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梯門系統的製作方法
2023-10-06 21:03:49 2
專利名稱:電梯門系統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電梯門系統,更具體地,涉及一種包括在開啟操作期間卷繞在垂直軸上的門的電梯門系統。
背景技術:
這樣的電梯門系統從現有技術中眾所周知並例如在WO-A2-2005/070807和WO-A2-2005/070808中被說明。每一電梯門通常由不鏽鋼薄板或相互連接的垂直剛性板形成,典型地由金屬加工成。在操作中,當電梯門被開啟以及關閉時,多個板條(panel)或薄板以機動捲軸形式卷繞在垂直軸上以及從所述垂直軸鬆開,由此來自電機的驅動力通過捲軸被傳遞到門上以提供門的側向移動。通常,門利用重力或彈簧被偏移至它的關閉位置。所以,為開啟門,電機必須產生一定必須克服固有摩擦力的作用力以及重力或彈簧的反作用偏移力以提供必要的加速度。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是更有效地使用電機,從而既節約成本需要,又節省了空間需要。
該目的通過一種電梯門系統實現,所述電梯門系統包括電機;垂直軸;門,所述門在第一端連接於垂直軸以便卷繞在其上或從其上鬆開;其特徵在於所述電梯門系統進一步包括連接門的第二端和補償裝置的力傳遞裝置,由此電機同時地驅動垂直軸和補償裝置,並且其中補償裝置具有可變化的直徑。
在使用中,當門從垂直軸鬆開時,力傳遞裝置同時地卷繞在補償裝置上。因此,不僅垂直軸施加推力在門上,而且力傳遞裝置施加拉力在門上。另外,補償裝置具有可變化的直徑以尤其補償卷在垂直軸上的門的直徑的變化。因此,在操作期間力傳遞裝置和門的張力可被保持大致恆定。
優選地,補償裝置為圓錐形的,由此力傳遞裝置被連接於它的大直徑部分,並且在使用中,相繼以漸小的直徑卷繞在其上。在操作期間的任意時間,力傳遞裝置正繞圓錐卷繞的當前直徑與門的最外層繞垂直軸卷繞的直徑一致,這是有利的。因此,當門的給定長度從垂直軸鬆開時,力傳遞裝置的相同長度佔據在圓錐上。因此,力傳遞裝置和門中的張力在操作期間內被相對地保持恆定。
優選地,力傳遞裝置在圓錐上的相繼的卷繞部分之間的節距(pitch)大致等於門的深度。所以,即使力傳遞裝置的深度尺寸大大小於門的深度尺寸,力傳遞裝置和門的張力也可在操作期間相對地保持恆定。在此例子中,金屬線、繩索或纜繩適合於用作力傳遞裝置。
在一種實施方式中,補償裝置被安裝在垂直軸上。所以,電機僅需要驅動補償裝置和垂直軸之一以確保另一個的同時的旋轉。優選地,彈性裝置將圓錐和垂直軸相互連接。在系統中提供一些彈性,以便如果例如在關閉操作期間門與障礙物接合,從系統吸收能量,這是有利的。
為最有效地利用可獲得的空間,優選地,垂直軸和補償裝置被布置在門口的一側,並且力傳遞裝置由布置在門口的相對側的滑輪轉向。
根據任一前述技術方案所述的門系統,其中力傳遞裝置中的張力大於或等於作用在門上的加速度和摩擦力的結合。所以,在門系統的操作期間,力傳遞裝置決不會變得鬆弛。
優選地,第一力傳遞裝置被設置在門的上部分並連接於第一補償裝置,而第二力傳遞裝置被設置在門的下部分並連接於第二補償裝置。為抵消門傾斜的趨勢,第二力傳遞裝置的張力應當比第一力傳遞裝置的張力大至少mgs/h,其中m是門板條的質量,g是重力,s是板條的上端相對板條的下端的水平位移,h是板條的高度。
下文中將參照附圖通過具體實例說明本發明,其中圖1是根據本發明的電梯門系統的分解透視圖;
圖2是部分橫截面視圖,更詳細地顯示了圖1的實施例的補償裝置和垂直軸;和圖3是作用在門的前板條上的力的圖示說明。
具體實施例方式
圖1是合併有轎廂門2的根據本發明的電梯門系統1的概括透視圖,所述轎廂門2在使用中被用於控制從建築物內的樓梯平臺通過門口進入到電梯轎廂(未顯示)。門2由多個垂直排列或排成行的板條4構成,由於鋁出眾的強度重量比,每一板條4優選由鋁擠壓成形。板條4在它們的上下端由柔性帶6連接並被在上下導溝(未顯示)中引導。帶6在一端被連接於安裝在門口一側的捲軸10,所述捲軸10的旋轉由電機12控制以開啟以及關閉門2。帶6的相對端被連接於纜繩14,所述纜繩14由安裝在門口另一側的轉向滑輪16轉向,並且所述纜繩14被連接於也由電機12所旋轉的圓錐捲筒20。在關閉操作中,門2從捲軸10鬆開或放鬆開,而纜繩14同時卷繞或拉緊在圓錐捲筒20上。相反地,在開啟操作中,門2被卷繞到捲軸10上,同時纜繩14從圓錐捲筒20鬆開。
圖2是穿過圖1的捲軸10的上部分的橫截面視圖。容易理解捲軸10的下部分與此對應。捲軸10設置有中心軸18,所述中心軸18在使用中由電機12驅動。捲軸10和中心軸18由固定支架30上的軸承32可旋轉地支承,所述固定支架30固定地安裝於電梯轎廂。圓錐捲筒20可旋轉地安裝在中心軸18上並通過螺旋彈簧24連接於中心軸18。
纜繩14在捲筒20的最大直徑上的點14a連接於圓錐捲筒20。在圖中,纜繩14和門2兩者都從紙平面延伸。
在完全開啟位置中,門2成層地完全卷繞在捲軸10上,同時纜繩14從圓錐捲筒20完全地鬆開並僅在點14a連接於圓錐捲筒20。優選地,捲筒20在點14a處的直徑等於在捲軸10上門2的最外層形成的直徑。在關閉操作中,由圖2中箭頭C所示,門2順序地從捲軸10鬆開,而纜繩14順序地卷繞到圓錐捲筒20上的螺旋凹槽22上。旋轉凹槽22具有逐漸減小的直徑並且優選地,它的節距等於門2的深度D。利用此配置,對於中心軸18的每一次旋轉,門2從捲軸10鬆開的量與纜繩14卷繞到圓錐捲筒20上的量相同。因此,在操作期間,門2和纜繩14中的張力可相對地保持恆定。在圖2所示的具體情形下,門2幾乎完全地從捲軸10鬆開,同時纜繩14幾乎完全地卷繞到圓錐捲筒20上。
雖然在優選的實施例中,纜繩14在圓錐捲筒20上形成的瞬時直徑與外層門2在捲軸10上的直徑大致相同,並且螺旋凹槽22的節距P等於門2的深度D,但是容易理解,利用不同的直徑和節距可實現相同的恆定張力效果。
圖3顯示了門系統1中所需要的張力的分析。由於構成門2的板條4的內在性質,在重力作用下板條4有傾斜的趨勢。為抵消這種趨勢,下纜繩14中的張力Ft2比上纜繩14中的張力Ft1大mgs/h;其中m是門板條4的質量,g是重力加速度,s是由於傾斜板條4的上端相對於板條4的下端的水平位移,h是板條4的高度。
另外,為確保在門系統1的操作期間纜繩14始終被張緊,兩纜繩14中的張力Ft應當至少等於作用在門2上的加速度和摩擦力Ft≥m(a+μg),其中μ是摩擦係數。
雖然已經具體參照包括多個垂直排列的板條4的門2說明了本發明,但是可以理解,本發明同樣可應用於任何能夠被卷繞到捲軸10上並從捲軸10上鬆開的門。尤其是,該門可以以如WO-A2-2005/070807中所披露的板材形式。
權利要求
1.一種電梯門系統(1),包括電機(12),垂直軸(10),門(2),所述門(2)在第一端連接於所述垂直軸以便卷繞在所述垂直軸上或從其上鬆開,其特徵在於電梯門系統(1)進一步包括力傳遞裝置(14),該力傳遞裝置(14)將所述門(2)的第二端和補償裝置(20)相互連接,由此電機(12)同時驅動所述垂直軸(10)和所述補償裝置(20),並且其中所述補償裝置(20)具有變化的直徑。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門系統(1),其中所述補償裝置是圓錐(20),由此所述力傳遞裝置(14)被連接於所述圓錐(20)的大直徑部分。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門系統(1),其中所述圓錐(20)上的所述力傳遞裝置(14)的相繼的卷繞部分之間的節距(P)大致等於所述門(2)的深度(D)。
4.根據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門系統(1),其中所述圓錐(20)被安裝在所述垂直軸(10)上。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門系統(1),進一步包括將所述圓錐和所述垂直軸相互連接的彈性裝置(24)。
6.根據任一前述權利要求所述的門系統(1),其中所述門(2)包括安裝於帶(6)的多個垂直排列的板條(4),所述帶(6)的第一端被固定於所述垂直軸(10)而所述帶(6)的第二端固定於所述力傳遞裝置(14)。
7.根據任一前述權利要求所述的門系統(1),其中所述力傳遞裝置(14)中的張力(Ft)大於或等於作用在所述門(2)上的加速度力(ma)和摩擦力(mμg)的組合。
8.根據任一前述權利要求所述的門系統(1),其中第一力傳遞裝置(14)設置在所述門(2)的上部分並連接於第一補償裝置(20),並且第二力傳遞裝置(14)設置在所述門(2)的下部分並連接於第二補償裝置(20)。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門系統(1),其中所述第二力傳遞裝置的張力(Ft2)大於所述第一力傳遞裝置的張力(Ft1)。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門系統(1),其中所述第二力傳遞裝置的張力(Ft2)比所述第一力傳遞裝置的張力(Ft1)大mgs/h,其中m是門板條(4)的質量,g是重力加速度,s是所述板條(4)的上端相對於所述板條(4)的下端的水平位移,h是所述板條(4)的高度。
全文摘要
本發明提供了一種電梯門系統(1),包括電機(12),垂直軸(10),和門(2),所述門(2)在第一端連接於垂直軸以便卷繞在其上以及從其上鬆開。力傳遞裝置(14)連接門(2)的第二端和補償裝置(20),由此電機同時地驅動垂直軸(10)和補償裝置(20),並且其中補償裝置具有可變化的直徑。在使用中,當門從垂直軸(10)上鬆開時,力傳遞裝置同時地卷繞在補償裝置上。因此,不僅垂直軸(10)將推力作用在門上,而且力傳遞裝置將拉力作用在門(2)上。另外,補償裝置(20)具有可變化的直徑以在其它事物之間補償卷繞在垂直軸上的門直徑的改變。因此,在操作期間內力傳遞裝置和門的壓力可大致被保持為常量。
文檔編號B66B13/02GK1966382SQ20061013206
公開日2007年5月23日 申請日期2006年10月23日 優先權日2005年10月21日
發明者彼得·A·斯派茲 申請人:因溫特奧股份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