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商品能以拆封為由拒絕退貨嗎(網購商品超過七天或者拆過封)
2023-10-04 18:37:51 1
隨著大家對網絡購物的越來越依賴,針對網絡購物產生的消費者和商家的矛盾也越來越突出,在其中消費者往往處於弱勢,商家制定出不符合法律規定的要求,迫使消費者承擔本不應該承擔的損失。今天就來說一下,其中廣大消費者都比較關注的網購商品超過七天或者拆過封,是否可以退貨的問題。
一、《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對於經營者採用網絡、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消費者有「7天無理由退貨」的後悔權。 「促銷商品不參加7天無理由退貨」、「商品已拆封就不完好」等,不能成為拒絕退貨的理由。
網絡商家接到消費者的退貨要求後,15天內必須辦理退貨手續,並在退貨後的15天內返還貨款。如商家違反,最高將被處以50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還會被吊銷營業執照。
二、以下四種情況將被視為商家故意拖延或無理拒絕,商家將面臨最高50萬元罰款:
1、對於適用無理由退貨商品,自收到消費者退貨要求之日起未辦理退貨手續;
2、未經消費者確認,以自行規定該商品不適用無理由退貨為由拒絕退貨;
3、以消費者已拆封、查驗影響商品完好為由拒絕退貨;
4、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無正當理由未返還消費者支付的商品價款。
三、同樣,下面這種情況,也將被視為商家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
經營者如未按照約定提供服務,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履行約定或者退回預付款,並承擔預付款的利息、消費者必須支付的合理費用,經營者對消費者提出的合理退款要求,明確表示不予退款,或者自約定期滿之日起、無約定期限的自消費者提出退款要求之日起超過15日未退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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