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在球籠鐘形殼檢測的探測器的調整結構的製作方法
2023-10-27 23:32:47 1
本實用新型涉及測量工具,尤其涉及一種用在球籠鐘形殼檢測的探測器的調整結構。
背景技術:
球籠鐘形殼是汽車傳動系統中的重要部件,其作用是將發動機的動力從變速器傳遞到兩個前車輪,驅動汽車高速行駛。外球籠是將鋼球固定放置在星形套和鐘形殼之間的一個保持架的六個窗口中,鋼球在星形套和鐘形殼裡剛好各有一半的位置,一次來驅動和萬向節的作用角度,光滑的表面處理使得萬向節的運動像一個斜齒輪一樣,六個鋼球分別推動各自所在的星形套和鐘形殼中的球道,將發動機提供的力進行傳遞。
星形套是球籠式等速萬向節至關重要的零件。它的空間幾何形狀是在外徑球面上周向等分地開有六素線為圓弧形的窩面滾道外溝槽。存在著一個偏心距是星形套一個顯著的結構特徵。同理,鐘形殼亦存在著一個與星形套大小相等的偏心距,而這兩個相等且分別置於球面中心兩側的偏心距,保證了球籠式萬向節始終同步地傳遞兩相交軸之間的運動和轉矩。因此,偏心距決定萬向節總成結構性能的一個極其重要的尺寸指標,必須對其進行精確地測量和控制,以達到設計要求,進滿足使用要求。
在產品批量生產的過程中,尺寸是否符合標準是產品是否合格的條件之一,也許產品中的某一部位的尺寸是否正確決定了該產品是否合格。當人工對產品進行測量時,開始能找對位置,可能測量過程中慢慢的偏離了被測點,這樣檢測出來的產品可能不符合標準。並且對於一些弧面型的設備偏心距的測量是也是檢測一個產品是否合格的一個標準,而現有的對球籠鐘形殼偏心距的測量還沒有簡單的裝置,並且針對不同的大小的球籠鐘形殼檢測的探測器的調整結構。。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在於球籠鐘形殼偏心距不容易測量,不適用於不同大小的球籠鐘形殼檢測,因此在此提供一種用在球籠鐘形殼檢測的探測器的調整結構。
用在球籠鐘形殼檢測的探測器的調整結構,其特徵在於,包括固定部件、轉動部件、測量部件、支撐杆,所述測量部件包括第一測量杆、第二測量杆、測量杆轉軸、測量件座、長度測量尺,所述第一測量杆固定在測量件座上,所述測量杆轉軸穿過第二測量杆的中間部分設置在測量件座上,第一測量杆上設置有孔,所述長度測量尺的測量端穿過孔頂住第二測量杆的一端,所述第二測量杆的另一端始終抵住球籠鐘形殼的球道或內圓面;
所述支撐杆的一端設置在轉動部件的側面,另一端固定測量件座的下端,所述轉動部件的中心軸線與球籠鐘形殼的中軸線形成平面且該平面與頂杆轉動形成的水平面垂直;
所述轉動部件包括轉動座、轉動塊,所述轉動塊上設置有滑動槽,所述支撐杆通過螺杆設置在滑動槽內,且支撐杆在滑動槽內來回滑動。
進一步地,所述支撐杆的上下方向上設置有支撐杆槽,所述支撐杆通過螺杆穿過支撐杆槽固定在轉動部件上。
進一步地,所述第二測量杆包括第二測量橫杆、豎杆、頂杆,所述測量部件還包括彈簧,所述第二測量橫杆和第一測量杆平行設置,所述頂杆經過豎杆與第二測量橫杆連接,所述頂杆始終抵住球籠鐘形殼的球道或內圓面,所述第二測量橫杆和第一測量杆之間連接有彈簧。
進一步地,所述測量件座底部朝下設置有凹槽,且凹槽兩側設置有孔,所述支撐杆一端設置在凹槽內,且在通孔相對位置也設置有孔,螺杆穿過孔固定支撐杆和測量件座。
進一步地,所述固定部件包括套接部、固定件上底座,球籠鐘形殼套在套接部處,所述套接部設置在固定件上底座上。
進一步地,還包括導軌、固定件下底座,所述導軌設置在固定件上底座下部,且固定件上底座下部設置有與導軌匹配移動的部件,所述導軌設置在固定件上底座上。
進一步地,所述固定部件還包括絲杆型直線滑臺,所述絲杆型直線滑臺包括固定端和絲杆端,所述絲杆型直線滑臺的固定端固定在固定件下底座上,所述絲杆端設置在固定件上底座的底部,所述固定件上底座設置有與絲杆匹配的螺紋結構。
進一步地,還包括控制電路,所述絲杆型直線滑臺為電子部件,所述控制電路的輸入端與絲杆型直線滑臺輸出端連接,所述控制電路還包括顯示部件。
進一步地,所述長度測量尺為千分尺。
進一步地,所述固定部件上設置有限位孔,在該限位孔處設置有限位塊。
本實用新型的優點在於:
(1)本實用新型中通過滑動槽來調節支撐杆和轉動座的中心軸的位置,通過支撐杆槽調節支撐杆的高度,從而使得頂杆的水平高度和球籠鐘形殼的球道或內圓面的高度一致。當固定支撐杆的位置後,通過調節絲杆型直線滑臺,使得頂杆的在球籠鐘形殼的球道滑動時,千分尺上的刻度不變,即此時頂杆的轉動的軌跡形成的圓弧的圓心和球籠鐘形殼的球道的圓心重合,控制電路獲得固定件上底座在絲杆上的位置,再次調節絲杆型直線滑臺,使得頂杆的在球籠鐘形殼的內圓面上滑動時,千分尺上的刻度不變,即此時頂杆的轉動的軌跡形成的圓弧的圓心和球籠鐘形殼的圓弧面的圓心重合,控制電路在此獲得固定件上底座在絲杆上的位置,控制電路將兩個位置的距離相減就獲得了球籠鐘形殼的球道和內圓面偏心距。
(2)本實用新型中可以批量檢測球籠鐘形殼的球道或內圓面是否平整。
(3)本實用新型中的滑動槽和支撐杆槽的設置可以適用於不同半徑的球籠鐘形殼的球道和內圓面。
(4)本實用新型中測量件座底部設置的凹槽,支撐杆一端設置在凹槽內,且在通孔相對位置也設置有孔,螺杆穿過孔固定支撐杆和測量件座。這樣可以對測量部件進行更換。
(5)本實用新型中,當頂杆與豎杆連接端到另一端的水平矢量方向與第二測量橫杆與豎杆連接端到另一端的水平矢量方向相同,這樣可以測量球籠鐘形殼的球道和內圓面的偏心距,當頂杆與豎杆連接端到另一端的水平矢量方向與第二測量橫杆與豎杆連接端到另一端的水平矢量方向相同,這樣可以測量球籠鐘形殼的球道和內圓面的偏心距。
附圖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用在球籠鐘形殼檢測的探測器的調整結構的立體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用在球籠鐘形殼檢測的探測器的調整結構檢測裝置的測量部件的立體圖。
具體實施方式
如圖1-2所示,一種用在球籠鐘形殼檢測的探測器的調整結構,包括固定部件1、轉動部件7、測量部件2、支撐杆3,所述測量部件2包括第一測量杆21、第二測量杆、測量杆轉軸29、測量件座27、長度測量尺25,所述第一測量杆21固定在測量件座27上,所述測量杆轉軸29穿過第二測量杆的中間部分設置在測量件座27上,第一測量杆21上設置有孔,所述長度測量尺25的測量端穿過孔頂住第二測量杆的一端,所述第二測量杆的另一端始終抵住球籠鐘形殼的球道或內圓面。
所述支撐杆3的一端設置在轉動部件7的側面,另一端固定測量件座的下端,所述轉動部件7的中心軸線與球籠鐘形殼的中軸線形成平面且該平面與頂杆23轉動形成的水平面垂直。
進一步地,所述轉動部件7包括轉動座72、轉動塊72,所述轉動塊72上設置有滑動槽73,所述支撐杆3通過螺杆設置在滑動槽73內,且支撐杆3在滑動槽73內來回滑動。
進一步地,所述支撐杆3的上下方向上設置有支撐杆槽31,所述支撐杆3通過螺杆穿過支撐杆槽31固定在轉動部件7上。
進一步地,所述第二測量杆包括第二測量橫杆24、豎杆22、頂杆23,所述測量部件2還包括彈簧26,所述第二測量橫杆24和第一測量杆21平行設置,所述頂杆23經過豎杆22與第二測量橫杆24連接,所述頂杆23始終抵住球籠鐘形殼的球道或內圓面,所述第二測量橫杆24和第一測量杆21之間連接有彈簧26。
進一步地,所述測量件座27底部朝下設置有凹槽,且凹槽兩側設置有孔,所述支撐杆3一端設置在凹槽內,且在通孔相對位置也設置有孔,螺杆穿過孔固定支撐杆3和測量件座。這樣可以對測量部件2進行更換。
進一步地,所述固定部件1包括套接部101、固定件上底座4,球籠鐘形殼套在套接部101處,所述套接部101設置在固定件上底座4上。
進一步地,還包括導軌5、固定件下底座6,所述導軌5設置在固定件上底座4下部,且固定件上底座4下部設置有與導軌5匹配移動的部件,所述導軌5設置在固定件下底座6上。
進一步地,所述固定部件1還包括絲杆型直線滑臺(圖中未示出),所述絲杆型直線滑臺包括固定端和絲杆端,所述絲杆型直線滑臺的固定端固定在固定件下底座6上,所述絲杆端設置在固定件上底座4的底部,所述固定件上底座4設置有與絲杆匹配的螺紋結構。
進一步地,還包括控制電路,所述絲杆型直線滑臺為電子部件,所述控制電路的輸入端與絲杆型直線滑臺輸出端連接,所述控制電路還包括顯示部件。
進一步地,所述長度測量尺25為千分尺。
進一步地,所述頂杆23與豎杆22連接端到另一端的水平矢量方向與第二測量橫杆24與豎杆22連接端到另一端的水平矢量方向相同。
進一步地,所述固定部件1上設置有限位孔103,在該限位孔103處設置有限位塊(圖中未示出)。通過限位塊卡住球籠鐘形殼。
通過滑動槽73來調節支撐杆3和轉動座72的中心軸的位置,通過支撐杆槽31調節支撐杆3的高度,從而使得頂杆23的水平高度和球籠鐘形殼的球道或內圓面的高度一致。當固定支撐杆3的位置後,通過調節絲杆型直線滑臺,使得頂杆23的在球籠鐘形殼的球道滑動時,千分尺上的刻度不變,即此時頂杆23的轉動的軌跡形成的圓弧的圓心和球籠鐘形殼的球道的圓心重合,控制電路獲得固定件上底座4在絲杆上的位置,再次調節絲杆型直線滑臺,使得頂杆23的在球籠鐘形殼的內圓面上滑動時,千分尺上的刻度不變,即此時頂杆23的轉動的軌跡形成的圓弧的圓心和球籠鐘形殼的圓弧面的圓心重合,控制電路在此獲得固定件上底座4在絲杆上的位置,控制電路將兩個位置的距離相減就獲得了球籠鐘形殼的球道和內圓面偏心距。
當支撐杆3和轉動塊71的位置,且通過絲杆型直線滑臺和導軌5確定固定件上底座4在絲杆上的位置後,可以批量檢測球籠鐘形殼的球道或內圓面是否平整。這時候直接可以查看千分尺,當千分尺的數字變化時時就說明球籠鐘形殼的球道或內圓面不平整。當超過一定的範圍時就表示該產品不合格。
以上僅為本實用新型創造的較佳實施例而已,並不用以限制本實用新型創造,凡在本實用新型創造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和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創造的保護範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