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票不退有什麼規定(部分影院電影票只改不退)
2023-06-23 04:00:29 2
9月21日,「電影票不能退改屬霸王條款」話題登上微博熱搜,引發網友熱議。有律師表示,出售方不能單方面做格式條款的規定,這是霸王條款。
記者體驗了各大購票平臺的不同影院了解到,退改籤政策主要由影院方和平臺共同決定,不同影院在電影票退改規定上各不相同,甚至在不同平臺上也不一樣。有的影院只能改籤,不能退款,還有的影院既不能改籤也不能退款。
平臺:不支持無條件退改,退改權益與會員等級掛鈎
淘票票規定,僅標有「退票」標識的影院支持退票,其中個別特殊場次根據影院要求可能不支持退票;電影開場前一定時間內且用戶未取票的情況下可支持退票,退票將可能產生額外收費;目前僅支持整筆訂單退票,不支持單個座位退票。
貓眼電影的退票規則也差不多。貓眼電影規定,退改籤服務僅能適用於支持退改籤服務的影院,標有「退」標識的影院支持退票,標有「改籤」標識的影院支持改籤。
要想改籤,兩個平臺也都有不少限制條件。比如,每筆訂單限改籤一次,改籤後不能再次申請改籤或退票;改籤訂單限定於同一影院,不限影片、日次和場次。
不過,平臺把退改票做成了一筆和會員等級掛鈎的生意,如果你的會員等級高,平臺規則也會「開綠燈」。
比如,貓眼電影規定V1-V2會員,每月可退票1次,V3-V4會員,每月可退票2次,V5及以上會員,每月可退票3次。在淘票票,普通用戶和會員每月均可享2次退票服務,但會員每月可通過積分兌換3次退票服務;黑鑽會員可享無限次退票服務。
至於要成為貓眼會員的V5及以上會員,需要7000的成長值,成長值由用戶通過購票、評論、評分等任務獲取。成為淘票票的黑鑽會員,則需要在近12個月內同時購買12單電影票、消費總額滿300元。
影院退改規定五花八門,部分影院不支持退票
弄清楚平臺的退改票規定就能萬無一失嗎?並不是。記者注意到,不同影院的退改規定也不盡相同,同一影院在不同平臺的退改規則也不一樣。
記者以9月22日正在上映的一檔熱門電影進行搜索,並特地選了可退票的影院。在貓眼電影上,瀟湘國際影城有支持退改標識,但進入購票頁面後,退改規定卻叫人摸不著頭腦:未取票距開場時間60分鐘前,退票手續費整單10元,改籤手續費整單6元;距開場時間59分鐘前,退票手續費20元,改籤手續費整單10元;59分鐘內不允許退票、改籤。
也就是說在開場前59分鐘到60分鐘這1分鐘時間段內的消費者最「冤」,需要支付20元退票費用。為何60分鐘前和59分鐘前只相差1分鐘,退票手續費卻相差10元?對此,瀟湘國際影城前臺工作人員卻說:「你打平臺電話問。以平臺顯示的退改票規定為準。我們在每個平臺的規定是不一樣的。」對於影院具體的規定,工作人員卻說不清楚,只是表示平臺規定不能退就不能退了。
隨後記者撥打貓眼電影客服電話。「退改票政策是平臺和影院共同制定的。」客服告訴記者。至於為何退改規定如此「奇葩」,客服表示:「會進行反饋。」在溝通的過程中,客服也直接表示,可以為記者補償退票手續費。「如果需要退票,可以找平臺。」
在淘票票平臺,這家瀟湘國際影城的退改政策又不一樣,可以享受平臺本身的每月可退改2次,2次後未取票開場前1小時以上,退票服務費5元每張票,改籤3元每張票,1小時內不允許退票和改籤。
事實上,不同影院的退改規則各不相同,在不同平臺又不一樣,有的相差還不小。
比如,在貓眼電影,星鑫國際影城樂尚城店退票、改籤都需要收取手續費,在未取票據開場時間2小時以前,退票手續費整單6元,改籤整單4元;距開場時間30分鐘前,退票整單10元,改籤整單6元;30分鐘以內不允許退票、改籤。在淘票票平臺,未取票開場前30分鐘以上,可以免費退票改籤。
還有不少影院,僅支持改籤,不支持退票。比如,長沙中影星美影城旭輝廣場店、保利國際影城長沙喜盈門店、橫店IMAX影城悠遊小鎮店、長沙華夏太古巨幕影城賀龍廣場店等,數目還不少。這些影院均不支持任何條件下的退票,對於改籤也有各種限定條件。
還有的影院既不能退票也不能改籤,如電影先生長沙大道店。
律師:只能退不能改屬於霸王條款
如今,電影票只改不退、有償退改似乎已成為行業潛規則,但卻不像火車票一樣,有統一的退改規則。央視財經報導,據行業協會,由於我國影院行業呈現散而雜的特徵,目前尚未對此有統一的行業規範。
針對當下引起熱議的電影票退改問題,9月21日晚間,江蘇消保委在其微信公眾號發文指出,電影院作為格式合同的擬定方,處於強勢地位,在設置電影票退改籤規則等格式條款上佔據優勢,消費者若想享受觀影服務,必須得接受電影票「不退不改」這道「檻」。然而,看似雙方達成「不退不改」合意的表面形式,並不能掩蓋該條款減輕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負擔的實質。「無論是單方取消交易、還是因各種原因變更觀影時間,這都屬於可以預見的正常市場經營風險,這種一刀切式的「不退不改」實則是將風險全部轉嫁到消費者身上,有違公平原則。」
湖南金州律師事務所易旭表示,根據《民法典》四百九十七條的規定,提供格式條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減輕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限制對方主要權利的,該格式條款無效,「電影院只能改籤不能退票的規定,屬於網絡購票平臺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減輕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限制對方主要權利的條款,屬於無效的格式條款,也就是所謂的『霸王條款。」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六條第二、第三款也明確規定:經營者不得以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或者免除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等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不得利用格式條款並藉助技術手段強制交易。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內容的,其內容無效。易旭表示,消費者購票之後,因為身體不適等原因無法前往觀看,首先可以去找售票商家協商退款,告知其真實情況,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向消費者協會或有關的行政主管部門投訴,請他們調解。若不能解決,還可以申請仲裁,或到法院去起訴,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用戶去影院看電影買票,實際上是與影院或第三方平臺籤訂了關於電影票的買賣合同。合同履約前,雙方都有權利變更或解除合同。為使觀眾清楚了解到自己所買電影票的退改籤規定,不管是影院還是第三方電影售票平臺至少都應履行告知義務。」易旭表示。
瀟湘晨報記者李姝 實習生覃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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