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時期湖州的人物(阮清華評鐮刀與城市)
2023-07-04 19:19:01 2
華東師範大學歷史系 阮清華
《鐮刀與城市——以上海為例的死亡社會史研究》,[法]安克強(Christian Henriot)著,劉喆譯,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2022年1月出版,402頁,88.00元
歷史研究絕大多數情況下都在與死亡打交道——除了極少數當代史研究還能找到當事人,其他時段的歷史研究都是對那些早已逝去多年甚至是成百上千年的人事進行探究。但專門對死亡展開研究的歷史作品卻並不多見,而死亡又是涉及社會、政治、經濟、文化、思想等許多方面的重要課題,更是反映時代變遷、思想轉變和城鄉變化等歷史的主題,在我們的歷史研究中不應該缺位。
安克強教授的新作《鐮刀與城市——以上海為例的死亡社會史研究》算是上海死亡社會史領域的開山之作,也與新近出版的《公墓與近代上海的城市變遷(1909-1937)》共同推進了上海殯葬史的研究。
安克強教授是著名的上海史研究專家,也是法國第三代現代中國研究者中的佼佼者,在中國近現代史尤其上海史研究方面著述甚豐,此前已經有多部著作翻譯成中文出版,如《上海妓女:19-20世紀中國的賣淫與性》《1927-1937年的上海——市政權、地方性和現代化》等,在學界影響甚大。《鐮刀與城市》的初衷,用作者的話來說,「是為了探索那些歷史中死者的心性,期望能書寫一部社會文化史,既包含和屍體有關的行為和規定,又包含和死亡、悲傷、哀悼有關的個人情感」(《鐮刀與城市》第6頁,後文引用該書只標註頁碼)。但實際上呈現出來的作品,主要還是關於上海如何處理死者的問題,或者如葉文心所說是「探討了一座城市是如何對待其市民死去後的屍體」(封底推薦語)。作者自己在中文版序中也重新表述為「探索作為社會經歷的死亡,即中國城市社會如何自我組織和應對日常生活中持續存在且增長中的死亡人口」。
一、活著何其幸運
眾所周知,上海是一座移民城市。早在明代,上海就有「江海之通津,東南之壯縣」的美譽;1843年開埠前已經成為中國南北洋航線的交匯點和中轉站,南來北往的商人、水手和其他各色人等紛紛湧入上海,又隨時可能離開。上海開埠以後,更是吸引了各地人口湧入,全國絕大多數省份都有人移居上海,全世界至少有五十二個國家的人口有前往上海居住和生活的記錄。但上海在近代各個時期到底每年有多少人?有多少人移入上海,又有多少人離開上海,在大多數年份中全都沒有確切的統計。
「未知生,焉知死?」如果我們連上海各時期有多少人都沒有一個基本概念的話,又怎麼能夠討論各個時期的人口死亡情況呢?到目前為止,關於近代上海人口史的最基本成果依然是鄒依仁完成於1962年的《舊上海人口變遷的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胡煥庸主編的《中國人口·上海分冊》(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1987年)——其1949年以前部分也幾乎全部採納鄒依仁的數據,雖然在材料來源上增加了一些南京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的資料,但對主要數據沒有任何修正。安克強對上海人口的「初步評估」基本上也是對鄒依仁書中數據的文字表述,但其引述了琳達·詹森的成果,認為開埠之初上海城市人口約25萬,十年後可能接近30萬(10頁)。這一數據與國內外其他一些學者的推斷比較接近,如鄭祖安認為開埠前上海城廂人口僅20萬左右;羅茲·墨菲推斷在27萬左右(何益忠:《老城廂:晚清上海的一個窗口》,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22頁)。鄒依仁認為1852年上海全縣人口54萬多,約有20萬餘人集中於縣城及其附近(鄒依仁,15頁)。由此我們可以大致推測1840年代早期上海開埠之初城市化率已達40-50%。此後,隨著農民進城和外地移民持續湧入上海,上海城市人口比重越來越大,也就幾乎可以指代整個上海人口了。除了小刀會起義和天平天國運動時期、抗戰及解放戰爭時期暴增暴減的難民外,上海人口在1900年前後達到100萬,1915年200萬,1930年超過300萬,1947年超過400萬,1949年超過500萬(鄒依仁:《舊上海人口變遷的研究》表1,90-91頁)。
如此巨大的城市人口數量和極快的增長速度,必然同時伴隨巨大的人口死亡。在《鐮刀與城市》第一章,安克強評估上海人口死亡時,明確指出「高齡」並不是上海人死亡的最主要原因。中國人對「善終」的追求可謂貫穿於每個人的一生之中,然而真正能夠善終者極為難得。公共租界醫生詹姆生雖然將界內華人的死亡率定在男性4.34‰、女性6.13‰,但他也承認可能實際要高得多,平均20‰是可能的(12頁)。公共租界工部局1902年開始記錄中國人口的出生、死亡等關鍵數據,因而可以發現在二十世紀最初的三十年間,租界華人的死亡率在11‰-16‰之間波動,平均值是12.3‰。但安克強找到的數據顯示,1910、1925和1930年外國人的死亡率維持在18‰-20‰,因為外國人在租界中享受各種特權,生活水平比華人一般而言要好得多,而且也擁有更好的醫療條件,因此可以反推此時期中國人的死亡率不會低於20‰。也就是說,詹姆生醫生的最高估計也依然可能是低估的數字。
與華界相關的更為有限的人口數據顯示,1929-1936年間,死亡率從1929-1931年的12.5‰左右逐漸降到1932年和1935年的8‰,以及1934年和1936年的10‰。也就是說華界二十世紀三十年代前半期人口死亡率在8‰-12.5‰之間變動。毫無疑問,這一比例是嚴重低估的,「所有和死亡有關的數字都反映另一個基本問題:許多死亡並沒有被記錄下來」。所以,「為了更接近死亡率的真實水平,將1900-1936年這段時間中大部分年份的死亡率直接翻倍並非不合理的做法」(13頁)。也就是說這一時期華人的死亡率大概在16‰-25‰之間,與同時期人口數據記錄更清晰的香港死亡率不相上下。
更加慘不忍睹的是民國時期上海極高的嬰兒死亡率,而且嬰兒死亡後屍體被遺棄的現象也更為普遍。1938年法租界內收集的街頭露屍中53.7%是嬰兒。1947年官方記載的嬰兒死亡率為27.7‰,但這不包括數量驚人的街頭露屍,同年上海最主要的處理遺棄屍體的慈善機構——普善山莊收集到13638具屍體中,如若其中53.7%為嬰兒屍體,則當年嬰兒死亡率高達127‰(17頁)。這個比例與一個世紀之前的歐洲城市嬰兒死亡率相似。實際上,這還不包括同樣以處理街頭露屍為主的大型慈善機構——同仁輔元堂和閘北慈善堂等機構的數據,若加上其他慈善組織處理的未被計入官方統計數字中的嬰兒屍體數量,嬰兒死亡率會更高。
通過1930年代湖州會館記錄在案的2845個死亡案例數據,安克強給讀者進一步分析了死亡者的年齡概況。其中十五歲以前去世的佔到24.2%,毫無疑問,這個數據同樣不包括那些死後被棄屍街頭的嬰幼兒。可見,人從出生到成活,是多麼不容易。進一步的數據顯示,將近一半的人在三十歲之前去世,四分之三的人在五十歲之前就死亡了,也就是生命止於青少年期的比例相當之高。而六十歲以上去世的只有15.3%,更顯示善終之難(15頁)。「在民國時期的上海,生命周期是短暫的,死神隨時隨地都可能找上門。」在近代上海,能夠長大成人就是一種難得的機遇,可以算得上是命運的寵兒,而能安享晚年的就更是奢侈了。共和國成立以後,上海人的人均壽命才開始快速提升,1951年上海人的平均壽命才44.6歲,1956年提升到65歲,五年間延長了二十年壽命(16頁)。
造成上海人短命的主要原因又有哪些呢?因為缺乏詳細的統計數據,大部分中國人無疑死得不明不白,但租界內外國人的死因可以提供相應的參考。「傳染性疾病在上海外國當局的觀測名單中位居前列。」租界登記過的傳染病從三十一種增加到五十種,其中最主要的「殺手」是肺結核、傷寒、猩紅熱、天花和霍亂。有些傳染病是中國自身就有的,有些則是外國入侵後帶來的;嚴重的營養不良、供水不佳以及人群擁擠和不衛生的住房情況等加重了傳染病的危害,共同造成了上海的高死亡率。在應對傳染病的過程中,接種、隔離、消殺等方式先後被使用,並延續至今。貧窮,無疑也是造成短命的罪魁禍首,「貧窮給疾病的擴散創造了條件,貧窮也使得可行的治療遙不可及」。儘管新生兒數量眾多,但「有相當大的比例連生命的第一天都沒能熬過去」(34頁)。
二、魂歸故裡太難
落葉歸根是中國旅人的終極夢想;不管多麼艱難,旅居者總是希望最終能夠魂歸故裡,而不要淪落為漂泊不定的孤魂野鬼。作為移民為主的城市,如何將客死異國他鄉者的屍體運送回故鄉安葬,始終是近代上海面臨的難題之一。對於絕大多數旅居者來說,不管其在滬時間長短,終其一生都將自己看作家鄉的遊子,不管是提前安排後事,還是倉促中死去,其最終的願望無疑都是希望能夠將遺體運回家鄉安葬,但亡靈回鄉之路並非坦途。
影響亡靈回鄉的因素很多,最重要的無疑是經濟問題。因對屍體的忌諱和對亡靈的畏懼,只能通過專門的船隻載運靈柩,一般情況下不大可能與其他貨物或人員混裝。長距離水上運輸經常會遭遇風暴和顛簸,所以運載的棺材必須經受得住這種折騰。這意味著如果打算運靈柩回鄉,首先需要「購買高質量和密封性好的棺材,但這樣的棺材是大多數人都承受不起的」(38頁)。
而購買質量過硬的棺材,只是回鄉準備工作的第一步,並不意味著可以馬上起程。屍體入殮後,在大多數情況下,需要等待靈柩起運的時機。不是每個移民家庭都能及時將親屬靈柩單獨運回家鄉安葬,甚至絕大多數旅居者家庭都缺乏這樣的經濟實力。因而入殮後,裝著屍體的棺材需要寄存到專門的寄柩所,等待集體轉運。
1908年,上海鄉下村莊田地裡的棺材。
在協助客死異鄉的旅居者靈柩回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的是各地在滬的會館、公所和各類同鄉團體,他們搭建起了移民與原籍之間的橋梁,為遺體落葬家鄉提供可能。清代中期以來,上海就建立起了一批同鄉會館、公所,開埠以後迅速增加。民國時期上海至少有六十家會館、公所涉及死亡管理,到1950年人民政府調查時,還有四十家會館、公所辦理殯葬業務。(36頁)會館公所的基本功能之一即是提供寄柩服務,大多數會館、公所都附設有寄柩所來承擔此項職能,安克強認為「寄柩所往往是會館建立的奠基石」(49頁)。
寄柩所又稱「寄棺所」「殯舍」「殯館」「並舍」「丙舍」等,是專為停棺待葬而建的機構,大多數由同鄉組織建立,只為同鄉提供服務;也有專門的商業寄柩所,為社會上有需求又有付費能力的群體提供服務。上海寄柩所數量眾多,到1942年至少還有六十七家之多;規模各異,小者僅幾個房間,只能暫存少量棺材;有些則規模龐大,著名者如大同、滬東寄柩所各有千餘房間,可以存放數以千計的屍棺(拙著:《慈航難普度——慈善與近代上海都市社會》,復旦大學出版社2021年,237頁)。四明公所南廠丙舍甚至可以容納1.5萬具靈柩,1951年3月,其實際寄柩數量為13654具(55頁)。雖然可以從這一數字想像那些寄柩所房間裡密密麻麻疊滿棺材的陰森景象,但並非所有亡靈享受同等待遇。實際上,「將棺木寄放於寄柩所是公所內富裕成員的權力」,因為寄柩所雖然具有同鄉公益事業性質,也具有慈善性,但實際上大多數情況下,寄柩按照存放空間和時間收費。寄柩所內的房間大小不一,每個房間存放的棺木數量不同,頭等房、或稱特別間、一等區域等收費高,每具靈柩可以享用更大的空間;普通房或三、四等區域裡的棺材則是層層疊疊堆起來的。四明公所南廠丙舍1920年福字間兩柩室每年收費六十元,祿字間四柩室每年收費十六元,壽字間則為六元,一等室、二等室分別收費四元和兩元。其時上海工人平均工資大概在每月二十元左右,對於普通工薪一族來說,年花費幾元用於寄存親人靈柩,還是可以承擔的。對於那些無力負擔寄柩費的窮人,有些寄柩所也提供免費寄柩空間,如四明公所南廠丙舍普通間就免收寄柩費。
會館、公所和同鄉會等組織會定期將寄柩所內的靈柩轉運回家鄉落葬,運柩的頻次和規模,與各地在滬移民數量和經濟實力緊密相關。儘管同鄉組織是公益團體,但其運柩依然需要收費,因為他們需要僱用船隻來運輸,雖然他們會儘量為喪家爭取到優惠;隨著新式輪船的加入,運輸費用進一步降低。1937年湖州會館組織運輸二十八具棺材回湖州,花費一百六十二元,平均每具棺材五元八角。運輸費用根據棺材放置在船上的不同位置而不同,正中間位置每具十元,普通間則只需二元四角,兒童靈柩運價更低,但兒童靈柩很少被運回家鄉安葬(65頁)。很多同鄉團體組織運輸靈柩回鄉不僅沒有收益,有些還要賠錢,如1939年四明公所運柩回寧波花費一萬零六百六十七元,從同鄉身上收取的費用只有七千五百一十元,其他只能由公所墊付,因為他們必須運走靈柩,以「減輕自家寄柩所存儲空間的壓力,以及滿足同鄉成員不斷增長的對於魂歸故裡的期望」(66頁)。
就像有人能從寄柩中找到商機,成立商業寄柩所一樣;也有人能從運柩中找到生意,成立專業運柩公司參與靈柩回鄉工作。一般而言,商業公司運柩費用會更高一些,但也能提供更好的服務。因此,在近代上海移民群體中,有錢人可以在去世後很快實現落葉歸根的夢想;一般人只能寄存在寄柩所等待時機和其他靈柩一起運送回鄉安葬;更有一些窮人,只能將親人靈柩存放在寄柩所的免費間,還有一些付費寄柩後又發生變故而貧苦者,都只能等待會館、公所等同鄉公益組織不定期的免費運送回鄉落葬。但同鄉團體並不能將所有旅居者靈柩(有些死者甚至連靈柩也不可得)運回故裡,只有那些經濟實力雄厚的同鄉組織才能做到,也就意味著並非所有旅居者都能魂歸故裡。
三、死得其所不容易
《周禮》有云:「眾生必死,死必歸土。」中國人很早就意識到死亡的不可避免,並以土葬作為最終歸宿,追求「入土為安」。「在中國,從很早以前開始,土葬就是一種最常見的方式,直到近代政府試圖將火葬作為一種選項之後才有所改變。」(117頁)
雖然都是土葬,但安葬方式和地點卻有著巨大差別,尤其是在近代上海這個日漸發展的大城市中,土葬既是傳統,需要堅持;又遇挑戰,需要不斷變通。開埠之前,富人可以在城內擁有私人墓地,一般人可能在城牆外擁有自己家族或宗族的墓地,死後能有葬身之地,可以死得其所。窮人或者是倒斃街頭無人認領的旅居者則可能得到各類善會善堂的幫助,安葬到慈善組織的義冢之中。貧窮的旅居者也可能受到同鄉組織的協助,運回家鄉落葬到私人墓地或者是會館公所在家鄉購置的義冢中,同時實現落葉歸根和入土為安的理想。
近代上海開埠以後,城市迅速發展,原本就極為有限的城內空間不可能再容納死者安葬;而隨著租界的開闢和快速城市化,土地資源緊張的矛盾進一步凸顯,地價騰貴,一般市民只能到城外較遠的地方購買土地落葬親屬。而隨著移民逐漸增多,很快成為城市人口中的主要部分。移民去世後,除了部分能夠魂歸故裡,大部分可能不得不安葬在客死之地;隨著移民在上海居住時間的延長,以及新家庭在上海紮根,很多人也會主動安排或由其家屬安排葬在上海。有經濟實力的家庭,可以繼續在郊外和農村購買土地,作為私家墳地,安葬親人。
大量窮苦旅人倒斃街頭或者被棄屍巷尾,既不可能擁有一場體面的葬禮,甚至無法找到容屍之所。但在中國,「死人必須有人處理……否則會招致鬼魂的憤怒,棄屍會回來報復活人」(152頁)。屍體和靈柩不能入土,則意味著亡魂始終無法安定,成為孤魂野鬼,也就可能成為活人世界的破壞者和騷擾者。因此,大量的慈善組織承擔起收埋棄屍的任務,並設置義冢免費安葬;一些會館公所也會為窮苦同鄉提供簡單的免費墓地。義冢雖然簡陋,但畢竟使窮人免卻了死無葬身之地的尷尬;而且善會善堂或同鄉組織還會在盂蘭盆會等時點舉行祭祀活動,安撫遊魂,減少「孤魂野鬼」對活人世界的打擾。上海到底有多少義冢?這可能是一個永遠也無法弄清楚的問題了。1918年的《上海縣誌》記載有一百一十二處義冢,小者數畝,大者數十百畝,總面積以千畝計,散布在上海各處,尤其是縣城城牆外西部地區。義冢雖然也是每人分開單獨安葬,但墓穴一般排列緊湊,不像私人墓地那樣擁有開闊的空間。因此,「埋在義冢代表了最沒有吸引力和質量最差的一種殯葬方式。對義冢的負面印象,如義冢是那些窮人、無家可歸者、露屍、無主屍埋葬的地方,極大地影響了現代公墓在中國的發展速度」(124頁)。
萬國公墓舊景
在精明的資本眼裡,現代城市中到處是商機,死亡處理也不例外。據稱上海最早的華人商業墓地是由經潤三等人在1909年籌劃、1914年正式開辦、並在其遺孀汪國貞經營下發展起來的萬國公墓。經潤三後來還和黃楚九一起創辦了當時規模最大的綜合性遊樂場所——新世界遊樂場。萬國公墓不僅為死者提供墓穴,而且墓地環境優雅、漂亮,並通過廣告招攬顧客,顯然取得了商業上的成功,從而吸引了眾多資本投資墓地,並都打出「依照萬國公墓的模式」這樣的廣告語。特別有意思的是,新世界遊樂場的另一個股東、後來創辦更大規模綜合性遊樂場所——大世界遊樂場的老闆黃楚九在1927年也開辦了一個萬年公墓,明顯既有與萬國公墓競爭的意思,似乎也顯示出娛樂資本將人的吃喝玩樂到死後安葬都一塊承包了,一條龍服務到底。到二十世紀二十年代中後期,由萬國公墓所開創的模式不僅確保資本能把握商業良機,也逐漸改變了上海人的部分殯葬觀念。「儘管對魂歸故裡、落葉歸根的本能渴望仍然存在,但經濟上的現實考量使落葬在生活之地成為越來越能被人們所接受的做法。」(132頁)隨著需求的增加,商業公墓如雨後春筍般出現,既解決了上海人對墓地的需求,也帶來了另外的問題。墓地不僅需要土地,尤其是交通要道兩旁的土地(為了便利靈柩的運輸),使得大片耕地變成了不能生產的墓園,更增加了土地資源緊缺的壓力。同時,隨著人口和市場需求的增加,墓位價格水漲船高,成為市民的沉重負擔,「死不起」從來都不是一個當代才有的問題。上海市政府在1930年開始對商業墓地施加管理,不僅規範公墓的具體做法,也試圖限制其價格,使得一般市民能「死得起、葬得下」。為了城市的整體市容市貌,減少城市及近郊地區隨處可見的墓地景觀,市政府進而規定只能在某些區域建設墓園,並開始著手規劃市政公墓,介入殯葬服務和管理。
1928年國民黨上海市政府頒布了《公墓條例》,要求城鎮政府部門必須建立公共墓地。市政府也決定建立市政公墓,為普通市民提供一個體面的葬禮和安葬之所,且將價格定在普通市民能夠承擔的範圍之內。市政公墓的規劃,是市政府試圖改良市民殯葬習俗的方式之一,同時也試圖減少大量商業和私人墓地改變農村土地用途的現象。市政府土地局在同年規劃了四個市政公墓,但建設過程卻一波三折,到1935年市立第一公墓才建成。不過公墓提供的墓位與當年的死亡人數相比不過杯水車薪,市立公墓落成時開售三千個墓位,當年上海約有四萬五千人去世。但市政公墓的開闢以及市政府對公墓和殯葬習俗的改革和管理,使得公墓從民眾對義冢的不良印象中擺脫出來,開始成為市民選擇落葬的主要去處,至少起到了示範和引領的作用。
近代上海的發展離不開外國人。許多外國人遠涉重洋來到上海謀求發展,他們中的一部分最終也在上海死去。安克強說「最初在中國和外國之間並沒有籤訂任何涉及處理死亡和殯葬有關的條例……對殯葬地的規定條款要等到1858-1860年第二輪條約籤訂時才出現」(159頁)。實際上,1844年籤訂的中法《黃埔條約》中就有外國人可以在通商口岸租地建立墳地的條文(第二十二條);而在同年,名為「上海公墓」(即後來的山東路公墓)的一塊1.3英畝土地就已經被英國人租下,作為「本港口英籍人士的下葬之地」。該墓地一直使用到1871年停止提供墓位,已經容納四百六十九座墳墓。1859年,租界董事會開始籌款開設浦東公墓,隨後法租界開設了八仙橋公墓、盧家灣公墓等墓地。另外,除了兩個租界提供的市政公墓外,各個國家或外國人族群也建立了自己的墓地,如越南人、日本人、猶太人、印度人、穆斯林等都有獨立的公墓或相對集中的安葬地。兩個租界也為外國窮人提供免費的公墓,以安葬那些客死異國而貧窮無以安葬者。
中國人講究入土為安,下葬後逝者安息,生者安心,基本上就不能再動墳墓和靈柩了。中國人「安土重遷」,不僅是對活人而言,對入葬的死者更是不得輕易遷移。人死後,蓋棺即定論,意味著對這個人的評價已經結束;入土即安息,不能再打擾了。俗話說「窮不改門,富不遷墳」,「切莫遷墳,十遷九敗」等,都說明對於中國人來說,遷墳是十分重大的事情,必須特別謹慎。但在近代上海,一個快速城市化的地方,入土為安很多時候也成了夢想。不管是善會善堂的義冢、會館公所的寄柩設施,還是私人墓地、商業公墓和市政公墓,甚至外國人的墓地也不例外,都在城市化的快速推進之下步步後退。各類墓地從早期集中於西部城牆外,到開埠後隨著租界向西、向北擴展;租界歷次擴張後,墓地也繼續向城市更遠的西部、北部擴展。雖然動人家墳墓是天大的事情,但在上海的墳墓遷移中,除了寧波人堅決抵製法租界的迫遷、釀成兩次「四明公所事件」以外,其他絕大多數都在市場原則和理性計算下迅速取得成功。人民政府成立以後,更是「將所有城市墓地從城市區域遷走」,包括外國公墓在內的眾多公私墓地在上海城區基本消失。死人終於被活人趕走了,上海這座曾經的「死亡之城」,這座屍體和墓地隨處可見的城市,終於消除了其「死亡的具象印記」(156頁)。
四、青煙一縷魂消散
土葬從來不是屍體處理的唯一方式,就像火葬從來不是大多數國家和民族的主要選擇。英國是最早發展近代火葬的國家,也直到1902年才獲得合法地位,並且一直到1950年代才佔到所有安葬方式的15%左右;美國的火葬到二十世紀六十年代也只佔到4%;德國人、法國人、俄國人等都不贊成火葬,天主教會官方也反對火葬(255頁)。在中國,除了部分佛教徒等具有濃厚宗教思想的人會在死後選擇火葬外,絕大多數人在絕大多數時段都不會主動選擇火葬,除了商業和城市發達的宋朝例外,那同時也是一個移民眾多的朝代。
在近代上海,即使商業和城市都不斷發展,火葬依然只是極為緩慢地推行,且是作為一種處置屍體的異端行為被人偶爾提及。中國人強調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得毀損,即使死了也應該保持屍體完整。「死無完屍」是一個人最悲哀的結局,也是對活人最惡毒的詛咒。而「火葬意味著屍體的消失」(265頁),是違背孝道的行為,甚至是大不孝,因而是不可接受的。不管是死者家屬,還是以助葬為主的慈善組織,都儘可能堅持土葬;官方也明確反對火葬,並不斷發布告示予以禁止。但土葬的經濟成本和落葉歸根的時間代價以及停棺待葬、浮厝滿地的現實景觀,都讓日新月異的都市社會不堪承受。不管是中國人還是外國人,在這個問題上都不得不採取務實態度,但外國人無疑是更重要的推手,「在上海,導致火葬出現的最直接因素是西方人的存在」(254頁)。
1897年,上海第一個火葬場在租界湧泉路公墓開放,但直到二十世紀三十年代,也只有很少在上海的西方人,尤其是天主教徒會使用火葬。當然,火葬對錫克教徒具有特殊的重要性。作為公共租界重要景觀之一的「紅頭阿三」,以及其他從事保安、看護和監工的來自英國殖民地印度的錫克教徒,根據其習俗,必須以火葬處理其遺體。1907年租界錫克警察在虹口公園旁設立了他們的第一個火葬點,並向全市錫克教徒開放,他們的屍體焚化後,骨灰大多被撒入黃浦江和蘇州河。火葬在日本國內即使到1873年仍然是「非法的」,是「過去的邪惡風俗」,但進入二十世紀後,隨著上海日本人的不斷增加,火葬成為他們處理遺體的重要方式之一。1908年日本人建造了自己的火葬場,並且是上海最先進的火葬場(258頁)。
在近代上海,不管是公共租界工部局、法租界公董局,還是華界的上海市政機構,在推行火葬方面,興趣似乎始終不大,都沒有出臺多少相關政策,更沒有強制推行火葬。直到1927年國民黨上海市政府成立以後,才將火葬定為官方政策,但由於種種原因而未能迅速推進,市政府甚至缺乏足夠的資源去新建一座火葬場,從1931年開始籌劃,到1937年7月才籌集到預算經費的一半,而8月發生的日本入侵上海之戰,更是直接終止了該計劃(260頁) 。
1937年11月19日,上海淞滬會戰期間,一個中國老婦人帶著幾個孩子向租界走去。
殘酷的戰爭帶來了更多的死亡,也讓屍體的處理成為更棘手的問題。淞滬抗戰結束後,日偽在華界、工部局在公共租界、公董局在法租界迅速清理士兵和平民屍體,並用被炮火毀壞的建築物中收集來的木頭搭建簡易火葬臺,集中焚化。租界則趁機直接將那些停放已久的靈柩用來搭建火葬臺,每天能焚燒超過一千口裝屍體的棺材。在很短的時間內,公共租界衛生處就火化了五萬多具屍體。上海最重要的處理露屍的慈善組織之一——普善山莊則試圖繼續堅持將成人靈柩下葬,只有那些「小的靈柩」用火化。在此時期,公共租界工部局衛生處將火葬作為防止傳染病傳播的緊急方式強制執行,這也是上海第一次大規模的火葬。到1937年10月底,工部局衛生處和普善山莊就處理了九萬多具屍體。此後,死亡人數繼續上升,上海主要的華人慈善組織同仁輔元堂、普善山莊等協助工部局、公董局和日偽上海市政府衛生處通過簡易方式繼續火化遺體。雖然善會善堂不願意進行火化,但在經費和燃料等極端困難而屍體又大量產生的情況,火葬成了窮人唯一的選擇。當然,有錢人或者稍有辦法者依然選擇暫時將靈柩寄存在寄柩所,以待時機運回家鄉或找到可以落葬的墓地後再進行土葬。
抗戰後期日軍佔領租界,以及戰後國民黨重回上海後,整個上海市由一個市政權完整管理,但火葬的推行依然並不順利。一方面殯儀寄柩運葬同業公會等組織一如既往地反對火葬,另一方面市政府擁有的資源還是極為有限,並不能提供足夠火化的場地和燃料。直到1949年11月,人民政府開始鼓勵火葬時,上海每天仍然只能火化十具屍體,一年三千六百五十具,對於每年數以萬計的死亡來說,上海的火葬能力明顯不足,甚至可以稱得上極為低下。
1949年上海市人民政府建立後,火葬依然在不緊不慢地推進。人民政府首先迫使會館公所、寄柩所等機構同意火葬,並廣泛宣傳限制土葬和推行火葬的必要性,同時通過徵收高額的墓位費來引導民眾選擇火葬。但人民政府自身並沒有能力投入資金來對火化設施進行升級和改造,而是繼續依賴原有的三家私人火葬場。在公私合營和接管運葬公司等之後,火葬場甚至還需要自行養豬和開墾耕種場內荒地來維持運行。但總體來說,火葬的數量和比例都有了不斷提升,到1953年以後一度達到50%左右,雖然「大躍進」之後又有所下降。1963年在國務院推動下,上海市政府報告說正「積極推行火葬並堅定不移地抑制土葬」。此後,市政府開始改建火葬場,並繼續宣傳火葬的優勢,殯儀館甚至開展了勞動競賽。「但是採用火葬多半是政治因素的結果。在『文革』期間,紅衛兵將對墓地的衝擊視作『破四舊』運動的一部分。對墓地的衝擊是對土葬的毀滅性打擊,讓火葬成為處理遺體的唯一方式。」「上海成為全國火葬率最高的城市,並不是因為人們相信火葬是最好的方式,而是因為國家政策取消了其他的可能性。」(272-273頁)可以說,正是因此戲劇性地造成了上海火葬的推廣,使得火葬成為唯一正確的殯葬方式;而且,一旦推行,就難以後退,因而即使運動結束了,土葬也無法大規模恢復了。絕大多數城裡人,最終都在靜默中化為一縷青煙隨風消散。
五、「霓虹燈外」看死亡
盧漢超的《霓虹燈外:20世紀初日常生活中的上海》為讀者呈現出了一幅上海市民日常生活圖景。在那些眾所周知的高樓大廈背後,在那霓虹閃爍不斷的街頭巷尾,普通民眾充滿人間煙火味的雞零狗碎,構成了這個城市歷史的重要組成部分。從那些習焉不察的日常中發現歷史與文化,從而加深對一座城市的了解與理解,是史學研究者和城市研究者的責任之所在。安克強的《鐮刀與城市》雖然也討論了阮玲玉和盛宣懷轟動一時且引發萬人空巷觀看的葬禮(221-225頁),但更多著墨於對普通大眾死亡的處理。
《霓虹燈外:20世紀初日常生活中的上海》
安克強通過各種零零碎碎的史料,拼湊出大上海這座燈紅酒綠的現代大都市中人的死亡狀況。每個人都有不同的生活,但生命的終端都是死亡,「眾生必死」,死亡似乎是一個平等的結局。但事實卻非如此,死亡的每一個環節,其實跟活著的時候一樣,處處充斥著金錢操控的不平等。許多窮人「死無人知」、倒斃街頭,或被拋屍巷外,普通人死在家中,有錢人則可能死在醫院,臨終前依然在做最後的拯救。窮人可能死無葬身之地,富人可以坐擁豪華私人墓園,或者在公墓中享有最好的位置和空間。富人死後可以安排專車、專船運柩回鄉,落葉歸根;普通人可以等待會館公所組織運葬,集體回鄉,魂歸故裡;窮人甚至連可以經受得起運輸的棺材都買不起,只能被落魄地葬在義冢之中。即使在寄柩所、在運葬船上,不同的空間、不同的位置,也需要明碼標價,享受超大空間、享受中間位置的,永遠是出得起價的。死者的身份和地位,即使在死亡之後,也依然通過金錢、通過後人顯示出不一樣。人生而不平等,死亦不平等,這就是晚清、民國時期上海的現實。
「鐮刀」這個收割生命的意象,通過安克強使用的眾多視覺圖像資料,更為凸顯。眾多圖片的使用,不僅使得義冢、寄柩所、浮厝、棺材等死亡意象直觀地呈現出來,更把那些不同等級、不同風格的出殯現場具象化,將死亡的不平等性再現出來,對讀者形成極具震撼力的衝擊。通過GIS技術,將上海城市空間中公私墓地的位置在地圖上再現,既可以看到近代以來上海各類墓地與城市空間發展之間的關係,也清晰地反映出近代上海城區擴展的步驟和方向,對於理解上海城市的空間布局和發展特點極有幫助。可以說,在使用GIS技術研究城市社會史方面,安克強此書也具有方法論的意義,值得借鑑和推廣。
該書對於關心上海死亡問題、城市史、社會史的學者和讀者來說,都是不可多得的最新成果。當然,目前這個版本對讀者可能不太友好,存在諸多影響閱讀感受的問題。首先,史實錯誤或硬傷不少。如第18頁最後一段「在1900年之前,大部分人口居住在老城內及城外西南面沿黃浦江的城郊區域」。黃浦江在上海老城的東面和東南面,而非西南面。又如第126頁第一段說「13座墓地坐落在法租界1900年最後一次擴張的西面區域」。法租界最後一次擴張是1914年,而不是1900年。其次,很多奇怪的數字問題。如第29頁第二段「在1938年8月和9月,有290萬人被接種,每周接種的人數多達12萬人……除了不可避免的漏洞之外,這次大規模行動最終成功幫220萬人接種」。8、9兩個月加起來不過八周,每周接種12萬人,最多接種96萬人,不知道290萬人被接種怎麼來的?該句最後又說成功幫助220萬人接種,那到底是接種了96萬呢,還是290萬呢,還是220萬呢?同一句中的幾個數字就差別這麼大,挺意外的。第四章中的墓地面積換算更是千奇百怪。如第135頁第二段說「真如一塊佔地1.6英畝(7畝)的墓地」,也就是說這裡每英畝相當於4.4畝;同頁第三段「先樂墓地宣稱有……38英畝(103畝)的土地」,這裡每英畝相當於2.7畝。第146頁第四段「日軍決定在清真公共墓內佔用一塊1.6英畝(10畝)的土地……」,這裡每英畝相當於6.25畝。其他不同換算還有很多種,同一本書中,「英畝」與「畝」的換算居然有這麼大的區別,實在是匪夷所思。最後,也並非不重要的是太多的錯字、別字、同音不同義字的亂用,如「棺材」寫成「館材」、「停棺不葬」寫成「停棺布葬」、「工部局」寫成「工部處」、「工務局」寫成「公務局」等等,不一而足。另外一些時間、人名、機構名稱上的錯訛所在多有;語句不通或難以理解的句子也挺多的。這些不當有的錯訛,像死神手中的鐮刀,收割著讀者的閱讀快感;尤其是這樣一本以死亡為研究對象的著作,閱讀帶來的往往更多地是壓抑和唏噓,這些錯訛就更容易變成迫使讀者放棄閱讀的最後一根稻草了。
責任編輯:於淑娟
校對:張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