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砂石存儲料倉的製作方法
2023-10-20 12:46:02 2

本實用新型涉及混凝土生產設備技術領域,更具體地說,它涉及一種砂石存儲料倉。
背景技術:
現有技術中的砂石儲存料倉,包括料倉,通過在料倉進口處上方設置噴淋管,在噴淋管上開設若干朝向地面的小孔,通過在噴淋管內通水噴淋的方式進行簡單的粉塵隔絕,其隔絕效果一般,且無法滿足多種工作情況。
申請號為CN201620026309.2的專利文件,公開了一種砂石儲存料倉,在倉體的入口設置噴淋支架,在噴淋支架上連接噴霧頭,在倉體入口處形成一層霧區,進而達到較好的隔絕粉塵的目的, 而在實際工況中,工作人員需要在料倉內進行不同的工作,而在料倉堆放砂石的過程中,使得倉體內部充滿粉塵,無法進行後續的其他工作,而當砂石運輸完成之後,由於倉體內部充滿呈漂浮狀態的粉塵,對人體容易造成損傷,所以需要將倉體內部粉塵沉澱一段時間之後才能夠進行後續的工作,降低了工作效率,存在改進的不足之處。
技術實現要素:
針對現有技術存在的不足,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於提供一種砂石存儲料倉,該料倉設置有噴霧頭和滑動機構,能夠根據不同的工況,通過移動噴淋管,有效隔絕和快速消除砂石搬運過程中的粉塵,保證工作效率的同時提供較好的工作環境。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了如下技術方案:一種砂石存儲料倉,包括倉體,所述倉體側面設有倉體進口,所述倉體進口上端設置有噴淋支架,所述噴淋支架上設有噴淋管,所述噴淋管連接有若干噴霧頭,所述倉體進口上端還設有控制噴淋管朝向倉體內部水平滑移的滑動機構,所述滑動機構包括位於噴淋支架端部的滑動件,所述倉體進口設有向倉體內部方向延伸的軌道,所述滑動件可沿軌道方向位移。
通過採用上述技術方案,通過滑動件和軌道組成的滑動機構實現噴霧頭能夠在倉體內部上方移動,進而實現噴霧頭噴灑而出的水霧能夠在整個倉體內部的範圍進行輻射,使水霧在倉體內部飄散,從而利用水霧對料倉內部飛揚的粉塵進行吸收,達到快速改善料倉內的環境的目的,節省了粉塵沉澱時間,有利於提高工作效率。
本實用新型進一步設置為:所述軌道呈槽型設置,所述滑動件為滑塊,所述滑塊與軌道滑動配合。
通過採用上述技術方案, 槽型設置得軌道結構簡單,滑塊位於軌道內具有較好的定位效果,通過滑塊在軌道內移動以實現噴霧頭、噴淋管以及噴淋支架位置的移動,滑動方式簡單,便於工作人員調節。
本實用新型進一步設置為:所述軌道呈槽型設置,所述滑動件為滑輪,所述滑輪與軌道滾動配合。
通過採用上述技術方案,槽型設置得軌道結構簡單,滑輪位於軌道內具有較好的定位效果,通過滑輪在軌道內滾動以實現噴霧頭、噴淋管以及噴淋支架位置的移動,滾動方式簡單,滾動摩擦阻力較小,便於工作人員調節。
本實用新型進一步設置為:所述軌道設有兩條,兩條所述軌道相互平行,兩條軌道之間的間隔距離等於倉體進口寬度。
通過採用上述技術方案,兩條軌道具有較高的穩定性,將軌道之間的間隔距離與倉體進口寬度相等,能夠避免從倉體進口進入的輸送車與軌道發生碰撞。
綜上所述,本實用新型具有以下效果:本砂石儲存料倉結構簡單,有利於改善工作環境,提高工作效率,避免砂石粉塵顆粒物對人體造成影響,有利於安全高效工作。
附圖說明
圖1為實施例一種砂石儲存料倉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實施例一種砂石儲存料倉的部分結構示意圖(主要用於體現軌道和噴淋支架的配合);
圖3為圖2的I部放大圖。
附圖標記:1、倉體;2、倉體進口;3、直杆;4、噴淋支架;5、噴淋管;6、噴霧頭;7、連杆;8、軌道;9、軟管;10、滑輪。
具體實施方式
參照圖1至圖2對本實用新型一種砂石存儲料倉做進一步說明。
如圖1、圖2所示,一種砂石存儲料倉,包括倉體1,在倉體1的其中一側面設有用於輸送車出入的倉體進口2,倉體進口2上開設有倉門,在倉體進口2上端設置有噴淋支架4,在噴淋支架4上通過直杆3向下延伸連接有噴淋管5, 在噴淋管5上設置有與自身相連通的若干噴霧頭6,噴淋管5上設有開關閥,噴淋管5連接軟管9,軟管9連接有水泵,水泵放置於水池內,通過水泵運轉,水從水池內經過軟管9、噴淋管5和噴霧頭6。
如圖1、圖2所示,在噴淋支架4的兩端設置有滑動件,滑動件可以為滑塊或者滑輪10,本方案從調節省力角度考慮優選為滑輪10,在倉體1的頂壁向下延伸有連杆7,連杆7上連接有與滑輪10相配合的軌道8,軌道8的長度延伸方向為從倉體進口2向倉體1內部,軌道8設有兩條,兩條所述軌道8相互平行,兩條軌道8之間的間隔距離等於倉體進口2寬度,當料倉內砂石存儲完畢後,工作人員需要再次進入料倉工作時,通過滾動滑輪10,使噴淋管5以及噴霧頭6向倉體1內移動,使得水霧的噴灑範圍能夠輻射在倉體1內部,水霧在倉體1內部飄散,從而利用水霧對料倉內部飛揚的粉塵進行吸收。
以上所述僅是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方式,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並不僅局限於上述實施例,凡屬於本實用新型思路下的技術方案均屬於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應當指出,對於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原理前提下的若干改進和潤飾,這些改進和潤飾也應視為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