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要離婚需要冷靜一般冷靜多久,老婆冷靜跟你談離婚
2023-04-02 09:04:35 1
今年1月1日實施的《民法典》規定了「離婚冷靜期」,民政部也調整了婚姻登記程序。現在,「離婚冷靜期」已經實施了五個多月。的確,很多夫妻會冷靜下來,選擇維持婚姻。然而,「離婚冷靜期」政策仍有爭議。不管什麼政策,要離婚就得照章辦事。很多人對「冷靜期」有了基本的了解,但具體過程還不清楚。今天的文章就給大家詳細講一下離婚冷靜期的具體流程。
離婚登記程序
根據《民法典》民政部《關於貫徹執行〈婚姻登記規定〉的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到民政局辦理離婚的夫妻,需要經過申請-受理-冷靜期-審核-登記(認證)五個步驟。
第一步:申請。
夫妻自願離婚的,應當籤訂書面離婚協議,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處理等事項。雙方持離婚協議書,共同向主管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當場填寫《離婚登記申請書》,並提供結婚證和有效身份證件。
內地居民身份證件:
本人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和戶口簿。
港澳臺居民身份證件:
提供本人有效通行證和身份證。
華僑和外國人的身份證件:
提供本人有效護照或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有管轄權的婚姻登記機關:
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到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中國公民在mainland China與外國人結婚,或者內地居民與港澳居民、臺灣省居民和mainland China華僑結婚,應當由男女雙方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婚姻登記。
第二步:接受
婚姻登記機關初審後將當事人提交的證件和證明材料發送至《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不符合離婚登記條件的,不予受理。
第三步:冷卻期
自婚姻登記機關向當事人出具《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之日起30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向受理離婚登記申請的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並親自填寫《撤回離婚登記申請書》。離婚冷靜期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未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離婚證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四步:回顧
離婚冷靜期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憑《婚姻登記工作規範》規定的證件和材料,共同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離婚證。材料包括:離婚協議書;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中國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結婚證;雙方各提交2張近期2寸單人半身免冠照片;符合《婚姻登記工作規範》的有效身份證件。
第五步:註冊(認證)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按照《婚姻登記工作規範》的規定進行登記,發給離婚證。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留存一份。
文律聲明:
離婚冷靜期定為30天,實際可以冷靜60天。雙方向民政局申請離婚後,可以在30日內撤回申請。30天冷靜期屆滿後,雙方未考慮好,且雙方未共同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出具離婚證的,也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所以,其實離婚雙方都可以在這60天內隨時食言,撤銷離婚申請。
作者:律師溫菲菲
編輯:金毅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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