使用者通過選擇包含欲對焦的被拍攝物體在內的對焦區,從而可對目的被拍攝物體對焦。作為選擇部的實施例,如能使行動電話等的十字形鍵(用於使圖1的0130那樣的顯示畫面上所顯示的光標上下左右移動的鍵)或數字鍵(記載有如圖1的0120那樣的數字、平假名、英文字母等的按鈕)等具有選擇部的功能並能進行選擇則很方便,但另行配備選擇用的按鈕亦可。另外,也可藉助於通過觸控螢幕等觸及上述監視器畫面(0210),選擇對焦區。
「決定輸入部」(0230)具有用於將由上述選擇部(0220)所選定的對焦區決定為用於拍攝的對焦區即拍攝對焦區的功能。所謂「用於拍攝」,例如是指為了拍攝對包含於對焦區內的被拍攝物體對焦等。作為決定輸入部的實施例,既可以使行動電話的數字鍵等具有決定輸入部的功能,又可以另行配備決定用的按鈕。另外,如將數字鍵等按下一次即可選擇對焦區,如按下二次即可決定對焦區。這樣一來,由於使用者無需為了選擇和決定而使手指移動,所以操作變得容易,也可防止誤按等,從而是方便的。進而,如將按鈕按下三次即可按下快門,從而是更方便的。另外,也可以是如果使用者決定了對焦區就使快門自動按下。
圖3示出了監視器畫面的具體例子。圖3是將帶對焦區調節照相機的可攜式終端(0300)的監視器畫面(0310)放大後的圖,假定分割為從0311至0319的9個對焦區。對焦區既可以通過如圖3所示將由虛線圍起來的長方形顯示在監視器畫面上等向使用者明示,又可以不作明示。例如,如果上述選擇部為觸控螢幕,則使用者可通過直接觸摸欲對焦的被拍攝物體的位置來間接地選擇對焦區,在這樣的情況下,認為無需明示對焦區。另外,在各對焦區顯示出與數字鍵對應的數字,使用者通過按下數字鍵也可選擇目的對焦區。另外,在本例中監視器畫面被分割為9個對焦區,但既可以更細地進行分割,又可以更大地進行分割。
「對焦拍攝部」(0240)具有在由上述決定輸入部(0230)所決定的拍攝對焦區內對所監視的被拍攝物體作出對焦工作以進行拍攝的功能。所謂「對焦工作」,是用於對焦於被拍攝物體的工作。例如,如果是在一般的數位照相機的自動對焦功能中所採用的所謂對比度檢測方式(在照相機內部移動鏡頭,將對比度高的位置判斷為對焦的位置的方式),則移動鏡頭以檢測出對比度高的位置,並將鏡頭對準該位置等做法符合要求。所謂「拍攝」,是指取入通過照相機的鏡頭而入射的光作為圖像數據。即,對焦拍攝部實際上包含從自動對焦的機構到用於拍攝的機構。
(實施方式1處理流程)圖4例示了說明本實施方式的帶對焦區調節照相機的可攜式終端中的處理流程的流程圖。(A)是使用者進行按下快門的行為的情況的流程圖,(B)是自動地按下快門的情況的流程圖。(A)與(B)的不同在於是否執行後述的快門按下步驟(S0450)。首先,將由帶對焦區調節照相機的可攜式終端的照相機捕捉到的被拍攝物體顯示在監視器畫面上。該處理由監視器畫面執行(被拍攝物體顯示步驟S0410)。接著,通過在上述被拍攝物體顯示步驟(S0410)中所顯示的被拍攝物體來選擇對焦區。該處理由選擇部執行(對焦區選擇步驟S0420)。接著,將由在上述對焦區選擇步驟(S0420)中所選定的對焦區決定為拍攝對焦區。該處理由決定輸入部執行(決定輸入步驟S0430)。接著,在上述決定輸入步驟(S0430)中所決定的拍攝對焦區內對所監視的被拍攝物體對焦。該處理由對焦拍攝部執行(被拍攝物體對焦步驟S0440)。接著,按下快門。(僅為(A)的情形。)該處理由對焦拍攝部執行(快門按下步驟S0450)。最後,拍攝在上述被拍攝物體對焦步驟(S0440)中被對焦的被拍攝物體。該處理由對焦拍攝部執行(被拍攝物體拍攝步驟S0460)。
再有,以上的處理可由用於令計算機執行的程序來執行,另外,可將該程序記錄在可由計算機讀取的記錄介質上。(在通篇本說明書中是同樣的。)(實施方式1效果)按照本實施方式的帶對焦區調節照相機的可攜式終端,其具有下述功能在監視器畫面上顯示由照相機捕捉的被拍攝物體,由使用者選擇並決定對焦區,對所決定的拍攝對焦區對焦並拍攝。由於使用者可在選定對焦區後通過再按下決定按鈕等來確定拍攝對焦區,所以可一邊確認在拍攝時是否存在使用者的手指進入照相機的拍攝區域、可攜式終端搖晃引起所謂手抖動等問題,一邊決定拍攝對焦區。另外,使用者在決定了對焦區後即使不按下快門也可拍攝。
(實施方式2)(實施方式2概要)本實施方式涉及除了實施方式1的帶對焦區調節照相機的可攜式終端的功能外還具有用於操作數字鍵以選擇對焦區的功能的帶對焦區調節照相機的可攜式終端。
(實施方式2結構)本實施方式的帶對焦區調節照相機的可攜式終端的功能框圖例示於圖5。帶對焦區調節照相機的可攜式終端(0500)包括「監視器畫面」(0510)、「選擇部」(0520)、「決定輸入部」(0530)、「對焦拍攝部」(0540)和「數字鍵操作部」(0550)。另外,上述「選擇部」(0520)具有「數字鍵符號顯示單元」(0521)和「數字鍵符號選擇單元」(0522)。關於上述數字鍵操作部(0550)、上述數字鍵符號顯示單元(0521)和上述數字鍵符號選擇單元(0522)以外的結構,由於與實施方式1的帶對焦區調節照相機的可攜式終端的結構相同,故在此處省略其說明。
「數字鍵操作部」(0550)具有操作數字鍵等的功能。不僅可以是數字鍵,而且可以是郵件按鈕(用於啟動郵件功能的按鈕)或備忘記錄按鈕(用於啟動備忘記錄功能的按鈕)等。作為數字鍵操作部的實施例,行動電話的數字鍵、郵件按鈕、備忘記錄按鈕等符合要求。另外,由於數字鍵操作部在被配置於由單手的手掌握持主體的狀態下可由上述單手的拇指對其進行操作的位置的情況下可操作性良好,故認為具有減輕當按下按鈕時使用者的手指進入照相機的拍攝區域、發生手抖動等的效果。
「數字鍵符號顯示單元」(0521)具有將上述監視器畫面(0510)分割為多個、分別分配並顯示數字鍵符號的功能。所謂「將監視器畫面分割為多個」,是指以監視器畫面的整個區域為對焦區而分割為多個區域。到底分割為多少個對焦區並沒有關係。另外,各對焦區的面積及形狀也可不同。所謂「數字鍵符號」,是指表示各對焦區與帶對焦區調節照相機的可攜式終端的哪個數字鍵等對應的符號。雖然考慮到數字鍵符號的分配方法有各種各樣,但例如如果帶對焦區調節照相機的可攜式終端是行動電話,則一旦行動電話的數字鍵等的配置與分配到對焦區的數字鍵符號的配置變得相同,使用者在選擇對焦區時就會感覺到容易選擇,因而是方便的。另外,對焦區隨照相機所捕捉的被拍攝物體而變化亦可。另外,數字鍵符號既可以在啟動帶對焦區調節照相機的可攜式終端的拍攝功能的同時與被拍攝物體一起顯示在上述監視器畫面(0510)上,又可以通過使用者按下用於符號顯示的按鈕等來進行顯示、非顯示的切換。
圖6示出了數字鍵符號顯示單元的具體例子。0600是帶對焦區調節照相機的可攜式終端,0610是監視器畫面。(A)是監視器畫面(0610)被均等分割為12個對焦區的情形。各對焦區的邊界用虛線表示,同時顯示出數字或符號。數字或符號與帶對焦區調節照相機的可攜式終端(0600)的數字鍵相對應,例如,如果要選擇對焦區6,即可按下「6」的鍵。另外,如果要選擇對焦區#,即可按下「#」的鍵。(B)是監視器畫面(0610)被均等分割為16個對焦區的情形。與(A)同樣地,各對焦區的邊界用虛線表示,但為了選擇各對焦區,用數字鍵1位1位的按下在各對焦區所顯示的數字。例如,如果要選擇對焦區14,即可依次按下「1」、「4」的鍵。(C)是監視器畫面(0610)被分割為7個對焦區但各區域的面積或形狀不同的情形。再有,以上的(A)至(C)是一例,也可以是除此以外的數字鍵符號的顯示方法。
「數字鍵符號選擇單元」(0522)具有下述功能通過操作上述數字鍵操作部(0550),將分配了數字鍵符號的上述監視器畫面(0510)的區域選擇為拍攝對焦區。
(實施方式2處理流程)圖7例示了說明本實施方式的帶對焦區調節照相機的可攜式終端中的處理流程的流程圖。由於步驟S0710和步驟S0740至步驟S0770分別與實施方式1的圖4(A)中所例示的流程圖的步驟S0410、步驟S0430至步驟S0460相同,故省略其詳細的說明。另外,也可以沒有步驟S0760。首先,將由帶對焦區調節照相機的可攜式終端的照相機捕捉到的被拍攝物體顯示在監視器畫面上(被拍攝物體顯示步驟S0710)。接著,在上述被拍攝物體顯示步驟(S0710)中,在顯示有被拍攝物體的監視器畫面上顯示數字鍵符號。該處理由數字鍵符號顯示單元執行(數字鍵符號顯示步驟S0720)。接著,選擇分配了在上述數字鍵符號顯示步驟(S0720)中所顯示的數字鍵符號的對焦區。該處理由數字鍵符號選擇單元執行(數字鍵符號對焦區選擇步驟S0730)。接著,將在上述數字鍵符號對焦區選擇步驟(S0730)中所選定的對焦區決定為拍攝對焦區(決定輸入步驟S0740)。接著,對在上述決定輸入步驟(S0740)中所決定的拍攝對焦區內所監視的被拍攝物體對焦(被拍攝物體對焦步驟S0750)。接著,按下快門(快門按下步驟S0760)。最後,拍攝在上述被拍攝物體對焦步驟(S0750)中所對焦的被拍攝物體(被拍攝物體拍攝步驟S0770)。
(實施方式2效果)按照本實施方式的帶對焦區調節照相機的可攜式終端,除了實施方式1的效果外,還具有在監視器畫面的對焦區內顯示數字鍵符號、操作數字鍵等以選擇對焦區的功能。由此,由於通過使通常在使用可攜式終端的情況下所使用的數字鍵等具有用於選擇對焦區的功能,可操作性良好,從而很難發生使用者的手指進入照相機的拍攝區域、可攜式終端搖晃而引起所謂手抖動等問題。另外,尤其是在帶對焦區調節照相機的可攜式終端為行動電話之類通常由單手握持的小型可攜式終端的情況下,也以數字鍵等被配置於可由拇指操作的位置的情況居多,進一步提高了可操作性。
(實施方式3)(實施方式3概要)本實施方式除了實施方式1的帶對焦區調節照相機的可攜式終端的功能外,還涉及具有用於操作十字形鍵以選擇對焦區的功能的帶對焦區調節照相機的可攜式終端。
(實施方式3結構)本實施方式的帶對焦區調節照相機的可攜式終端的功能框圖例示於圖8。帶對焦區調節照相機的可攜式終端(0800)由「監視器畫面」(0810)、「選擇部」(0820)、「決定輸入部」(0830)、「對焦拍攝部」(0840)和「十字形鍵操作部」(0850)構成。另外,上述「選擇部」(0820)具有「十字形鍵符號顯示單元」(0821)和「十字形鍵符號選擇單元」(0822)。關於上述十字形鍵操作部(0850)、上述十字形鍵符號顯示單元(0821)和上述十字形鍵符號選擇單元(0822)以外的結構,由於與實施方式1的帶對焦區調節照相機的可攜式終端的結構相同,故在此處省略其說明。
「十字形鍵操作部」(0850)具有操作十字形鍵等的功能。所謂「十字形鍵」,是指用於使在圖1的0130那樣的顯示畫面上所顯示的光標上下左右移動的鍵。主要設想為可在上下左右4個方向按下的情形,但也可在其它方向按下。作為十字形鍵操作部的實施例,行動電話的十字形鍵等符合要求。另外,由於十字形鍵操作部在被配置於由單手的手掌握持主體的狀態下可由上述單手的拇指對其進行操作的位置的情況下可操作性良好,故認為具有減輕當按下按鈕時使用者的手指進入照相機的拍攝區域、發生手抖動等的效果。
「十字形鍵符號顯示單元」(0821)具有在上述監視器畫面(0810)上顯示可由上述十字形鍵操作的十字形鍵符號的功能。所謂「十字形鍵符號」,是表示當前所選擇的對焦區的符號。對焦區隨照相機所捕捉的被拍攝物體而變化亦可,在那樣的情況下,十字形鍵符號的形狀或位置等也隨著對焦區的變化而變化。另外,也可以是每當使用者按下十字形鍵等時十字形鍵符號不向相鄰的對焦區移動,而是通過使對焦區一點點地偏移變化,使十字形鍵符號也一點點地偏移移動。另外,考慮到十字形鍵符號的顯示方法有各種各樣的方法。例如,既可以由虛線圍住對焦區進行顯示,又可以用小的×標記等表示對焦區的中心。另外,十字形鍵符號既可以在啟動帶對焦區調節照相機的可攜式終端的拍攝功能的同時與被拍攝物體一起顯示在上述監視器畫面(0810)上,又可以通過使用者按下用於符號顯示的按鈕等來進行顯示、非顯示的切換。
圖9示出了十字形鍵符號顯示單元的具體例子。0900是帶對焦區調節照相機的可攜式終端,0910是監視器畫面,0920是所選擇的對焦區。(A)是監視器畫面(0910)被均等分割為12個對焦區的情形。各對焦區的邊界用虛線表示,十字形鍵符號以用粗線僅對對焦區的4個角進行強調的方式被顯示出來。另外,對焦區的邊界也可完全不顯示出來。(B)是監視器畫面(0910)被均等分割為12個對焦區的情形,但各對焦區的邊界用虛線顯示,十字形鍵符號用小的×標記顯示對焦區的中心。這樣,在僅表示十字形鍵符號的中心的情況下,如果不顯示對焦區的邊界,則由於使用者不知對焦區的大小,故認為以用虛線等來顯示對焦區的邊界為宜。(C)是對焦區的邊界完全不顯示,僅用以斜線充填的方形來顯示十字形鍵符號的情形。再有,以上的(A)至(C)只是一例,也可以有除此以外的十字形鍵符號的顯示方法。
「十字形鍵符號選擇單元」(0822)具有下述功能通過由上述十字形鍵操作部(0850)來操作在上述十字形鍵符號顯示單元(0821)中所顯示的十字形鍵符號並使之在上述監視器畫面(0810)內移動,將包含該十字形鍵符號的規定區域選擇為拍攝對焦區。所謂「包含該十字形鍵符號的規定區域」,是指例如如果是在圖9的(B)那樣的情形下,則包含用小的×標記所顯示的十字形鍵的0920的區域。
(實施方式3處理流程)圖10例示了說明本實施方式的帶對焦區調節照相機的可攜式終端中的處理流程的流程圖。由於步驟S1010和步驟S1040至步驟S1070分別與實施方式1的圖4(A)中所例示的流程圖的步驟S0410、步驟S0430至步驟S0460相同,故省略其詳細的說明。另外,也可以沒有步驟S1060。首先,將由帶對焦區調節照相機的可攜式終端的照相機捕捉到的被拍攝物體顯示在監視器畫面上(被拍攝物體顯示步驟S1010)。接著,在上述被拍攝物體顯示步驟(S1010)中,在顯示有被拍攝物體的監視器畫面上顯示十字形鍵符號。該處理由十字形鍵符號顯示單元執行(十字形鍵符號顯示步驟S1020)。接著,選擇包含在上述十字形鍵符號顯示步驟(S1020)中所顯示的十字形鍵符號的對焦區。該處理由十字形鍵符號選擇單元執行(十字形鍵符號對焦區選擇步驟S1030)。接著,將在上述十字形鍵符號對焦區選擇步驟(S1030)中所選定的對焦區決定為拍攝對焦區(決定輸入步驟S1040)。接著,對在上述決定輸入步驟(S1040)中所決定的拍攝對焦區內所監視的被拍攝物體對焦(被拍攝物體對焦步驟S1050)。接著,按下快門(快門按下步驟S1060)。最後,拍攝在上述被拍攝物體對焦步驟(S1050)中所對焦的被拍攝物體(被拍攝物體拍攝步驟S1070)。
(實施方式3效果)按照本實施方式的帶對焦區調節照相機的可攜式終端,除了實施方式1的效果外,還具有在監視器畫面的對焦區顯示十字形鍵符號、操作十字形鍵等以選擇對焦區的功能。由此,由於通過使通常在使用可攜式終端的情況下所使用的十字形鍵等具有用於選擇對焦區的功能,可操作性良好,從而很難發生使用者的手指進入照相機的拍攝區域、可攜式終端搖晃而引起所謂手抖動等問題。另外,尤其是在帶對焦區調節照相機的可攜式終端為行動電話之類通常由單手握持的小型可攜式終端的情況下,也以十字形鍵等被配置於可由拇指操作的位置的情況居多,進一步提高了可操作性。
(實施方式4)(實施方式4概要)本實施方式涉及除了實施方式1至3的帶對焦區調節照相機的可攜式終端的功能外還具有用於操作觸控螢幕以選擇對焦區的功能的帶對焦區調節照相機的可攜式終端。
(實施方式4結構)本實施方式的帶對焦區調節照相機的可攜式終端的功能框圖例示於圖11。帶對焦區調節照相機的可攜式終端(1100)包括「監視器畫面」(1110)、「選擇部」(1120)、「決定輸入部」(1130)、「對焦拍攝部」(1140)、「數字鍵操作部」(1150)和「觸控螢幕操作部」(1160)。另外,上述「選擇部」(1120)具有「數字鍵符號顯示單元」(1121)、「數字鍵符號選擇單元」(1122)和「觸摸區域選擇單元」(1123)。關於上述觸控螢幕操作部(1160)和上述觸摸區域選擇單元(1123)以外的結構,由於與實施方式2的帶對焦區調節照相機的可攜式終端的結構相同,故在此處省略其說明。另外,作為其它的結構,上述數字鍵操作部(1150)、上述數字鍵符號顯示單元(1121)、上述數字鍵符號選擇單元(1122)也可以分別是十字形鍵操作部、十字形鍵符號顯示單元、十字形鍵符號選擇單元。即,也可以是在實施方式3的帶對焦區調節照相機的可攜式終端的結構中添加了上述觸控螢幕操作部(1160)和上述觸摸區域選擇單元(1123)的結構。此外,作為其它的結構,也可以沒有上述數字鍵操作部(1150)、上述數字鍵符號顯示單元(1121)、上述數字鍵符號選擇單元(1122)。即,也可以是在實施方式1的帶對焦區調節照相機的可攜式終端的結構中添加了上述觸控螢幕操作部(1160)和上述觸摸區域選擇單元(1123)的結構。
「觸控螢幕操作部」(1160)具有操作觸控螢幕的功能。作為感知對屏的接觸的典型方式,觸控螢幕有光式、超聲波式、靜電電容式、電阻膜式等,無論用哪種方式均可。另外,由於觸控螢幕操作部在被配置於由單手的手掌握持主體的狀態下可由上述單手的拇指對其進行操作的位置的情況下可操作性良好,故認為具有減輕當操作觸控螢幕時使用者的手指進入照相機的拍攝區域、發生手抖動等的效果。
「觸摸區域選擇單元」(1123)具有由上述觸控螢幕操作部(1160)將包含所觸摸的監視器畫面的區域在內的規定區域選擇為拍攝對焦區的功能。所謂「包含所觸摸的監視器畫面的區域在內的規定區域」,是指包含由帶對焦區調節照相機的可攜式終端的使用者經觸控螢幕間接地觸及監視器畫面的區域在內的對焦區。另外,對焦區既可以用虛線等明示於上述監視器畫面(1110)上,又可以不明示。在不明示的情況下,例如,帶對焦區調節照相機的可攜式終端的使用者通過觸及觸控螢幕而指示欲對焦的被拍攝物體,可自動地選擇包含使用者所觸摸的區域在內的對焦區。另外,既可以是對焦區隨照相機捕捉的被拍攝物體而變化,又可以是例如以使用者觸及觸控螢幕的位置為中心而變化。
(實施方式4處理流程)圖12例示了說明本實施方式的帶對焦區調節照相機的可攜式終端中的處理流程的流程圖。由於步驟S1210、步驟S1220和步驟S1240至步驟S1280分別與實施方式2的圖7中所例示的流程圖的步驟S0710、步驟S0720、步驟S0730至步驟S0770相同,故省略其詳細的說明。另外,也可以沒有步驟S1270。首先,將由帶對焦區調節照相機的可攜式終端的照相機捕捉到的被拍攝物體顯示在監視器畫面上(被拍攝物體顯示步驟S1210)。接著,在上述被拍攝物體顯示步驟(S1210)中,在顯示有被拍攝物體的監視器畫面上顯示數字鍵符號(數字鍵符號顯示步驟S1220)。接著,判斷是否由觸控螢幕進行了對焦區的選擇。(觸控螢幕對焦區選擇步驟S1230)。在判斷為已由觸控螢幕進行了對焦區的選擇的情況下,移至後述的決定輸入步驟(S1250)。在判斷為未由觸控螢幕進行對焦區的選擇的情況下,移至後述的數字鍵符號對焦區選擇步驟(S1240)。在上述觸控螢幕對焦區選擇步驟(S1230)中的判斷是未由觸控螢幕進行對焦區的選擇的判斷的情況下,選擇分配了在上述數字鍵符號顯示步驟(S1220)中所顯示的數字鍵符號的對焦區(數字鍵符號對焦區選擇步驟S1240)。接著,將在上述觸控螢幕對焦區選擇步驟(S1230)或上述數字鍵符號對焦區選擇步驟(S1240)中所選定的對焦區決定為拍攝對焦區(決定輸入步驟S1250)。接著,對在上述決定輸入步驟(S1250)中所決定的拍攝對焦區內所監視的被拍攝物體對焦(被拍攝物體對焦步驟S1260)。接著,按下快門(快門按下步驟S1270)。最後,拍攝在上述被拍攝物體對焦步驟(S1260)中所對焦的被拍攝物體(被拍攝物體拍攝步驟S1280)。
另外,在帶對焦區調節照相機的可攜式終端的上述數字鍵操作部(1150)、上述數字鍵符號顯示單元(1121)、上述數字鍵符號選擇單元(1122)分別為十字形鍵操作部、十字形鍵符號顯示單元、十字形鍵符號選擇單元的情況下,在上述數字鍵符號顯示步驟(S1220)中將十字形鍵符號顯示在監視器畫面上,在上述數字鍵符號對焦區選擇步驟(S1240)中選擇分配了十字形鍵符號的對焦區。另外,在帶對焦區調節照相機的可攜式終端沒有上述數字鍵操作部(1150)、上述數字鍵符號顯示單元(1121)、上述數字鍵符號選擇單元(1122)的情況下,不進行上述數字鍵符號顯示步驟(S1220)、上述數字鍵符號對焦區選擇步驟(S1240)的處理,而是在上述觸控螢幕對焦區選擇步驟(S1230)中由觸控螢幕進行對焦區的選擇。
(實施方式4效果)按照本實施方式的帶對焦區調節照相機的可攜式終端,除了實施方式1至3的效果外,還具有由觸控螢幕選擇對焦區的功能。由此,由於帶對焦區調節照相機的可攜式終端的使用者可通過觸控螢幕觸及監視器畫面而選擇對焦區,故可更直接地指示欲對焦的被拍攝物體。另外,尤其是在帶對焦區調節照相機的可攜式終端為行動電話之類通常由單手握持的小型可攜式終端的情況下,也以安裝了觸控螢幕的監視器畫面被配置於可由拇指操作的位置的情況居多,提高了可操作性。
(實施方式5)(實施方式5概要)本實施方式涉及除了實施方式1至4的帶對焦區調節照相機的可攜式終端的功能外還具有用於設定對焦區的在監視器畫面內的大小的功能的帶對焦區調節照相機的可攜式終端。
(實施方式5結構)本實施方式的帶對焦區調節照相機的可攜式終端的功能框圖例示於圖13。帶對焦區調節照相機的可攜式終端(1300)包括「監視器畫面」(1310)、「選擇部」(1320)、「決定輸入部」(1330)、「對焦拍攝部」(1340)、「數字鍵操作部」(1350)和「觸控螢幕操作部」(1360)。另外,上述「選擇部」(1320)具有「數字鍵符號顯示單元」(1321)、「數字鍵符號選擇單元」(1322)、「觸摸區域選擇單元」(1323)和「對焦區面積設定單元」(1324)。關於上述對焦區面積設定單元(1324)以外的結構,由於與實施方式4的帶對焦區調節照相機的可攜式終端的結構相同,故在此處省略其說明。另外,作為其它的結構,上述數字鍵操作部(1350)、上述數字鍵符號顯示單元(1321)、上述數字鍵符號選擇單元(1322)也可以分別是十字形鍵操作部、十字形鍵符號顯示單元、十字形鍵符號選擇單元。再有,作為其它的結構,也可以沒有上述觸控螢幕操作部(1360)、上述觸摸區域選擇單元(1323)。此外,作為其它的結構,也可以沒有上述觸控螢幕操作部(1360)、上述觸摸區域選擇單元(1323)、上述數字鍵操作部(1350)、上述數字鍵符號顯示單元(1321)、上述數字鍵符號選擇單元(1322)。
「對焦區面積設定單元」(1324)具有用於設定對焦區的在監視器畫面內的大小的功能。即,對焦區的大小既可增大,又可減小。在改變對焦區的大小的情況下,將何處定為中心有各種方法。例如,既可以將原始的對焦區的正中定為中心,如果對焦區是方形,還可以通過固定下邊的位置而移動上邊、左邊、右邊的位置來改變大小。另外,改變對焦區的大小的情況下的倍率也有各種變更方法。例如,既可以僅按可以均等分割上述監視器畫面(1310)的大小來進行變更,又可以進行更細的變更。另外,也可在變更了對焦區的大小的情況下,與已變更的對焦區的大小一致地改變其它對焦區的大小或布局。另外,如果使用者將手指一直置於觸控螢幕上,則放置手指的對焦區的面積或增大或減小,十分方便。另外,既可以在變更對焦區的面積之後決定對焦區,又可以在決定了對焦區後變更對焦區的面積。
圖14示出了對焦區面積設定單元的具體例子。1400是帶對焦區調節照相機的可攜式終端,1410是監視器畫面,1420是所選擇的對焦區。(A)是監視器畫面(1410)被均等分割為12個對焦區、由數字鍵「5」選擇1420的對焦區的狀態。(B)例示了在(A)的狀態下用對焦區面積設定單元使對焦區的大小增大1級的情形。此時,例如1420的區域成為在縱向增大從而變為將監視器畫面(1410)分割為9個對焦區後的大小。(C)例示了進而從(B)的狀態用對焦區面積設定單元使對焦區的大小增大1級的情形。此時,例如1420的區域在縱向和橫向增大,並且1420以外的對焦區的大小和布局發生變化,被分配的數字鍵符號也變更了。另外,也可以只是1420的區域在縱向和橫向增大而1420以外的對焦區的大小卻不變。再有,本例只是一例,也可以有除此以外的對焦區面積的變更方法。
(實施方式5處理流程)圖15例示了說明本實施方式的帶對焦區調節照相機的可攜式終端中的處理流程的流程圖。由於步驟S1510至步驟S1540和步驟S1560至步驟S1590分別與實施方式4的圖12中所例示的流程圖的步驟S1210至步驟S1240、步驟S1250至步驟S1280相同,故省略其詳細的說明。另外,也可以沒有步驟S1580。首先,將由帶對焦區調節照相機的可攜式終端的照相機捕捉到的被拍攝物體顯示在監視器畫面上(被拍攝物體顯示步驟S1510)。接著,在上述被拍攝物體顯示步驟(S1510)中,在顯示有被拍攝物體的監視器畫面上顯示數字鍵符號(數字鍵符號顯示步驟S1520)。接著,判斷是否已由觸控螢幕進行了對焦區的選擇。(觸控螢幕對焦區選擇步驟S1530)。在上述觸控螢幕對焦區選擇步驟(S1530)中的判斷是未由觸控螢幕進行對焦區的選擇的判斷的情況下,選擇分配了在上述數字鍵符號顯示步驟(S1520)中所顯示的數字鍵符號的對焦區(數字鍵符號對焦區選擇步驟S1540)。接著,設定在上述觸控螢幕對焦區選擇步驟(S1530)或上述數字鍵符號對焦區選擇步驟(S1540)中所選定的對焦區的大小。該處理由對焦區面積設定單元執行(對焦區面積設定步驟S1550)。接著,將在上述對焦區面積設定步驟(S1550)中設定了面積的對焦區決定為拍攝對焦區(決定輸入步驟S1560)。接著,對在上述決定輸入步驟(S1560)中所決定的拍攝對焦區內所監視的被拍攝物體對焦(被拍攝物體對焦步驟S1570)。接著,按下快門(快門按下步驟S1580)。最後,拍攝在上述被拍攝物體對焦步驟(S1570)中所對焦的被拍攝物體(被拍攝物體拍攝步驟S1590)。另外,上述對焦區面積設定步驟(S1550)與上述決定輸入步驟(S1560)的順序也可以反過來。即,也可以在決定了對焦區後變更對焦區的面積。
(實施方式5效果)按照本實施方式的帶對焦區調節照相機的可攜式終端,除了實施方式1至4的效果外,還具有用於設定所選定的對焦區的在監視器畫面內的大小的功能。由此,可根據欲對焦的被拍攝物體的大小來調節對焦區的大小。
權利要求
1.一種帶對焦區調節照相機的可攜式終端,其包括監視器畫面,用於監視被拍攝物體;選擇部,用於在上述監視器畫面內選擇對焦區;決定輸入部,用於將由上述選擇部選定的對焦區決定為用於拍攝的對焦區即拍攝對焦區;以及對焦拍攝部,對在由上述決定輸入部決定的拍攝對焦區內所監視的被拍攝物體實施對焦工作並進行拍攝。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帶對焦區調節照相機的可攜式終端,其中,上述帶對焦區調節照相機的可攜式終端具有數字鍵操作部,上述選擇部具有數字鍵符號顯示單元,將監視器畫面分割為多個區域,分別分配並顯示數字鍵符號;以及數字鍵符號選擇單元,通過操作上述數字鍵操作部,將被分配了數字鍵符號的上述監視器畫面的區域選擇為拍攝對焦區。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帶對焦區調節照相機的可攜式終端,其中,上述帶對焦區調節照相機的可攜式終端具有十字形鍵操作部,上述選擇部具有十字形鍵符號顯示單元,在監視器畫面上顯示能由上述十字形鍵操作部操作的十字形鍵符號;以及十字形鍵符號選擇單元,通過利用上述十字形鍵操作部操作由上述十字形鍵符號顯示單元所顯示的十字形鍵符號並使之在監視器畫面內移動,從而將包含該十字形鍵符號的規定區域選擇為拍攝對焦區。
4.如權利要求1至3的任一項中所述的帶對焦區調節照相機的可攜式終端,其中,上述帶對焦區調節照相機的可攜式終端具有觸控螢幕操作部,上述選擇部具有觸摸區域選擇單元,將包含通過上述觸控螢幕操作部所觸摸的監視器畫面的區域在內的規定區域選擇為拍攝對焦區。
5.如權利要求1至4的任一項中所述的帶對焦區調節照相機的可攜式終端,其中,上述選擇部具有對焦區面積設定單元,用於設定對焦區在監視器畫面內的大小。
6.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帶對焦區調節照相機的可攜式終端,其中,上述數字鍵操作部被配置於在由單手的手掌握持主體的狀態下能用上述單手的拇指對其進行操作的位置上。
7.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帶對焦區調節照相機的可攜式終端,其中,上述十字形鍵操作部被配置於在由單手的手掌握持主體的狀態下能用上述單手的拇指對其進行操作的位置上。
8.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帶對焦區調節照相機的可攜式終端,其中,上述觸控螢幕操作部被配置於在由單手的手掌握持主體的狀態下能用上述單手的拇指對其進行操作的位置上。
9.一種可攜式終端的工作方法,其包括顯示步驟,顯示被拍攝物體;選擇步驟,用於在上述顯示步驟中顯示出被拍攝物體的畫面上選擇對焦區;決定輸入步驟,用於將在上述選擇步驟中所選定的對焦區決定為用於拍攝的對焦區即拍攝對焦區;以及對焦拍攝步驟,對在上述決定輸入步驟中決定的拍攝對焦區內所監視的被拍攝物體實施對焦工作並進行拍攝。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可攜式終端的工作方法,其中,上述選擇步驟包含數字鍵符號顯示步驟,在上述監視步驟中將監視器畫面分割為多個區域,分別分配並顯示數字鍵符號;以及數字鍵符號選擇步驟,通過操作數字鍵,將被分配了數字鍵符號的上述監視器畫面的區域選擇為拍攝對焦區。
全文摘要
在通常的自動對焦功能中,在被拍攝物體不位於鏡頭中央的情況下,形成所謂散焦。針對這樣的問題,提出了一種焦點調節裝置,將由照相機捕捉的拍攝區域分為多個區域,使用者選擇欲對焦的區域,對選定的區域自動地對焦。然而,尤其是在帶照相機的行動電話之類的由單手操作的小型終端中,容易發生使用者的手指進入照相機的拍攝區域,引起所謂手抖動等問題。作為解決本課題的手段,本發明的帶對焦區調節照相機的可攜式終端具有下述功能,即,在監視器畫面上顯示照相機捕捉的被拍攝物體,使用者一邊看監視器畫面、一邊選擇並決定對焦區。使用者在選定區域後,進而按下按鈕等進行決定,由此可減輕手抖動等問題。
文檔編號G02B7/28GK101065956SQ20058004046
公開日2007年10月31日 申請日期2005年9月20日 優先權日2004年11月25日
發明者增渕美奈子 申請人:夏普株式會社

同类文章

一種新型多功能組合攝影箱的製作方法

一種新型多功能組合攝影箱的製作方法【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新型多功能組合攝影箱,包括敞開式箱體和前攝影蓋,在箱體頂部設有移動式光源盒,在箱體底部設有LED脫影板,LED脫影板放置在底板上;移動式光源盒包括上蓋,上蓋內設有光源,上蓋部設有磨沙透光片,磨沙透光片將光源封閉在上蓋內;所述LED脫影

壓縮模式圖樣重疊檢測方法與裝置與流程

本發明涉及通信領域,特別涉及一種壓縮模式圖樣重疊檢測方法與裝置。背景技術:在寬帶碼分多址(WCDMA,WidebandCodeDivisionMultipleAccess)系統頻分復用(FDD,FrequencyDivisionDuplex)模式下,為了進行異頻硬切換、FDD到時分復用(TDD,Ti

個性化檯曆的製作方法

專利名稱::個性化檯曆的製作方法技術領域::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檯曆,尤其涉及一種既顯示月曆、又能插入照片的個性化檯曆,屬於生活文化藝術用品領域。背景技術::公知的立式檯曆每頁皆由月曆和畫面兩部分構成,這兩部分都是事先印刷好,固定而不能更換的。畫面或為風景,或為模特、明星。功能單一局限性較大。特別是畫

一種實現縮放的視頻解碼方法

專利名稱:一種實現縮放的視頻解碼方法技術領域:本發明涉及視頻信號處理領域,特別是一種實現縮放的視頻解碼方法。背景技術: Mpeg標準是由運動圖像專家組(Moving Picture Expert Group,MPEG)開發的用於視頻和音頻壓縮的一系列演進的標準。按照Mpeg標準,視頻圖像壓縮編碼後包

基於加熱模壓的纖維增強PBT複合材料成型工藝的製作方法

本發明涉及一種基於加熱模壓的纖維增強pbt複合材料成型工藝。背景技術:熱塑性複合材料與傳統熱固性複合材料相比其具有較好的韌性和抗衝擊性能,此外其還具有可回收利用等優點。熱塑性塑料在液態時流動能力差,使得其與纖維結合浸潤困難。環狀對苯二甲酸丁二醇酯(cbt)是一種環狀預聚物,該材料力學性能差不適合做纖

一種pe滾塑儲槽的製作方法

專利名稱:一種pe滾塑儲槽的製作方法技術領域:一種PE滾塑儲槽一、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PE滾塑儲槽,主要用於化工、染料、醫藥、農藥、冶金、稀土、機械、電子、電力、環保、紡織、釀造、釀造、食品、給水、排水等行業儲存液體使用。二、 背景技術 目前,化工液體耐腐蝕貯運設備,普遍使用傳統的玻璃鋼容

釘的製作方法

專利名稱:釘的製作方法技術領域: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釘,尤其涉及一種可提供方便拔除的鐵(鋼)釘。背景技術:考慮到廢木材回收後再加工利用作業的方便性與安全性,根據環保規定,廢木材的回收是必須將釘於廢木材上的鐵(鋼)釘拔除。如圖1、圖2所示,目前用以釘入木材的鐵(鋼)釘10主要是在一釘體11的一端形成一尖

直流氧噴裝置的製作方法

專利名稱:直流氧噴裝置的製作方法技術領域:本實用新型涉及ー種醫療器械,具體地說是ー種直流氧噴裝置。背景技術:臨床上的放療過程極易造成患者的局部皮膚損傷和炎症,被稱為「放射性皮炎」。目前對於放射性皮炎的主要治療措施是塗抹藥膏,而放射性皮炎患者多伴有局部疼痛,對於止痛,多是通過ロ服或靜脈注射進行止痛治療

新型熱網閥門操作手輪的製作方法

專利名稱:新型熱網閥門操作手輪的製作方法技術領域:新型熱網閥門操作手輪技術領域: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新型熱網閥門操作手輪,屬於機械領域。背景技術::閥門作為流體控制裝置應用廣泛,手輪傳動的閥門使用比例佔90%以上。國家標準中提及手輪所起作用為傳動功能,不作為閥門的運輸、起吊裝置,不承受軸向力。現有閥門

用來自動讀取管狀容器所載識別碼的裝置的製作方法

專利名稱:用來自動讀取管狀容器所載識別碼的裝置的製作方法背景技術:1-本發明所屬領域本發明涉及一種用來自動讀取管狀容器所載識別碼的裝置,其中的管狀容器被放在循環於配送鏈上的文檔匣或託架裝置中。本發明特別適用於,然而並非僅僅專用於,對引入自動分析系統的血液樣本試管之類的自動識別。本發明還涉及專為實現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