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婦女的地位有多低?必須符合相公的變態觀
2023-04-01 18:42:13 3
清朝是最近的「皇朝」,也是我國前史上最後一個舊的意識形態王朝。晚清時期,因為糜爛和缺少前進,我國落後西方半個世紀。因而,當咱們議論清朝時,咱們一般不會給出一個好的評價。咱們腦子裡總是想著:這是一個充溢背叛和羞辱的前史。
這個朝代不僅是國恥,並且在文明上也有許多不同。許多老式的保守準則仍然對我國人民有害。例如,清代婦女地位低下,為此制定了相關準則,極大地刷新了對我國前史的新知道。
最為反常準則,女孩三歲時必須纏足也叫裹腳。官員稱這種腳為「三寸金蓮」,即她從小就斷了女孩的腿筋,讓她的腳中止成長不通血,然後用布包起來,使她的腳趾和腳底長在一同。這種苦楚的裹腳方式只是為了滿意男人的反常審美。依據前史記載,腳越小,越有吸引力。因而,咱們能夠看到清代女人的地位。
清朝為了操控女人,制定了對女人的相關準則。「三從四德,從夫綱為妻綱」等約束女人的行為。也就是說,現在許多家庭仍然流行的「男主外,女主內」的生活方式。清朝婦女出去買菜購物等都要向相公陳述,假如相公對這位妻子不滿意,還擁有合法的「離婚權」,也就是休妻。
慈禧太后是個好比如。她後期掌握大權,影響了我國近百年,但好在鹹豐還活著的時候不敢違背規矩,一直很老實。鹹豐帝身後留在慈安手裡的一個遺旨都能把她嚇個半死,這很好地表明清朝上下男女的不平等現已駐紮在人心中,女的也只能服從。
清朝留下的不平等思想影響著我國百年前史,現在仍有許多當地重男輕女,為人販子供給違法時機,這嚴重導致了當今男女比例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