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於米的食物組合物及其製備方法
2023-10-30 12:26:57 3
專利名稱:基於米的食物組合物及其製備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基於米的食物組合物及其製備方法。更具體地,本發明在一個方面涉及含微量營養物的基於米的食物組合物(下文中也稱為「富營養的復原米(enriched reconstituted rice)」)及其製備方法。在另一個方面,本發明涉及富含微量營養物的米,其中包含天然米和富營養的復原米。
在又一個方面,本發明涉及生產基於米的、類似穀物的食物產品(下文中被稱為「復原米」)的方法以及通過該方法可獲得的所述復原米。
對大部分人口而言,尤其是在遠東和拉丁美洲的農村地區,米是主食,其可以提供超過50%的日常卡路裡攝入。但是,在將粗米碾磨之後,最初的維生素含量在穀粒中僅能保留一小部分。維生素中的大部分都與外殼和胚乳一同被除去了。
此外。米並非維生素A的顯著來源,而維生素A是新興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營養不良的人民最為缺乏的維生素之一。今天,缺乏維生素A仍是這些國家中兒童失明的主要誘因。因此非常需要為這些人群在達不到其需求的膳食中常規提供維生素,以預防明顯的疾病,以及預防衰弱性邊緣疾病的廣泛流行。因為這個理由,米強化項目,以及對其它主食的強化,已成為政府、UN辦事處和其它非盈利組織的目標。
最近數十年來,科學家和官員進行了大量的努力,以發展低價、簡單且有效的方法用於用膳食中缺乏的維生素和其它微量營養物來強化米。但事實上,他們還沒有取得滿意的成效。雖然米在世界的很多地區都是優選的載體,但是其穀粒的大小卻不允許使用簡單的混合工藝,將維生素粉末或珠粒與其混合起來,因為維生素的形體將會立刻與米粒分離開。米強化的另一個困難是,在預備食用之前米需要被煮20-30分鐘,這對於敏感的微量營養物例如維生素來說是非常顯著的壓力。此外,在烹煮之前通常會用水漂洗米,由此會洗掉加入的維生素中的更大部分。
克服上述困難的一種方法是製備人造米粒,其中包埋有維生素,並且其隨後不再會與米粒分離。此外,包埋方式使得漂洗或烹煮導致的維生素流失更為困難,並且其還能提供針對氧化的保護,因為維生素被保護性基質所包裹。
法國專利公開文本No.1,530,248描述了強化的人造穀粒,其由粗小麥粉或麵粉的麵團及維生素製備,其還可能含有加工助劑,例如,單-二-甘油酯或蛋白質。通過麵團擠壓機對麵團進行擠壓,使麵團形成糊狀結構。然後將條切為小塊,最後進行乾燥。人造穀粒與天然穀粒按照1∶20至多達1∶1000的比例混合,特別地,該比例在1∶50至多達1∶500之間。但是,根據該方法製備的穀粒無法一直顯示出足夠的烹煮穩定性,這意味著這種人造穀粒在烹煮過程中有碎裂的趨勢,由此使得維生素釋放到烹煮的水中,最後被傾倒出去。
美國專利No.3,620,762公開了一種製備富營養的人造米的方法,所述方法通過捏合米粉、營養物以及粘合劑(如果必要的話),然後蒸混合物以使澱粉半膠凝化。之後,該產品被顆粒化以獲得類似米的穀粒,其最後還可以被包覆。但是,該方法需要相當長的時間用於蒸汽處理,大約15至30分鐘,這可能導致敏感的微量營養物,例如微生物的加工性流失,此外,嚴酷的加熱條件將會對人造穀粒的味道產生負面影響。這兩個缺點對於US 4,446,163中所公開的方法來說也是存在的,該方法中,膠凝化是通過在高壓鍋中的飽和蒸汽來進行的。
一種減少加熱時間的方法是擠出,在關於製備人造米粒的方法中其已被描述過多次。但是,在大部分公開文獻中,製備條件只能產生快速烹煮的產品或者甚至是方便產品,其不適合用於對天然米的強化。由於減少的烹煮時間,人造米粒將在正常的米粒變軟之前碎裂,由此將會使微量營養物釋放到烹煮的水中。
日本專利公開文本61 037068也描述了通過擠出來製備人造米的方法,但是製備條件產生的是膨化產品。眾所周知,膨化產品具有降低的密度。它們很容易與天然米粒分開,因此不適合用於使天然米富營養。該問題也被描述於JP 58 005148中。為解決此問題,加入相當高含量的增加密度的試劑是必須的。
JP 2002 233317中公開的方法使用了來自米的健康成分(包括維生素和礦物質)與澱粉類物質以及糙米或磨碎的糙米的組合,以通過擠出方式來製造人造米。但是,該方法需要「膠凝劑」如明膠、果膠、樹膠或其它粘合劑。此外,僅能獲得較低的維生素富集,而且產品無法提供在米中天然不存在的微量營養物,例如維生素A。
US 5,609,896中公開的方法又一次使用了擠出技術來製備人造富營養米粒,並且克服了米粒不足夠穩定以及隨之的維生素流失的問題,這是通過加入特定的成分,即,熱穩定劑(例如,亞硫酸鹽);粘合劑(例如,增溶蛋白質、樹膠、多糖);交聯劑(例如,可食用醛、戊二醛揮發性酸);以及水性試劑(主要是水)來實現的。
但是,需要的成分中的很多種—尤其是熱穩定劑和交聯劑組中的—被認為可能導致過敏反應,或者可能致癌。此外,生產過程由若干步驟構成,其導致實施更為困難、成本更高。
本發明的一個目的是提供富含微量營養物的米,同時避免現有技術的缺點。
因此,在一個方面,本發明涉及製備富營養的復原米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如下步驟(a)水合經粉碎的米基質材料、至少一種微量營養物和乳化劑的混合物,以獲得含有20-30wt.%水的糊狀物,在加熱到大約70-100℃的同時捏合獲得的糊狀物,不超過5分鐘,直到米的澱粉被半膠凝化;(b)將半膠凝化的物質製成條,對其進行切割,獲得與米粒大小接近或相等的顆粒;以及(c)將顆粒乾燥至水分含量不超過15wt.%。
本發明還涉及通過上述方法獲得的富營養的復原米。
本文中使用的術語「微量營養物」指生理必需的人類膳食成分,如,維生素,例如,維生素A、維生素B1、葉酸、煙酸和維生素B12、維生素B2、維生素E和C、生物素、泛酸酯、維生素K及其衍生物,以及礦物質和痕量元素,例如,鐵、硒、鋅和鈣。微量營養物在本發明提供的富營養復原米中以0.1至5%的量存在,該比例基於最終組合物的重量。優選地,微量營養物在本發明提供的富營養復原米中,以在1g中足以提供RDA(成人每日推薦量)的5%至300%的量存在。
用於本發明方法中的經粉碎的米基質材料可以是經破碎的、經破裂的或者以其他方式降解的米粒,其至少部分地或絕大部分地經粉碎過,例如粗米粉或米粉。通過加入水和/或蒸汽,以及乳化劑和微量營養物對該基質材料進行水合至水含量為15-35wt.%。乳化劑的例子是卵磷脂或C14-18脂肪酸的單-或二甘油酯或其混合物。合適地,使用大約0.5wt.%至大約3wt.%的乳化劑,該比例基於組合物的總重。微量營養物通常以粉末形式加入,但是油狀維生素例如維生素A或維生素E也可以作為油使用。但是,油溶性維生素的粉末狀產品形式是優選的,因為這類製劑更易於操作。此外,粉末狀產品形式本身可以提供對敏感微量營養物的一定程度的保護。使經水合的混合物受到剪切力作用,例如,對其進行捏合,以形成糊狀混合物,同時加熱至70-100℃不超過5分鐘。加熱/捏合過程下文中被稱為「預處理」。在製造糊狀混合物的過程中,加熱可通過外部熱源來進行,或者,優選地,通過引入蒸汽來實現。雖然所有組分,即,基質材料(粗米粉或米粉)、乳化劑和微量營養物可在溼潤之前混合,但是優選先產生米基質材料和乳化劑的糊狀混合物,再將微量營養物引入到預處理後的糊狀混合物中,即,恰在步驟(b)之前。步驟(b)中,對步驟(a)中獲得的經過預處理的物質進行的進一步加工可以通過食品技術中用於將麵團加工成條的任何方法來完成,其適合用傳統齒輪的擠出方式來進行。在本發明的一種優選的實施方式中,使用雙螺杆擠出機。擠出機的溫度可以為60℃至120℃,混合物在擠出機中的駐留時間適合為大約10-90秒。將要離開擠出機的條調節為直徑近似於米粒的大小,並將其切割為米粒大小的小塊。由此獲得的顆粒在合適的乾燥機中乾燥,例如,流化床乾燥機或帶式乾燥機,至水分含量不超過15wt.%。得到的顆粒可與常規的米按照,例如相對天然米1wt.%的比例混合。
在另一個方面,本發明涉及製造具有與天然米粒相似或相同形狀的復原米粒的方法,所述復原米粒可用於仿製天然米粒。根據本發明的該方面的方法包括如下步驟(A)將米和/或經破碎的米粉碎,以獲得經破碎的米基質材料;(B)在水和水蒸氣都存在的情況下,在熱且潮溼的媒介中,對經破碎的米基質材料進行水熱-機械處理,並且在使上述物質受到剪切力的同時對經破碎的米基質材料進行混合,以使得在經破碎的米基質材料中的澱粉至少部分膠凝化;(C)通過擠壓和分塊,使至少部分膠凝化的經破碎的米基質材料成型,獲得具有與天然米粒相似或近似形狀的顆粒;(D)乾燥這些與天然米粒相似或近似形狀的顆粒。
或者,在根據本發明的方法中,步驟(A)和(B)可以調換順序進行,即,在步驟(A)之前進行步驟(B)。可選地,在步驟(B)和(A)之間可以再進行中間的乾燥步驟。
將經破碎的米作為低價原材料有利於降低整體的生產成本。此外,該方法使得任何類型的添加劑都可在步驟(B)、(C)和(D)中加入。當在步驟(B)或(C)中加入時,添加劑將分布於整個基質材料中,已經證明,這對於製備富含維生素和礦物質的復原米來說特別有用。因此,就可以避免用富含維生素和礦物質的外殼包被的整米粒的一些主要缺點(經破碎的米目前遠比整米粒便宜;較之包含和濃縮在外殼中的添加劑而言,在對基質材料進行操作和對米進行漂洗的期間,分布於復原米粒整體中的添加劑更不容易損失)。
優選地,熱-機械處理經破碎的米基質材料的步驟(B)在擠出機中進行,其中,水含量為15wt.%至35wt.%,在擠出機中的停留時間為10秒至120秒。
有利地,熱-機械處理經破碎的米基質材料的步驟(B)包含兩個分步驟第一分步驟(B1)在預處理機中進行,溫度在大約70℃至100℃的範圍內,水含量為15wt.%至35wt.%,停留時間為10秒至10分鐘,優選地,在預處理機中1分鐘至5分鐘;隨後進行第二分步驟(B2),在擠出機中進行,水含量在15wt.%至35wt.%之間,停留時間為10秒至90秒。
優選地,熱-機械處理在擠出機中進行,溫度在60℃至120℃之間,更優選地,溫度在80℃至110℃之間。
熱-機械處理優選在不顯著進一步粉碎經破碎的米基質材料顆粒的條件下進行。實際上,這意味著起始材料最可能是經破碎的米顆粒的混合物以及或多或少的米粉。對任何顯著的進一步粉碎的預防,可以通過減小在本發明方法中作用於產物的總剪切力來實現。為達到此目的,可以單獨使用預處理機或者將預處理機與隨後的低剪切力擠出機組合使用,用於步驟(B)中的水熱-機械處理。換言之,步驟(B)中機械作用小於水熱的作用。結果,由此獲得的復原米粒具有複合結構,其中有仍能辨認出來的經破碎的米顆粒以及將其保持在一起的麵粉狀的澱粉基質。這種非均質結構具有令人感興趣的影響感官的性質,並使其自身能夠通過調節較大組分部分(經破碎的米)和較小組分部分(米粉)的平均顆粒大小,來調節這種類型的復原顆粒的口感(bite)。
有利地,乾燥與天然米粒相似或近似形狀的基於米的結構的乾燥步驟(D)在熱且乾燥並且具有不飽和水蒸氣的空氣中進行。乾燥步驟優選在(多個)乾燥器中的總停留時間為30分鐘至5小時之間。優選的乾燥溫度在環境溫度(大約20℃)至大約100℃之間。應當指出,對於乾燥步驟(D)來說,長的停留時間和低溫通常是更為優選的。這使得復原米粒能被溫和乾燥,米基質材料的內部應力和水分梯度都達到最小。最優選地,乾燥在加熱至20℃至40℃之間的環境空氣中進行3小時以上。
帶式乾燥機或流化床乾燥機可用於步驟(D),步驟(D)優選包括第一分步驟(D1),在流化床乾燥機中進行,以及第二分步驟(D2),在帶式乾燥機中進行。在流化床乾燥機中進行的第一分乾燥步驟提供表面乾燥導致的快速水分流失。在帶式乾燥機中進行的第二分乾燥步驟提供慢得多的整體乾燥,這由復原米粒內部擴散速率(diffusion rate)限制。
在乾燥步驟中,並非簡單地使用單次經過的被加熱的環境空氣,而是至少部分用過的被加熱的乾燥空氣還可以被再循環進乾燥機。此類部分再循環的乾燥用空氣具有增加的水分水平,它們提供了低成本地調節乾燥機內部「氣候」的可能性,並且有助於降低乾燥步驟(D)的整體能耗。如果大部分乾燥用空氣被再循環,來自待乾燥復原米粒的水分中就僅有小部分被乾燥用空氣帶走,因此使得米粒幹得非常慢,米粒內具有極小的水分梯度和極小的內部壓力。因此,米粒的破裂和皸裂都可被有效地預防。通過這種方式,產品質量得以提高,而且同時還節約能量。
在成型步驟(C)之前,其它物質可被加入到至少部分膠凝化的經破碎的米基質材料中。此類加入物可以包括維生素、粘合劑、植物纖維,例如,纖維素、半纖維素、麥粉等或其混合物。優選地,加入是在步驟(B)的熱-機械處理期間進行的。植物纖維就像粘合劑一樣可以幫助復原米粒增加強度。
步驟(C)自身可通過如下方式來進行對至少部分膠凝化的經破碎的形成糊狀的米基質材料進行壓縮,將上述物質擠壓通過噴嘴板,隨後對壓出物質的條進行切割。在這種情況下,優選在步驟(B)的熱-機械處理期間將乳化劑與物質混合。乳化劑有助於在復原米粒離開噴嘴板時以及在最初的乾燥階段預防復原米粒之間的粘結,由此預防乾燥步驟(D)中結塊的形成。此外,乳化劑有助於預防擠出物表面小孔和裂紋的形成(「鯊魚皮效應」)。試圖在烹煮之後獲得高的緊實性/烹煮穩定性的情況下,此類小孔和裂紋會造成不利影響。如果步驟(B)的熱-機械處理期間,擠出機料筒內的產品溫度達到了100℃以上的溫度,擠出機料筒緊鄰噴嘴板的上遊的下遊側末端就要被冷卻,以確保含水的產品能以明顯低於100℃的溫度通過噴嘴板內的噴嘴離開,以預防待切成復原米粒的產品條膨脹(「蓬化」、「閃蒸」)。
噴嘴板優選包括若干單個的噴嘴和旋轉刀,用於切割通過噴嘴擠出的產品條。因此,復原米粒的大小和形狀可以通過選擇噴嘴的橫截面、調節內建壓力和/或產品的擠出速度以及旋轉刀的速度來確定。由此可以仿造出很多種類的天然米。甚至可能造出一些獨特的形狀(小馬、恐龍等)。
在根據本發明的方法的一種特別有利的方式中,成型步驟(C)之後,在成型的基於米的結構的表面形成了水阻隔層。
該水阻隔層能降低水進入到復原的基於米的粒中的擴散速率,由此增加烹煮穩定性(煮後的緊實性)。
水阻隔層的形成可以通過含有米的結構的表面澱粉的至少部分膠凝化來實現,優選地,通過完全膠凝化來實現,所述的含有米的結構具有與天然米粒相似或近似形狀。
此外或或者,水阻隔層的形成可以通過含有米的結構的表面澱粉的不可逆交聯來實現,所述的含有米的結構具有與天然米粒相似或近似形狀。優選地,這通過在步驟(B)的熱-機械處理期間或成型步驟(C)中加入由溫度引發的交聯劑來實現。
此外或或者,水阻隔層的形成可以通過將水性膠體膜沉積到米表面上來實現,所述的米含有與天然米粒具有相似或近似形狀的結構。優選地,水性膠體的沉積在乾燥步驟(D)期間進行。
優選地,水阻隔層的形成通過對產品的表面硬化或表面緻密化(densification)來實現。該表面硬化或表面緻密化可在成型步驟(C)期間或之後或乾燥步驟(D)期間或之後進行。這種表面硬化或表面稠化優選在80℃至200℃之間的溫度進行10秒至3分鐘。與在接近環境的溫度下進行多達5小時或者甚至更長時間以獲得溫和整體乾燥(沒有裂紋,極少的維生素損失)的整個乾燥步驟不同,表面硬化或表面緻密化對復原的基於米的粒使用相對短但是強的「熱衝擊」。由此,在該方法中,主要是步驟(B)中的維生素損失/流失能受到限制,由此可以降低對用於補償此類流失的「過量」維生素的需要。
有利地,就影響感官的理由而言,前面段落中描述的方法可以單獨或組合進行,至下述程度復原米在烹煮之後的緊實性(「口感」)被調節至與之後要與復原米粒混合的天然米粒在烹煮之後的緊實性大概相同。換句話說,復原米被調節至其烹煮之後的緊實性(「口感」)與天然米粒烹煮之後的緊實性大致相同。這意味著,通過上述方法中的一種或組合對復原米進行調節,使得在經過特定的烹煮時間段烹煮時,復原米的緊實性與天然米粒的緊實性幾乎相同或充分接近。
通過品嘗試驗來比較烹煮之後復原米粒和天然米粒的緊實性。品嘗者需要先咬一口烹煮過的天然米粒(參照米粒),其在「參照烹煮時間」之後具有參照緊實性,然後再咬一口烹煮過的復原米粒,其已經歷了特定的烹煮時間的烹煮。對品嘗者來說確定兩種米粒中的哪一種具有更高的緊實性是相對容易的。如果這種比較重複進行,其中烹煮過的復原米粒經歷一系列寬範圍內的烹煮時間的烹煮,一些將具有比烹煮過的天然米粒更小、大致相同或更高的緊實性。從這系列比較中,可以確定復原米粒的「等同烹煮時間」,其可被表示為經歷「參照烹煮時間」的烹煮之後與復原米粒具有相同的烹煮後緊實性的天然米粒的「參照烹煮時間」的百分比。
優選地,復原米被調節為其等同烹煮時間在將與其混合的天然米的參照烹煮時間的大約30%至150%之間,優選地,50%至120%之間。當此類復原米粒與相應的天然米粒混合然後經歷參照烹煮時間的烹煮時,加入的復原米裡將僅有少許烹煮程度過了或不夠,烹煮程度過了或不夠較之天然米粒分別顯示出較少或較多的緊實性。但是,這在某些情況下可以忍受。例如,當在米飯烹煮器中製備米飯時,沒有過剩的水也沒有對米進行任何漂洗的情況下,上述範圍內的等同烹煮時間很容易忍受,因為這種類型的烹煮得到的是粘的米粒集合體,維生素或礦物質在米飯製備期間被洗掉的可能性很小。
優選地,在步驟(B)的熱-機械處理期間加入著色劑,使得由此獲得復原米具有與將和復原米混合的天然米粒相同或相似的顏色,以使由此獲得的復原米儘可能在天然米粒中不顯眼。
或者,在步驟(B)的熱-機械處理期間加入著色劑,使得由此獲得的復原米具有與將和復原米混合的天然米粒不同的顏色,以使由此獲得的復原米在天然米粒中相當顯眼。
下述實施例將進一步闡述本發明。
實施例1將960g菸鹼、420g棕櫚酸維生素A(500'000IU/g,以維生素產品形式)、84g單硝酸硫胺、26g葉酸和150g維生素B12(0.1%的維生素B12,以產品形式)混合起來。將該維生素預混合物與米粉和1kg乳化劑(蒸餾後的單甘油酯,售賣商品名為「DIMODAN PH 100NS/B」,Danisco A/S,丹麥銷售)混合,以獲得7.5kg的維生素/乳化劑/米粉預共混物。將該預共混物以15kg/h計量加料至擠出機單元,其中以185kg/h向擠出機單元中進料米粉。該物質在兩腔預處理機中於80℃至98℃之間的溫度下半膠凝化1-2分鐘,這是通過如下方式進行的首先使米粉顆粒流體化及蒸汽化,然後在第一個腔中潤溼其表面,然後緩慢混合溼潤的米粉顆粒,以使水浸入到第二個腔的米粉顆粒中。之後,在雙螺杆擠出機中擠出麵團,通過在口模之後對條進行切割使其成型為近似的米粒。所述米粒的水分含量為28-29%,在流化床乾燥機中於70℃對其進行40分鐘的乾燥。乾燥之後,得到的維生素化的近似米粒按照1%的比例與天然米混合。
在由此獲得的富含維生素的米中不同維生素的含量如下所示加工流失每1g 維生素A 0.52mg*18%維生素B10.67mg 20%葉酸0.26mg 0%煙醯胺 8.5mg 11%維生素B12 1.32μg12%*視黃醇當量所獲得的人造米具有與天然米相似的外觀、顏色和味道。其顯示出了非常好的烹煮穩定性,使得維生素可被保護並包埋於米粒中。稀釋於天然米中時,它們不會被辨認出來。當用水洗或烹煮擠出的米粒時,沒有觀察到明顯的維生素流失。
實施例2實施例2按照實施例1進行,但是沒有預處理步驟。在擠出工藝期間用30%的水潤溼幹的混合物。僅使用了維生素A(作為棕櫚酸維生素A,500'000IU/g粉末),而不是維生素混合物。加工之後維生素A的保留率為90%。
實施例3
按照實施例1的工序進行,但是在預處理之後加入維生素A。就該目的而言,將420g棕櫚酸維生素A(500'000IU/g,以維生素產品形式)和4580g米粉混合,以獲得5kg維生素/米粉預混合物。預處理後將該預混合物加入到麵團中。加工之後維生素A的保留率為86%。
權利要求
1.一種製備富營養的復原米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如下步驟(a)水合經粉碎的米基質材料、至少一種微量營養物和乳化劑的混合物,以獲得含有15-35wt.%水的糊狀物,在加熱到大約70-100℃的同時捏合獲得的所述糊狀物,不超過5分鐘,直到米的澱粉被半膠凝化;(b)將所述半膠凝化的物質製成條,對其進行切割,獲得與米粒大小接近或相等的顆粒;並且(c)將所述顆粒乾燥至水分含量不超過15wt.%。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微量營養物在步驟(a)之後、步驟(b)之前加入到所述糊狀物。
3.如權利要求1-2中任意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微量營養物以在1g最終組合物中提供RDA值的5%至300%的量加入。
4.如權利要求1-3中任意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微量營養物是維生素A、維生素B1、維生素B2、維生素B6、葉酸、煙酸、維生素B12、維生素K、維生素C和維生素E及其衍生物中的至少一種。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微量營養物以能向復原米提供45-2700mg/kg的維生素A當量(作為視黃醇酯)、60-3600mg/kg的維生素B1、20-1200mg/kg的葉酸、0.8-48g/kg的煙酸以及0.12-7.2mg/kg的維生素B12的量加入。
6.通過權利要求1-5中任意一項所述的方法獲得的富營養的復原米。
7.富含微量營養物的米,其中包含天然米和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富營養的復原米的混合物。
8.一種製造復原米粒的方法,所述復原米粒具有與天然米粒相似的形狀,所述方法包括如下步驟(A)將米和/或經破碎的米粉碎,以獲得經破碎的米基質材料;(B)在水和水蒸氣都存在的情況下,在熱且潮溼的媒介中,對所述經破碎的米基質材料進行水熱-機械處理,並且在使上述物質受到剪切力作用的同時對所述經破碎的米基質材料進行混合,以使得所述經破碎的米基質材料的澱粉中的至少一部分膠凝化;(C)通過擠壓和分塊,使所述至少部分膠凝化的經破碎的米基質材料成型,獲得具有與天然米粒相似或近似形狀的顆粒;(D)乾燥這些顆粒。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中步驟(B)在步驟(A)之前進行。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步驟(B)的水熱-機械處理和步驟(A)的粉碎之間加入中間乾燥步驟。
11.如權利要求8-10中任意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對所述經破碎的米基質材料進行熱-機械處理的步驟(B)在擠出機中,在水含量為15wt.%至35wt.%下進行,在擠出機中的停留時間為10秒至120秒。
12.如權利要求8-11中任意一項所述的方法,熱-機械處理所述經破碎的米基質材料的步驟(B)包含兩個分步驟第一分步驟(B1),在預處理機中進行,溫度在大約70℃至100℃的範圍內,水含量為15wt.%至35wt.%,停留時間為10秒至10分鐘,優選1分鐘至5分鐘;以及第二分步驟(B2),在擠出機中進行,水含量在15wt.%至35wt.%之間,停留時間為10秒至90秒。
13.如權利要求11或1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熱-機械處理在擠出機中進行,溫度在60℃至120℃之間,更優選地,溫度在80℃至110℃之間。
14.如權利要求8-13中任意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熱-機械處理在不明顯進一步粉碎所述經破碎的米基質材料的所述顆粒的情況下進行。
15.如權利要求8-14中任意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乾燥具有與天然米粒相似形狀的含有米的結構的步驟(D)在熱且乾燥並且具有不飽和水蒸氣的空氣中進行。
16.如權利要求15所述的方法,其中,進行所述乾燥步驟時,在乾燥機中的總停留時間在30分鐘至5小時之間。
17.如權要求15或16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乾燥溫度在環境溫度(大約20℃)至大約100℃之間。
18.如權利要求15-17中任意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乾燥使用加熱至20℃至40℃之間的環境空氣,進行3小時以上。
19.如權利要求15-18中任意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對具有與天然米粒相似形狀的基於米的結構進行乾燥的步驟(D)在帶式乾燥機中進行。
20.如權利要求15-19中任意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對具有與天然米粒相似形狀的基於米的結構進行乾燥的步驟(D)在流化床乾燥機中進行。
21.如權利要求15-20中任意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對具有與天然米粒相似形狀的基於米的結構進行乾燥的步驟(D)包含在流化床乾燥機中進行的第一分步驟(D1)和在帶式乾燥機中進行的第二分步驟(D2)。
22.如權利要求15-21中任意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至少部分用過的加熱的乾燥用空氣被再循環進乾燥機。
23.如權利要求8-22中任意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成型步驟(C)之前,向所述米基質材料中加入其它組分。
24.如權利要求2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加入的組分包括下述組中的至少一種維生素、粘合劑、植物纖維,例如,纖維素、半纖維素、麥粉等。
25.如權利要求23或2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其它組分在步驟(B)的所述熱-機械處理期間加入。
26.如權利要求8-25中任意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步驟(C)通過如下方式來進行對所述至少部分膠凝化的經破碎的米基質材料進行壓縮,將上述物質擠壓通過噴嘴板,隨後對壓出物質的條進行切割。
27.如權利要求26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步驟(C)的熱-機械處理期間將乳化劑與所述基質材料混合。
28.如權利要求18-27中任意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成型步驟(C)期間或之後,在所述成型的基於米的結構的表面形成水阻隔層。
29.如權利要求2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水阻隔層的形成通過所述基於米的結構表面澱粉的至少部分膠凝化來實現,優選地,通過完全膠凝化來實現。
30.如權利要求28或29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水阻隔層的形成通過所述基於米的結構表面澱粉的不可逆交聯來實現。
31.如權利要求30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步驟(B)的所述熱-機械處理期間或在所述成型步驟(C)期間向所述基質材料中加入溫度引發的交聯劑。
32.如權利要求30或3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水阻隔層的形成是通過將水性膠體膜沉積到所述含有米的結構的表面上來實現。
33.如權利要求3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水性膠體膜在所述乾燥步驟(D)期間沉積。
34.如權利要求8-33中任意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工藝步驟可以單獨或組合進行,至下述程度復原米在烹煮之後的緊實性與之後要與復原米粒混合的天然米粒在烹煮之後的緊實性大概相同。
35.如權利要求34所述的方法,其中,復原米的等同烹煮時間被調節至之後將與復原米粒混合的天然米粒的參照烹煮時間的30%至150%之間的值。
36.如權利要求35所述的方法,其中,復原米的等同烹煮時間被調節至之後將與復原米粒混合的天然米粒的參照烹煮時間的50%至120%之間的值。
37.如權利要求8-36中任意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步驟(B)的所述熱-機械處理期間加入著色劑,使得由此獲得的復原的基於米的顆粒具有與將和復原的基於米的顆粒混合的天然米粒相同或相似的顏色。
38.如權利要求8-37中任意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步驟(B)的所述熱-機械處理期間加入著色劑,使得由此獲得的復原的基於米的顆粒具有與將和復原的基於米的顆粒混合的天然米粒不同的顏色。
39.通過權利要求8-38中任意一項所述的方法獲得的含有米的結構(復原米)。
全文摘要
本發明涉及富含微量營養物的復原米,以及從經粉碎的米基質材料對其進行製備的方法;涉及此類富營養的復原米與天然米的混合物;還涉及從經粉碎或破碎的米來製備復原米粒的方法。
文檔編號A23L1/182GK1882252SQ200480034406
公開日2006年12月20日 申請日期2004年11月10日 優先權日2003年11月21日
發明者託馬斯·布魯梅爾, 尼科爾·克裡曼, 邁克斯·邁耶, 羅尼·施維克特 申請人:帝斯曼智慧財產權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布勒股份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