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地的「陳李公案」、「奪情案」和「外婦之子來歸案」 他為什麼受康熙帝寵信?
2023-11-10 02:49:02 1
李光地是清朝康熙年間重臣,官至龍淵閣大學士,是當時有名的清官。但是李光地此人並不是純潔無垢的,實際上李光地人生中有三個案件,都是他一生中最大的汙點。
全祖望言:「其初年則賣友,中年則奪情,暮年則居然以外婦之子來歸。」說的就是李光地的三個案件,包括「陳李公案」、「奪情案」和「外婦之子來歸案」。
「外婦之子來歸案」,說的是李光地早年的時候狎妓,使得妓女有孕。後來等到李光地老了,這個孩子前來認祖歸宗。然而李光地面對自己的骨肉卻冷血異常,絲毫沒有要將其認回之事。這個案件,在《康熙王朝》中有所表現,雖然加入了一定的戲劇成分。
「奪情案」,則發生在李光地母親去世之後。這裡的「奪情」,說的並不是李光地奪人愛人,說的是李光地因母喪「在任守制」而引起的「論劾」一事。
康熙三十三年,李光地的母親去世。康熙帝諭:「提督順天學政關係緊要,李光地特行簡用,著在任守制」。於是李光地請假,九月的時候回家為母親治喪,預計十二月既回,不耽擱歲科兩科兩試。
面對這種情況,御史沈愷曾、楊敬儒沈愷曾、楊敬儒等人,則以不遵為父母回籍守制三年的古訓之由彈劾。
給事中彭鵬也指責李光地「忽以三年之通喪請為九月之給假」,是「貪位忘親」,「於禮則悖、於情則乖、於詞則不順」。認為他「不乞守制而請給假,非所以體上諭教敦孝意也。」除了這些,他還另上一道奏疏,指「皇上令光地在任守制或以此試光地耳。光地深文厚貌,道仁道義,言忠言孝,一試諸此,而生平心術品行,若犀燃鏡照而無遁形。」
康熙帝看了這些詔書之後,親自詔彭鵬詢問,後查明事情原由,最終將李光地就地解任,不許回籍。雖然對李光地作出了一定的懲罰,但是這個案件並沒有影響康熙帝對李光地的信任。事實上,在李光地官途之中,曾經無數次遭到了彈劾,卻始終未曾使得康熙帝對其失望。為康熙帝之所以對李光地抱有如此之高的信任,全在於三藩之亂中李光地的表現。
當初靖南王耿精忠從吳三桂反叛,李光地表面上投降耿精忠,暗地裡卻冒著危險將耿精忠的情況傳達給清廷。事後,康熙帝便開始了對李光地好似無底線的信任。這也成了李光地個人命運的轉折點,此後他開始青雲直上。然而這一件事,卻也牽扯出了「陳李公案」,也就是李光地人生中最大的一個汙點。
李光地當初請假回鄉,正好遇到耿精忠叛亂,隨後受到耿部所發的勸降書。與此同時,與李光地同榜進士的陳夢雷已經被耿精忠等人逼迫,冠以員外郎的偽職。陳夢雷處在耿精忠權利的中心,雖然並沒有投降,但是也只能稱病不出,無法將消息傳達給朝廷。這個時候,李光地前來投靠耿精忠,更是讓陳夢雷大驚失色。
陳夢雷面對反叛之人不假辭色,所以初時李光地前去拜訪,陳夢雷都不曾相見。後來還是在他人的調解下,才答應見李光地一面。李光地表示他投降耿精忠,只是權宜之計。李夢雷於是將「耿逆之狂悖,逆黨之庸暗,兵勢之強弱,間諜之機宜」告訴給了李光地。李光地這才恍然,隨後兩人針對耿精忠的勢力進行了好大一番分析。兩人商定,陳夢雷繼續留在福州「從中潰其心腹,睽其黨與」,做內應;李光地藉口父病速歸,並遣人從山路將耿軍虛實速報朝廷。
李光地離開前言:「果能保全者,本朝恢復日,君之事予任之。」,「他日幸我之成功,則能白爾之節;爾之節顯,則能白我之功。」然而在李光地上書朝廷的奏疏中,絲毫都未曾提過陳夢雷的一點功勞。後來陳夢雷問起,李光地還言:「誠恐事洩俱斃無益。」藉口說的是好聽,但是實際上確實背叛好友,將功勞一人獨佔。
後來耿精忠事畢,李光地受到康熙帝重用,陳夢雷卻被押解判刑。陳夢雷這才知道,李光地已經背信棄義,於是寫下了《告都城隍文》,開始揭露李光地的背信棄義行為。這件事在朝廷當時引發了極大的爭論,朝臣對陳夢雷背信棄義的行為表示了鄙視。後來李光地最終上書澄清事實,救了陳夢雷一命,也不是他自願的,而是迫於大勢所趨。所上奏疏,也刻意隱去了陳夢雷在其中的功勞,而只說「其心未喪」,「其心實有可原」。
這件事過後,李光地仍然受到康熙帝重視,青雲直上,而同樣是功臣的陳夢雷卻因為李光地的背叛,最終落得個流放的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