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蘚糖醇和d-塔格糖在零熱量或低熱量飲料和食品中的用途的製作方法
2023-10-11 17:32:14 4
專利名稱:赤蘚糖醇和d-塔格糖在零熱量或低熱量飲料和食品中的用途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糖醇和D-塔格糖的組合在多種零熱量或低熱量飲料和食品中的用 途。本發明特別涉及一種改善零熱量或低熱量飲料和食品的味道的方法,即,通過使零熱量 或低熱量飲料或食品中包含非營養性增甜劑、糖醇和D-塔格糖的混合物,獲得類似於全熱 量飲料和食品的味道。本發明也特別涉及糖醇和D-塔格糖的組合用於生產高品質的零熱 量或低熱量冰碳酸飲料的用途。本發明還涉及含有糖醇和D-塔格糖的飲料和食品。相關
背景技術:
零熱量或低熱量飲料和食品非常受歡迎。這些飲食產品一般單獨或混合含有非 營養性增甜劑,如天冬甜素、丁磺氨-K、糖精、氯化蔗糖衍生物(sucralose)和環己磺酸鹽 (cyclamate)。儘管消費者不必擔心熱量,但是知道非營養性增甜劑會導致不同於全熱量 相應產品的味道。所謂的「節食型味道(diet taste)」通常描述為緩慢出現但持久的甜 味,伴隨著苦味和/或不希望的金屬餘味和象水一樣的口感。由於糖固體含量大大減少, 飲料也缺乏全熱量飲料所具有的濃鬱和/或濃稠的感覺。G. R. Shore等人,「低熱量軟飲 料的味道和口感」,《低揮發和非揮發性物質對食品香味的影響》,W. Pi ckenhagen編著, AlluredPublishing Corp. ,119-123 頁(1996)。與全熱量產品味道相似的零熱量或低熱量飲料和食品是非常理想的,已經研究了 相當長的時間。但是,當前改善味道的方法還不足以獲得類似於全熱量產品的味道。一個選擇是混合非營養性增甜劑。在相同濃度的情況下,多種混合物(例如天冬 甜素和丁磺氨-K)比單種增甜劑導致更高的甜度。這種協同作用可節省用於特定用途的增 甜劑的量,因此被稱為定量協同。混合也導致另一種協同,稱為定性協同,因為混合物的味 道品質通常更完美,苦味/金屬變味較少。飲料企業利用這種協同作用,上市了多種含有增甜劑混合物的節食型(diet) 可樂類飲料。「混合味覺」,Liquid Foods Int,1,vol. 3,no. 1,p. 31 (1999)。例如, Pepsi ONE (天冬甜素/ 丁磺氨-κ)、Coke L i gh t (天冬甜素/ 丁磺氨-κ或環己磺酸 鈉/ 丁磺氨-K/天冬甜素)和Diet Rite Cola (氯化蔗糖衍生物/ 丁磺氨-K)全都含 有增甜劑混合物。增甜劑的混合也能延長節食型可樂類飲料的保存期,特別是在利用天冬 甜素作為主要增甜劑時。例如,美國的大多數桶裝蘇打節食型可樂類飲料(soda fountain diet cola)都含有天冬甜素、丁磺氨-K和糖精鈉。當天冬甜素降解時,另外兩種穩定的增 甜劑可維持一定程度的甜味。另一個選擇是添加增香添加劑。迄今為止已經確定了大量這樣的增香添加劑。美 國專利號4,902,525和6,066,345、JPA 7-274829和EP 0759273涉及為了增強香味而向飲料中添加赤蘚糖醇。另外,周知低劑量的D-塔格糖與強增甜劑組合也能產生改善的味道和 口感。美國和國外的飲料企業已經努力生產出味道改善的節食型產品(diet product)。 然而,迄今為止,還沒有有效的方法能夠顯著改善零熱量或低熱量飲料和食品的味道,即, 獲得與全熱量飲料和食品相似或相同的味道。另外,當試圖獲得零熱量或低熱量冰碳酸飲料(FCB)-由FCB分裝機分裝的半冷凍 碳酸飲料-時,又出現了其它問題。為了獲得良好的味道和醇和的品質,這些飲料需要本體 溶質(bulk solute)來穩定小冰晶並捕獲二氧化碳。最常用的本體溶質是糖。然而,糖是含 有熱量的,因此不適於配製零熱量或低熱量FCB。已知糖醇模擬普通糖的本體性質並且含有 較少的熱量,其甜度也較低,當以相當於糖的水平攝入時,大多數具有不希望的胃腸反應。 因此,由於同時需要本體溶質和零熱量或低熱量,生產節食型FCB非常困難。發明概述本發明涉及一種改善節食型飲料(diet beverage)味道的方法,該方法包括以下 步驟使節食型飲料中含有(a)至少一種、優選地混合的非營養性增甜劑,(b) 一種糖醇,和 (C)D-塔格糖。根據本發明的一些優選實施方案,飲料是指軟飲料(如可樂或檸檬-酸橙 軟飲料)、桶裝飲料(fountain beverage)、即飲冰飲料、咖啡飲料、茶飲料、粉狀軟飲料、濃 縮液、調味水(flavored water)、增香水(enhancedwater)、果汁或果汁味飲料、運動飲料或 含酒精飲料。本發明也涉及一種改善節食型食品味道的方法,該方法包括以下步驟使節食型 食品中含有(a)至少一種、優選地混合的非營養性增甜劑,(b) —種糖醇,和(C)D-塔格 糖。根據本發明的一些優選實施方案,食品是指甜食、乳製品、明膠、布丁、蛋糕粉(cake mixes)、穀類或基於穀類的產品或烤制食品。本發明還涉及一種生產節食型冰碳酸飲料的方法,該方法包括組合(a)至少一 種、優選地混合的非營養性增甜劑,(b) —種糖醇,和(C)D-塔格糖的步驟。另外,本發明還 涉及一種節食型冰碳酸飲料,其含有(a)至少一種、優選地混合的非營養性增甜劑,(b) — 種糖醇,和(c) D-塔格糖。根據本發明的一些優選實施方案,非營養性增甜劑選自天冬甜素、丁磺氨鹽、糖 精、環己磺酸鹽、氯化蔗糖衍生物、天胺甜素、neotame、蛇菊苷、甘草皂苷、羅漢果(Lo Han Guo)、新橙皮苷雙氫查耳酮、monatin、應樂果甜蛋白、奇異果甜蛋白和brazzein ;糖醇選 自山梨糖醇、甘露醇、乳糖醇、麥芽糖醇、木糖醇、赤蘚糖醇及其組合。本發明也涉及含有(a)至少一種、優選地混合的非營養性增甜劑、(b) 一種糖醇和 (C)D-塔格糖的節食型飲料和食品。發明詳述如此處所用的「味道」是指甜味、甜味的時間效應(即開始和持續)、變味(例如苦 味和金屬味)、殘留的味道(餘味)和觸覺(例如濃鬱和濃稠)的組合。如此處所用的「零 熱量」是指每份(例如每8盎司飲料)含有不到5卡路裡。如此處所用的「低熱量」是指每 份(例如每8盎司飲料)含有不到或等於40卡路裡。如此處所用的「節食型」是指「零熱 量」或「低熱量」。另外,「熱量減少的」是指與全熱量相應產品相比,卡路裡數減少;更具體 而言,「熱量減少的」 一般是指每份(例如每8盎司飲料)的熱量至少減少25%。
本發明首先涉及一種改善節食型飲料和食品味道的方法。根據本發明,能夠獲得 味道與全熱量飲料或食品基本類似或相同的節食型飲料或食品。通過本發明的方法,特別 是增甜劑或增甜劑混合物、糖醇和D-塔格糖的組合,節食型食品和飲料的總甜度、餘味持 續、口感和蔗糖樣品質意外地且有利地改善。根據本發明的第一個實施方案,節食型飲料的味道如下改善使飲料中含有(a) 至少一種非營養性增甜劑,(b) —種糖醇,和(C)D-塔格糖。飲料包括但不限於碳酸軟飲 料、桶裝飲料、即飲冰飲料、咖啡飲料、茶飲料、粉狀軟飲料,以及濃縮液、調味水、增香水、果 汁和果汁味飲料、運動飲料和含酒精飲料。飲料可以是含碳酸氣或不含碳酸氣的。在本發 明的一個優選實施方案中,飲料是碳酸可樂味軟飲料或冰碳酸飲料(FCB)。可以認為,一種非營養性增甜劑、一種糖醇和D-塔格糖的組合可使味道改善,也 可以認為,當使用非營養性增甜劑的混合物時,這種改善更加明顯。因此,本發明的一個優 選實施方案涉及一種使用非營養性增甜劑混合物的方法。非營養性增甜劑的混合物對含有 它的低熱量飲料的味道具有定性協同作用。本發明能夠使用非營養性增甜劑的任何混合 物;優選非營養性增甜劑的兩成分、三成分、四成分和五成分混合物。適用於本發明的非營養性增甜劑包括但不限於天冬甜素、丁磺氨鹽(如丁磺 氨-K)、糖精(例如鈉鹽和鈣鹽)、環己磺酸鹽(例如鈉鹽和鈣鹽)、氯化蔗糖衍生物、天胺甜 素、neotame、蛇菊苷、甘草皂苷、羅漢果、新橙皮苷雙氫查耳酮、monatin,和蛋白質增甜劑, 如應樂果甜蛋白、奇異果甜蛋白和brazzein。任何天然或人工的非營養性增甜劑都能用於 該目的。如此處所用的「非營養性」增甜劑是指一般用量不導致顯著含熱量的增甜劑,即每 份(8盎司飲料)低於約1卡。優選的兩成分混合物包括天冬甜素/ 丁磺氨-K、糖精鈉/環己磺酸鈉和氯化蔗 糖衍生物/ 丁磺氨-K。優選的三成分混合物包括天冬甜素/ 丁磺氨-K/糖精鈉、天冬甜 素/ 丁磺氨-K/氯化蔗糖衍生物、天冬甜素/ 丁磺氨-K/環己磺酸鈉、天冬甜素/糖精鈉/ 氯化蔗糖衍生物、氯化蔗糖衍生物/糖精鈉/環己磺酸鈉和丁磺氨-K/環己磺酸鈉/氯化 蔗糖衍生物。優選的四成分混合物包括天冬甜素/ 丁磺氨-K/糖精鈉/環己磺酸鈉、丁磺 氨-K/糖精鈉/環己磺酸鈉/氯化蔗糖衍生物、天冬甜素/ 丁磺氨-K/環己磺酸鈉/氯化 蔗糖衍生物和天冬甜素/ 丁磺氨-K/糖精鈉/氯化蔗糖衍生物。優選的五成分混合物包括 天冬甜素/ 丁磺氨-K/糖精鈉/環己磺酸鈉/氯化蔗糖衍生物。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理解,非營養性增甜劑可以以不同比例組合,形成適用於本 發明的非營養性增甜劑混合物。非營養性增甜劑的精確比例取決於特定混合物中使用的增 甜劑的組合和特定用途所希望的總甜度。本領域技術人員能夠輕易地確定適當的比例。本領域技術人員也應當理解,成品飲料中非營養性增甜劑混合物的含量取決於多 種因素,如特定用途所希望的總甜度。本領域技術人員能夠輕易地確定適當的含量。為了改善總體味道,除了非營養性增甜劑或增甜劑混合物之外,節食型飲料中也 可含有一種糖醇。使用糖醇掩蓋了使用非營養性增甜劑導致的殘留甜味和苦味/金屬餘 味。適用於本發明的糖醇包括但不限於山梨糖醇、甘露醇、乳糖醇、麥芽糖醇、木糖醇、赤蘚 糖醇及其組合。糖醇的含量一般為成品飲料的約0. 1%-3.5% (重量百分比)。對於本發明, 特別優選赤蘚糖醇,即中赤蘚糖醇。赤蘚糖醇的含量一般為成品飲料的約0. 1% -3. 5%, 優選地約0. 2% -2. 5% (重量百分比)。
為了改善總體味道,節食型飲料中也含有D-塔格糖。使用D-塔格糖改善了口感 (也被稱為濃鬱、濃稠或甜味的轉移)。D-塔格糖的含量為成品飲料的約0. 1% _1.0%,優 選地0.2% _0.9%,最優選地0.3% -0.6% (重量百分比)。非營養性增甜劑或增甜劑混合物不會使節食型飲料有明顯的含熱量。根據本發明 中糖醇和D-塔格糖的用量,使用這些成分對如本發明所述增甜的飲料的總含熱量沒有顯 著影響。例如,赤蘚糖醇,可從Cerestar (Hammond,Indiana)獲得的一種4碳糖醇,據報告 幾乎不產生熱量(0. 2卡/克)。可從Aria Foods (Union, New Jersey)獲得的D-塔格糖 據報告提供約1. 5卡/克。應當指出,赤蘚糖醇和D-塔格糖使總的飲料具有一定程度的甜 味。本發明的另一個實施方案涉及改善節食型食品的味道,方法是使食品中含有(a) 至少一種非營養性增甜劑,(b) —種糖醇,和(C)D-塔格糖。另外,一個優選實施方案涉及 非營養性增甜劑混合物的使用。這類食品包括但不限於甜食、乳製品、明膠、布丁、蛋糕粉、 穀類和基於穀類的產品以及烤制食品。在本發明的一個優選實施方案中,食品是一種明膠 甜點。涉及在節食型飲料中含有非營養性增甜劑混合物、糖醇和D-塔格糖的上述所有描述 均適用於食品。本發明的其它實施方案涉及含有如上所述的(a)至少一種、優選地混合的非營養 性增甜劑、(b) —種糖醇和(C)D-塔格糖的節食型飲料和食品。一個優選實施方案涉及一 種節食型冰碳酸飲料(FCB)。另一個實施方案涉及生產這種FCB的方法。本發明的另一個實施方案涉及一種增甜劑組合物,該組合物包含如上所述的(a) 至少一種、優選地混合的非營養性增甜劑、(b) —種糖醇,和(C)D-塔格糖。在本發明的節食型飲料和食品中能夠含有適量的一般用於節食型飲料和食品的 其它任何成分。例如,在本發明的節食型冰碳酸飲料中,可能含有在這類飲料中常見的 其它成分。這類其它成分包括但不限於酸化劑、香料、可溶性低熱量纖維如聚葡萄糖、 Fibersol ,或阿拉伯半乳聚糖、脫乙醯殼多糖、殼多糖、黃原膠、果膠、纖維素、konjac、 阿拉伯膠、改性澱粉、大豆纖維、菊粉、inulose、水解瓜爾膠、瓜爾膠、β-葡聚糖、鹿角菜膠、 刺槐豆膠、藻酸鹽、聚乙二醇藻酸酯、穩泡劑,如絲蘭或絲蘭/皂樹皮提取物,鹽如氯化鈉、 氯化鈣和氯化鉀,食用級表面活性劑,如甘油單酯、甘油二酯、卵磷脂及其級分,以及合成表 面活性劑,如Tweens 、Spans 、二乙醯酒石酸酯、檸檬酸酯等。另外,為了獲得味道良好的節食型或熱量減少的飲料或食品,在飲料或食品中還 可能含有至少一種非營養性增甜劑、一種糖醇、D-塔格糖和至少一種營養性增甜劑的組合。 所有營養性增甜劑均適用;如此處所用的「營養性」增甜劑是常用量即導致顯著含熱量的增 甜劑,即每份(8盎司飲料)超過約1卡。這些增甜劑包括但不限於果糖、蔗糖、葡萄糖、麥 芽糖、海藻糖、鼠李糖、玉米漿和果糖_寡糖。涉及在飲料中含有非營養性增甜劑混合物、糖 醇和D-塔格糖的上述所有描述均適用於熱量減少的產品。下列實施例旨在說明本發明的某些優選實施方案,並非意在限制本發明。實施例1製備2升用於生產成品可樂類飲料的糖漿。在攪拌過程中向大約1-1. 5L純水中 順序添加表1所列的成分。表 1
添加純水,直到糖漿體積達到2升。然後向250mL碳酸水中分別加入50mL糖漿, 即5+1「添加」,獲得成品可樂類飲料。密封飲料,震蕩數次,在溫度控制(90° F)室中陳化。 以固定時間間隔吸出飲料,由一組專家評價其可樂味道。據判斷,按照本實施例生產的飲料 具有極其近似於正常(regular)或全熱量可樂類飲料對照的味道。實施例2製備2升用於生產成品可樂類飲料的糖漿。在攪拌過程中向大約1-1. 5L純水中 順序添加表2所列的成分。表2 添加純水,直到糖漿體積達到2升。然後向250mL碳酸水中分別加入50mL糖漿, 即5+1「添加」,獲得成品可樂類飲料。密封飲料,震蕩數次,在溫度控制(90° F)室中陳化。 以固定時間間隔吸出飲料,由一組專家評價其可樂味道。據判斷,按照本實施例生產的飲料 具有極其近似於正常或全熱量可樂類飲料對照的味道。實施例3製備2升用於生產成品可樂類飲料的糖漿。在攪拌過程中向大約1-1. 5L純水中 順序添加表3所列出的成分。
表3 添加純水,直到糖漿體積達到2升。然後向250mL碳酸水中分別加入50mL糖漿, 即5+1 「添加」,獲得成品可樂類飲料。密封飲料,震蕩數次,然後在室溫下陳化4周。該飲 料由受過訓練的一組專家評價。按照本實施例生產的飲料與全熱量可樂相比,在甜度、口感 和可樂香味方面未顯示統計學差異。實施例4除了使用天冬甜素/ 丁磺氨-K/糖精鈉/環己磺酸鈉/氯化蔗糖衍生物的五成分 混合物之外,利用與實施例1相同的方法生產可樂類飲料。成品可樂類飲料中糖精鈉的含 量為30-40ppm,例如35ppm。以糖精鈉的含量為1,天冬甜素/ 丁磺氨-K/糖精鈉/環己磺 酸鈉/氯化蔗糖衍生物之比為2.50-3.0 1.0-1.5 1 4.0-8.0 0.3-0.8。據判斷, 按照本實施例生產的飲料具有極其近似於正常或全熱量可樂類飲料對照的味道。實施例5除了使用天冬甜素/ 丁磺氨-K/糖精鈉/環己磺酸鈉的四成分混合物之外,利用 與實施例1相同的方法生產可樂類飲料。成品可樂類飲料中糖精鈉的含量為30-40ppm, 例如35ppm。以糖精鈉的含量為1,天冬甜素/ 丁磺氨-K/糖精鈉/環己磺酸鈉之比為 3.25-4.25 1.00-1.50 1 S-Il0據判斷,按照本實施例生產的飲料具有極其近似於 正常或全熱量可樂類飲料對照的味道。實施例6除了使用丁磺氨-K/糖精鈉/環己磺酸鈉/氯化蔗糖衍生物的四成分混合物 之外,利用與實施例1相同的方法生產可樂類飲料。成品可樂類飲料中糖精鈉的含量為 70-80ppm,例如75ppm。以糖精鈉的含量為1,丁磺氨-K/糖精鈉/環己磺酸鈉/氯化蔗糖 衍生物之比為1.5-2.5 1 4.0-6.0 0. 4-0. 8。據判斷,按照本實施例生產的飲料具有 極其近似於正常或全熱量可樂類飲料對照的味道。實施例7除了使用天冬甜素/ 丁磺氨-K/糖精鈉/氯化蔗糖衍生物的四成分混合物之 外,利用與實施例1相同的方法生產可樂類飲料。成品可樂類飲料中糖精鈉的含量為 25-45ppm,例如35ppm。以糖精鈉的含量為1,天冬甜素/ 丁磺氨-K/糖精鈉/氯化蔗糖衍 生物之比為3.7-4. 1 1.2-1.7 1 0. 4-0. 8。據判斷,按照本實施例生產的飲料具有極其近似於正常或全熱量可樂類飲料對照的味道。實施例8除了使用天冬甜素/ 丁磺氨-K/糖精鈉的三成分混合物之外,利用與實施例1相 同的方法生產可樂類飲料。成品可樂類飲料中糖精鈉的含量為35-45ppm,例如40ppm。以 糖精鈉的含量為1,天冬甜素/ 丁磺氨-K/糖精鈉之比為5. 25-6. 05 1.25-1.55 1。據 判斷,按照本實施例生產的飲料具有極其近似於正常或全熱量可樂類飲料對照的味道。實施例9除了使用天冬甜素/ 丁磺氨-K/氯化蔗糖衍生物的三成分混合物之外,利用 與實施例1相同的方法生產可樂類飲料。成品可樂類飲料中氯化蔗糖衍生物的含量為 45-55ppm,例如50ppm。以氯化蔗糖衍生物的含量為1,天冬甜素/ 丁磺氨-K/氯化蔗糖衍 生物之比為1.8-2. 8 1.2-1.5 1。據判斷,按照本實施例生產的飲料具有極其近似於正 常或全熱量可樂類飲料對照的味道。實施例10除了使用天冬甜素/ 丁磺氨-K/環己磺酸鈉的三成分混合物之外,利用與實施例1 相同的方法生產可樂類飲料。成品可樂類飲料中丁磺氨-K的含量為40-70ppm,例如55ppm。 以丁磺氨-K的含量為1,天冬甜素/丁磺氨-K/環己磺酸鈉之比為3. 5-4. 5 1 6.0-8.0。 據判斷,按照本實施例生產的飲料具有極其近似於正常或全熱量可樂類飲料對照的味道。實施例11除了使用丁磺氨-K/糖精鈉/氯化蔗糖衍生物的三成分混合物之外,利用與 實施例1相同的方法生產可樂類飲料。成品可樂類飲料中糖精鈉的含量為35-75ppm, 例如40ppm。以糖精鈉的含量為1,丁磺氨-K/糖精鈉/氯化蔗糖衍生物之比為 1.0-2.5 1 1.5-2.5。據判斷,按照本實施例生產的飲料具有極其近似於正常或全熱量 可樂類飲料對照的味道。實施例12除了使用丁磺氨-K/糖精鈉/環己磺酸鈉的三成分混合物之外,利用與實施例1 相同的方法生產可樂類飲料。成品可樂類飲料中糖精鈉的含量為45-60ppm,例如55ppm。以 糖精鈉的含量為1,丁磺氨-K/糖精鈉/環己磺酸鈉之比為1.5-2. 5 1 6.0-8.0。據判 斷,按照本實施例生產的飲料具有極其近似於正常或全熱量可樂類飲料對照的味道。實施例13除了使用天冬甜素/ 丁磺氨-K的兩成分混合物之外,利用與實施例1相同的方法 生產可樂類飲料。成品可樂類飲料中天冬甜素的含量約為300ppm,而丁磺氨-K的含量約為 95ppm。據判斷,按照本實施例生產的飲料具有極其近似於正常或全熱量可樂類飲料對照的 味道。實施例14除了使用糖精鈉/環己磺酸鈉的兩成分混合物之外,利用與實施例1相同的方法 生產可樂類飲料。成品可樂類飲料中所含糖精鈉和環己磺酸鈉之比約為1 10。據判斷, 按照本實施例生產的飲料具有極其近似於正常或全熱量可樂類飲料對照的味道。實施例15除了使用氯化蔗糖衍生物/ 丁磺氨-K的兩成分混合物之外,利用與實施例1相
11同的方法生產可樂類飲料。成品可樂類飲料中氯化蔗糖衍生物的含量約為160ppm,而丁磺 氨-K的含量約為122ppm。據判斷,按照本實施例生產的飲料具有極其近似於正常或全熱量 可樂類飲料對照的味道。對比實施例1A-1C除了分別去掉赤蘚糖醇(IA)、D_塔格糖(IB)以及赤蘚糖醇和D-塔格糖兩者(IC) 之外,利用與實施例1相同的方法生產可樂類飲料。由一組專家評價飲料的可樂味道。據 判斷,按照這些對比實施例生產的飲料沒有極其近似於正常或全熱量可樂類飲料對照的味 道,即這些飲料顯示「節食型味道」。對比實施例2A-2C除了分別去掉赤蘚糖醇(2A)、D_塔格糖(2B)以及赤蘚糖醇和D-塔格糖兩者(2C) 之外,利用與實施例2相同的方法生產可樂類飲料。由一組專家評價飲料的可樂味道。據 判斷,按照這些對比實施例生產的飲料沒有極其近似於正常或全熱量可樂類飲料對照的味 道,即這些飲料顯示「節食型味道」。對比實施例3A-3C除了分別去掉赤蘚糖醇(3A)、D_塔格糖(3B)以及赤蘚糖醇和D-塔格糖兩者(3C) 之外,利用與實施例3相同的方法生產可樂類飲料。由一組專家評價飲料的可樂味道。據 判斷,按照這些對比實施例生產的飲料沒有極其近似於正常或全熱量可樂類飲料對照的味 道,即這些飲料顯示「節食型味道」。實施例16向1加侖未增甜的Diet Mountain Dew 基料中添加赤蘚糖醇(成品飲料的 2.5%重量)和D-塔格糖(成品飲料的0.9%重量),攪拌該溶液直到完全分散。然後添加 天冬甜素(每份成品飲料400ppm),再次攪拌該溶液,直到完全分散。將這樣製成的糖漿以 1+5比例(1份糖漿加5份碳酸水)置於冰碳酸飲料機(Cornelius, V3,Wisconsin)內。得 到的FCB具有良好的二氧化碳起泡、醇和、乳樣口感和極好的味道。另外,這種糖漿也能夠 連續通過FCB機,持續獲得高品質的FCB。實施例17向1加侖未增甜的Diet Mountain Dew 基料中添加赤蘚糖醇(成品飲料的 2.5%重量)和D-塔格糖(成品飲料的0.9%重量),攪拌該溶液直到完全分散。然後添加 丁磺氨-K (每份成品飲料60ppm)和氯化蔗糖衍生物(每份成品飲料60ppm),再次攪拌該溶 液,直到完全分散。將這樣製成的糖漿以1+5比例(1份糖漿加5份碳酸水)置於冰碳酸 飲料機(Cornelius,V3,Wisconsin)內。得到的FCB具有良好的二氧化碳起泡、醇和、乳樣 口感和極好的味道。另外,這種糖漿也能夠連續通過FCB機,持續獲得高品質的FCB。實施例18向1加侖未增甜的Diet Mountain Dew 基料中添加赤蘚糖醇(成品飲料的 3. 4%重量),攪拌該溶液直到完全分散。然後添加天冬甜素(每份成品飲料400ppm),再次 攪拌該溶液,直到完全分散。將這樣製成的糖漿以1+5比例(1份糖漿加5份碳酸水)置於 冰碳酸飲料機(C0rneliuS,V3,WiSC0nsin)內。得到的FCB具有良好的二氧化碳起泡、口感 和味道。然而,在這樣製成的糖漿連續通過後,無法持續獲得高品質的FCB ;在第二次或第 三次通過後,出現噴嘴室凍結和/或其它問題,這妨礙了 FCB機分裝FC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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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例18除了 FCB中也含有基於成品飲料重量的2. 0%的果糖之外,利用與實施例17相同 的方法生產冰碳酸飲料。據判斷,按照本實施例生產的飲料具有極其近似於正常或全熱量 FCB對照的味道。本領域技術人員顯然了解本發明的其它變化與修改。除以下權利要求書所述之 外,本發明不受限制。
權利要求
赤蘚糖醇和D 塔格糖的組合在提供味道類似於全熱量飲料的節食型冰碳酸飲料中的用途,其中所述節食型冰碳酸飲料包括(a)至少一種非營養性增甜劑;(b)含量為成品飲料重量的約0.1 約3.5%的赤蘚糖醇;和(c)含量為成品飲料重量的約0.1 約1.0%的D 塔格糖。
2.根據權利要求1的用途,其中赤蘚糖醇的含量為成品飲料重量的約0.2%-約 2. 5%。
3.根據權利要求1的用途,其中D-塔格糖的含量為成品飲料重量的約0.2%-約0.9%。
4.根據權利要求3的用途,其中D-塔格糖的含量為成品飲料重量的約0.3%-約 0. 6%。
5.根據權利要求1的用途,其中該節食型冰碳酸飲料是一種節食型可樂類冰碳酸飲料 或節食型檸檬_酸橙類冰碳酸飲料。
6.根據權利要求1的用途,其中該節食型冰碳酸飲料能連續通過冰碳酸飲料機。
7.根據權利要求1的用途,其中赤蘚糖醇的含量為成品飲料重量的約2.5%-約3. 5%; 且其中D-塔格糖的含量為成品飲料重量的約0. 6% -約1. 0%。
8.根據權利要求7的用途,其中D-塔格糖的含量為成品飲料重量的約0.9% -約1.0%。
9.根據權利要求8的用途,其中D-塔格糖的含量為成品飲料重量的約0.9%。
10.根據權利要求1的用途,其中所述飲料為零熱量飲料。
11.根據權利要求1的用途,其中至少一種非營養性增甜劑是丁磺氨-κ和氯化蔗糖衍 生物的混合物。
12.赤蘚糖醇和D-塔格糖的組合在提供味道類似於全熱量飲料的節食型軟飲料中的 用途,其中所述節食型軟飲料包括(a)至少一種非營養性增甜劑;(b)含量為成品飲料重量的約0.-約3. 5%的赤蘚糖醇;和(c)含量為成品飲料重量的約0.-約1. 0%的D-塔格糖。
13.根據權利要求12的用途,其中赤蘚糖醇的含量為成品飲料重量的約0.2%-約2.5%。
14.根據權利要求12的用途,其中D-塔格糖的含量為成品飲料重量的約0.2% -約 0. 9%。
15.根據權利要求14的用途,其中D-塔格糖的含量為成品飲料重量的約0.3% -約 0. 6%。
16.根據權利要求12的用途,其中該節食型軟飲料是一種節食型可樂類軟飲料或節食 型檸檬-酸橙類軟飲料。
17.根據權利要求12的用途,其中該節食型軟飲料是含碳酸氣的。
18.根據權利要求12的用途,其中該節食型軟飲料是不含碳酸氣的。
19.根據權利要求12的用途,其中赤蘚糖醇的含量為成品飲料重量的約0.2% -3.5% ;其中D-塔格糖的含量為成品飲料重量的約0. 2% -約0. 9%。
20.根據權利要求19的用途,其中該節食型軟飲料是節食型冰碳酸飲料。
21.赤蘚糖醇和D-塔格糖的組合在提供調味水或增香水中的用途,其中所述調味水或 增香水包括(a)至少一種非營養性增甜劑;(b)含量為成品飲料重量的約0.-約3. 5%的赤蘚糖醇;和(c)含量為成品飲料重量的約0.-約1. 0%的D-塔格糖。
22.根據權利要求21的用途,其中赤蘚糖醇的含量為成品飲料重量的約0.2% -約 2. 5%。
23.根據權利要求21的用途,其中D-塔格糖的含量為成品飲料重量的約0.2% -約 0. 9%。
24.根據權利要求23的用途,其中D-塔格糖的含量為成品飲料重量的約0.3% -約 0. 6%。
25.根據權利要求21的用途,其中所述調味水或增香水還含有d)至少一種營養性增甜劑。
26.根據權利要求25的用途,其中赤蘚糖醇的含量為成品飲料重量的約0.2%-約 2. 5% ;其中D-塔格糖的含量為成品飲料重量的約0. 3% -約0. 6%。
27.赤蘚糖醇和D-塔格糖的組合在提供味道類似於全熱量飲料的節食型果汁或果汁 味飲料中的用途,其中所述節食型果汁或果汁味飲料包括(a)至少一種非營養性增甜劑;(b)含量為成品飲料重量的約0.-約3. 5%的赤蘚糖醇;和(c)含量為成品飲料重量的約0.-約1. 0%的D-塔格糖。
28.根據權利要求27的用途,其中赤蘚糖醇的含量為成品飲料重量的約0.2% -約 2. 5%。
29.根據權利要求27的用途,其中D-塔格糖的含量為成品飲料重量的約0.2% -約 0. 9%。
30.根據權利要求29的用途,其中D-塔格糖的含量為成品飲料重量的約0.3% -約 0. 6%。
31.根據權利要求27的用途,其中該果汁或果汁味飲料是含碳酸氣的。
32.根據權利要求27的用途,其中該果汁或果汁味飲料是不含碳酸氣的。
33.根據權利要求27的用途,其還含有d)至少一種營養性增甜劑。
34.根據權利要求27的用途,其中赤蘚糖醇的含量為成品飲料重量的約0.2% -約2.5% ;其中D-塔格糖的含量為成品飲料重量的約0. 3% -約0. 6%。
35.赤蘚糖醇和D-塔格糖的組合在提供用於增甜飲料的增甜劑組合物中的用途,其中 所述用於增甜飲料的增甜劑組合物包括(a)至少一種非營養性增甜劑;(b)含量為成品飲料重量的約0.-約3. 5%的赤蘚糖醇;和(c)含量為成品飲料重量的約0.-約1. 0%的D-塔格糖。
36.根據權利要求35的用途,其中赤蘚糖醇的含量為成品飲料重量的約0.2%-約3.5%, D-塔格糖的含量為成品飲料重量的約0. 2% -約0. 9%。
37.赤蘚糖醇和D-塔格糖的組合在提供味道類似於全熱量飲料的節食型飲料中的用 途,其中所述節食型飲料包括(a)至少一種非營養性增甜劑;(b)含量為成品飲料重量的約0.2% -約3. 5%的赤蘚糖醇;和(c)含量為成品飲料重量的約0.2% -約0. 9%的D-塔格糖。
38.根據權利要求37的用途,其中至少一種非營養性增甜劑選自天冬甜素、丁磺氨 鹽、糖精、環己磺酸鹽、氯化蔗糖衍生物、天胺甜素、neotame、蛇菊苷、甘草皂苷、羅漢果、新 橙皮苷雙氫查耳酮、monatin、應樂果甜蛋白、奇異果甜蛋白和brazzein。
39.根據權利要求38的用途,其中至少一種非營養性增甜劑是兩成分、三成分、四成分 或五成分非營養性增甜劑混合物。
40.根據權利要求39的用途,其中非營養性增甜劑混合物包含丁磺氨-K和氯化蔗糖衍 生物。
全文摘要
在零熱量或低熱量飲料或食品中含有一種或多種非營養性增甜劑、一種糖醇和D-塔格糖的組合,以獲得基本類似於全熱量飲料或食品的味道。該組合適用於零熱量或低熱量冰碳酸飲料。
文檔編號A23L2/00GK101926434SQ20101028967
公開日2010年12月29日 申請日期2002年4月23日 優先權日2001年5月1日
發明者G·奧爾瑟斯, G·羅伊, P·吉文, R·赫爾斯, T·李, W·穆蒂蘭吉, Z·貝爾 申請人:百事可樂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