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1瑞安校園殺人案
2023-04-01 20:30:41 3
2018年9月21日,浙江省瑞安市隆山小學放學後,被害人小葉與林建廈的女兒打架,林建廈不服氣,到學校持刀殺害了小葉。 傷者葉某(男,10歲)被120急救車送往醫院,經全力搶救無效於2018年9月21日19時許死亡。犯罪嫌疑人林建廈(男,36歲,仙降街道人)已被警方控制。 2018年10月,瑞安市人民檢察院依法批准逮捕"9.21"故意殺人案犯罪嫌疑人林建廈 。
2019年2月25日上午,浙江省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瑞安某小學一學生被害一案。 2019年3月1日下午,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林建廈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2020年7月17日,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收到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裁定書後向林建廈進行了宣告,並於2020年7月17日下午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籤發的執行死刑命令,對林建廈執行了死刑 。
基本信息
中文名稱
9·21瑞安校園殺人案
案發時間
2018年9月21日下午16時15分
案發地點
浙江省溫州市瑞安市隆山小學
案件傷亡
1人死亡
作案人
林建廈
目錄
1案件經過
2案件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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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本段
案件經過
2018年9月21日下午,浙江省瑞安市隆山小學放學後,小葉與林某某的女兒打架,林某某不服氣,到學校持刀殺害了小葉。從案發現場的圖片看,小葉滿身是血地趴在廁所的地上,林某某坐在旁邊抽菸。據了解,當時小葉背部、頸部多處受傷。[1]
摺疊
編輯本段
案件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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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救援
2018年9月21日16時許,瑞安市公安局接報警稱:在隆山小學一廁所內,有小孩受傷。接報後,瑞安市公安局立即啟動重大警情快速處置機制,指令安陽派出所、刑偵大隊趕赴現場進行處置,並通知120急救中心趕往現場急救。
經初查,傷者葉某(男,10歲)系該校學生,現葉某正在醫院全力搶救中。犯罪嫌疑人林某(男,36歲,仙降街道人)已被警方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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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通報
2018年9月21日深夜,瑞安市公安局再度發布通報。
9月21日16時許,瑞安警方接到報警稱:在隆山小學三樓一廁所內,有小孩受傷。接警後,處警民警迅速趕到現場,抓獲犯罪嫌疑人林某某(男,36歲,仙降街道人)。傷者葉某(男,10歲)被120急救車送往醫院,經全力搶救無效於19時許死亡。
經查,犯罪嫌疑人林某某交代了因其女兒在學校與葉某發生口角時被打致眼部疼痛(傷勢輕,未就醫,正常上學)而心生怨氣,為此於21日下午攜帶水果刀到學校尋找葉某報復,用水果刀傷害葉某。
9·21瑞安校園殺人案警方通報9·21瑞安校園殺人案警方通報
現林某某已被瑞安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