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抵接頭的製作方法
2023-08-10 13:40:11 2
對抵接頭的製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公開提供了包含第一對抵構件和第二對抵構件的對抵接頭。第一對抵構件具有從第一對抵構件肩延伸的突部,並且突部具有末端,第一表面及第二表面以一銳角從該末端延伸朝向所述第一對抵構件肩。第二對抵構件具有插口,第一對抵構件的突部可釋放地座接至該插口內。該插口具有以一銳角從該第二對抵構件的第一端延伸遠離的第一表面及第二表面。第二對抵構件的第一端包括從所述插口延伸的第二對抵構件肩。
【專利說明】對抵接頭
【技術領域】
[0001]本公開的實施例涉及接頭;更特別地涉及對抵接頭。
【背景技術】
[0002]貨運貨櫃用於將物品從一位置轉移至另一位置。貨運貨櫃可經由諸如海運、鐵路運輸、空運、牽弓I機拖車運輸等數種不同模式作轉移。
[0003]為了有助於改良效率,用來轉移物品的貨運貨櫃已經標準化。一種這樣的標準化由稱為「ISO」的國際標準化組織(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所監管。ISO公告並修訂貨運貨櫃的標準。這些貨運貨櫃的ISO標準有助於使各貨運貨櫃具有類似的物理性質。這些物理性質的範例包括但不限於貨物貨櫃的寬度、高度、深度、基底、最大負荷、及形狀。
【發明內容】
[0004]本公開提供了對抵接頭、包括該對抵接頭的接合構件、及包括該對抵接頭的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所述對抵接頭包含第一對抵構件和第二對抵構件。第一對抵構件具有從第一對抵構件肩延伸的突部。突部具有末端,第一表面及第二表面以一銳角從該末端延伸朝向所述第一對抵構件肩。第二對抵構件具有插口,第一對抵構件的突部可釋放地座接至該插口內。該插口具有以一銳角從該第二對抵構件的第一端延伸遠離的第一表面及第二表面。第二對抵構件的第一端包括從所述插口延伸的第二對抵構件肩。當第一對抵構件的突部座接在第二對抵構件的插口中時,該突部的第二表面與該插口的第二表面接觸,且第二對抵構件肩與第一對抵構件肩接觸。
[0005]對於不同實施例,具有從第二對抵構件的第一端延伸遠離的第一表面和第二表面的插口具有與第一對抵構件的第一表面和第二表面的銳角相等的銳角,且當第一對抵構件的突部座接在第二對抵構件的插口中時,突部的第一表面與插口的第一表面接觸,突部的第二表面與插口的第二表面接觸,且第二對抵構件肩與第一對抵構件肩接觸。突部的末端界定了與該突部的第一表面形成鈍角的平面性表面,且其中該平面性表面與該突部的第二表面形成九十度角。第一對抵構件肩包括從該突部的第一表面延伸的第一肩表面和從該突部的第二表面延伸的第二肩表面。第二肩表面與突部的第二表面形成九十度角。第一肩表面與突部的第一表面形成鈍角。
[0006]關於本公開的接合構件,該結構包括第一細長段、第二細長段和對抵接頭。第一細長段具有第一端及與該第一端相對的第二端,該第二端接合至第一鉸鏈。第二細長段具有第一端及與該第一端相對的第二端,該第二端接合至第二鉸鏈。對抵接頭,其具有本文中所討論的第一對抵構件及第二對抵構件,其中第一對抵構件形成第一細長段的一部分,並且第二對抵構件形成第二細長段的一部分。
[0007]本公開的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包含:屋頂結構;與該屋頂結構相對之地板結構;位於地板結構與屋頂結構之間的側壁結構,該側壁結構中的每一個具有外部表面及與該外部表面相對之內部表面;與屋頂結構、地板結構及側壁結構接合的前壁,該前壁包括前壁角柱、位於等前壁角柱中的至少一個上的前門鉸鏈和接合至前門鉸鏈的前門;與屋頂結構、地板結構及側壁結構接合的後壁,其中,屋頂結構、地板結構、側壁結構的內部表面和後壁界定了所述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的容積,後壁包括後壁角柱、位於後壁角柱上的鉸鏈及接合至該鉸鏈的後壁門,其中所述鉸鏈可在第一預定位置鎖固至後壁角柱,使得後壁門可樞轉於該鉸鏈上以鄰近側壁結構的外部表面延伸,或可在第二預定位置相對於後壁角柱解鎖,使得後壁門可樞轉至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的容積內並鄰近側壁結構的內部表面延伸,並且其中,在未摺疊狀態下,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具有在後壁角柱的兩者中的每一個上的預定點處測量的預定最大寬度;和本文中所討論的位於地板結構中的多個接合構件。
[0008]本公開的上述概要並無意描述本公開的每個所公開的實施例或每種實施方式。後文的描述具體地例證了說明性實施例。在申請案全文中的數處,經由一組範例提供引導,這些範例可以不同組合的形式使用。在每種情形中,所引用的一組範例只作為典型的組,且不應被i全釋成窮舉性的清單。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09]圖1A至ID顯示根據本公開的各種實施例的對抵接頭的第一構件(圖1A)及第二構件(圖1B)的立體圖(圖1A及1B)及平面圖(圖1C及1D);
[0010]圖2顯示根據本公開的實施例的對抵接頭的第一構件及第二構件之立體圖;
[0011]圖3A至3D顯示根據本公開的實施例的對抵接頭的第一構件及第二構件之立體圖;
[0012]圖4A及4B顯示根據本公開的實施例的包括第一細長段、第二細長段及對抵接頭的接合構件的立體圖;
[0013]圖5A及5B顯示根據本公開的實施例的包括第一細長段、第二細長段及對抵接頭的接合構件的立體圖;
[0014]圖6A及6B顯示根據本公開的實施例之接合構件的立體圖;
[0015]圖7顯示根據本公開的實施例之接合構件的立體圖;
[0016]圖8顯示根據本公開的實施例之接合構件的平面圖;
[0017]圖9A及9B顯示根據本公開的一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其中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的多個部分已被移除以顯示細節;
[0018]圖10在局部圖中顯示了貨運貨櫃的端視圖;
[0019]圖1lA至IlE顯示根據本公開的接合構件;
[0020]圖12顯示根據本公開之接合構件的一部分;
[0021]圖13提供了根據本公開的貨運貨櫃的分解圖;
[0022]圖14提供了根據本公開的貨運貨櫃的立體圖;
[0023]圖15A及15B提供了根據本公開的門組件之立體圖,其中鎖固杆分別處於第一預定位置(圖15A)及第二預定位置(圖15B);
[0024]圖16提供了根據本公開之門組件的立體圖;
[0025]圖17提供了根據本公開的鉸鏈的立體圖;[0026]圖18提供了根據本公開的被緊固至貨運貨櫃的角柱的鉸鏈的平面圖;
[0027]圖19提供了根據本公開的被緊固至貨運貨櫃的角柱的鉸鏈的平面圖;
[0028]圖20提供了根據本公開的貨運貨櫃的立體圖;
[0029]圖21A至21C提供了沿著圖13中所示的視線18_18取得的可摺疊的式貨運貨櫃的前壁的實施例的立體圖;
[0030]圖22A至22D提供了根據本公開的可摺疊的式貨運貨櫃的實施例之立體圖;
[0031]圖23A至23B提供了根據本公開的抗推壓(ant1-racking)支撐件的立體圖;
[0032]圖24A至24B提供了根據本公開的用於貨運貨櫃的門的抗推壓塊的立體圖;
[0033]圖25A至25B提供了根據本公開的用於貨運貨櫃的門的鉸鏈的立體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34]本文所用的「一」、「一個」、「該(the) 」、「至少一個」、及「一個或多個」可互換使用。
「和/或」用語係指所列項目的一者、一者或多者、或全部。以端點列舉的數值範圍包括落入該範圍內的全部數字(譬如,I至5包括1、1.5、2、2.75,3,3.80、4、5等)。本文的附圖標記遵照編號慣例,其中第一數位或多個位數對應於圖號而剩餘位數表示該圖中組件。不同圖之間的類似組件可用類似位數加以識別。譬如,354可表示圖3中的「54」,且一類似組件可在圖14中標示成1454。需要強調的是,附圖的目的在於說明且附圖無意以任何方式作限制。本文的附圖可能未依實際比例繪製且可能放大圖中組件之間的關係。附圖用來說明本文所描述的概念性結構及方法。
[0035]本文討論的角度測量被測量成銳角(小於90度的角(小於90° ))或鈍角(大於90°但小於180°的角)),其中採取本文討論的表面測量藉以排除優角(從180°至360°的角)的數值。
[0036]圖1A至IB顯示了根據本公開的一個實施例的對抵接頭100的立體圖。對抵接頭100包括第一對抵構件102及第二對抵構件104。第一對抵構件102包括從第一對抵構件肩108延伸的突部106。突部106具有一末端110,第一表面112及第二表面114以一銳角116從末端110延伸朝向第一對抵構件肩108。本文所用的「角」為共享一共同端點(譬如角的頂點)的兩條射線所形成的輪廓。對於銳角116,第一表面112及第二表面114共享一共同端點117。本文所用的「銳角」為小於九十度(小於90° )的角。
[0037]第二對抵構件104具有一插口 118,第一對抵構件102的突部106可釋放地座接至插口 118內。插口 118具有以一銳角126從第二對抵構件104的第一端124延伸遠離的第一表面120及第二表面122。銳角126可等於或小於第一對抵構件102的第一表面112及第二表面114之銳角116,其中第一表面120及第二表面122共享一共同端點127。在一實施例中,具有從第二對抵構件104的第一端124延伸遠離的第一表面120及第二表面122的插口 118具有與第一對抵構件102的第一表面112及第二表面114的銳角116相等的銳角。圖1A至IC提供了此實施例的圖示。相反地,圖1D圖示了銳角126小於第一對抵構件102的第一表面112及第二表面114的銳角116的情形。
[0038]第二對抵構件104亦包括從插口 118延伸之第二對抵構件肩128,故當第一對抵構件102的突部106座接在第二對抵構件104的插口 118中時,突部106的第二表面114及插口 118的第二表面122接觸,且第二對抵構件肩128及第一對抵構件肩108接觸。在一實施例中,當具有從第二對抵構件104的第一端124延伸遠離的第一表面120及第二表面122的插口 118具有與第一對抵構件102的第一表面112及第二表面114的銳角116相等的銳角時,第一對抵構件102的突部106可座接在第二對抵構件104的插口 118中,使得突部106的第一表面112及插口 118的第一表面120接觸,突部106的第二表面114及插口118的第二表面122接觸,且第二對抵構件肩128及第一對抵構件肩108接觸。第IA至IC圖提供了該實施例的圖示。
[0039]本文所用的「接觸」指的是至少部份地接觸(譬如當第一對抵構件102的突部106座接在第二對抵構件104的插口 118中時,突部106的第二表面114與插口 118的第二表面122至少部份地接觸)。本文所用的「座接(seat、seats、seated) 」係指配合至另一部份中、諸如第一對抵構件102及第二對抵構件104的表面,所以這些部份的至少有些表面變成倚靠抵住彼此(譬如當第一對抵構件102及第二對抵構件104移動至變成倚靠抵住彼此時,在它們移動的方向上不可能具有進一步的相對運動)。
[0040]突部106的末端110可界定一平面性表面130,平面性表面130在共同端點133處與突部的第一表面112形成一鈍角132。平面性表面130亦可在共同端點137處與突部106的第二表面114形成九十度角。第二對抵構件104的插口 118包括具有平面性表面136的第二端134。在一個實施例中,平面性表面136可為突部106的末端110的平面性表面130的鏡像。然而,請了解:突部106的末端110不一定必須是如圖1A所示的平面性表面。譬如,突部106的末端110可具有非平面性構造,諸如圓形構造,諸如凸表面或凹表面。
[0041]第一對抵構件肩108包括從突部106的第一表面112延伸的第一肩表面138以及從突部106的第二表面114延伸的第二肩表面140。突部106的第二肩表面140和第二表面114在共同端點143處形成九十度角141。如本文討論,突部106的第二肩表面140和第二表面114亦可形成一鈍角(圖2所示的實施例)。突部106的第一肩表面138及第一表面112在共同端點147處形成一鈍角145。
[0042]突部106相對於第一肩表面138及第二肩表面140、及插口 118兩者的尺寸及形狀的關係亦會變動。譬如,第二肩表面140的高度可以是第一肩表面138的高度的二至四倍。第二肩表面140的高度亦可以是第一肩表面138的高度的二至六倍。在一實施例中,第二肩表面140是第一肩表面138高度的三倍大(譬如,第二肩表面140是「X」毫米(譬如18mm)高,而第一肩表面138是「3X」毫米高(譬如6mm))。
[0043]在沿第一對抵構件102的平面性表面130與第二肩表面140之間的突部106第二表面114測量的突部106長度、和從第一對抵構件102的第二表面114至底表面159所測量的第二肩表面140的高度之間可具有一預定關係。對於不同實施例,此預定關係使得在突部106的平面性表面130與第二肩表面140之間沿突部106第二表面114測得的突部106長度等於或小於從第一對抵構件102的底表面159至第二表面114測得的第二肩表面140的高度。所以,譬如,可具有在第二肩表面140及平面性表面130之間沿著第二表面114測量的突部106長度相對於從第一對抵構件102的底表面159至第二表面114測量的第二肩表面140高度的一(I)比一(I)的比值。在第二肩表面140及平面性表面130之間沿著第二表面114測量的突部106長度相對於從第一對抵構件102的底表面159至第二表面114測量的第二肩表面140高度的其他比值也是可能的。這些比值的範例包括但不限於:八(8)比九(9);七(7)比八(8);六(6)比七(7);五(5)比六(6);四(4)比五(5);三(3)比四(4);二⑵比三⑶;及一⑴比二(2),及其他。
[0044]如圖1A所不,第一肩表面138及第二肩表面140可設置於一共同平面142中。或者,第一肩表面138及第二肩表面140未設置於一共同平面中。當第一肩表面138及第二肩表面140未位於一共同平面中時,兩表面138及140可彼此共面。在這種構造中,相對於第一肩表面138位置而言,第二肩表面140將更靠近突部106的末端110。第二對抵構件104將通過縮短肩表面146的高度以更靠近插口 118的第二端134的高度的方式與替代性形狀互補。圖1C顯不第一肩表面138及第二肩表面140彼此共面。
[0045]第二對抵構件肩128包括從插口 118的第一表面120延伸的第一肩表面144及從插口 118的第二表面122延伸的第二肩表面146。第二肩表面146及插口 118的第二表面122在共同端點151處形成九十度角。第一肩表面144及插口 118的第一表面120在共同端點153處形成鈍角152。
[0046]插口 118尺寸及形狀的關係可匹配於突部106,故如本文討論,當突部106座接在插口 118中時,第一對抵構件肩108及第二對抵構件肩128接觸。如本文對於突部106討論,插口 118尺寸及形狀相對於第一肩表面144及第二肩表面146兩者亦可具有一種會變動的關係。譬如,第二肩表面146可具有為第一肩表面144高度的二至四倍大的高度。第二肩表面146亦可具有為第一肩表面144高度的二至六倍大的高度。在一實施例中,第二肩表面146是第一肩表面144高度的三倍大(譬如,第二肩表面146是「X」毫米(譬如18mm)高,而第一肩表面144是「3X」毫米高(譬如6mm))。
[0047]第二肩表面146的高度以及第二肩表面140的高度之間亦可具有一預定關係。這種預定關係包括使第二肩表面146的高度等於第二肩表面140的高度。沿著第二表面114測量的突部106的長度與從第二肩表面146至第二端134測量的第二表面122的長度之間亦可具有一預定關係。該預定關係包括使沿著第二表面114測量的突部106的長度可等於或短於從第二肩表面146至第二端134測量的第二表面122的長度。
[0048]圖1A至IC顯示了沿著第二表面114測量的突部106的長度等於從第二肩表面146至第二端134測量的第二表面122的長度的實施例。圖1D顯示了沿著第二表面114測量的突部106的長度小於從第二肩表面146至第二端134測量的第二表面122的長度的實施例。
[0049]如圖1B所不,第一肩表面144及第二肩表面146可設置於一共同平面148中。或者,第一肩表面144及第二肩表面146未設置於一共同平面中。當第一肩表面144及第二肩表面146未位於一共同平面時,兩表面144及146可彼此共面。圖1C顯不此實施例。不論其關係如何,當第一對抵構件102的突部106座接在第二對抵構件104的插口 118中時,第一對抵構件102的第一肩表面138及第二肩表面140與第二對抵構件104的第一肩表面144及第二肩表面146可接觸。
[0050]第一對抵構件102及第二對抵構件104的第一表面112、120及第二表面114、122可具有多種不同形狀。譬如,第一對抵構件102的第一表面112及第二表面114以及第二對抵構件104的第一表面120及第二表面122可各為一平面性表面。在一額外實施例中,第一表面112及120可具有一彎曲(譬如一非平面性彎曲的表面)。亦可能使第一表面112及120具有二或更多個平面性表面。譬如,第一表面112及120可具有一「V形」形式、拱形形式、或一半球形形式。其他形狀亦為可能。[0051]第一對抵構件102及第二對抵構件104的第二表面114、1122分別在圖1A至IC顯示成正交於其各自的第二肩表面140及146的平面性表面。對於不同實施例,第一對抵構件102及第二對抵構件104的第二表面114、122分別可不正交於其各自的第二肩表面140及第二肩表面146。圖2顯示了第一對抵構件202及第二對抵構件204的第二表面214、222分別不正交於其各自肩表面240及第二肩表面246的實施例。如圖所不,由第二肩表面246及第二表面222在共同端點255處形成的角254為鈍角。
[0052]再度參照圖1A至1C,當第一對抵構件102的突部106座接在第二對抵構件104的插口 118中時,第一對抵構件102的第一表面112及第二對抵構件104的第一表面120可接觸。在一額外實施例中,當第一對抵構件102的突部106座接在第二對抵構件104的插口 118中時,第一對抵構件102的第一表面112及第二對抵構件104的第一表面120未接觸。圖1D提供了這種實施例的一個範例。
[0053]如第ID圖所示,第一對抵構件102的第一表面及第二對抵構件104的第一表面120之間可具有一間隙。此間隙可具有多種不同形狀及尺寸。譬如,用於從單件材料形成(譬如切割)第一對抵構件102及第二對抵構件104的刀片的切口可在第一對抵構件102及第二對抵構件104座接時沿對抵接頭的相鄰表面在一個或多個位置提供間隙。在另一實施例中,遠比恰好用刀片寬度(譬如切口)形成的間隙更大的間隙可形成於第一對抵構件102的第一表面112及第二對抵構件104的第一表面120之間。這些間隙可幫助對抵接頭100釋放,如本文討論,以容許第一對抵構件102及第二對抵構件104在一拱形路徑中移動。由於間隙的緣故,突部106 (譬如突部106的容積)小於對抵接頭100的插口 118。這容許突部106裝配到由插口 118界定的空間內。
[0054]亦可刻意地形成用於界定第一對抵構件102及第二對抵構件104的表面之一或多者之間的間隙。譬如,當第一對抵構件102的突部106座接在第二對抵構件104的插口 118中時,一具有預定形狀及尺寸的空間可存在於第一對抵構件102的第一表面112及第二對抵構件104的第一表面120之間。圖1D顯不了一個這樣的實施例。其他實施例亦為可能。如本文將作更完整討論的那樣,此具有預定形狀及尺寸的空間可幫助第一對抵構件102及第二對抵構件104沿著一拱形移行路徑分離而不需要先分離突部106的末端110與插口118的第二端134。
[0055]當第一對抵構件102的突部106座接在第二對抵構件104的插口 118中時,第一對抵構件102的第一肩表面138接觸第二對抵構件104的第一肩表面144。當第一對抵構件102的突部106座接在第二對抵構件104的插口 118中時,第一對抵構件102的第二肩表面140亦接觸第二對抵構件104的第二肩表面146。如本文更完整地討論,當第一對抵構件102的突部106座接在第二對抵構件104的插口 118中時,肩表面138、144、140及146的此接觸有助於重新導引經由突部106施加的剪切力(譬如正交於肩表面138、144、140及146的力)以被至少部份地導引成為沿著第一對抵構件102及第二對抵構件104的縱軸的壓縮力(譬如力被重新分布到對抵構件102及104的集合內)。
[0056]第一對抵構件102進一步包括第一周邊表面158及與第一周邊表面158相對的第二周邊表面160。第一對抵構件102的第一周邊表面158及第二周邊表面160有助於界定突部106的至少一部分。第二對抵構件104亦包括第一周邊表面162及與第一周邊表面162相對的第二周邊表面164。第二對抵構件104的第一周邊表面162及第二周邊表面164有助於界定插口 118的至少一部分。當第一對抵構件102的突部106座接在第二對抵構件104的插口 118中時,第一周邊表面158、162及第二周邊表面160、164可彼此平行。
[0057]本公開的對抵接頭可由多種不同材料製成。如是材料包括但不限於金屬、金屬合金、聚合物(譬如熱固性聚合物或熱塑性聚合物)及複合材料(譬如由在完成結構內保持分離且區別的具有顯著不同物理性質兩種或更多種成份材料製成的材料)。金屬的範例包括但不限於鋼,諸如在標準BS EN10025-5:2004內規定的『耐候鋼(weathering steel),,其亦稱為科騰鋼(CORTEN steel)。其他範例包括但不限於從諸如不鏽鋼、鉻、鎳、鐵、銅、鈷、鑰、鎢和/或鈦等各種金屬的混合物所形成的抗腐蝕合金。組合時,這些金屬可比標準碳鋼更有效地抵抗腐蝕。聚合物的範例包括但不限於熱塑性、熱固性及彈性聚合物。確切來說就是諸如聚碳酸酯、聚醚醯亞胺、聚對苯二甲酸丁二酯及其他具有高強度的聚合物。複合材料的範例包括但不限於本文所提供的聚合物與填料的混合物。填料的範例包括但不限於玻璃纖維、凱夫勒(Kevlar)、或碳纖維,其可大幅改良複合材料的物理性質。本公開的對抵接頭亦可從諸如木材和/或木材產品等其他材料形成。
[0058]現在參照圖3A至3D,顯示對抵接頭300的立體圖。如圖3A至3D所示,對抵接頭300的第一對抵構件302及第二對抵構件304分離以隨著對抵接頭的兩個結構相對於彼此分離及移動而容許第一對抵構件302及第二對抵構件304中的每一個都沿拱形移行路徑移動。如圖3A所示,第一對抵構件302及第二對抵構件304相對於彼此座接。在此位置(圖3A所示)中,對抵接頭300具有兩個自由度,第一對抵構件302及第二對抵構件304可沿著該兩個自由度相對於彼此移動(譬如,第一個自由度為第一對抵構件302及第二對抵構件304沿著縱軸366在相反方向上運動,而第二個自由度為第一對抵構件302及第二對抵構件304中的一者或兩者沿著相對於縱軸366的正交軸線368的運動)。當相對於彼此座接時(譬如圖3A),第一對抵構件302及第二對抵構件304無法在拱形移行路徑369上初始地移行。換言之,當相對於彼此座接時(譬如圖3A),第一對抵構件302及第二對抵構件304在可沿著拱形移行路徑369相對於彼此移動之前必須先沿著縱軸366相對於彼此移動。
[0059]如本文討論,一旦從座接構造(座接位置的範例請見圖3A)分離,第一對抵構件302及第二對抵構件304可移行於拱形移行路徑369中。圖3B至3D顯示了第一對抵構件302及第二對抵構件304的拱形移行路徑369的一實施例。如圖3B所示,第一對抵構件302及第二對抵構件304已沿著縱軸366從其座接位置(請見圖3A)分離。隨著發生此作用,第一間隙370形成於突部306的末端310及第二對抵構件304的插口 318的第二端334之間。第二間隙372亦形成於突部306的第一表面312及插口 318的第一表面320之間。
[0060]對於對抵接頭300的給定構造而言,第一間隙370及第二間隙372的此組合容許第一對抵構件302及第二對抵構件304沿著拱形移行路徑369移行。沿著拱形移行路徑369移行的能力源自於對抵接頭300的給定構造的第一間隙370及第二間隙372的組合,該組合為第一對抵構件302及第二對抵構件304提供了第三自由度。
[0061]現在參照圖4A及4B,顯示根據本公開的接合構件474的實施例。接合構件474包括對抵接頭400,如本文討論,其中對抵接頭包括第一對抵構件402及第二對抵構件404。對抵構件474亦包括第一細長段476及第二細長段477。第一細長段476具有第一端478及與第一端478相對的第二端480,其中第二端480連接至第一鉸鏈482。第二細長段477具有第一端486及與第一端486相對的第二端488,其中第二端488連接至第二鉸鏈490。[0062]第一鉸鏈482亦連接至第一側軌489,且第二鉸鏈490連接至第二側軌491。第一側軌489及第二側軌491可具有多種不同構造。譬如,第一側軌489及第二側軌491可具有管狀構造,諸如正方形管狀的一段長度或矩形管件的一段長度。或者,第一側軌489及第二側軌491可具有鄰接的實心結構。第一側軌489及第二側軌491亦可具有一平面性桁架和/或一空間桁架構造。
[0063]接合構件474的第一細長段476及第二細長段477還各包括第一端連接器492及第二端連接器493。第一端連接器492有助於將第一細長段476的第二端480接合至第一鉸鏈482,且第二端連接器493有助於將第二細長段477的第二端488接合至第二鉸鏈490。
[0064]第一對抵構件402及第一端連接器492可與第一細長段476 —體地形成。類似地,第二對抵構件404及第二端連接器493可與第二細長段477 —體地形成。或者,第一細長段476及第二細長段477可具有一管狀構造。對於該構造而言,第一對抵構件402的一部分及第一端連接器492的一部分可分別被插入至第一細長段476的管狀結構的第一端478及第二端480內。第一對抵構件402及第一端連接器492可隨後被固定到第一細長段476的管狀結構(譬如通過焊接和/或螺帽及螺栓組件,其用來接合第一細長段476與第一端連接器492及第一對抵構件402的被插入管狀結構內的部分)。類似地,第二對抵構件404的一部分及第二端連接器493的一部分可分別被插入至第二細長段477的管狀結構的第一端486及第二端488內。第二對抵構件404及第二端連接器493可隨後被固定到第二細長段477的管狀結構(譬如通過焊接和/或一螺帽及螺栓組件,其用來接合第二細長段477與第二端連接器493及第二對抵構件404的被插入管狀結構內的部分)。
[0065]第一側軌489及第二側軌491可進一步分別包括結構495及497。結構495及497可以是但不限於垂直壁構件(譬如,壁柱(wall studs),頭座(header)結構等),和/或壁板(siding)結構(可被附接至垂直壁構件之壁板,側壁結構等),及其他結構。
[0066]圖5A及5B顯示第一細長段576及第二細長段577具有管狀構造的實施例。如圖第5A所示,第一對抵構件502的一部分被插入第一細長段576的管狀結構的第一端578內,且第一端連接器592的一部分被插入第一細長段576的管狀結構的第二端580內。圖5B顯示被插入第二細長段577的管狀結構第一端586內之第二對抵構件504的一部分以及被插入第二細長段577的管狀結構第二端588內之第二端連接器593的一部分。第一對抵構件502、第二對抵構件504、第一端連接器592及第二端連接器593通過焊接和/或穿過相應結構的螺帽及螺栓組件而被固接至其相應的管狀結構。
[0067]再度參照圖4A及4B,第一對抵構件402形成第一細長段476的一部份,其中第一對抵構件402具有從第一對抵構件408延伸的突部406,突部406具有末端410,第一表面412及第二表面414以一銳角從末端410延伸朝向第一對抵構件肩408,如本文討論。
[0068]第一對抵構件404形成第二細長段477的一部份。第二對抵構件404具有插口418,第一對抵構件402的突部406可釋放地座接至插口 418內。插口 418具有以一銳角從第二對抵構件404的第一端424延伸遠離的第一表面420及第二表面422。第二對抵構件404的第一端424包括從插口 418延伸的第二對抵構件428,使得當第一對抵構件402的突部406座接在第二對抵構件404的插口 418中時,突部406的第二表面414與插口 418的第二表面422接觸,且第二對抵構件肩428與第一對抵構件肩408接觸。
[0069]在一實施例中,當具有從第二對抵構件404第一端424延伸遠離的第一表面420及第二表面422的插口 418具有與第一對抵構件402的第一表面412及第二表面414的銳角相等的一銳角時,第一對抵構件402的突部406可座接在第二對抵構件404的插口 418中,使得突部406的第一表面412與插口 418的第一表面420接觸,突部406的第二表面414與插口 418的第二表面422接觸,且第二對抵構件肩428與第一對抵構件肩408接觸。
[0070]由於第一對抵構件402座接在第二對抵構件404的插口 418中,圖4A顯示其一範例,在上表面494施加至對抵接頭400的一大塊重量(weight of a mass)至少部份地被突部406及插口 418及肩408及428的相互作用所攜載。攜載此大塊重量時,突部406及插口 418及肩408及428有助於沿著第一細長段476及第二細長段477重新導引重量。突部406及插口 418亦有助於將對抵接頭400沿向下的方向498「鎖定」,但亦容許對抵接頭400沿向上的方向499釋放,其中第一及第二側軌489及491限制沿著縱軸466的運動量。
[0071]在圖4A中,對抵接頭400具有一個自由度(當第一對抵構件402的突部406座接在第二對抵構件404的插口 418中時),第一對抵構件402及第二對抵構件404可沿該自由度相對於彼此移動(譬如,第一對抵構件402及第二對抵構件404沿著縱軸466在相反方向之運動)。當相對於彼此座接時(譬如圖4A),第一對抵構件402及第二對抵構件404無法初始地移行於一拱形移行路徑469 (至少部份地如圖4A及4B所見)。換言之,當相對於彼此座接時(譬如圖4A),第一對抵構件402及第二對抵構件404在可沿著拱形移行路徑469相對於彼此移動之前必須先沿著縱軸466相對於彼此移動。
[0072]隨著第一對抵構件402及第二對抵構件404沿著縱軸466在相反方向移動,第一對抵構件402的突部406從第二對抵構件404的插口 418中解除座接。隨著此作用發生,如本文討論,對於第一對抵構件402及第二對抵構件404產生了第二個自由度。這兩個自由度隨著第一細長段476及第二細長段477分別在第一鉸鏈482及第二鉸鏈490上樞轉而容許接合構件474的第一細長段476及第二細長段477沿著拱形路徑469移行。圖4B亦顯示第一側軌489及第二側軌491可維持其與縱軸466的相同的關係,如圖4A所見。譬如,第一側軌489及第二側軌491可沿著縱軸466移動(如圖4A及4B所示),其中第一側軌489 (4101-1)及第二側軌491 (4101-2)的上表面4101在它們沿著縱軸466移動時保持彼此基本平行或共面。此外,隨著第一側軌489及第二側軌491沿著縱軸466移動,結構495及497保持彼此平行。隨著接合構件474的第一細長段476及第二細長段477沿著拱形路徑469移行,結構495及497亦可保持彼此平行(請見圖4B)。
[0073]本公開的接合構件474可由多種不同材料製成。這種材料包括但不限於金屬、金屬合金、聚合物(譬如熱固性聚合物或熱塑性聚合物)及複合材料(譬如由在完成的結構內保持分離且相比區別的兩種或更多種具有顯著不同物理性質的成份材料製成的材料)。金屬的範例包括但不限於鋼諸如在標準BS EN10025-5:2004內所規定的『耐候鋼』,其亦稱為科騰鋼(CORTEN steel)0其他範例包括但不限於本文所提供者。
[0074]現在參照圖6A及6B,顯示根據本公開之接合構件674的一額外實施例。如本文討論,接合構件674包括對抵接頭600,如本文討論,其中對抵接頭600包括第一對抵構件602及第二對抵構件604。接合構件674還包括第一細長段676,第一細長段676具有第一端678及與第一端678相對的第二端680,其中第二端680連接至第一鉸鏈682,如本文討論。接合構件674還包括第二細長段677,第二細長段677具有第一端686及與第一端686相對的第二端688,其中第二端688連接至第二鉸鏈690,如本文討論。[0075]第一鉸鏈682亦連接至第一側軌689且第二鉸鏈690連接至第二側軌691,如本文討論。接合構件674的第一細長段676及第二細長段677各亦包括第一端連接器692及第二端連接器693。第一側軌689及第二側軌694可進一步分別包括結構695及697,如本文討論。
[0076]接合構件674可進一步包括緊固件6100,緊固件6100穿過第一細長段676及第二細長段677 二者的一部分。如圖所示,緊固件6100所穿過的第一細長段676及第二細長段677的部分從第一細長段676和第二細長段677的包括對抵接頭600的部分延伸。譬如,第一細長段676及第二細長段677可包括管狀結構,如本文討論。第一細長段676及第二細長段677的這些管狀結構包括第一對抵構件602、第一端連接器692、第二對抵構件604及第二端連接器693,如本文討論。第一細長段676及第二細長段677還包括第一梁6102及第二梁6104。第一梁6102從第一細長段676的管狀結構延伸遠離,且第二梁6104從第二細長段677的管狀結構延伸遠離。
[0077]接合構件的第一梁6102及第二梁6104具有界定了供緊固件6100穿過的長橢圓形開口的表面。現在參照圖7,其中以分解圖顯示接合構件774。如圖所示,接合構件774包括第一細長段776及第二細長段777。第一細長段776及第二細長段777中的每一個可具有相等的長度。或者,第一細長段776和第二細長段777中之一可比另一細長段更長。本文所提供的接合構件亦在名稱為「接合構件」(案號#128.0020011)的共同審查中的申請案中作討論,其整體合併於本文以供參考。
[0078]在一或多個實施例中,第一細長段776及第二細長段777中的每一個具有穿過第一梁7102及第二梁7104中的每一個的長橢圓形開口 7106。如本文討論,諸如7106及本文所討論其他者等的長橢圓形開口可具有長圓形或雙D形形狀。因此,本文的長橢圓形(oblong)用語可依意願以「長圓形(obround) 」或「雙D形(double D) 」取代。長圓形被定義成通過用正切於兩個半圓的端點的平行線連接該兩個半圓構成的形狀。雙D形被定義成通過用正切於兩個弧線的端點的平行線連接該兩個弧線構成的形狀。本文所用的長圓形或雙D形不包括圓形。
[0079]如圖所示,第一細長段776的第一梁7102具有第一表面7108,第一表面7108界定了穿過第一細長段776的第一梁7102的第一長橢圓形開口 7110,且第二細長段777具有第二表面7112,第二表面7112界定了穿過第二細長段777的第二長橢圓形開口 7114。如圖所不,表面7108和7112中的每一個都具有第一端7116 (對於第一長橢圓形開口 7110標不成7116-A,且對於第二長橢圓形開口 7114標示成71163)以及第二端7118 (對於第一長橢圓形開口 7110標示成7118-A,且對於第二長橢圓形開口 7114標示成7118-B),其中第二端7118沿第一長橢圓形開口 7110及第二長橢圓形開口 7114的每一個的縱軸7120與第一端7116相對。
[0080]接合構件774還包括緊固件7100,其一部分穿過第一及第二長橢圓形開口 7110及7114以連接第一細長段776及第二細長段777。如本文將作更完整討論,緊固件7100穿過第一長橢圓形開口 7110及第二長橢圓形開口 7114。緊固件7100被固接就位以幫助將第一細長段776及第二細長段777固持在一起(譬如,緊固件7100將第一細長段776與第二細長段777機械地接合)。
[0081]雖然緊固件7100機械地接合第一細長段776及第二細長段777,第一細長段776及第二細長段777亦能夠相對於彼此滑動並繞緊固件7100旋轉。第一細長段776及第二細長段777的此種相對於彼此滑動的能力能夠隨著接合構件774摺疊而容許直角三角形的斜邊長度產生改變,藉此防止損害接合構件、相關聯的鉸鏈及結構,如本文討論。二者可相對於彼此滑動以及可繞緊固件7100旋轉的此種能力提供了容許接合構件774克服直角三角形斜邊的問題的至少兩個特徵。本發明的此方面將在本文作更完整討論。
[0082]此外,如本文討論,第一細長段776及第二細長段777相對於彼此滑動的能力容許間隙(譬如第一間隙370及第二間隙372,如圖3B所討論)產生於第一對抵構件702及第二對抵構件704中,藉此獲得允許對抵接頭700移行於一拱形路徑中的第二自由度,如本文討論。
[0083]可以使用多種不同緊固件7100。譬如,緊固件7100可為螺栓或鉚釘形式。螺栓可具有位於或鄰近於第一端的用於接收螺帽的螺紋式部分,和與第一端相對的第二端。螺帽及螺栓的頭可具有與第一長橢圓形開口 7110及第二長橢圓形開口 7114相關的直徑,以防止任一者穿過開口 7110及7114之一(譬如,只有螺栓的體部穿過開口 7110及7114)。墊圈亦可使用於螺栓的頭與螺帽之間以幫助防止任一者穿過開口 7110及7114。
[0084]螺栓的範例可包括但不限於結構螺栓、六角螺栓、或車身螺栓(carrigao bolts)及其他。配合螺栓使用的螺帽可為防松螺帽、槽頂螺帽、槽形螺帽、扭曲螺紋防松螺帽、幹涉螺紋螺帽、或裂梁螺帽、及其他。鎖緊螺帽亦可依意願配合使用螺帽。鉚釘的範例包括實心鉚釘,其具有一可穿過開口 7110及7114的軸部和不穿過開口 7110及7114的頭部。場頭(shop head)可隨後形成於鉚釘上,藉以緊固第一細長段776及第二細長段777。然而,不論使用何者緊固件,緊固件7100未被上緊到禁止接合構件774的第一細長段776及第二細長段777相對於彼此滑動及繞緊固件7100旋轉。
[0085]如本文討論,緊固件7100穿過第一長橢圓形開口 7110及第二長橢圓形開口 7114以連接第一細長段776及第二細長段777。對於實施例的一個或多者,隨著接合構件774從第一預定狀態轉變至第二預定狀態,第一長橢圓形開口 7110及第二長橢圓形開口 7114相對於彼此且相對於緊固件7100移動。對於本公開,第一預定狀態可為接合構件774的未摺疊狀態。在未摺疊狀態中,接合構件774隻能夠移動朝向其第二預定狀態。在第一預定狀態中,第一長橢圓形開口 7110及第二長橢圓形開口 7114具有最小的重迭且第一對抵構件702的突部706座接在第二對抵構件704的插口 718中。圖8顯示此第一預定狀態。從第一預定狀態,第一長橢圓形開口 7110及第二長橢圓形開口 7114可移動朝向第二預定狀態,在第二預定狀態中第一長橢圓形開口 7110及第二長橢圓形開口 7114具有與最小重迭相對的最大重迭,且第一對抵構件702的突部706從第二對抵構件704的插口 718解除座接。
[0086]如本文所示,緊固件7100具有軸向中心7122 (譬如,可供緊固件7100繞其旋轉的縱軸),其隨著接合構件774從第一預定狀態轉變至第二預定狀態而沿著(譬如實質地平行於)第一長橢圓形開口 7110及第二長橢圓形開口 7114的縱軸7120移動。緊固件7100的橫截面形狀是在接合構件774從第一預定狀態轉變至第二預定狀態時容許緊固件7100沿著第一長橢圓形開口 7110及第二長橢圓形開口 7114的縱軸7120移行而沿著第一長橢圓形開口 7110及第二長橢圓形開口 7114的短軸7124並無任何顯著移行量的尺寸及形狀。所以,譬如,與第一長橢圓形開口 7110及第二長橢圓形開口 7114的兩個半圓形的端點相切的並行線之間的距離近似為本文所示的緊固件7100的穿過第一及第二長橢圓形開口 7110及7114的部分的直徑。
[0087]現在參照圖8,顯示了第一預定狀態下的接合構件874的第一細長段876及第二細長段877。在第一預定狀態中,第一長橢圓形開口 8110及第二長橢圓形開口 8114具有相對於接合構件874的第二預定狀態(第二預定狀態的一實施例顯示於圖12並在本文作更完整討論)以及第一與第二預定狀態之間位置中的重迭量而言的最小重迭。
[0088]確切來說,對於第一預定狀態而言的圖8所示的重迭量近似為端視圖所示的緊固件8100的穿過開口 8110及8114的部分的橫截面積。在一實施例中,重迭面積等於緊固件8100的穿過開口 8110及8114的部分的橫截面積。對於此段討論的任一實施例,第一長橢圓形開口 8110及第二長橢圓形開口 8114在處於其第一預定狀態時還界定了與緊固件8100的穿過開口 8110及8114的部分的橫截面形狀相對應的形狀。
[0089]再度參照圖7,界定第一長橢圓形開口 7110的第一表面7108和界定第二長橢圓形開口 7114的第二表面7112各包括第一端7116以及與第一端7116相對的第二端7118。第一端7116及第二端7118各為一弧的形狀,其當處於第一預定狀態時有助於表面7108、7112形成一圓形(請見圖8)。對於其他實施例,第一端7116和/或第二端7118可包括一個或多個形狀,這些形狀包括但不限於多邊形、非多邊形、及其組合。此外,第一長橢圓形開口及第二長橢圓形開口,可如本文討論沿著第一細長段776的第一端7130及第二細長段777的第一端7132的高度7126和/或寬度7128定位於數個不同位置。
[0090]所以,如圖8所示,在第一預定狀態中,第一長橢圓形開口 8110及第二長橢圓形開口 8114提供了一圓形形狀,該圓形形狀其與穿過開口 8110及8114之緊固件8100的部分的圓形橫截面形狀相對應。除了具有相同形狀外,由第一預定狀態中第一長橢圓形開口 8110及第二長橢圓形開口 8114所界定的面積為緊固件8100的穿過開口 8110及8114的部分的橫截面積。可以理解且本文將作討論,緊固件8100的穿過開口 8110及8114的部分的橫截面積以及由第一預定狀態中第一長橢圓形開口 8110及第二長橢圓形開口 8114所界定的面積並未精確到使第一細長段876及第二細長段877束縛而無法相對於彼此滑動並繞緊固件8100旋轉的程度。
[0091]在第一預定狀態中,第一表面8108的一部分及第二表面8112的一部分實體接觸於穿過開口 8110及8114之緊固件8100。換言之,表面8108的一部分及表面8112的一部分在第一預定狀態下落座或倚靠抵住穿過開口 8110及8114的緊固件8100的一部分。
[0092]如圖7所示,第一細長段776包括第一對抵構件702且第二細長段777包括第二對抵構件704,如本文所討論。在第一預定狀態中,第一對抵構件702及第二對抵構件704實體接觸,且第一表面7108的一部分及第二表面7112的一部分與緊固件7100實體接觸。換言之,當接合構件774處於第一預定狀態時,第一對抵構件702及第二對抵構件704對抵或座接。圖8顯示處於第一預定狀態的第一對抵構件802及第二對抵構件804,其中對抵構件802及804座接抵住彼此,如本文討論。
[0093]再度參照圖7,當接合構件774處於第一預定狀態、或未摺疊狀態時,且一施加至接合構件774的結構性負荷7134造成第一對抵構件702及第二對抵構件704處於壓縮下(譬如,各對抵構件702及704施加一壓縮力至另一者)。同時,第一長橢圓形開口 7110的表面7108及第二長橢圓形開口 7114的表面7112的一部分施加一剪切應力至緊固件7100的穿過開口 7110及7114的部分。譬如,第一預定狀態中的剪切應力通過第一表面7108(7116-A)和第二表面7112 (7116-B)兩者的第一表面的第一端7116被施加至緊固件7100。因此,在第一預定狀態中,緊固件7100不能沿著第一長橢圓形開口 7110及第二長橢圓形開口 7114的縱軸7122自由移動。結果,結構性負荷7134在第一預定狀態中被保持在接合構件774上,其具有有助於將施加至緊固件7100的穿過開口 7110及7114的部分的剪切應力予以抵銷(offset)的第一對抵構件702及第二對抵構件704的壓縮力。
[0094]如圖7所示,第一長橢圓形開口 7110及第二長橢圓形開口 7114具有長圓形形狀,該長圓形形狀具有比短軸7124更長的縱軸7120 (長軸)。縱軸7120及短軸7124可各相對於彼此具有對稱性。縱軸7120比短軸7124更長。譬如,縱軸7120長度對於短軸7124長度的比值位於 10.0: 1.0 至 1.1: 1.0,8.0: 1.0 至 1.1: 1.0、或 5.0: 1.0 至 1.1: 1.0的範圍。本文所用的「軸/軸線」未必暗示著對稱性,但對於一或多個實施例,長橢圓形開口可繞長軸、短軸、或兩軸線對稱。本文所用的「軸/軸線」係指一直線,可想像一例如長橢圓形開口等幾何特徵可繞該直線旋轉。
[0095]可基於一個或多個接合構件774 (譬如有一個以上的接合構件774)所意圖攜載的結構性負荷的尺寸和/或量來選擇第一長橢圓形開口 7110及第二長橢圓形開口 7114的尺寸及形狀以及緊固件7100的尺寸及形狀。
[0096]如圖7所示,第一細長段776的第一端7130進一步包括一表面7136,該表面7136界定一弧、在此實例中為一半圓形,且第二細長段777的第一端7132進一步包括一表面7138,表面7138界定一弧、在此實例中為一半圓形。呈現弧形狀的表面7136及7138容許第一細長段776的第一端7130或第二細長段777的第一端7132相對於彼此移動而不與對抵構件702或704或有可能安裝在細長段776和/或777上的地板產生幹涉。譬如,隨著接合構件774從第一預定狀態向第二預定狀態轉變,第一細長段776的第一端7130可相對於第二細長段777上的第二對抵構件704移動。表面7136的形狀容納一未與第二細長段777上的第二對抵構件704接觸的移行路徑。弧以外的形狀為是可能的,並且包括但不限於多邊形、非邊角形、及其組合。
[0097]如本文討論,圖8顯示處於可稱為未摺疊狀態的第一預定狀態之接合構件874的第一細長段876及第二細長段877的實施例。在第一預定狀態中,第一長橢圓形開口 8110及第二長橢圓形開口 8114具有相對於接合構件874的第二預定狀態(顯示於圖12且更完整討論於本文)及第一與第二預定狀態之間許多位置中的重迭量而言的最小重迭。確切來說,對於第一預定狀態之圖8所示的重迭量近似為穿過開口 8110及8114之緊固件8100的部分之橫截面積。在一實施例中,重迭的面積等於穿過開口 8110及8114之緊固件8100的部分之橫截面積。對於此段所討論的任一實施例,第一長橢圓形開口 8110及第二長橢圓形開口 8114在處於其第一預定狀態時還界定了與穿過開口 8110及8114之緊固件8100的部分的橫截形狀相對應的形狀。
[0098]圖8還顯示了被座接在第一預定狀態的第一對抵構件802及第二對抵構件804的相對位置。如圖所示,在第一預定狀態中,接合構件874的第一細長段876包括與第一對抵構件802相對的第一構件端8140。類似地,接合構件874的第二細長段877包括與第二對抵構件804相對的第二構件端8142。在第一預定狀態中,如圖8所示,第一細長段876的第一構件端8140及第二細長段877的第二構件端8142之間的距離提供了所界定的接合構件874的最大長度8144。如同對於參照圖1lA至IlE所作的討論,隨著接合構件874從第一預定狀態向第二預定狀態轉變,第一細長段876的第一構件端8140及第二細長段877的第二構件端8142之間的距離不超過所界定的最大長度8144。
[0099]第一鉸鏈882將第一細長段876的第一構件端8140連接至第一側軌889。類似地,第二鉸鏈890將第二細長段877的第二構件端8142連接至第二側軌891。圖8亦顯示了接合構件874的最大長度8144。如圖1lA至IlC所示,接合構件從其第一預定狀態(譬如未摺疊狀態)向其第二預定狀態轉變(譬如摺疊狀態)而接合構件並無任何部分延伸超過其第一預定狀態中所界定的最大長度8144。
[0100]圖8顯示當接合構件874支撐一結構性負荷8134時,力被分布以造成第一對抵構件802及第二對抵構件804處於壓縮且第一及第二長橢圓形開口 8110及8114的表面8116施加一剪切應力至緊固件8100。亦可能由於接合構件874支撐結構性負荷8134的緣故,使得第一細長段876及第二細長段877的端8140及8142分別可施加一壓縮力抵住其各自的側軌889及891。
[0101]圖8進一步顯示:隨著結構性負荷8134在第一預定狀態中被保持於接合構件874上,處於壓縮力下的第一對抵構件802及第二對抵構件804以及藉助鉸鏈882及890向緊固件8100施加剪切應力的表面8108及8112防止接合構件874彎折或撓曲至任何顯著的程度。
[0102]處於壓縮力下的第一對抵構件802及第二對抵構件804以及藉助鉸鏈882及890向緊固件8100施加剪切應力的表面8108及8112之靜態交互作用容許本公開的接合構件874攜載結構性負荷8134(譬如,如ISO標準1496所指定)。
[0103]圖9A及9B根據本公開的一個或多個實施例在局部視圖中顯示了 一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9150。在圖9A及9B中,已經移除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9150的多個部分(譬如,屋頂結構的部分、側壁結構的部分、地板結構的部分、前壁及後壁的部分、門組件的部分等)以容許更清楚看見接合構件974的位置及相對位置,其在此實施例中作為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9150的橫梁構件。圖9A所示的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9150以未摺疊狀態顯示。
[0104]如圖9A所示,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9150包括第一角柱9152_1,第二角柱9152-2,第三角柱9152-3,及第四角柱9152-4。角柱9152-1至9152-4均為剛性且不可摺疊的支承負荷的垂直支撐構件。此外,角柱9152-1至9152-4具有充分強度以支撐被堆積在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9150上的數個其他完全裝載的貨運貨櫃的重量。角柱9152-1至9152-4中的每一個包括一角配件9154 (9154-1至9154-8)。角配件9154-1至9154-8可用來供握持、移動、放置、和/或固接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9150。在一實施例中,角柱9152-1至9152-4以及角配件9154-1至9154-8符合用於貨運貨櫃的ISO標準,諸如ISO標準688及ISO標準1496(及IS01496的修正),及其他。在未摺疊狀態中,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9150的預定最大寬度9155是八(8)英尺(從角配件測量),如IS0668第五版1995-12-15所規定。
[0105]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9150亦包括第一底側軌9156-1及第二底側軌9156-2。如圖所不,第一底側軌9156-1位於第一角柱9152-1與第二角柱9152-2之間,且第二底側軌9156-2位於第三角柱9152-3與第四角柱9152-4之間。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9150進一步包括第一上側軌9158-1及第二上側軌9158-2。第一上側軌9158-1可位於第一角柱9152-1與第二角柱9152-2之間。第二上側軌9158-2可位於第三角柱9152-3與第四角柱9152-4之間。
[0106]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9150進一步包括根據本公開的接合構件974。如圖所示,第一及第二底側軌9156-1及9156-2通過兩個或更多個接合構件974接合。當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9150處於未摺疊狀態時,接合構件974作為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9150中的「橫梁構件」。當用作橫梁構件時,接合構件974充當用於幫助攜載被置於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9150的地板結構上的結構性負荷的梁。為此,本公開的揭露構件974可幫助攜載如ISO標準1496指定的結構性負荷。然而,不同於典型的橫梁構件,本公開的接合構件974可隨後用來幫助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9150以相對於上及底側軌9156及9158的縱軸9162在側向方向上可逆地摺疊。
[0107]現在參照圖9B,顯示了處於至少部份摺疊狀態下的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9150。如圖9B所示,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9150的接合構件974摺疊至由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9150所界定的一容積9164中。隨著接合構件974摺疊,角柱9152-1至9152-4以及角配件9154-1至9154-8被側向拉近在一起。再度地,可至少部份地由於存在接合構件974,實現了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9150從未摺疊狀態開始的(譬如圖9A)之「落腳點」(譬如面積)及容積9164的此種減小。
[0108]如本文更完整地討論,本公開的接合構件974所克服的一個主要障礙為其不僅在未摺疊狀態中具有用作能夠幫助支撐如ISO標準1496指定的負荷的結構性構件或梁的能力、還在於其轉變至摺疊狀態而接合構件974並無任何部分延伸超過其如未摺疊狀態中所界定的限定最大長度9144之驚人能力。接合構件974的此限定最大長度9144可為未摺疊狀態中接合構件的限定最大長度。因此,本公開的接合構件可從未摺疊狀態轉變至摺疊狀態而不造成接合構件的任何部分(譬如幫助界定限定最大長度的接合構件端)延伸超過其限定最大長度。結果,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可從未摺疊狀態向摺疊狀態轉變,而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並無任何部分延伸超過在兩個後壁角柱9152中的每一個上的預定點所測量的其預定最大寬度9155。后角柱9152中的每一個上的預定點可以是角配件9154(譬如如角配件9154-4及9154-2的外表面之間所測量的最大寬度)。此問題如下文呈現。
[0109]參照第10圖,顯示一貨運貨櫃10166的端視圖。貨運貨櫃10166以部份圖顯示,其中已移除地板結構的多個部分(譬如木地板)、側壁結構、端框架(譬如前壁及後壁)及門組件以更清楚顯示在試圖摺疊貨運貨櫃10166時遇到的問題。貨運貨櫃10166不包括本公開的接合構件,而是顯示具有用於連接橫梁構件10170的兩個部分(半部)的鉸鏈10168-1至10168-3。傳統想法認為:鉸鏈10168-1至10168-3應該作為不但將橫梁構件10170的半部連接在一起且連接至貨運貨櫃10166的底側軌10156-1及10156-2、亦容許橫梁構件10170摺疊至貨運貨櫃10166的容積10164內的支承件。
[0110]橫梁構件10170可具有多種不同的橫截面形狀。這種橫截面形狀可包括箱體形(譬如矩形或正方形)、C槽形路、Z梁及I梁橫截面形狀。如圖所示,這些橫截面形狀在未摺疊狀態時容許橫梁構件10170的表面10172彼此對抵。當對抵時,橫梁構件10170的表面10172變成處於壓縮下,通過來自鉸鏈10168-1的幫助,當結構性負荷置於貨運貨櫃10166的地板上時,防止橫梁構件10170的上表面10174延伸於平面10716下方。平面10716為一假想的平坦平面,一條接合任兩點之直線將完整位於其上。所以,在本實施例中,橫梁構件10170的上表面10174上的任兩點將位於平面10716中。
[0111]如圖所示,鉸鏈10168-1至10168-3的置放似乎會容許貨運貨櫃10166的地板結構摺疊於預定最大寬度10155內。然而並非如此。如圖所示,貨運貨櫃10166的橫梁構件10170位於未摺疊狀態且具有一預定最大寬度10155。亦顯示出在貨運貨櫃10166中具有三個鉸鏈10168-1至10168-3,其似乎容許貨運貨櫃10166的橫梁構件10170摺疊至由貨運貨櫃10166所界定之容積10164內。檢視三個鉸鏈10168-1至10168-3的相對位置,出現有一直角三角形10178 (以影線顯示)的角。直角三角形10178包括斜邊10180,斜邊10180比直角三角形10178的第一直角邊10182或第二直角邊10184皆更長。可以理解,第二直角邊10184長度愈大,則斜邊10180愈長。
[0112]亦可看出:在未摺疊狀態中,第一直角邊10182兩者的長度幫助界定貨運貨櫃10166的預定最大寬度10155。現在,隨著貨運貨櫃10166從未摺疊狀態開始摺疊,貨運貨櫃10166的寬度將必須變得大於預定最大寬度10155以適應斜邊10180的長度。所以,若橫梁構件10170沿著移行方向10186移動,將沒有足夠寬度可供構成橫梁構件10170的兩部分移動自或移回至未摺疊狀態(譬如,貨運貨櫃10166的地板平行於平面10716之狀況)。此問題在本文稱為「斜邊問題」。
[0113]若構成橫梁構件10170的兩部分被迫沿著移行方向10186移動,則貨運貨櫃110166的整體寬度將必須增大超過其預定最大寬度10155。因此,當容器從未摺疊狀態轉變至摺疊狀態時,理想的是使容器寬度不擴張超過其未摺疊狀態中的預定最大寬度10155。
[0114]若構成橫梁構件10170的兩個部分被迫沿著移行方向10186移動,可能發生下列至少一種情況:(I)貨運貨櫃10166的整體寬度將必須增加超過其預定最大寬度10155 ;
(2)構成橫梁構件10170的部分將被迫(彈性或非彈性)彎折或變形;和/或(3)第一、第二和/或第三鉸鏈10168-1、10168-2、10168-3將變形和/或破裂。當結構10188與貨運貨櫃10166配合使用時(諸如屋頂結構和/或側向拉撐構件中的每一個都應具有無法或不應延伸超過貨運貨櫃10166預定最大寬度10155的固定長度和/或寬度),這些問題將變得更明顯。這種側向拉撐構件的範例可包括但不限於可用於在未摺疊狀態中幫助拉撐及支撐貨運貨櫃10166的線纜、結構梁、杆和/或管。如同將了解,這些結構(譬如屋頂結構、一側向拉撐構件、鉸鏈中的一者或多者、和/或橫梁構件10170、及其他結構)中的一者或多者會隨著貨運貨櫃10166從未摺疊狀態開始摺疊而受損。
[0115]不論發生什麼,有一件事是幾乎可以確定的:本文討論的貨運貨櫃10166擴張超過其預定最大寬度10155的斜邊問題可導致貨運貨櫃10166(譬如鉸鏈10168-1至10168-3和/或橫梁構件1070)弱化,使得其不再能夠支撐負荷(譬如,不再符合ISO標準),因此使貨運貨櫃10166不適合其預定用途。因此,當容器從未摺疊狀態轉變至摺疊狀態時,理想的是容器寬度不擴張超過其在未摺疊狀態中的預定最大寬度10155。
[0116]本公開的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中所使用的接合構件有助於解決本文討論的斜邊問題。如本文討論的接合構件容許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從未摺疊狀態轉變至摺疊狀態而不擴張超過未摺疊狀態中的預定最大寬度。如本文討論,接合構件被以這樣的方式配置,即在摺疊過程期間使得斜邊的長度改變(譬如被適應)。從摺疊狀態,容器可轉變回到未摺疊狀態且因此是可逆式可摺疊的。[0117]此外,當一結構與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譬如,諸如一屋頂結構和/或一側向拉撐構件)配合使用時,接合構件容許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可逆地摺疊於結構的固定長度和/或寬度內。這種結構的範例可包括但不限於:線纜,結構梁,杆和/或管,其可用來幫助在未摺疊狀態中拉撐及支撐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如同閱讀本公開將了解:這些結構(譬如屋頂結構、側向拉撐構件、鉸鏈中的一者或多者、和/或接合構件、及其他結構)將不會在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從未摺疊狀態摺疊時受損。
[0118]如本文討論,接合構件被以下述方式配置,即在摺疊過程期間使得斜邊的長度改變(譬如被適應),藉此防止損害接合構件、相關聯鉸鏈及結構(譬如143)。從摺疊狀態,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可轉變回到未摺疊狀態且因此是可逆式可摺疊的。
[0119]如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9150中所使用,接合構件974可作為梁。本文中,梁是一種能夠主要通過抵抗彎折來承受負荷的結構構件。對於不同實施例,接合構件974可被配置成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9150的梁、或梁的一部份。然而,除了作為梁以外,本公開的接合構件974亦容許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9150摺疊。在處於摺疊狀態中時,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佔據比處於未摺疊狀態中的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更小的容積。所以,在處於摺疊狀態時,結構佔據比未摺疊狀態中的結構更小的容積和/或面積。
[0120]本公開的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9150中所使用的接合構件974的另一顯著優點為其在接合構件的限定最大長度(譬如限定最大長度可為接合構件的最大長度)內摺疊的驚人能力。接合構件974的此限定最大長度可為未摺疊狀態中接合構件974的限定最大長度。因此,本公開的接合構件可從未摺疊狀態轉變至摺疊狀態,而不造成接合構件974的任何部分(譬如有助於界定限定最大長度之接合構件的端)延伸超過其限定最大長度。下列討論將有助於進一步釐清本公開的接合構件已幫助克服的問題。
[0121]現在參照圖1lA至11E,其顯示了接合構件1174從第一預定狀態向第二預定狀態轉變而接合構件1174並無任何部分延伸超過其預定最大長度11144。在此轉變期間,第一長橢圓形開口、第二長橢圓形開口、及緊固件可相對於彼此移動,與第一對抵構件1102及第二對抵構件1104的情況相同。此相對運動有助於使得接合構件1174從第一預定狀態向第二預定狀態轉變(譬如摺疊狀態),而不擴張超過限定最大長度11144或第一預定狀態中所提供的預定最大寬度,同時亦不彎曲或損害接合構件、可樞轉連接(譬如鉸鏈)或容器的結構,如本文討論。換言之,此相對運動具有克服本文所討論的斜邊問題之效果。
[0122]接合構件1174可以使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的組件不延伸超過其預定最大寬度(譬如ISO標準寬度)之方式作摺疊。接合構件1174具有複合鉸鏈的屬性。確切來說,接合構件1174具有在接合構件1174摺疊和/或解除摺疊期間所使用之兩獨特且分離的旋轉軸線。
[0123]圖1lA至IlC顯示通過第一鉸鏈1182-1連接至第一底側軌11156-1的第一細長段1176以及通過第二鉸鏈1182-2連接至第二底側軌11156-2的第二細長段1177。圖1lA至IlC亦顯示了通過分別穿過第一及第二長橢圓形開口 11110及11114的緊固件11100接合的第一梁11102及第二梁11104。緊固件11100以橫截面顯示於圖1lA至IlC中,以更清楚顯示隨著接合構件1174從第一預定或未摺疊位置移動朝向第二預定或摺疊位置,其與第一及第二長橢圓形開口 11110及11114的關係。[0124]圖1IA中,顯示接合構件1174在其第一預定狀態具有其限定最大長度11144。在此第一預定狀態中:第一及第二對抵構件1102及1104接觸;第一及第二長橢圓形開口 11110及11114的重迭相對於第二預定狀態(請見圖12)處於最小值;且第一梁11102及第二梁11104的表面11108及11112界定了穿過第一及第二長橢圓形開口 11110及11114的緊固件11100的部分的橫截面形狀。圖1lA亦顯示了第一及第二梁11102及11104的上表面11192。
[0125]隨著接合構件1174開始摺疊,接合構件1174的不同部分移動,以繞預定旋轉點(譬如第一旋轉軸線)作旋轉,以相對於接合構件1174的一個或多個其他部份滑動和/或在摺疊過程的不同階段變換相對位置。現在參照圖11B,顯示接合構件1174開始從如圖1IA所示的其第一預定狀態摺疊朝向如圖12所示的第二預定狀態。如圖1lB所示,第一對抵構件1102及第二對抵構件1104界定了繞對於第一細長段1176及第二細長段1177的第一旋轉軸線的第一旋轉點。換言之,第一細長段1176及第二細長段1177繞其旋轉的第一旋轉點被界定在第一對抵構件1102及第二對抵構件1104之間的接觸點。繞此第一旋轉點的旋轉可至少部份地由沿方向11202施加至接合構件的力所造成。
[0126]隨著第一細長段1176及第二細長段1177繞由第一對抵構件1102及第二對抵構件1104界定的第一旋轉點作旋轉,界定第一長橢圓形開口 11110及第二長橢圓形開口11114的表面11108及11112相對於彼此移動。隨著接合構件1174從第一預定狀態向第二預定狀態轉變,緊固件11100亦可在第一長橢圓形開口 11110和/或第二長橢圓形開口11114內(譬如側向地)移動於。在向第二預定狀態轉變時,緊固件11100可在第一長橢圓形開口 11110和/或第二長橢圓形開口 11114內運動。如本文討論,隨著接合構件1174從第一預定狀態轉變至第二預定狀態,緊固件11100的軸向中心11122沿(譬如實質地平行於)第一長橢圓形開口 11110及第二長橢圓形開口 11114的縱軸11120移動。緊固件11100的橫截面形狀具有如下尺寸及形狀,該尺寸和形狀在接合構件1174從第一預定狀態轉變至第二預定狀態時容許緊固件11100沿著第一長橢圓形開口 11110及第二長橢圓形開口 11114的縱軸11120移行,而沿第一長橢圓形開口 11110及第二長橢圓形開口 11114的短軸11124則並無任何顯著移行量。所以,譬如,與第一及第二長圓形開口 11110及11114的兩半圓形的端點相切的並行線之間的距離近似為穿過第一及第二長圓形開口 11110及11114的緊固件11100的部分的直徑。
[0127]如圖1lB所示,緊固件11100已在第一長橢圓形開口 11110內側向地移動(譬如在一重合於縱軸11120的方向)。同理,緊固件11100可在第二長橢圓形開口 11114內側向地移動(譬如沿重合於縱軸11120的方向)。
[0128]圖1lB顯示間隙1182如何產生於緊固件11100和界定第一長橢圓形開口11110(11116-A)及第二長橢圓形開口 11114(11116-B)的表面的第一端11116之間。譬如,接合構件1174可繞第一對抵構件1102及第二對抵構件1104之間的接觸點(譬如預定接觸點)旋轉,直到第一長橢圓形開口 11110 (11118-A)及第二長橢圓形開口 11114 (11118-B)的第二端11118接觸緊固件11100為止。
[0129]圖1lC顯示了第一長橢圓形開口 11110 (11118-A)及第二長橢圓形開口11114(11118-B)的第二端11118接觸緊固件11100的實施例。圖1lC亦顯示:當被定位抵住緊固件11100時,旋轉點此時從由第一對抵構件1102及第二對抵構件1104界定的第一旋轉點移位至由第一長橢圓形開口 11110的第一表面11108(11118-A)與第二長橢圓形開口 11114的第二表面11112 (11118-B)的第二端11118形成的第二旋轉軸上的第二旋轉點。繞用於第一對抵構件1102及第二對抵構件1104的第二旋轉軸線的此第二旋轉點不同於本文討論的第一旋轉點。與之前一樣,繞此第二旋轉點的旋轉可至少部份地由沿方向11202施加至接合構件的力造成。
[0130]如圖1lA至IlC所示,隨著接合構件1174從第一預定狀態向第二預定狀態轉變,第一細長段1176及第二細長段1177在繞第二旋轉點旋轉(譬如在其上轉動)之前繞第一旋轉點旋轉(譬如在其上轉動)。並且,如圖1lC所示,當第一表面11108(11118-A)及第二表面11112(11116-B)兩者的第二端11118座接抵住緊固件11100時,第一表面11108(11116-A)及第二表面11112 (11116-B)中的每一個的第一端11116不接觸緊固件11100。
[0131]如圖1lA至IlC所示,隨著第一細長段1176及第二細長段1177繞第一旋轉點旋轉(譬如在其上轉動),第一對抵構件1102及第二對抵構件1104可初始地從其座接位置沿著縱軸1166分離或移動。發生此作用時,第一間隙1170形成於突部1106的末端及第二對抵構件1104的插口 1118的第二端之間。第二間隙1172亦形成於突部1106的第一表面及插口 1118的第一表面之間。對於對抵接頭1100的給定構造而言,第一間隙1170及第二間隙1172的這種組合隨著接合構件1174繞第二旋轉點旋轉而容許第一對抵構件1102及第二對抵構件1104沿著拱形移行路徑移行。
[0132]從第一旋轉點移位至第二旋轉點時,接合構件1174的斜邊的長度從當接合構件1174處於第一預定狀態(如本文討論)時的初始值改變至諸如當旋轉點移位至第一長橢圓形開口 11110 (11118-A)及第二長橢圓形開口 11114 (11118-B)的第二端11118與緊固件11100之間的接觸點時的相對於初始值而言較短的值。
[0133]圖1lD及IlE用於顯示接合構件1174的斜邊長度的這種變化。圖1lD及IlE的虛線線11204及11206顯示當接合構件位於第一旋轉點或第二旋轉點時之接合構件1174的斜邊。在圖11D,顯示第一細長段1176,在第一預定狀態下,皆位於一共同平面中的緊固件11100、第一對抵構件1102及第二端1180可界定第一細長段1176的一直角三角形11208。確切來說,直角三角形11208的斜邊位於緊固件11100及第二端1180之間,直角三角形11208的第一直角邊11209由第二端1180和從第二端1180延伸的第一線11212與從緊固件11100的幾何中心延伸的第二線11213的正交交點所界定,其中第一及第二線11212及11213位於共同平面中。
[0134]如圖1lD所示,在第一預定狀態時,虛線11204顯示接合構件1174的斜邊。當旋轉點移位至第二旋轉點時,虛線11206顯示相對於第一預定狀態的斜邊而言此時縮短的斜邊。除了比虛線11204更短外,當接合構件處於第一預定狀態時,虛線11206所顯示的斜邊可等於或短於第一細長段1176的直角三角形11208之第一直角邊11209。利用此方式,具有此時縮短的斜邊的接合構件1174可譬如穿過限定最大長度11144,如本文討論。
[0135]類似地,在圖1lE顯示第二細長段1177,其中在第一預定狀態中,皆位於一共同平面中之緊固件11100、第二對抵構件1104及第二細長段1177的第二端1188界定第二細長段1177的直角三角形11208。確切來說,直角三角形11208的斜邊位於緊固件11100及第二端1188之間,直角三角形11208的第一直角邊11209由第二端1188和從第二端1188延伸的第一線11212與從緊固件11100的幾何中心延伸的第二線11213的正交交點所界定,其中第一及第二線11212及11213位於共同平面中。
[0136]如圖1lE所示,在第一預定狀態時,虛線11204顯示接合構件1174的斜邊。當旋轉點移位至第二旋轉點時,虛線11206顯示相對於第一預定狀態的斜邊而言此時縮短的斜邊。除了比虛線11204更短外,當接合構件處於第一預定狀態時,虛線11206所顯示的斜邊可等於或短於第二細長段1177的直角三角形11208的第一直角邊11209。利用此方式,具有此時縮短的斜邊之接合構件1174可譬如穿過限定最大長度11144,如本文討論。
[0137]如圖1ID及IIE所示,在第一預定狀態中,斜邊具有比第一直角邊11209長度更大的一長度。然而,隨著第一對抵構件1102及第二對抵構件1104繞第一旋轉點旋轉,直角三角形11208的第一直角邊11209長度改變達一長度11230,其為緊固件11100的幾何中心在第一預定狀態與第二預定狀態之間移行的長度。第一直角邊11209的變化亦改變斜邊的長度,故其不再大於在第一預定位置中所測量的第一直角邊11209的長度。斜邊的有效長度的這種變化容許接合構件1174朝向第二預定狀態摺疊,而不延伸超過在第一預定狀態中所界定的限定最大長度11144。為了將接合構件1174解除摺疊,可將與力11202相對的一力施加至經摺疊的接合構件以造成接合構件1174回到其第一預定狀態,如圖1lA所示。在回到其第一預定狀態過程中,不超過限定最大長度11144。
[0138]現在參照圖12,顯示第二預定狀態中之接合構件1274的一實施例,其中第一長橢圓形開口 12110及第二長橢圓形開口 12114可相對於最小重迭(譬如第一預定狀態)而言具有一最大重迭,如本文討論。在圖12所示的實施例中,當第一長橢圓形開口及第二長橢圓形開口處於第二預定狀態時,緊固件12100可沿第一長橢圓形開口及第二長橢圓形的縱軸12120自由移動。
[0139]在第二預定狀態中,圖12顯示第一長橢圓形開口 12110完全地重迭第二長橢圓形開口 12114。雖然圖12顯示第一長橢圓形開口 12110及第二長橢圓形開口 12114的完全重迭,但該重迭可以是譬如由於機器公差等因素而導致的基本完全重迭。第一長橢圓形開口12110及第二長橢圓形開口 12114之間的此種關係可相對於最小重迭而言被認為是第一長橢圓形開口與第二長橢圓形開口的最大重迭,如本文討論。換言之,無法通過將第一細長段抑或第二細長段重新定位來進一步增加最大重迭的面積數值。
[0140]本公開的對抵接頭可使用在貨運貨櫃中。貨運貨櫃(亦稱為貨櫃、船運貨櫃、聯運貨櫃(intermodal container)和/或ISO貨櫃、及其他名稱)可通過鐵路、空運、道路和/或水運被運送。貨運貨櫃時常以空箱運送。因為貨運貨櫃不論是否含有物品皆佔用相同容積,運送空貨運貨櫃的成本(就財務及環境來說)會等同於運送滿載貨運貨櫃的成本。譬如,需要相同數量的卡車(譬如五部)來運送相同數量的空貨運貨櫃(譬如五件)。此外,貨運貨櫃時常空置在儲存設施和/或運送中樞。不論貨運貨櫃位於何地(轉運中或儲存中),空貨運貨櫃所佔用的容積皆未利用其完全潛能。
[0141]這些問題的各個解決方案將在於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通過具有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將容許摺疊「空的」貨運貨櫃以實現比其完全擴張狀態更小的容積。可隨後利用通過至少部份地摺疊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所獲得的額外容積來容納其他至少經部份摺疊的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提供額外容積以供未摺疊(譬如普通)貨運貨櫃和/或處於其完全擴張狀態的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所以,多個(譬如五個)空的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可以這些和堆放,使得一輛卡車即可運送該數量的空的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結果,可以預期具有顯著的環境及成本節省。
[0142]本公開的實施例提供了一種包括複數個本文討論的接合構件的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對於一個或多個實施例,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符合國際標準化組織
(ISO)標準。譬如,如本文所揭露的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符合ISO標準688及ISO標準1496(及ISO標準1496的修正),這些標準中的每一個都被合併於本文中以供參考。如本文討論,貨運貨櫃的商業標準由ISO設立。ISO對貨運貨櫃的幾乎所有方面均皆設立了商業標準。這些商業標準包括但不限於貨運貨櫃的設計、尺寸規格、尺寸公差、貨運運送、額定、重量(質量)、重心、負荷能力、吊掛測試、符號、標記、位置、堆積測試、耐候性、及機械測試,及其他。
[0143]如本文討論的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包括複數個接合構件,如本文揭露。本公開的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可從未摺疊狀態轉變至摺疊狀態而不使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擴張超過未摺疊狀態的預定最大寬度。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可從摺疊狀態轉變回到未摺疊狀態,且因此是可逆式可摺疊的。如本文所使用,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的「摺疊狀態」為一種不包括未摺疊狀態之狀態,如本文討論。摺疊狀態可包括但不限於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的第二預定狀態。
[0144]如同討論,接合構件可使用於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如本文所討論。然而,接合構件如本文所揭露可使用於各種不同應用,包括從未摺疊狀態轉變至摺疊狀態而不擴張超過摺疊狀態中接合構件的限定最大長度,而既不彎曲也被損害貨櫃的接合構件、可樞轉連接(譬如鉸鏈)或結構(如本文討論)。
[0145]圖13顯示了根據本公開的一個或多個實施例的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13500的分解圖。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13500包括地板結構13502、與地板結構13502相對的屋頂結構13504、第一側壁結構13506-1及第二側壁結構13506-2,其中第一側壁結構13506-1及第二側壁結構13506-2均接合地板結構13502及屋頂結構13504。側壁結構13506-1及13506-2各具有一外部表面13508及一內部表面13511,其中側壁結構13506-1及13506-2的內部表面13511、地板結構13502及屋頂結構13504至少部份地界定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13500的容積13512。
[0146]第一側壁結構13506-1包括第一側壁面板13514-1,第一側壁面板13514-1接合至第一上側軌13516-1及第一底側軌13518-1。第二側壁結構13506-2包括第二側壁面板13514-2,第二側壁面板13514-2接合至第二上側軌13516-2及第二底側軌13518-2。地板結構13502包括地板件13520,地板件13520附接至根據本公開的接合構件13510,其中已移除地板件13520的一部分以顯示接合構件1374。一個或多個鉸鏈13513將複數個接合構件1374中的每一個的第一構件端接合至第一底側軌13518-1且將複數個接合構件1374中的每一個的第二構件端接合至第二底側軌13518-2。底側軌13518可進一步包括叉車口13524。
[0147]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13500進一步包括後壁13526及前壁13528。後壁13526及前壁13528各包括一端框架13530,端框架13530接合於屋頂結構13504、地板結構13502及側壁結構13506-1及13506-2。端框架13530包括角柱13532、角配件13534、頭座13536及檻臺(sill) 13538。用於後壁13526的端框架13530在本文稱為後壁端框架13531,而用於前壁13528的端框架13530在本文稱為前壁端框架13533。用於後壁13526的角柱13532在本文稱為後壁角柱13532-1及13532-2,用於前壁13528者在本文稱為前壁角柱 13532-3 及 13532-4。
[0148]後壁13526包括門組件13540。門組件13540可包括門13542,門13542通過鉸鏈13544附接至後壁13526的後壁端框架13531,如本文將作更完整討論。本文提供的門組件13540及鉸鏈13544亦在名稱為「用於貨運貨櫃的門組件」(案號128.0030001)的共同審查中的申請案中作討論,該申請以其整體合併於本文以供參考。
[0149]後壁端框架13531包括頭座13536,其亦稱為用於門組件13540的後壁頭座構件13546,及檻臺13538,其亦稱為用於門組件13540的後壁檻臺構件13548。後壁角柱13532-1及13532-2後壁檻臺構件13548及後壁頭座構件13546之間延伸並將連接該二者。
[0150]圖13提供了門組件13540的實施例,該門組件包括兩個門13542,其中每個門13542中的一個通過鉸鏈13544附接至後壁角柱13532-1及13532-2的每個中的一個。各門113542具有容許門13542裝配在由後壁端構件13531所界定的區域13554內的高度13550及寬度13552。門13542可進一步包括繞門13542的周邊設置的墊片13556,以幫助在後壁13526的外部部分上提供防水。
[0151]門13542進一步包括具有凸輪13560及手柄13562的鎖固杆13558。鎖固杆13558可通過支承託架組件13564安裝至門13542,其中鎖固杆13558轉動於支承託架組件13564內並被支承託架組件13564引導,以接合及脫離凸輪13560及凸輪保持器13566。凸輪保持器13566安裝在後壁端框架13531上。在一實施例中,凸輪保持器13566安裝在後壁13526的後壁端框架13531的後壁檻臺構件13548及後壁頭座構件13546上。
[0152]安裝至門13542的鎖固杆13558可在如上文討論的使凸輪13560對準且可接合凸輪保持器13566的第一預定位置、及第二預定位置之間移動。在第二預定位置中,凸輪13560脫離凸輪保持器13566並具有相對於後壁端框架13531的一個位置,該位置容許凸輪13560及門13542移行通過區域13554、經過後壁13526的後壁端框架13531及凸輪保持器13566、且進入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13500的容積13512內。換言之,在第二預定位置中,已經移除鎖固杆13558的多個部分,如本文描述,藉以將凸輪13560直接定位為與門13542的表面相鄰,使得門13542可被打開進入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13500的容積13512內。如本文討論,利用本公開的鉸鏈13544,除了使鎖固杆13558位於第二預定位置中以外,還實現了將門13542開啟至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13500的容積13512內,如本文將作更完整討論。
[0153]圖13顯示第一預定位置,其中凸輪13560及凸輪保持器13566相對於彼此定位,使得凸輪13560可與位於後壁端框架13531上的凸輪保持器13566接合及脫離。
[0154]圖14顯示了相對於凸輪保持器14566的第二預定位置的至少一實施例中的凸輪14560。如圖14所示,凸輪14560已相對於第一預定位置被定位,故凸輪14560不再對準藉以接合和/或脫離凸輪保持器14566。凸輪14560亦相對於後壁端框架14530被定位,使得隨著門14542移行至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14500的容積14512內,凸輪14560可穿過由後壁端框架14530所界定的區域14554,其中容積14512可至少部份地被地板結構二 14502、屋頂結構14504、側壁結構14506-1及14506-2及後壁14528所界定(以局部切除的形式顯示,以幫助更清楚顯示門14542在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14500所界定的容積14512中的位置)。
[0155]可通過多種不同方式實現將凸輪14560在第一預定位置與第二預定位置之間的移動。譬如,鎖固杆14558可具有二或更多個可沿著鎖固杆14558的縱軸14568伸縮的部分。鎖固杆14558可包括第一部分14570及通過連接軸14574接合至第一部分14570的第二部分14572。第一部分14570及第二部分14572可相對於連接軸14574伸縮以改變鎖固杆14558的長度14576。譬如,第一部分14570及第二部分14572可沿著連接軸14574在第一預定位置與第二預定位置之間移動。
[0156]如圖所示,連接軸14574可通過支承託架組件14564與抗推壓環14578的組合被固持就位於門14542上。抗推壓環14578可在支承託架組件14564的任一端上被接合至連接軸14574,故由於存在抗推壓環14578,因此軸14574可通過轉動手柄14584在支承託架組件14564中旋轉,而不相對於地板結構14502和/或屋頂結構14504不垂直穿過支承託架組件14564 (譬如,連接軸14574將不相對於支承託架組件14564往上和/或往下移動)。
[0157]現在參照圖15A及15B,其顯示門組件15540,其中鎖固杆15558位於第一預定位置(譬如,凸輪15560對準且可接合凸輪保持器15566,如圖15A所示)及第二預定位置(譬如,凸輪15560脫離凸輪保持器15566並相對於後壁端框架15530具有一容許凸輪15560及門15542移行至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155的容積內的位置(如圖16所示)。如圖所示,門組件15540包括門15542、鉸鏈15544、後壁頭座構件15546、後壁檻臺構件15548、鎖固杆15558、凸輪15560、手柄15562、支承託架組件15564及凸輪保持器15566,如本文討論。圖15A及15B所示的實施例亦包括第一部分15570及第二部分15572中的每一個,其中部分15570及15572中的每一個都包括用於接收連接軸15574的至少一部分的插口 15586。隨著鎖固杆15558伸縮以在圖15A所示第一預定位置與第15B圖所示第二預定位置之間改變鎖固杆15558的長度,第一部分15570及第二部分15572各者可相對於連接軸15574沿著插口 15586移行且穿過插口 15586。
[0158]插口 15586及連接軸15574可具有不容許連接軸15574、第一部分15570和/或第二部分15572相對於彼此作任何顯著程度旋轉的橫截面形狀。這種橫截面形狀可包括但不限於非圓形橫截面形狀,諸如卵形、橢圓形、或多邊形諸如三角形、正方形、矩形、或更多邊形諸如五邊形、六邊形等。連接軸15574可進一步包括支承託架組件,如本文討論,其中為了在其相對於第一及第二部分15570及15572的位置中旋轉且提供支撐連接軸15574。可能插口 15586還可包括設置在連接軸15574及第一及第二部分15570及15572中的每一個之間的襯套。該襯套可由諸如聚四氟乙烯等聚合物製成。
[0159]第一部分15570及第二部分15572可通過支承託架組件15564及抗推壓環15578的組合安裝至門15542。譬如,第一部分15570及第二部分15572中的每一個可具有被接合至各部分15570及15572的支承託架組件15564及抗推壓環15578,其容許通過轉動手柄15562使部分15570及15572旋轉於支承託架組件15564中。第二部分15572可包括手柄15562。門15542進一步包括固定板15588及固定閂15590以接收及可釋放地固持手柄15562 抵住門 15542。
[0160]如圖所示,鎖固杆15558的第一部分15570及第二部分15572中的每一個上的抗推壓環15578被定位在用於連接軸15574的支承託架組件15564與用於相應部分15570及15572的支承託架組件15564之間。此構造容許第一部分15570和/或第二部分15572中的每一個都相對於地板結構及屋頂結構在第一預定位置(圖15A)與第二預定位置(第15B圖)之間伸縮,如本文討論。抗推壓環15578亦可作為用以限制鎖固杆15558的第一及第二部分15570及15572的移行程度的停止器。
[0161]鎖固杆15558還包括調整構件15580,調整構件15580可以可釋放地接合鎖固杆15558的第一部分15570及第二部分15572。調整構件15580包括第一端15582及第二端15583,其中表面界定了與第一端15582相鄰的第一開口 15587和位於第一開口 15587與調整構件15580第二端15583之間的第二開口 15589。調整構件15580可被不可釋放地但可樞轉地附接至第一部分15570或鄰近於第一端15582。第一及第二開口 15587及15589可隨後用於在第一預定位置(請見圖15A)和/或第二預定位置(請見第15B圖)的任一者中可釋放地連接鎖固杆15558的第一及第二部分15570及15572。
[0162]調整構件15580可為一鍛造金屬棒,其通過一轂安裝框架15592被不可釋放但可樞轉地附接至第一部分15570。可使用一鉚釘將調整構件15580耦合至轂安裝框架15592。第二部分15572亦可包括一安裝框架15594,安裝框架15594可接收並可釋放地連結調整構件15580。在一實施例中,安裝框架15594可包括一銷或軸,調整構件15580上的第一開口 15587或第二開口 15589的任一者可被定位於所述銷或軸上方。安裝框架15594上的銷或軸可具有一表面,該表面界定了穿過銷或軸的開口。經過銷或軸的開口可設置成當第一開口 15587或第二開口 15589的任一者位於銷或軸上方時,開口可以可釋放地接收一 R銷或R夾扣。一旦就位,R銷或R夾扣可固持調整構件15580藉以使鎖固杆15558保持剛性(譬如沿著鎖固杆358縱軸的剛性)。鎖固杆15558在其第一預定位置中可執行抗推壓功能,該功能在本領域是已知的。可以理解,除R銷或R夾扣外亦可採用其他結構將調整構件15580可釋放地固接於第一部分15570與第二部分15572之間。
[0163]亦可利用調整構件15580使鎖固杆15558的第一部分15570伸縮(譬如移動)於第一預定位置與第二預定位置之間。類似地,可利用手柄15562使鎖固杆15558的第二部分15572伸縮(譬如移動)於第一預定位置與第二預定位置之間。
[0164]現在參照圖16,顯示了本公開的門組件16540的實施例。如圖所示,只顯示了一個門16542,以更清楚顯示下列實施例。門組件16540包括如本文針對圖13至15B所討論的組件。對於不同實施例,圖16所示的門16542進一步包括設置在門16542與地板結構16502之間的輪16596。對於不同實施例,一個以上的輪16596可與門16542 —起使用(譬如,兩個輪16596、三個輪16596等可與門16542配合使用)。
[0165]隨著門16542移行至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16500的容積16512內,輪16596可幫助支撐門16542的重量並導引門。輪16596包括輪軸16598,輪16596旋轉於輪軸16598上。對於不同實施例,輪軸16598可被固定至輪16596,其中輪軸16598被門16542結構內所容置的框架所支撐並在其上旋轉。替代性地,輪軸16598可被固定至門16542,其中輪16596包括用以容許輪16596繞輪軸16598旋轉的軸承或襯套。
[0166]現在參照圖17,顯示根據本公開的不同實施例的鉸鏈17544的實施例。如圖所示,鉸鏈17544包括第一翼17601及第二翼17603,其中第一翼17601及第二翼17603被第一鉸鏈銷17605可樞轉地連接。第二翼17603包括具有第一端17609及第二端17611的第一平面性部分17607以及從第一平面性部分17607第一端17609正交地延伸之第二平面性部分17613。第一鉸鏈銷17605將第一翼17601可樞轉地連接至第一平面性部分17607的第二端17611。如圖所示,第二翼17603的第一平面性部分17607的一部分穿過第一翼17601中所界定的開口,藉以容許第二翼17603的第一平面性部分17607的第二端17611可樞轉地連接至第一鉸鏈銷17605及第一翼17601。
[0167]鉸鏈17544亦包括從第二翼17603的第二平面性部分17613延伸之一對鉸鏈突耳17615。鉸鏈突耳17615中的每一個都具有界定了開口 17619的第一組表面17617,第二鉸鏈銷17621穿過開口 17619。對於不同實施例,該對鉸鏈突耳17615中的至少一者具有用以界定了開口 17625的表面17623,鎖固銷17627移行穿過開口 17625。鎖固銷17627能夠可逆地移行經過開口 17625,其中,在使鎖固銷17627完全位於開口 17625外的第一位置中,第二翼17603相對於第一翼17601被解鎖,且當鎖固銷17627至少部份地或完全地被定位穿過開口 17625時,第二翼17603相對於第一翼17601被鎖固。
[0168]第二翼17603的第二平面性部分17613包括第一主要表面17629及與第一主要表面17629相對的第二主要表面17631。該對鉸鏈突耳17615從第二平面性部分17613的第一主要表面17629延伸。第一翼17601具有第一主要表面17633及與第一主要表面17633相對的第二主要表面17635。在第一預定位置中,第一翼17601正交於第二翼17603的第一平面性部分17607,且第一翼17601的第一主要表面17633與第二平面性部分17613的第二主要表面17631直接地相對且相互平行。如本文更完整地討論,當第一翼17601被附接至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的角柱,並且當鉸鏈17544的第二翼17603被設置成抵靠住(譬如,相鄰於且至少部份地接觸)角柱時,可出現第一預定位置。
[0169]第一翼17601具有第一端17637及第二端17639,且其中第一鉸鏈銷17605將第一翼17601的第一端17637可樞轉地連接至第二翼17603的第一平面性部分17607的第二端17611。第二平面性部分17613具有相對於第一平面性部分17607的第一端17609處於遠側的端17643,並且從第二平面性部分17613延伸的該對鉸鏈突耳17615具有第一周邊邊緣17645,其中第二平面性部分17613的端17643及鉸鏈突耳17615的第一周邊邊緣17645位於一共同平面中。
[0170]現在參照圖18,其顯示了已被安裝在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18500的後壁角柱18532上的根據本公開的鉸鏈18544的俯視圖。圖18中只顯示了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18500的一部分,以便能夠更清楚地觀察及了解鉸鏈18544的操作。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的角柱由「J」形棒材18547及「U」形槽鋼18549形成,其中」 J」形棒材18547及」U」形槽鋼18549被焊接在一起以形成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18500的角柱。」 U」形槽鋼18549亦被稱之為「內柱」。角柱的這種構造能夠適用於本文討論的前壁角柱及後壁角柱二者。
[0171]如圖所示,第一翼18601被緊固至U形槽鋼18549的一部分。第一翼18601可通過焊接工藝(譬如電弧焊)緊固至U形槽鋼的所述部分。第二翼18603(隨著第二翼18603繞第一鉸鏈銷18605樞轉而顯示於圖18的多個位置)可繞第一鉸鏈銷18605自由樞轉。圖18所示的第二翼18603的移行路徑18651進入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18500的容積18512內(如由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18500的側壁結構18506的內部表面18510所部份地界定的)。
[0172]現在參照圖19,其顯示了如沿著圖18的線7-7觀察的處於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19500上的第一預定位置(如圖17所示)中的鉸鏈19544。圖19所示的實施例亦包括鎖固銷19627及鉸鏈銷19621,與圖17所示的一樣。如圖所示,第二翼19603包括從第二平面性部分19613延伸的鉸鏈突耳19615,且該鉸鏈突耳19615包括用以界定開口 19619的第一組表面19617,第二鉸鏈銷19621穿過且座接於開口 19619中。如本文更完整的討論的那樣,貨運貨櫃的門繞第二鉸鏈銷19621樞轉(譬如,擺動)。鉸鏈突耳19615還包括用以界定開口 19625的表面19623,鎖固銷19627移行經過所述開口 19625。圖19亦顯示鉸鏈19544具有被緊固至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的後壁端框架19530(只顯示了其一部分)的一對座接塊19655,以形成用以接收且座接第二平面性部分19613及所述一對鉸鏈突耳19612至少一部分的插口 19657。如圖所示,後壁端框架19530的U形槽鋼19549有助於形成插口 19657的一部分。J形棒材19547的一部分被移除,以生成一供第二翼19603可駐留其內的容積,並藉以容許鉸鏈19653樞轉,使得門可朝向側壁結構的外部表面擺動(一種在本文作更完整顯示及討論之特徵構造)。該對座接塊19655的至少一者具有用以界定開口 19661的表面19659,鎖固銷19627移行經過開口 19661,以從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的角柱鎖固及解鎖第二翼19603。如本文討論,鎖固銷19627可逆地移行以從貨運貨櫃的角柱鎖固及解鎖第二翼19603。門通過第二鉸鏈銷19621接合至該對鉸鏈突耳19615,如本文討論,其中當鉸鏈突耳19615鎖固至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的角柱時,門相對於該對鉸鏈突耳19615在第二鉸鏈銷19621上樞轉。這容許門相鄰於側壁結構的外部表面而延伸。此外,當鉸鏈突耳19615解鎖於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的角柱時,門及第二翼19603可在第一鉸鏈銷上樞轉,以容許門移行至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的容積內且與側壁結構的內部表面相鄰延伸。這些實施例將顯示及進一步討論於本文。
[0173]所述一對座接塊19655可包括下座接塊19663及上座接塊19665。該對鉸鏈突耳19615包括下鉸鏈突耳19667及上鉸鏈突耳19665。下鉸鏈突耳19667能夠可釋放地座接或倚靠在下座接塊19663上。上座接塊19669可具有用以界定開口 19661的表面19659,鎖固銷19627經由開口 19661移行經過鉸鏈突耳19669的開口 19623,以從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的角柱鎖固及解鎖第二翼19603。下鉸鏈突耳19667亦可包括用以界定一開口19697的表面19695,鎖固銷19627移行經過開口 19697。下座接塊19663及上座接塊19665中的每一個亦包括一用以界定一開口之表面,鎖固銷19627移行經過該開口以從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的角柱鎖固及解鎖第二翼19603(對於此實施例,鎖固銷19627將具有足夠的長度以移行穿過鉸鏈突耳19669的開口 19623及下鉸鏈突耳19667中的開口 19697及下座接塊19663,以從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的角柱鎖固及解鎖第二翼19603)。
[0174]如圖19所示,下座接塊19663可包括一供下鉸鏈突耳19667座接或倚靠於其上的第一表面19671、一基本垂直於第一表面19671的第二表面19673、及在下座接塊19663的第一表面19671與第二表面19673之間傾斜的第三表面19675。隨著第二翼19603相對於第一翼繞第一鉸鏈銷樞轉,下鉸鏈突耳19667沿著第三表面19675移行。上座接塊19665包括第一表面19677, 一基本垂直於第一表面19677的第二表面19679、及在第一表面19677與第二表面19679之間傾斜的第三表面19681,其中,隨著第二翼19603相對於第一翼繞第一鉸鏈銷作樞轉,上鉸鏈突耳19669可沿著第三表面19681移行。
[0175]端框架亦可包括一鎖固銷移行停止器19685,以限制鎖固銷19627的移行距離。鎖固銷19627亦可包括一表面19693,該表面19693界定了一種結構,可利用工具使鎖固銷在所述結構上或結構內移動。譬如,該結構可以是形成於鎖固銷19627中的凹口或凹部,其可容納幫助移動鎖固銷19627的撬棒或其他撬起工具。鎖固銷19627可正交於第二鉸鏈銷19621的旋轉軸線19691固接住鉸鏈19544。
[0176]現在參照圖20,顯示本公開的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20500之一實施例,其中門20524之一位於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20500的容積20512內,且門20524中的另一者被定位為沿著側壁結構20506-1的外部表面20508。如圖所示,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20500包括屋頂結構20504、與屋頂結構20504相對的地板結構20502、和位於地板結構20502與屋頂結構20504之間的側壁結構20506-1及20506-2,如本文所討論的那樣。側壁結構20506-1及20506-2中的每一個都具有外部表面20508及內部表面20510,其中內部表面20510至少部份地界定了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20500的容積20512。
[0177]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20500包括與屋頂結構20504、地板結構20502及側壁結構20506-1與20506-2接合的後壁端框架20530,其中後壁端框架20530具有後壁檻臺構件20548、後門頭座構件20546和位於後壁檻臺構件20548與後門頭座構件20546之間的後壁角柱20532-1及20532-2。門組件20540還包括位於角柱20532-1及20532-2中的每一個上的鉸鏈20544,其中鉸鏈為本文所討論的那種。鉸鏈20544的第一翼被緊固至角柱20532-1及20532-2。第一鉸鏈銷將被緊固至角柱20532-1及20532-2的第一翼可樞轉地連接至第二翼20603的第一平面性部分的第二端,如本文討論的那樣。
[0178]鎖固銷20627可移行穿過一對鉸鏈突耳中的至少一者,所述突耳具有用以界定了開口的表面,鎖固銷移行穿過該開口。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20500進一步包括如本文討論的一對座接塊20655,其被緊固至後壁端框架20530以形成用於接收及座接鉸鏈20544的鉸鏈突耳的插口 20557。如本文討論,一旦鉸鏈20544座接在插口 20557中的座接塊20655上,鎖固銷20627可移行(譬如被往上和/或往下移動)以從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20500的角柱20532-1及20532-2鎖固及解鎖鉸鏈20544的第二翼。
[0179]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20500進一步包括兩個門20524,所述門通過第二鉸鏈銷接合至鉸鏈20544的所述一對鉸鏈突耳。當鉸鏈突耳被鎖固至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20500的角柱20532-1及20532-2時,每個門20524相對於該對鉸鏈突耳在第二鉸鏈銷上樞轉,以容許門20524相鄰於側壁結構20506-1及20506-2的外部表面20508延伸。當鉸鏈突耳相對於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20500的角柱20532-1及20532-2解鎖時,門20524及鉸鏈20544的第二翼亦可在第一鉸鏈銷上樞轉,以容許門20524移行進入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20500的容積20512內,並相鄰於側壁結構20506的內部表面20510延伸。這些實施例皆顯示於圖17中。
[0180]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20500的側壁結構20506-1及20506-2進一步包括閂鎖205100,其中閂鎖205100可用來接合或可釋放地保持鄰近側壁結構20506-1及20506-2的內部表面20510的門20524。門20524亦顯示為具有如本文討論的安裝至門20524的鎖固杆20558。如圖20所示,顯示鎖固杆20558位於沿著側壁結構20506的外部表面20508設置的門20524上的第一預定位置,以及位於被設置在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20500的容積20512內的門20524上的第二預定位置中。
[0181]現在參照圖21A至21C,其顯示了本公開的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的前壁21528。圖21A至21C所示的前壁21528的視圖沿著圖13中所示的視線18-18獲取的。如圖所示,前壁21528與屋頂結構、地板結構及側壁結構接合,如圖13及17所示。[0182]如圖所示,前壁21528包括前壁端框架21533,其具有前壁角柱21532-3及21532-4,位於前壁角柱21532-3上的前門鉸鏈21400,和接合至前門鉸鏈21400的前門21402。前門21402可在前門鉸鏈21400上樞轉至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的容積內,並且鄰近側壁結構的內部表面延伸(如圖13所示)。
[0183]前壁端框架21533還包括前壁檻臺構件21538及前壁頭座構件21536,其中,前壁檻臺構件21538及前壁頭座構件21536在前壁角柱21532-3及21532-4之間延伸。前壁檻臺構件21538通過檻臺鉸鏈21710連接至前壁角柱21532中的第一者,其中檻臺鉸鏈21710容許前壁檻臺構件21538的至少一部分朝向前壁角柱21532中的第二者摺疊。類似地,前壁頭座構件21536通過頭座鉸鏈21712連接至前壁角柱21532中的第二者,其中,頭座鉸鏈21712容許前壁頭座構件21536的至少一部分朝向前壁角柱21532中的第一者摺疊。
[0184]圖21B及21C顯示了前壁頭座構件21536及前壁檻臺構件21538皆可摺疊的此種能力。一樞轉銷21714被用在頭座鉸鏈21712及檻臺鉸鏈21710中,以連接並容許前壁檻臺構件21538相對於前壁角柱21532中的第一者、以及前壁頭座構件21536相對於前壁角柱21532中的第二者旋轉。
[0185]閂鎖21760-1中的第一者被用於將前壁檻臺構件21538可釋放地連接至前壁角柱21532-3中的第一者。類似地,閂鎖21760-2中的第二者被用於將前壁頭座構件21536可釋放地連接至前壁角柱21532中的第二者。檔處於鎖固位置時,閂鎖21760有助於防止前壁檻臺構件18236及前壁頭座構件21536相對於它們相應的前壁角柱21532-3及21532-4移動。當處於未鎖固位置時,前壁頭座構件21536及前壁檻臺構件21538可朝向它們各自的前壁角柱21532-3及21532-4(顯示於圖21B及21C中)摺疊。
[0186]譬如,閂鎖21760-1及21760-2可以經由螺栓或緊固件可釋放地連接這些結構,其中可以移除螺栓或緊固件以容許前壁頭座構件21536基本上樞轉九十度,使得前壁頭座構件21536鄰近於(譬如,基本地平行於)前壁角柱21532-3)。同樣地,可移除用以可釋放地連接前壁檻臺構件21538及前壁角柱21532-3的螺栓或緊固件,以容許前壁檻臺構件21538基本上樞轉九十度,使得前壁檻臺構件21538相鄰於(譬如,基本平行於)前壁角柱21532-4)。
[0187]如圖21A所示,前門21402進一步包括一平面性桁架21406。處於其座接及鎖固位置中的平面性桁架21406有助於向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1800提供抗推壓功能。
[0188]如圖所示,平面性桁架21406橫越前門21402可釋放地座接抵住前壁角柱21532-3及21532-4並從前壁角柱21532-3及21532-4延伸。平面性桁架21406包括直線構件2141 (O。如圖所示,平面性桁架21406形成三角形,因為當前門21402側邊長度固定時此形狀將保持不變。如圖所示,直線構件21410及角柱21532形成平面性桁架21406的節點18414,皆位於前門21402的二維平面內。平面性桁架21406可以是具有多個不同橫截面輪廓的梁的形式。這種橫截面輪廓包括但不限於工字梁、管狀、矩形、三角形、及正方形、及其他。
[0189]前壁角柱21532-4還包括一插口 21420,當前門21402位於第一預定位置時,平面性桁架21406的端部分21422可釋放地座接在插口 21420中。在本實施例中,第一預定位置為當前門21402座接在前壁端框架21533內時的位置,其中所述前壁端框架21533包括角柱21532、角配件21534、前壁頭座構件21536及前壁檻臺構件21538。[0190]插口 21420可由被施加至前壁角柱21532的表面的諸如板等的延伸部18450、鎖固板21456、及角配件21534的一部分形成。當平面性桁架21406的端部分21422座接在插口 21420中時,鎖固板21456能夠被可逆地在端部分21422上方滑動,以鎖固平面性桁架21406。從鎖固位置,鎖固板21456可沿與移行方向21460相反的方向滑動,以解鎖平面性桁架21406的端部分21422。
[0191]當位於第一預定位置時,平面性桁架21406的一部分鄰接前門角柱21532的一部分。如圖所示,鄰接住前門角柱21532的一部分的平面性桁架21406的此部分可以是端部分21422。當鄰接在第一預定位置中時,平面性桁架21406可與前壁端框架21533共同作用以儘量減少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的橫向擠壓。
[0192]圖21A顯示了:安裝有前門鉸鏈21400的前壁角柱21532-3還包括座接塊21700,當門21402位於第一預定位置時,前門鉸鏈21400的至少一部分可座接在座接塊21700上。座接塊21700可在位於第一預定位置時幫助支撐前門21402的重量。前壁21528進一步包括門鎖21716。門鎖21716包括被安裝至前壁角柱21532-4的框架21718及滑動構件21720。框架21718可以是有助於界定一插口的「C」形,安裝至前門21402的延伸構件21722能夠可釋放地座接至該插口內。
[0193]當滑動構件21720位於開啟位置時,由框架21718界定的插口可接收延伸構件21722。一旦延伸構件已被接收於插口中,滑動構件21720可在延伸構件21722的至少一部分上方滑動,藉以幫助將前門21402 「鎖固」在其第一預定位置。當前門21402將從其第一預定位置被移動時,滑動構件21720及鎖固板21456可滑動,藉以開啟它們各自的插口,由此容許前門21402在門鉸鏈21400上旋轉。
[0194]圖21A至21C顯示了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的前壁21528的前門21402的定位,從而其可位於由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界定的容積內。如本文討論,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的前壁21528的門21402在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所界定的容積內的定位,包括從前壁端框架21533解鎖門21402、及門桁架21406的一部分。一旦解鎖,門21402可在門鉸鏈21400上樞轉,以將門21402定位在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所界定的容積內。圖21B顯示此狀態。圖21B亦顯示:一旦門21402已擺動脫離前壁頭座構件21536及前壁檻臺構件21538,這些構件21536及21538可被朝向其各自的前壁角柱21532摺疊。圖21C顯示前壁頭座構件21536及前壁檻臺構件21538被相對於其各自的前壁角柱21532摺疊。
[0195]現在參照圖第22A至22D,其顯示了本公開的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22500之後壁22526。如圖所示,後壁22526與屋頂結構22504、地板結構22502及側壁結構22506-1及22506-2接合,其中屋頂結構22504、地板結構22502及側壁結構22506-1及22506-2的內部表面22511及後壁22526界定了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22500的容積22512。
[0196]如圖所示,後壁22526包括後壁角柱22532-1及22532_2、一如同本文討論的位於後壁角柱22532-1及22532-2上的鉸鏈22344、及接合至鉸鏈22344的後壁門22542。圖22A至22D顯示了鉸鏈22344在第二預定位置中相對於後壁角柱解鎖,使得後壁門22542可樞轉至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22500的容積22112內,且鄰近於側壁結構22506-1及22506-2的內部表面22511延伸。
[0197]圖22A顯示處於未摺疊狀態的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22500,該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22500具有在兩個後壁角柱22506-1及22506-2中的每一個上的預定點處測量的限定最大寬度22501。確切來說,如IS0668第五版1995-12-15的規定,兩個後壁角柱22506-1及22506-2中的每一個上的預定點由角配件22534及22534的外部表面22499所界定。對於不同實施例,在未摺疊狀態,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22500的限定最大寬度22501為八(8)呎,如IS0668第五版1995-12-15的規定。
[0198]後壁22526包括後壁端框架22531,該後壁端框架22531具有兩個後壁角柱22532-1及22532-2、後壁檻臺構件22548及後壁頭座構件22546。後壁檻臺構件22548及後壁頭座構件22546延伸於後壁角柱22532-1及22532-2的兩者之間。後壁檻臺構件22548通過檻臺鉸鏈22750連接至後壁角柱中的第一者22532-2,檻臺鉸鏈22750容許後壁檻臺構件22548的至少一部分摺疊朝向後壁角柱的第一者22532-1。後壁頭座構件22546通過頭座鉸鏈22752連接至後壁角柱的第二者22532-1,頭座鉸鏈22752容許後壁頭座構件22546的至少一部分摺疊朝向後壁角柱的第二者22532-1。
[0199]圖22A及22B顯示後壁頭座構件22546及後壁檻臺構件22548兩者的摺疊的能力。一樞軸銷22756被用在頭座鉸鏈22752及檻臺鉸鏈22750中以連接並容許後壁檻臺構件22548相對於後壁角柱的第一者22502-2、及後壁頭座構件22546相對於後壁角柱的第二者22536-2作旋轉。
[0200]使用閂鎖中的第一者22760-1被用於將後壁檻臺構件22548可釋放地固持至前壁角柱的第一者22532-1。類似地,使用閂鎖中的第二者22760-2將後壁頭座構件22546可釋放地固持至後壁角柱的第二者22532-2。當位於鎖固位置時,閂鎖22760-1及22760-2有助於防止後壁檻臺構件22548及後壁頭座構件22546相對於其各自的後壁角柱22532-1及22532-2移動。當位於解鎖位置時,後壁頭座構件22546及後壁檻臺構件22548可朝向其各自的後壁角柱22532-1及22532-2摺疊(顯示於第22k及22B圖)。
[0201 ] 圖22A至22D顯示了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22500的後壁22526的後門22542的定位,從而其可位於由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22500所界定的容積225A12內。如本文討論,將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22500的前壁22526的後門22542在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22500所界定的容積22512內的定位包括將鎖固杆22558移動至其第二預定位置內,在該第二預定位置,凸輪22560與凸輪保持器22566脫離且相對於後壁端框架22531具有一位置,該位置容許凸輪22560及門22542移行通過區域22554、穿過後壁端框架22531及凸輪保持器22566、並進入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22500的容積22512內。圖22A及22B顯示:一旦後門22542已擺動脫離後壁頭座構件22546及後壁檻臺構件22548,這些構件22546及22548可被朝向其各自的後壁角柱22532-1及22532-2摺疊。圖22B顯示相對於其各自的前壁角柱22532-1及22532-2摺疊之後的壁頭座構件22546及後壁檻臺構件22548。
[0202]圖22A亦顯示:地板結構22502包括底側軌22518-1及22518-2,其中地板結構22502中的多個接合構件通過鉸鏈22020接合至底側軌22518-1及22518-2。此結構將參照圖20作更完整討論。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22500亦包括一梁箱22600。如圖所示,梁箱22600可位於底側軌22518-1及22518-2中,其中梁箱包括界定了可供側向鎖構件22602穿過的開口的表面。對於本實施例,側向鎖構件22602及屋頂結構22504提供結構的範例,其如本文所討論,由於接合構件2250延伸超過在未摺疊狀態下界定的其限定最大長度,因此,所述結構的範例具有固定長度和/或寬度,該固定長度和/或寬度無法或不應該延伸超過貨運貨櫃22500的限定最大寬度22001。
[0203]當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22500處於摺疊狀態(譬如第二預定狀態)時,側向鎖構件22602可穿過底側軌22518-1及22518-2中的梁箱22600。其一範例顯示於圖22C及22D。側向鎖構件22602可具有沿著側向鎖構件22602在預定位置處界定了開口的表面,一銷22610可被可釋放地座接穿過該開口。在一個實施例中,界定了穿過側向鎖構件22602的開口的表面容許側向鎖構件22602幫助以IS0668第五版1995-12-15所規定的八(8)呎的限定最大寬度22501將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22500維持在未摺疊狀態。
[0204]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22500的屋頂結構22504進一步包括梁箱22600,梁箱22600具有界定一可供側向鎖構件22602穿過的開口的表面。底側軌22518-1及22518-2及屋頂結構22504的梁箱22600在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22500位於其第二預定狀態時可幫助界定其一最小寬度。圖22D顯示此第二預定狀態的一範例。
[0205]屋頂結構22504可包括第一屋頂面板段22261、第二屋頂面板段22263、及第三屋頂面板段22265。屋頂結構22504是可逆式可摺疊的,如本文討論的那樣。譬如,隨著接合構件摺疊至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22500內,屋頂面板段22261、22263、22265亦可摺疊的至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22500內。屋頂22264可由一個或多個鉸鏈連接至第一上側軌22516-1及第二上側軌22516-2。
[0206]第三屋頂面板段22265可被定位於第一屋頂面板段22261及第二屋頂面板段22263之間。第三屋頂面板段22265通過一個或多個鉸鏈連接至第一屋頂面板段22261及第二屋頂面板段22263。對於一個或多個實施例,所述一個或多個鉸鏈可以是沿著屋頂結構的縱軸延伸的撓屈支承件(譬如一活節)。
[0207]在未摺疊狀態,屋頂面板段22261、22263、22265中的每一個可基本平行於彼此(譬如,各屋頂面板段可在第一預定狀態下基本平行於接合構件)。在未摺疊狀態下,屋頂可稱之為平坦的。在第二預定狀態下,屋頂面板段22261、22263可基本平行於彼此,且屋頂面板段22261、22263中的每一個基本正交於屋頂面板段22265。在第二預定狀態,屋頂可稱為部份矩形。
[0208]對於一個或多個實施例,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包括一地板表面22266。地板表面22266可包括第一地板段22267及第二地板段22269。地板表面22266是可逆式可摺疊的,如本文所討論的那樣。譬如,隨著接合構件摺疊至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22500內,地板段22267、22269亦可摺疊的至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22500內。地板表面22266可連接至多個接合構件(譬如與第一底側軌22506-1和/或第二底側軌22506-2相鄰)。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22500亦包括叉車口 22524。每個叉車口 22524可以是第一及第二底側軌22518-1及22518-2中的相應的開口。
[0209]如同討論的那樣,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從未摺疊狀態轉變至第二預定狀態而不使容器擴張超過未摺疊狀態。在未摺疊狀態,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可視為處於其限定最大寬度(譬如未摺疊寬度)狀態,如圖13所見。在第二預定狀態,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可具有比限定最大寬度的60%更小之寬度。譬如,在第二預定狀態,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可具有限定最大寬度的50%、限定最大寬度的40%、限定最大寬度的30%、限定最大寬度的25%、或限定最大寬度的20%的寬度。在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在第二預定狀態具有身為限定最大寬度的25%之寬度的範例中,四個經摺疊的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可儲存在一個未摺疊容器的空間中。
[0210]貨運貨櫃在一船舶和/或載具上時會曝露於多種不同的力。譬如,其在船舶上會曝露於六個自由度的運動:橫搖(rolling),縱搖(pitching),起伏(heaving),橫移(swaying),縱移(surging),及平擺(yawing)。這些動作可在貨運貨櫃上施加橫向推壓力,特別是當其處於堆積構造時尤然(譬如堆積成十個高的完全負載的貨運貨櫃)。這些橫向推壓力會大致扭曲容器的壁及端框架。現在參照圖23A及23B,顯示可配合貨運貨櫃的門23542使用的一抗推壓支撐件23800 (將更完整顯示於本文)。抗推壓支撐件23800包括第一突耳23802及第二突耳23804,二者皆在一共同方向上從安裝支撐件23806延伸。安裝支撐件23806可具有包含正方形或矩形橫截面形狀(如圖所見)的長形構造。安裝支撐件23806可焊接和/或緊固(譬如螺栓或螺絲接合)至貨運貨櫃的門23542(譬如一內側表面,如圖22k所示),以使抗推壓支撐件23800的第一突耳23802及第二突耳23804從貨運貨櫃的門23542的周邊邊緣23809延伸的方式來安裝抗推壓支撐件23800。
[0211]第一突耳23802及第二突耳23804各具有第一表面23810,第一表面23810相對於第二表面23814界定了一凹部23812。第一突耳23802及第二突耳23804中的每一個的第一表面23810及第二表面23814可平行於彼此。當安裝至貨運貨櫃的門23542時,第一突耳23802及第二突耳23804的凹部23812可在門處於關閉和/或鎖固(門的凸輪與凸輪保持件接合)位置時接收並跨設鉸鏈23544的第二翼23603的至少一部分,如本文所提供。當門處於關閉和/或鎖固(門的凸輪與凸輪保持器接合)位置時,第一突耳23802及第二突耳23804的第一表面23810亦可直接相鄰於(譬如沒有中介結構)鉸鏈第二翼23603的至少一部分和/或與其實體接觸。類似地,當門位於關閉和/或鎖固(門的凸輪接合於凸輪保持器)位置時,第一突耳23802及第二突耳23804的第二表面23814亦可直接相鄰於貨運貨櫃的角柱23532的」U」形槽鋼23549和/或與其實體接觸。結果,當凸輪接合於凸輪保持器時,抗推壓支撐件23800可直接地相鄰於和/或接觸於鉸鏈23544及角柱23532兩者。
[0212]第一突耳23802及第二突耳23804中的每一個包括在第一表面23814與第二表面23810之間延伸的第三表面23816。第三表面23816幫助界定凹部23812。當門23542位於關閉和/或鎖固(門的凸輪接合於凸輪保持件)位置時,第三表面23816亦可直接相鄰於鉸鏈23544的第二翼23603的至少一部分和/或與其實體接觸。
[0213]抗推壓支撐件23800之一可相對於各鉸鏈23544安裝至貨運貨櫃的門23542(譬如,每個鉸鏈23544具有一抗推壓支撐件23800)。當貨運貨櫃的門23542被關閉及鎖固時(門的凸輪接合於凸輪保持器),抗推壓支撐件23800可幫助阻止貨運貨櫃的橫向推壓。譬如,抗推壓支撐件23800可在推壓期間與U形槽鋼23549產生接觸,以幫助門23542保持平行於角柱的平面。抗推壓支撐件23800亦可當門被關閉及鎖固(門的凸輪接合於凸輪保持器)時有助於儘量減小貨運貨櫃的門23542的鉸鏈23544上的機械應力。實現它的一種方式是通過使抗推壓支撐件23800與鉸鏈23544(譬如第二翼23603)產生接觸並將鉸鏈23544壓抵住U形槽鋼23549,藉以使鉸鏈23544在非推壓條件下保持位於其相同的相對位置中。
[0214]如本文討論,在門23542上使用抗推壓支撐件23800有助於限制推壓力對於貨運貨櫃的衝擊。當處於其關閉及鎖固構造時,抗推壓支撐件23800及鎖固杆有助於維持門23542在推壓條件下的相對垂直的位置(譬如維持其矩形形狀對抗外部推壓力)。當發生推壓時,抗推壓支撐件23800可提供一「節點」,推壓力(譬如側向力)可經過該節點被傳遞經過門23542。這些推壓力可通過相鄰的門上的抗推壓支撐件23800而被吸收,和/或經由凸輪、凸輪保持器及貨運貨櫃的端框架經過鎖固杆而被吸收。連同本公開的貨運貨櫃及鉸鏈使用抗推壓支撐件23800可容許本文提供的貨運貨櫃符合IS01496(第五版1990-08-15)及其修正之要求。
[0215]現在參照圖24A及24B,其顯示了門24542的實施例(從貨運貨櫃的「內側」觀察),其中抗推壓支撐件24800被定位成與安裝至角柱24532的鉸鏈24544相鄰。圖24A及24B還顯示了安裝至門24542-1及24542-2的抗推壓塊24820。抗推壓塊24820包括一鍵片24822及一槽24824以可釋放地接收鍵片24822。如圖所示,鍵片24822從門24542-1的第一者延伸且槽24824從門24542-2的第二者延伸,故當門24542-1的第一者及門245422的第二者中的每一個的凸輪24560接合於其各自的凸輪保持器時,鍵片24822可座接在槽24824內(譬如完全位於槽24824內)。
[0216]抗推壓塊24820有助於限制推壓力對於貨運貨櫃的衝擊。抗推壓塊24820亦在橫向推壓期間有助於維持貨運貨櫃的端框架和門24542的正交對稱性。如圖所示,抗推壓塊24820可在水平及垂直平面兩者中傳遞力(譬如經由槽24824的全部三個側邊)。這有助於使門24542-1及24542-2保持位於一共同平面並在橫向推壓期間有助於維持端框架和門24542的正交對稱性。這亦有助於使兩個門(24542-1及24542-2)作為一個大結構而非兩個獨立結構。
[0217]所以,連同抗推壓支撐件24800及鎖固杆使用的抗推壓塊24820有助於在推壓條件下維持門24542的相對對稱的位置(譬如維持其矩形形狀對抗外部推壓力)。譬如,當發生推壓時,抗推壓支撐件24800及抗推壓塊24820可提供「節點」,推壓力(譬如側向力)可經過該節點傳遞經過門23542。這些推壓力可經過相鄰門上的抗推壓支撐件24800和/或經由凸輪、凸輪保持器及貨運貨櫃的端框架經過鎖固杆而被吸收。
[0218]現在參照圖25A至25B,其顯示了本公開的鉸鏈25544及角柱25532的額外實施例。圖25A顯示本公開的角柱25532、「H」形塊25830及鉸鏈25544之分解局部視圖。如圖所示,H形塊25830可被定位於角柱25532的J形棒材25547及U形槽鋼25549之間。H形塊25830可被緊固(譬如焊接)至角柱25532。確切來說,H形塊25830可焊接至角柱25532的J形棒材25547。為了容納H形塊25830,U形槽鋼25549的部分被移除,其中U形槽鋼25549的邊緣可對抵且依意願焊接至H形塊25830。位於角柱25532頂部及底部的H形塊25830亦可被直接焊接至頂部及底部配件。
[0219]當鉸鏈25544固接至U形槽鋼25549時,如本文討論,H形塊25830能夠有助於保護鉸鏈25544不受到經由角柱25532傳遞的力(譬如堆積力)。確切來說,H形塊25830可有助於在鉸鏈25544周圍傳遞力。H形塊25830亦作為用於鉸鏈25544的一座接塊(譬如,鉸鏈25544可在一端倚靠於H形塊25830的開口中,且H形塊25830 二另一端提供一用於鎖固銷25832之開啟空間,如本文討論。因此,H形塊25830可有助於保護鎖固銷25832及鉸鏈25544 二者。H形塊25830亦包括從「H」的腿伸入的凹口 25834,其中這些凹口 25834有助於消除貨運貨櫃堆積時所形成的應力(通過有限元分析模型仿真所確認)。[0220]U形槽鋼25549及H形塊25830 二者皆亦包括一表面25836,該表面25836界定一穿過U形槽鋼25549及H形塊25830的孔25840。孔25840設定尺寸以接收並可逆地穿過鎖固銷25832的至少一部分。鎖固銷25832被用於將鉸鏈25544的第二翼25603可釋放地鎖固至角柱25532及H形塊25830兩者。鎖固銷25832是從貨運貨櫃的內側操縱的。
[0221]對於不同實施例,鎖固銷25832可被定位成穿過孔25840,藉以將鉸鏈25544的第二翼25603可釋放地鎖固至角柱25532及H形塊25830兩者,並從孔25840移除藉以從角柱25532及H形塊25830兩者解鎖鉸鏈25544的第二翼25603。確切來說,鎖固銷25832可從孔25840縮回,藉以從角柱25532及H形塊25830釋放鉸鏈25544的第二翼25603。一旦釋放,第二翼25603可繞第一鉸鏈銷25605旋轉。為了將第二翼25603鎖固至角柱25532及H形塊25830,鎖固銷25832被對準且重新插入穿過角柱25532及H形塊25830的孔25840。如本文討論,第一翼25601可通過焊接(譬如電弧焊)工藝被緊固至U形槽鋼25549及H形塊25830的部分。
[0222]圖25B提供鉸鏈25544的分解圖。如圖所示,鉸鏈25544包括第一翼25601及第二翼25603,其中第一翼25601及第二翼25603通過第一鉸鏈銷25605可樞轉地連接。對於不同實施例,第二翼25603包括具有第一端25609及第二端25611的第一平面性部分25607以及從第一平面性部分25607的第一端25609正交地延伸的第二平面性部分25613。第一鉸鏈銷25605將第一翼25601可樞轉地連接至第一平面性部分25607的第二端25611。如圖所示,第二翼25603的第一平面性部分25607的一部分穿過第一翼25601中所界定的開口,藉以容許第二翼25603的第一平面性部分25607的第二端25611可樞轉地連接至第一鉸鏈銷25605及第一翼25601。
[0223]鉸鏈25544亦包括從第二翼25603的第二平面性部分25613延伸的一對鉸鏈突耳25615。鉸鏈突耳25615中的每一個具有第一組表面25617,第一組的表面25617界定供第二鉸鏈銷25621穿過的開口 25619。對於不同實施例,第一翼25601及第二翼25603的第二平面性部分25613包括一表面25640,表面25640界定一供鎖固銷25832可逆地移行穿過的開口 25642。
[0224]第二翼25603的第二平面性部分25613包括第一主要表面25629及與第一主要表面25629相對之第二主要表面25631。一對鉸鏈突耳25615從第二平面性部分25613的第一主要表面25629延伸。第一翼25601具有第一主要表面25633及與第一主要表面25633相對之第二主要表面25635。在第一預定位置中,第一翼25601垂直於第二翼25603的第一平面性部分25607,且第一翼25601的第一主要表面25633直接地相對且平行於第二平面性部分25613的第二主要表面25631。如本文討論,可通過將第一翼25601附接至貨運貨櫃的角柱25532且鉸鏈25544的第二翼25603被定位成抵住(譬如相鄰於且至少部份接觸)角柱而發生第一預定位置。
[0225]第一翼25601具有第一端25637及第二端25639。第一鉸鏈銷25605將第一翼25601的第一端25637可樞轉地連接至第二翼25603的第一平面性部分25607的第二端25611。第二平面性部分25613具有相對於第一平面性部分25607的第一端25609位於遠處的端25643,且從第二平面性部分25613延伸的一對突耳25615具有第一周邊邊緣25645,其中第二平面性部分25613的端25643及鉸鏈突耳25615的第一周邊邊緣25645位於一共同平面中。[0226]鉸鏈25544進一步包括一支撐塊25650。支撐塊包括界定了開口 25654的表面25652。支撐塊25650可被定位成抵住第二翼25603的第二平面性部分25613,其中開口25654同心地對準於供鎖固銷25832移行穿過的開口 25642。支撐塊25650可被焊接至第二翼25603的第二平面性部分25613。支撐塊25650亦可被倒角,藉以容許貨運貨櫃的門不受阻地擺動。
[0227]對於不同實施例,本文提供的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的組件可由適合的材料形成並且被建造成符合ISO標準1496-1(第五版1990-08-15)及其修正,其皆整體合併於本文中以供參考。對於不同實施例,本文討論的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的組件可由鋼形成。這種鋼的範例包括但不限於『耐候鋼』,如標準BS EN10025-5:2004內所指定的,其亦稱為科騰鋼(CORTEN steel).對於不同實施例,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的地板可由木板(planking wood)或膠合板(plywood)形成。此外,如同已知配合貨運貨櫃使用之墊片可依需要配合本公開的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使用。
【權利要求】
1.一種對抵接頭,包含: 第一對抵構件,其具有從第一對抵構件肩延伸的突部,該突部具有末端,第一表面及第二表面以一銳角從該末端延伸朝向所述第一對抵構件肩;及 第二對抵構件,其具有插口,第一對抵構件的突部可釋放地座接至該插口內,該插口具有以一銳角從該第二對抵構件的第一端延伸遠離的第一表面及第二表面,且該第二對抵構件的第一端包括從所述插口延伸的第二對抵構件肩,使得當第一對抵構件的突部座接在第二對抵構件的插口中時,該突部的第二表面與該插口的第二表面接觸,且第二對抵構件肩與第一對抵構件肩接觸。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對抵接頭,其中具有從第二對抵構件的第一端延伸遠離的第一表面和第二表面的插口具有與第一對抵構件的第一表面和第二表面的銳角相等的銳角,且當第一對抵構件的突部座接在第二對抵構件的插口中時,突部的第一表面與插口的第一表面接觸,突部的第二表面與插口的第二表面接觸,且第二對抵構件肩與第一對抵構件肩接觸。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對抵接頭,其中突部的末端界定了與該突部的第一表面形成鈍角的平面性表面,且其中該平面性表面與該突部的第二表面形成九十度角。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對抵接頭,其中第二對抵構件的插口包括第二端,該第二端具有一表面,該表面是突部的末端的表面的鏡像。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對抵接頭,其中第一對抵構件肩包括從該突部的第一表面延伸的第一肩表面和從該突部的第二表面延伸的第二肩表面。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對抵接頭,其中第二肩表面與突部的第二表面形成九十度角。
7.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對抵接頭,其中第一肩表面與突部的第一表面形成鈍角。`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對抵接頭,其中沿第一對抵構件肩的第二肩表面與突部的平面性表面之間的突部的第二表面測量的該突部的長度,等於或小於從第一對抵構件的第二表面和底表面測量的第二肩表面的高度。
9.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對抵接頭,其中第一肩表面與第二肩表面位於一共同平面中。
10.如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對抵接頭,其中第一對抵構件的第一表面及第二表面以及第二對抵構件的第一表面及第二表面中的每一個都是平面性表面。
11.如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對抵接頭,其中第一對抵構件的第一表面與第二表面彼此平行。
12.如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對抵接頭,其中第二對抵構件的第一表面與第二表面彼此平行。
13.一種接合構件,其包含: 第一細長段,其具有第一端及與該第一端相對的第二端,該第二端接合至第一鉸鏈; 第二細長段,其具有第一端及與該第一端相對的第二端,該第二端接合至第二鉸鏈;及 對抵接頭,其具有第一對抵構件及第二對抵構件,其中 第一對抵構件形成第一細長段的一部份,第一對抵構件具有從第一對抵構件肩延伸的突部,該突部具有一末端,第一表面及第二表面以一銳角從該末端延伸朝向第一對抵構件肩;並且其中 第二對抵構件形成第二細長段的一部份,第二對抵構件具有插口,第一對抵構件的突部可釋放地座接至該插口內,該插口具有以一銳角從第二對抵構件的第一端延伸遠離的第一表面及第二表面,且第二對抵構件的第一端包括從所述插口延伸遠離的第二對抵構件肩,使得當第一對抵構件的突部座接在第二對抵構件的插口中時,突部的第二表面與插口的第二表面接觸,且第二對抵構件肩與第一對抵構件肩接觸。
14.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接合構件,其中具有從第二對抵構件的第一端延伸遠離的第一表面和第二表面的插口具有與第一對抵構件的第一表面和第二表面的銳角相等的銳角,且當第一對抵構件的突部座接在第二對抵構件的插口中時,突部的第一表面與插口的第一表面接觸,突部的第二表面與插口的第二表面接觸,且第二對抵構件肩與第一對抵構件肩接觸。
15.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接合構件,其中當第一對抵構件的突部座接在第二對抵構件的插口中時,第一對抵構件與第二對抵構件具有一個自由度。
16.如權利要求15所述的接合構件,其中當第一對抵構件的突部從第二對抵構件的插口解除座接時,第一對抵構件與第二對抵構件具有兩個自由度。
17.如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接合構件,其中第一細長段具有界定第一長橢圓形開口的第一表面,第二細長段具有界定第二長橢圓形開口的第二表面,和穿過第一長橢圓形開口及第二開口以連接第一細長段與第二細長段的緊固件,其中,隨著接合構件從第一預定狀態向第二預定狀態轉變,第一長橢圓形開口與第二長橢圓形開口相對於彼此以及緊固件移動,其中,所述第一預定狀態具有第一長橢圓形開口與第二長橢圓形開口的最小重迭且第一對抵構件的突部座接在第二對抵構件的插口中,所述第二預定狀態具有相對於所述最小重迭的第一長橢圓形開口與第二長橢圓形開口的最大重迭且第一對抵構件的突部從第二對抵構件的插口中解除座接。
18.如權利要求17所述的接合構件,其中在第一預定狀態中,第一細長段的第二端與第二細長段的第二端之間的距離提供了接合構件的限定最大長度,其中隨著接合構件從第一預定狀態向第二預定狀態轉變,第一細長段的第二端與第二 細長段的第二端之間的距離不超過該限定最大長度。
19.如權利要求17所述的接合構件,其中第一對抵構件及第二對抵構件界定了用於第一細長段及第二細長段的第一旋轉點;並且 第一表面及第二表面兩者的第二端當被定位成抵住緊固件時,界定了用於第一對抵構件及第二對抵構件的與該第一旋轉點不同的第二旋轉點。
20.如權利要求19所述的接合構件,其中隨著接合構件從第一預定狀態向第二預定狀態轉變,第一細長段及第二細長段在第二旋轉點上轉動之前先在第一旋轉點上轉動。
21.如權利要求19所述的接合構件,其中當第一表面及第二表面兩者的第二端座接抵住緊固件時,第一表面及第二表面中的每一個的第一端不接觸緊固件。
22.如權利要求18所述的接合構件,其中在第一預定狀態中,位於一共同平面中的緊固件、第一對抵構件及第一細長段的第二端界定了第一細長段的一直角三角形,其中該直角三角形的斜邊位於緊固件與第一細長段的第二端之間,且該直角三角形的第一直角邊由第一對抵構件端及從第一細長段的第二端延伸的第一線與從緊固件的幾何中心延伸的第二線的垂直交點所界定,其中所述第一線及第二線位於所述共同平面中。
23.如權利要求22所述的接合構件,其中在第一預定狀態中,位於一共同平面中的緊固件、第二對抵構件及第二細長段的第二端界定第二細長段的一直角三角形,其中該直角三角形的斜邊位於緊固件與第二細長段的第二端之間,且該直角三角形的第一直角邊由第二對抵構件端及從該第二細長段的第二端延伸的第一線與從該緊固件的幾何中心延伸的第二線的垂直交點所界定,其中所述第一線及第二線位於該共同平面中。
24.如權利要求22和23中任一項所述的接合構件,其中在第一預定狀態中,所述斜邊具有比第一直角邊的長度更大的長度。
25.如權利要求24所述的接合構件,其中第一對抵構件及第二對抵構件繞第二旋轉點旋轉,位於共同平面中的緊固件與第一細長段的第二端之間的長度不大於第一細長段的直角三角形的第一直角邊的長度。
26.如權利要求24所述的接合構件,其中第一對抵構件及第二對抵構件繞第二旋轉點旋轉,位於該共同平面中的緊固件與第二細長段的第二端之間的長度不大於第二細長段的直角三角形的第一直角邊的長度。
27.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接合構件,其中突部的末端界定了一平面性表面,該平面性表面與突部的第一表面形成鈍角,並且其中該平面性表面與突部的第二表面形成九十度角。
28.如權利要求27所述的接合構件,其中第二對抵構件的插口包括具有一平面性表面的第二端,該平面性表面為所述突部的末端的平面性表面的鏡像。
29.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接合構件,其中第一對抵構件肩包括從突部的第一表面延伸的第一肩表面和從突部的第二表面延伸的第二肩表面。
30.如權利要求29所述的接合構件,其中第二肩表面與突部的第二表面形成九十度角。
31.如權利要求29所述的接合構件`,其中第一肩表面與突部的第一表面形成鈍角。
32.如權利要求29所述的接合構件,其中沿第一對抵構件肩的第二肩表面與突部的平面性表面之間的突部的第二表面所測量的該突部的長度等於或小於從第一對抵構件的第二表面及底表面所測量的第二肩表面的高度。
33.如權利要求29所述的對抵接頭,其中第一肩表面及第二肩表面位於一共同平面中。
34.如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對抵接頭,其中第一對抵構件的第一表面及第二表面和第二對抵構件的第一表面及第二表面中的每一個都是平面性表面。
35.如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對抵接頭,其中第一對抵構件的第一表面及第二表面彼此平行。
36.如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對抵接頭,其中第二對抵構件的第一表面及第二表面彼此平行。
37.如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接合構件,其中第一長橢圓形開口和第二長橢圓形開口具有長圓形形狀。
38.一種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包含: 屋頂結構; 與該屋頂結構相對的地板結構; 位於地板結構與屋頂結構之間的側壁結構,該側壁結構中的每一個具有外部表面及與該外部表面相對的內部表面; 與屋頂結構、地板結構及側壁結構接合的前壁,該前壁包括前壁角柱、位於等前壁角柱中的至少一個上的前門鉸鏈和接合至前門鉸鏈的前門; 與屋頂結構、地板結構及側壁結構接合的後壁,其中,屋頂結構、地板結構、側壁結構的內部表面和後壁界定了所述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的容積,後壁包括後壁角柱、位於後壁角柱上的鉸鏈及接合至該鉸鏈的後壁門,其中所述鉸鏈可在第一預定位置鎖固至後壁角柱,使得後壁門可樞轉於該鉸鏈上以鄰近側壁結構的外部表面延伸,或可在第二預定位置相對於後壁角柱解鎖,使得後壁門可樞轉至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的容積內並鄰近側壁結構的內部表面延伸,並且其中,在未摺疊狀態下,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具有在後壁角柱的兩者中的每一個上的預定點處測量的預定最大寬度,和地板結構中的多個接合構件,其中每個接合構件包括: 第一細長段,其具有第一端及與該第一端相對的第二端,該第二端接合至第一鉸鏈; 第二細長段,其具有第一端及與該第一端相對的第二端,該第二端接合至第二鉸鏈;及 對抵接頭,其具有第一對抵構件及第二對抵構件,其中 第一對抵構件形成第一細長段的一部份,第一對抵構件具有從第一對抵構件的第一對 抵構件肩延伸的突部,該突部具有一末端,第一表面及第二表面以一銳角從該末端延伸朝向第一對抵構件肩;並且其中 第二對抵構件具有插口,第一對抵構件的突部可釋放地座接至該插口內,該插口具有以一銳角從第二對抵構件的第一端延伸遠離的第一表面及第二表面,且第二對抵構件的第一端包括從所述插口延伸遠離的第二對抵構件肩,使得當第一對抵構件的突部座接該第二對抵構件的插口中時,突部的第二表面與插口的第二表面接觸,且第二對抵構件肩與第一對抵構件肩接觸。
39.如權利要求38所述的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其中具有從第二對抵構件的第一端延伸遠離的第一表面和第二表面的插口具有等於該第一對抵構件的第一表面及第二表面的銳角的銳角,且當該第一對抵構件的突部座接在該第二對抵構件的插口中時,該突部的第一表面及該插口的第一表面接觸,該突部的第二表面及該插口的第二表面接觸,且該等第二對抵構件肩和第一對抵構件肩接觸。
40.如權利要求38所述的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其中當第一對抵構件的突部座接在第二對抵構件的插口中時,第一對抵構件與第二對抵構件具有一個自由度。
41.如權利要求40所述的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其中當第一對抵構件的突部從第二對抵構件的插口解除座接時,第一對抵構件與第二對抵構件具有兩個自由度。
42.如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其中第一細長段具有界定第一長橢圓形開口的第一表面,第二細長段具有界定第二長橢圓形開口的第二表面,和穿過第一及第二長橢圓形開口以連接第一細長段與第二細長段的緊固件,其中,隨著接合構件從第一預定狀態向第二預定狀態轉變,第一長橢圓形開口與第二長橢圓形開口相對於彼此以及緊固件移動,其中,所述第一預定狀態具有第一長橢圓形開口與第二長橢圓形開口的最小重迭且第一對抵構件的突部座接在第二對抵構件的插口中,所述第二預定狀態具有相對於所述最小重迭的第一長橢圓形開口與第二長橢圓形開口的最大重迭且第一對抵構件的突部從第二對抵構件的插口中解除座接。
43.如權利要求42所述的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其中在第一預定狀態中,第一細長段的第二端與第二細長段的第二端之間的距離提供了接合構件的限定最大長度,其中隨著接合構件從第一預定狀態向第二預定狀態轉變,第一細長段的第二端與第二細長段的第二端之間的距離不超過該限定最大長度。
44.如權利要求42所述的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其中第一對抵構件及第二對抵構件界定了用於第一細長段及第二細長段的第一旋轉點;並且 第一表面及第二表面兩者的第二端當被定位成抵住緊固件時,界定了用於第一對抵構件及第二對抵構件的與該第一旋轉點不同的第二旋轉點。
45.如權利要求44所述的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其中隨著接合構件從第一預定狀態向第二預定狀態轉變,第一細長段及第二細長段在第二旋轉點上轉動之前先在第一旋轉點上轉動。
46.如權利要求44所述的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其中當第一表面及第二表面兩者的第二端座接抵住緊固件時,第一表面及第二表面中的每一個的第一端不接觸緊固件。
47.如權利要 求43所述的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其中在第一預定狀態中,位於一共同平面中的緊固件、第一對抵構件及第一細長段的第二端界定了第一細長段的一直角三角形,其中該直角三角形的斜邊位於緊固件與第一細長段的第二端之間,且該直角三角形的第一直角邊由第一對抵構件端及從第一細長段的第二端延伸的第一線與從緊固件的幾何中心延伸的第二線的垂直交點所界定,其中所述第一線及第二線位於所述共同平面中。
48.如權利要求47所述的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其中在第一預定狀態中,位於一共同平面中的緊固件、第二對抵構件及第二細長段的第二端界定第二細長段的一直角三角形,其中該直角三角形的斜邊位於緊固件與第二細長段的第二端之間,且該直角三角形的第一直角邊由第二對抵構件端及從該第二細長段的第二端延伸的第一線與從該緊固件的幾何中心延伸的第二線的垂直交點所界定,其中所述第一線及第二線位於該共同平面中。
49.如權利要求47和48中任一項所述的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其中在第一預定狀態中,所述斜邊具有比第一直角邊的長度更大的長度。
50.如權利要求49所述的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其中第一對抵構件及第二對抵構件繞第二旋轉點旋轉,位於共同平面中的緊固件與第一細長段的第二端之間的長度不大於第一細長段的直角三角形的第一直角邊的長度。
51.如權利要求49所述的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其中第一對抵構件及第二對抵構件繞第二旋轉點旋轉,位於該共同平面中的緊固件與第二細長段的第二端之間的長度不大於第二細長段的直角三角形的第一直角邊的長度。
52.如權利要求38所述的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其中突部的末端界定了一平面性表面,該平面性表面與突部的第一表面形成鈍角,並且其中該平面性表面與突部的第二表面形成九十度角。
53.如權利要求52所述的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其中第二對抵構件的插口包括具有一平面性表面的第二端,該平面性表面為所述突部的末端的平面性表面的鏡像。
54.如權利要求38所述的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其中第一對抵構件肩包括從突部的第一表面延伸的第一肩表面和從突部的第二表面延伸的第二肩表面。
55.如權利要求54所述的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其中第二肩表面與突部的第二表面形成九十度角。
56.如權利要求54所述的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其中第一肩表面與突部的第一表面形成鈍角。
57.如權利要求53所述的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其中沿第一對抵構件肩的第二肩表面與突部的平面性表面之間的突部的第二表面所測量的該突部的長度等於或小於從第一對抵構件的第二表面及底表面所測量的第二肩表面的高度。
58.如權利要求53所述的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其中第一肩表面及第二肩表面位於一共同平面中。
59.如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其中第一對抵構件的第一表面及第二表面和第二對抵構件的第一表面及第二表面中的每一個都是平面性表面。
60.如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其中第一對抵構件的第一表面及第二表面彼此平行。
61.如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其中第二對抵構件的第一表面及第二表面彼此平行。
62.如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可逆式可摺疊的貨運貨櫃,其中第一長橢圓形開口和第二長橢圓形開口具有長圓形形狀。
【文檔編號】E04B1/61GK103889860SQ201280050679
【公開日】2014年6月25日 申請日期:2012年8月14日 優先權日:2012年8月14日
【發明者】喬治·E·科查諾斯基 申請人:喬治·E·科查諾斯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