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值方法、單元及系統的製作方法
2023-09-16 05:28:35 1
專利名稱:充值方法、單元及系統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通信領域業務支撐中的充值技術,具體地,涉及一種充值方法、單元及系統。
背景技術:
圖1為現有技術中預付費業務的充值過程,如圖1所示,包括1)數據操作人員,給充值卡生產系統提交制卡數據,包括卡號、密碼和相應的面額;幻充值卡生產系統完成制卡,把卡數據導入充值中心(Voucher Center,簡稱 VC);有價卡處於激活狀態;有價卡的面額與卡號已經一一對應。3) VC平臺負責維護充值的卡狀態;後臺操作人員進行充值卡的激活;充值卡處於激活狀態;4)營業員領取含有卡號以及面額的充值卡,並通過客戶關係管理系統(Customer Relationship Management,簡稱CRM)系統負責銷售,充值卡已處於激活狀態;CRM只能根據已定義的面額進行銷售;5)用戶憑卡號和密碼進行充值操作,充值卡處於充值狀態;6)充值成功後,充值卡的狀態處於已使用狀態。在實現本發明過程中,發明人發現現有技術中至少存在如下問題1.現有的充值卡數據在智能網VC上管理,需要經過充值卡數據入庫、卡發行和卡激活三個環節,流程較為繁瑣,且面額在制卡階段就已經固定。為保證客戶買到卡後即可充值使用,需要激活後才能銷售,發卡效率低。2.發行、流通環節,已經激活的充值卡在流通中存在較大的安全隱患,容易造成資金安全。3.用戶必須根據充值卡定義的面額進行購買,如充30元,只能購買一張10元和 20元的充值卡,並且撥打密碼充值兩次才能可能完成30元充值成功,造成運營商一方製作充值卡成本高、用戶一方充值不靈活且浪費時間。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第一目的是提出一種充值方法,以實現降低充值成本,提高充值效率。本發明的第二目的是提出一種激活單元,以實現降低充值成本,提高充值效率。本發明的第三目的是提出一種充值單元,以實現降低充值成本,提高充值效率。本發明的第四目的是提出一種充值系統,以實現降低充值成本,提高充值效率。為實現上述第一目的,根據本發明的一個方面,提供了一種充值方法,包括根據用戶請求的充值面額,發送包含實時定義的充值面額的充值請求;充值請求確認後,根據用戶上報的充值校驗碼確定是否進行對用戶充值面額的充值。其中,可以根據用戶通過營業廳、移動終端或網際網路終端請求的充值面額,發送包含充值卡號碼激活信息以及充值面額的充值請求。發送包含充值卡號碼激活信息以及充值面額的充值請求進一步可以包括通過 SMP的「卡單條激活MML」命令,發送包含充值面額以及充值卡號碼激活的充值請求,分別激活單張或序列號非連續的充值卡號碼;或者通過SMP的「卡批量激活MML」命令,發送包含充值面額以及充值卡號碼激活的充值請求,批量激活序列號連續的多張充值卡號碼。為實現上述第二目的,根據本發明的另一個方面,提供了一種激活單元,包括請求模塊,用於根據用戶請求的充值面額,發送包含實時定義的充值面額的充值請求;存儲模塊,用於存儲包含充值卡號碼以及校驗碼的充值卡數據,向請求模塊提供充值面額對應的充值卡號碼。優選地,請求模塊可以包括判別子模塊,用於確定單張或序列號非連續、連續的充值卡號碼;激活子模塊,用於發送包含充值卡號碼激活信息以及充值面額的充值請求。該單元還可以包括同步模塊,用於與充值單元進行充值卡數據同步,其中,充值卡數據的充值狀態以充值單元為準,激活狀態以存儲模塊中存儲的狀態為準。且該單元可以位於CRM/BOSS內。為實現上述第三目的,根據本發明的另一個方面,提供了一種充值單元,包括激活模塊,用於根據接收的包含實時定義的充值面額的充值請求,對充值請求中攜帶的充值卡號碼進行實時激活,定義充值卡號碼的充值面額;校驗模塊,用於在充值卡號碼激活後, 根據上報的充值卡號碼對應的充值校驗碼確定是否進行充值面額的充值。該單元可以位於 VC充值平臺內。為實現上述第四目的,根據本發明的另一個方面,提供了一種充值系統,包括上述第二目的的激活單元以及第三目的的充值單元。本發明各實施例的充值方法、單元和系統,由於在充值時,根據用戶實時請求的充值面額,發送充值請求,進行預付費業務的充值激活,可以根據用戶需要靈活的設置充值面額,減少了製作成本。本發明還可以不在銷售前激活,可以在制卡數據完成後即可銷售,解決現有技術中流通環節的安全隱患以及發卡環節過於繁瑣等技術缺陷。本發明的其它特徵和優點將在隨後的說明書中闡述,並且,部分地從說明書中變得顯而易見,或者通過實施本發明而了解。本發明的目的和其他優點可通過在所寫的說明書、權利要求書、以及附圖中所特別指出的結構來實現和獲得。下面通過附圖和實施例,對本發明的技術方案做進一步的詳細描述。
附圖用來提供對本發明的進一步理解,並且構成說明書的一部分,與本發明的實施例一起用於解釋本發明,並不構成對本發明的限制。在附圖中圖1為現有技術中預付費業務的充值流程圖;圖2為根據本發明充值方法的實施例一流程圖;圖3為根據本發明充值方法實施例二以及充值系統實施例一示意圖;圖4為根據本發明充值方法實施例三以及充值系統實施例二示意圖;圖5為根據本發明激活單元實施例結構示意圖;圖6為根據本發明充值單元實施例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以下結合附圖對本發明的優選實施例進行說明,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優選實施例僅用於說明和解釋本發明,並不用於限定本發明。方法實施例圖2為根據本發明充值方法的實施例一流程圖,如圖2所示,本實施例包括步驟S102 根據用戶請求的充值面額,發送包含實時定義的充值面額的充值請求;具體地,用戶可以通過營業廳、移動終端或網際網路終端請求該充值面額,以進行實時定義面值的充值;如用戶1在營業廳請求充30元並付款,則營業員向網絡側發送包含30元充值面額以及充值卡號的充值請求;如用戶2通過手機請求充30元並付款,則手機將該30元的充值請求發送網絡側激活單元,激活單元從存儲的資料庫中選擇一卡號,並將包含充值卡號和30元的充值請求發送充值單元;發送充值請求過程中或者以後可將該卡號和對應的校驗碼返回該手機用戶;如用戶3通過網際網路終端請求充30元並通過網上銀行等進行付款,則網際網路終端將該30元的充值請求發送網絡側激活單元,激活單元從存儲的資料庫中選擇一卡號,並將包含充值卡號和30元的充值請求發送充值單元;發送充值請求過程中或者以後可將該卡號和對應的校驗碼返回該網際網路用戶;步驟S104 網絡側充值請求確認後,接收該用戶後續上報的充值校驗碼;步驟S106 網絡側對校驗碼進行校驗,確定是否對該用戶進行上述充值面額的充值。本實施例在銷售過程中實時定義充值面額,解決了現有技術中成本高、發卡效率低等缺陷,且可以根據用戶需求靈活設置充值面額。圖3為根據本發明充值方法實施例二以及充值系統實施例一示意圖。如圖3所示, 本實施例充值方法包括1)業務部門數據操作人員,給充值卡製作單元提交制卡數據,只包括卡號和校驗碼(如,密碼),面額定義為0;2)製作單元制卡數據生成後,制卡數據導入激活單元,如本實施例激活單元可以位於CRM/BOSS系統內,完成銷售時激活;此時卡處於生命周期中的「未激活狀態」,未被激活;3)激活單元把充值卡數據裝載到充值單元,如VC平臺;裝載過程卡在激活單元處於生命周期中的「激活狀態」,在充值單元中處於「激活狀態」,數據以激活單元為準;4)用戶購買充值卡,用戶實時定義充值面額,如用戶通過營業廳購買並賦值30 元,營業員發給用戶充值卡,充值卡上包括卡號以及校驗碼;5)營業員在用戶賦值成功後,向激活單元發起充值卡激活(卡號)和用戶請求的充值面額,充值卡處於激活狀態並賦予了充值面額,如30元;激活單元通過與充值單元間的接口激活充值單元上的充值卡以及充值面額,例如CRM/BOSS系統與VC之間的接口 ;
a)若銷售單張或序列號不連續的卡,CRM系統可以調用現有技術中SMP提供的「卡單條激活」MML命令,將已售卡分別激活。b)若銷售序列號連續的卡,CRM系統可以調用現有技術中SMP提供的「卡批量激活」 MML命令,將已售卡批量激活。c)上述操作可組合完成。6)用戶通過服務控制點發送充值校驗碼,如密碼請求充值;7)服務控制點/充值單元進行充值操作,根據激活的充值金額對該卡號進行充值,充值單元將對應該卡號的狀態設置為「已充值」,或「充值佔用狀態」,並且與激活單元同步,此時,充值卡在激活單元及充值單元中均處於「充值佔用狀態」。如圖3所示,本實施例的充值系統包括激活單元,用於進行充值面額的在線激活,以及實時定義充值面額,發送包含充值卡號以及充值面額的充值請求至充值單元;充值單元,用於根據激活單元的充值請求進行充值卡的激活操作、實時定義充值面額,與激活單元進行同步數據。其中,還包括制卡單元,用於根據包含充值卡號碼和校驗碼的數據製作實體充值卡或電子充值卡;其中,實體充值卡或電子充值卡不包含充值面額。本實施例充值系統具體充值過程可參見上述方法實施例的相關說明,本領域技術人員可知,本實施例通過更改充值卡數據製作、發行、激活的環節,在銷售過程時激活和定義面額,可以避免現有技術中的缺點。如1.在制卡過程中只需要定義卡號和密碼數據等資源數據,不需要定義面額;2.充值單元的數據由激活單元進行裝載,激活單元保存充值卡的資源數據,在銷售時,通知充值單元進行激活並定義面額、有效期等。具體地,本實施例中激活單元可以位於CRM/BOSS系統中,並進行如下改進1.CRM系統對充值卡數據資源進行統一控制,即對充值卡的申請、審批、分配、銷售、庫存、流通等進行電子化控制,提供針對充值卡數據的查詢、統計、跟蹤等。2.進行充值卡營業廳前臺銷售、網際網路終端、移動終端的實時充值在線激活,用戶實時自定義充值面額。3. CRM中建立充值卡數據生命周期管理體系,管理充值卡數據的生成、激活、銷售、 已充值、清退等狀態。卡激活狀態以CRM系統為準,卡的已充值狀態以VC為準,進行與VC 數據一致性比對。具體地,本實施例中充值單元可以位於VC平臺中,並進行如下改進1. VC平臺支持通過CRM系統進行卡數據裝載;2.通過CRM系統間接口,實現充值卡的激活操作、自定義面額以及兩系統間的同步對帳處理。本實施例方法、系統通過在銷售過程中實時激活方式,解決現有充值卡在流通環節的安全隱患以及現有技術中需要銷售前激活的發卡效率低的問題,並且本實施例可以在銷售過程中根據需要實時的定義面額,解決制卡成本高、用戶不能靈活充值,多次充值實現一個充值金額的問題。圖4為根據本發明充值方法實施例三以及充值系統實施例二示意圖,本實施例與圖3實施例類似,不同之處在於用戶是通過移動終端或者網際網路終端進行充值,具體充值過程如下充值方法包括1)業務部門數據操作人員,給充值卡製作單元提交制卡數據,只包括卡號和校驗碼(如,密碼),面額定義為0 ;2)製作單元制卡數據生成後,制卡數據導入激活單元,如本實施例激活單元可以位於CRM/BOSS系統內,完成銷售時激活;此時卡處於生命周期中的「未激活狀態」,未被激活;3)激活單元把充值卡數據裝載到充值單元,如VC平臺;裝載過程卡在激活單元處於生命周期中的「激活狀態」,在充值單元中處於「激活狀態」,數據以激活單元為準;4)移動終端或者網際網路終端等用戶終端向銷售/激活單元發送申請購買有價卡的請求,例如彩鈴卡、遊戲點卡等有價充值卡,用戶實時定義充值面額,並通過手機、網上銀行等進行支付定義的充值面額,如80元,在用戶賦值(支付)成功後返給該終端一個電子充值卡號、校驗碼以及充值面額;5)銷售/激活單元收到用戶終端已經賦值成功,以及已支付的充值面額,向充值單元發送包含有價卡號(電子充值卡號)激活和用戶終端已充值的充值面額操作,例如有價卡處於激活狀態並賦予充值面額;充值單元完成相應的操作後,向銷售/激活單元進行反饋,激活單元向用戶終端返回充值完成;6)用戶終端獲取銷售/激活單元的充值完成通知向充值中心發起充值申請,進行後續的充值操作,與圖3後續步驟6和7操作相類似,不重複描述。圖5為根據本發明激活單元實施例結構示意圖。如圖5所示,本實施例包括請求模塊,用於根據用戶請求的充值面額,發送包含實時定義的充值面額的充值請求;存儲模塊,用於存儲包含充值卡號碼以及校驗碼的充值卡數據,向請求模塊提供充值面額對應的充值卡號碼。其中,本實施例的激活單元可以位於CRM/BOSS內,具體可參見圖3以及圖4實施例相關說明。請求模塊可以包括判別子模塊,用於確定單張或序列號非連續、連續的充值卡號碼;激活子模塊,用於發送包含充值卡號碼激活信息以及充值面額的充值請求,充值請求包括通過SMP的「卡激活MML」命令發送。激活單元還可以包括同步模塊,用於與充值單元進行充值卡數據同步,其中,充值卡數據的充值以及激活狀態以充值單元為準,激活狀態以存儲模塊中存儲的狀態為準。圖6為根據本發明充值單元實施例結構示意圖,如圖6所示,本實施例包括激活模塊,用於根據接收的包含實時定義的充值面額的充值請求,對充值請求中攜帶的充值卡號碼進行實時激活並實時定義充值卡號碼的充值面額;校驗模塊,用於在充值卡號碼激活後,根據上報的充值卡號碼對應的充值校驗碼確定是否進行充值面額的充值。其中,本實施例的充值單元可以位於VC充值平臺內,具體可參見圖3以及圖4實施例相關說明。
如圖6所示,本實施例中,存儲模塊和同步模塊可以合併設置,在數據同步後進行存儲。本實施例的充值單元還可以包括同步模塊,用於與發送充值請求的激活單元進行充值卡數據同步,其中,充值卡數據的充值以狀態以充值單元為準,激活狀態以激活單元為準。上述只是對充值方法、裝置及系統的幾種例舉,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應當了解,在不同的應用場景下,充值的對象還可能是遊戲點卡、彩鈴卡等作為本發明的充值有價卡,其均應在本發明技術方案所要求保護的範圍之內。可通過各種手段實施本文描述的技術。舉例來說,這些技術可實施在硬體、固件、 軟體或其組合中。對於硬體實施方案,激活單元和充值單元可實施在一個或一個以上專用集成電路(ASIC)、數位訊號處理器(DSP)、可編程邏輯裝置(PLD)、現場可編程門陣列 (FPGA)、處理器、控制器、微控制器、微處理器、電子裝置、其它經設計以執行本文所描述的功能的電子單元或其組合內。對於固件和/或軟體實施方案,可用執行本文描述的功能的模塊(例如,過程、步驟、流程等)來實施所述技術。固件和/或軟體代碼可存儲在存儲器(例如,圖6中的存儲模塊)中並由處理器執行。存儲器可實施在處理器內或處理器外部。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可以理解實現上述方法實施例的全部或部分步驟可以通過程序指令相關的硬體來完成,前述的程序可以存儲於一計算機可讀取存儲介質中,該程序在執行時,執行包括上述方法實施例的步驟;而前述的存儲介質包括R0M、RAM、磁碟或者光碟等各種可以存儲程序代碼的介質。最後應說明的是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的優選實施例而已,並不用於限制本發明, 儘管參照前述實施例對本發明進行了詳細的說明,對於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技術特徵進行等同替換。 凡在本發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明的保護範圍之內。
權利要求
1.一種充值方法,其特徵在於,包括根據用戶請求的充值面額,發送包含實時定義的所述充值面額的充值請求;所述充值請求確認後,根據所述用戶上報的充值校驗碼確定是否進行對所述用戶所述充值面額的充值。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充值方法,其特徵在於,根據用戶請求的充值面額,發送包含實時定義的所述充值面額的充值請求的操作包括根據用戶通過營業廳、移動終端或網際網路終端請求的充值面額,發送包含充值卡號碼激活信息以及所述充值面額的充值請求。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充值方法,其特徵在於,發送包含充值卡號碼激活信息以及所述充值面額的充值請求進一步包括通過SMP的「卡單條激活MML」命令,發送包含所述充值面額以及充值卡號碼激活的充值請求,分別激活單張或序列號非連續的充值卡號碼;或者通過SMP的「卡批量激活MML」命令,發送包含所述充值面額以及充值卡號碼激活的充值請求,批量激活序列號連續的多張充值卡號碼。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充值方法,其特徵在於,根據用戶請求的充值面額,發送包含實時定義的所述充值面額的充值請求的操作之前還包括根據包含充值卡號碼和校驗碼的數據製作實體充值卡或電子有價充值卡;其中,所述實體充值卡或電子有價充值卡不包含充值面額。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充值方法,其特徵在於,製作實體充值卡或電子有價充值卡之後還包括將所述包含充值卡號碼和所述充值校驗碼的充值卡數據導入發送所述充值請求的激活單元,其中,導入後所述充值卡數據處於未激活狀態;所述激活單元將所述充值卡數據導入對用戶上報的充值校驗碼進行校驗的充值單元, 其中,導入後所述充值卡數據處於激活狀態。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充值方法,其特徵在於,所述充值請求確認後,根據所述用戶上報的充值校驗碼確定是否進行對所述用戶所述充值面額的充值之後還包括對所述用戶確定進行所述充值面額的充值後,所述充值單元將所述充值卡號碼設定為已充值狀態,與所述激活單元進行數據同步。
7.一種激活單元,其特徵在於,包括請求模塊,用於根據用戶請求的充值面額,發送包含實時定義的所述充值面額的充值請求;存儲模塊,用於存儲包含充值卡號碼以及校驗碼的充值卡數據,向所述請求模塊提供所述充值面額對應的充值卡號碼。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激活單元,其特徵在於,所述請求模塊包括判別子模塊,用於確定單張或序列號非連續、連續的充值卡號碼;激活子模塊,用於發送包含充值卡號碼激活信息以及所述充值面額的所述充值請求。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激活單元,其特徵在於,還包括同步模塊,用於與充值單元進行充值卡數據同步,其中,充值卡數據的充值狀態以所述充值單元為準,激活狀態以所述存儲模塊中存儲的狀態為準。
10.根據權利要求7或8或9所述的激活單元,其特徵在於,位於CRM/BOSS內。
11.一種充值單元,其特徵在於,包括激活模塊,用於根據接收的包含實時定義的充值面額的充值請求,對所述充值請求中攜帶的充值卡號碼進行實時激活,定義所述充值卡號碼的所述充值面額;校驗模塊,用於在所述充值卡號碼激活後,根據上報的所述充值卡號碼對應的充值校驗碼確定是否進行所述充值面額的充值。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充值單元,其特徵在於,還包括同步模塊,用於與發送所述充值請求的激活單元進行充值卡數據同步,其中,充值卡數據的充值狀態以所述充值單元為準,激活狀態以所述激活單元為準。
13.根據權利要求11或12所述的充值單元,其特徵在於,位於VC充值平臺內。
14.一種充值系統,其特徵在於,包括權利要求7-10任一項所述的激活單元,以及權利要求11-13任一項所述的充值單元。
15.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充值系統,其特徵在於,還包括制卡單元,用於根據包含充值卡號碼和校驗碼的數據製作實體充值卡或電子有價充值卡;其中,所述實體充值卡或電子有價充值卡不包含充值面額。
16.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充值系統,其特徵在於,還包括服務控制點,用於存儲業務邏輯,將用戶上報的所述充值卡號碼對應的充值校驗碼發送至所述充值單元。
全文摘要
本發明公開了一種充值方法、單元及系統,其中,該方法包括根據用戶請求的充值面額,發送包含實時定義的充值面額的充值請求;充值請求確認後,根據用戶上報的充值校驗碼確定是否進行對用戶充值面額的充值。本發明根據用戶實時請求的充值面額,發送充值請求,進行預付費業務的充值激活,可以根據用戶需要靈活的設置充值面額,減少了製作成本,解決現有技術中流通環節的安全隱患以及成本高的缺陷。
文檔編號H04M17/00GK102487427SQ20101058214
公開日2012年6月6日 申請日期2010年12月6日 優先權日2010年12月6日
發明者沈堯, 程宇, 袁向陽 申請人:中國移動通信集團上海有限公司, 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