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4歲女孩遊泳內溺亡(廣東一女童泳池溺水後身亡)
2023-10-10 17:51:45 2
來源:澎湃新聞
今年8月,7歲女孩萌萌(化名)在廣州白水寨嘉華溫泉酒店一室外泳池溺水。之後,歷經近4個月的救治,萌萌還是離開了這個世界。
在萌萌去世前,她的父母被酒店告了。酒店認為,萌萌的父母未盡到看護責任,對此事負主要責任;結合類似案例,酒店負三成左右的責任。
於是,酒店起訴了萌萌的父母,要求返回此前墊付39萬元醫療費的70%。
萌萌的父親張先生近日向澎湃新聞表示,萌萌的治療費用達90多萬元,家屬認為酒店存在嚴重安全問題,已在準備應訴和反訴。
澎湃新聞查詢發現,廣州白水寨嘉華溫泉酒店的運營企業為廣州市華源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源公司」),該酒店是位於廣州市增城區的一個度假酒店,有室內、室外遊泳池多個,每晚房費千元左右。萌萌溺水後的第二天,相關部門調查發現,華源酒店有室內泳池未辦理《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經營許可證》。隨後,因未經批准擅自經營高危險性體育項目(遊泳),華源酒店被罰款4萬元。今年12月,華源酒店又因在室內遊泳池在經營許可失效期間未停止經營遊泳項目,再次被罰4萬元。
張先生稱,發生溺水事件的室外泳池,沒有安全提醒標識,有很多安全隱患;按規定,該遊泳池需配6個安全員,但萌萌溺水時一個安全員都沒有;兩名酒店住客在對女兒進行搶救時發現急救箱基本是空的,沒有除顫儀,也沒有氧氣袋。張先生的這一說法得到另一位酒店住客的證實,但酒店給出的說法卻截然不同。
涉事酒店一位陳姓負責人通過簡訊回復澎湃新聞稱,酒店遊泳池配有安全員,並參與了對萌萌的搶救;涉事遊泳池有安全標識,配有急救箱和氧氣袋。事發後,酒店和張先生多次協商,均無法達成一致,遂決定通過司法渠道解決雙方的糾紛。
澎湃新聞注意到,今年10月,廣州市增城區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在一份函件稱,萌萌溺水後,該局調查發現,當時遊泳池現場沒有按規定有足額的救助人員在崗。華源酒店在經營期間未保證配備規定數量的救助人員,已責令其改正。
女童溺水後搶救近4個月後離世
今年8月3日,7歲的萌萌和5歲的妹妹以及父母等4人一起入住廣州白水寨嘉華溫泉酒店。當時,萌萌的媽媽還懷有身孕。萌萌的父親張先生告訴澎湃新聞,他們在網上看到該酒店的排名很靠譜,就訂了一個房間,兩晚一共1900多元。
8月3日15時許,萌萌在酒店室外遊泳池旁邊玩耍。
當日15時許,萌萌在酒店一個室外遊泳池溺水,兩名酒店住客參與了對萌萌的搶救。之後,萌萌被送往醫院救治。
據張先生透露,溺水發生後,萌萌曾在多家醫院接受救治,但一直昏迷不醒,沒有走出ICU。萌萌的一份診斷證明書顯示,其肺出血,重症肺炎,多器官功能衰竭,大腦功能衰竭,中樞性尿崩症,凝血功能障礙,心肌損害,肝功能損害,代謝性酸中毒,「病情危重,預後極差,深昏迷。」
12月1日,經近4個月搶救後,萌萌還是不幸離世。她的死亡證明顯示,其死亡原因為「膿毒性休克」。
張先生表示,為了救萌萌,他們一共花了90餘萬元,僅ICU的費用就有50多萬元。其中,酒店先前墊付了39萬元,之後拒絕墊付,其餘費用均由家屬承擔。
6名安全員去哪裡了
澎湃新聞注意到,酒店曾提出,發生溺水事件時,萌萌曾脫離父母的監管長達20分鐘。酒店陳姓負責人向澎湃新聞解釋,這一說法的依據來自萌萌父母的自身講述。
據張先生介紹,8月3日15時15分左右,他和兩個女兒來到酒店的「觀瀑遊遊泳池」,這是酒店的一個室外遊泳池,兩個女兒在該遊泳池的兒童遊樂區域玩耍。隨後,妻子趕了過來。15時25分左右,他看著大女兒萌萌跟其他小朋友在玩,僅兩三分鐘後,他發現萌萌不見了,他和妻子立馬去找萌萌,但連著找了好幾個溫泉池,均未找到。15時45分左右,他再次來到「觀瀑遊遊泳池」附近,發現有遊客在搶救小孩,才得知是萌萌出事了。
張先生認為,酒店所謂的「20分鐘未看護孩子」說法不符合事實,孩子僅脫離他們視線兩三分鐘,之後他們一直在到處找孩子。
據《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經營許可證》,事發遊泳池需配備安全員等6人。
張先生指出,「觀瀑遊遊泳池」的旁邊有掛出《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經營許可證》,其顯示需要配備社會體育指導人員和救助人員數量為6人。然而,在萌萌溺水及其搶救過程中,均沒有安全員在場。
上述陳姓負責人回應稱,張先生的這一說法不實,是酒店的安全員將萌萌從泳池救起,之後由兩名有急救知識的酒店住客對其進行急救。
張先生表示,據他事後了解,萌萌溺水後,酒店的一名服務人員將她從泳池撈起放在岸邊,隨後離開現場,該服務員不是安全員。酒店相關籤到記錄顯示,當天下午,有三名安全員籤到,但這三人當時都不在現場。
澎湃新聞注意到,今年10月,廣州市增城區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在一份函件答覆稱,萌萌溺水後,該局調查發現,當時遊泳池現場沒有按規定有足額的救助人員在崗。酒店相關負責人也承認,事發時確實存在救生人員不足的情況。
安全措施是否到位
曾對萌萌進行急救的酒店住客楊女士跟澎湃新聞回憶說,她喜歡戶外運動,懂一定的急救知識。當天15時許,天很曬,她看見一個女孩躺在樹邊,半睜著眼,「喊她沒反應。」
最開始,楊女士以為女孩是中暑,但拉開女孩衣服後發現,女孩的肚子是鼓起來的,而且大動脈也沒有了,便意識到女孩不是中暑,是溺水了。於是,楊女士馬上對女孩進行搶救,隨後又來了一個女住客,是一名兒科醫生,也參與了搶救。
楊女士說,整個搶救過程很長,她們一直搶救到120急救人員到場。在搶救過程中,她沒有看到過酒店的安全員,她還多次催促酒店的服務人員趕緊打110、120。而且,她們在搶救時發現,酒店搶救箱內的搶救設備不齊全,沒有除顫儀AED,也沒有氧氣袋。
酒店的急搶箱,被指急救設備不齊全。
對此,陳姓負責人回應稱,酒店一直都配有急救箱和氧氣袋,事發時,參與急救的兩位住客一直在做心肺復甦,沒有提出需要提供氧氣袋。
張先生表示,該酒店有室內泳池屬於無證經營,發生溺水的室外遊泳池沒有相關安全提醒標識,其兒童區域存在安全隱患,淺水區和深水區的設置也不合理。另一位酒店住客也向澎湃新聞表示,發生溺水的遊泳池,確實存在很多安全隱患,還處於無人看管的狀態。萌萌溺水後的當天下午,酒店就撤走了該泳池兒童區域的遊樂設施。第二天,酒店的室內、室外遊泳池均安排了安全員和服務人員。
萌萌的父親張先生稱,事發後,酒店撤走了遊泳池的兒童遊樂設施。
而陳姓負責人的說法卻是,「泳池不存在無證經營的情況」,發生溺水的遊泳池一直設置有LED警示牌和安全須知告示牌等安全標識。
澎湃新聞查詢發現,萌萌溺水後的第二天,增城區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調查發現,華源酒店有室內泳池未辦理《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經營許可證》。隨後,因未經批准擅自經營高危險性體育項目(遊泳),華源酒店被罰款4萬元。今年12月,華源酒店又因室內遊泳池在經營許可失效期間未停止經營遊泳項目,再次被罰4萬元。
此外,今年7月,因遊泳池池水菌落總數、游離性餘氯等不符合要求,華源酒店被增城區衛生健康局作出警告處罰。
萌萌的診斷書。
女童父母被酒店起訴
讓張先生始料未及的是,今年11月,女兒仍在ICU救治時,酒店起訴了家屬。
張先生收到的《起訴狀》顯示,華源酒店稱,溺水事故發生在酒店內,酒店具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然而,萌萌的父母,在事故過程均沒有出現,讓7歲女童未攜帶任何泳具,在泳池周圍脫離監護人監管長達20分鐘,應對事故承擔主要責任。結合類似案例,萌萌的父母至少應承擔70%的責任。自提起本訴訟之日,救治女童所產生的醫療費用全都是酒店墊付,萌萌的父母均不願支付。鑑於女童的病情已較為穩定,為早日定分止爭,酒店只好起訴至法院,請求法院判令萌萌的父母償還墊付醫療費用273602.63元,即此前已墊付約39萬醫療費的70%。
前述陳姓負責人回復澎湃新聞稱,在萌萌搶救情況穩定下來後,酒店擬跟女童的父母了解後續治療方案、獲取病歷及商談責任劃分,但萌萌父親張先生反應強烈,認為酒店應該承擔全責。酒店認為,女童系未成年人,應該一直處於父母的監管之下,父母監管失職理應承擔責任。鑑於雙方無法協商,酒店才請求司法裁判。
「返還墊付醫療費只是為了責任劃分,酒店從未想過逃避責任,在法院做出判決後,女童父母如提供法律支持的相關票據,酒店本意也是根據判決結果履行全部義務。」陳姓負責人表示,鑑於目前萌萌已去世,酒店也覺得很遺憾,願意在法律範圍內根據判決確定的責任比例承擔相應責任。案件已進入訴訟程序,相信司法機關會公正處理,也不排除在此期間與家屬就相關問題達成和解。
張先生表示,目前,他已準備應訴及反訴。他的訴求是,一是要酒店意識到事件的嚴重性,向家屬道歉;二是相關部門對涉事酒店及遊泳池進行全面調查,對於雙方各執一詞的地方進行針對性核查,對酒店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並要求其整改到位;三是酒店稱其僅負三成責任,家屬並不認可,雙方將通過司法渠道等解決相關糾紛。
陝西恆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趙良善律師表示,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條規定,如酒店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需向死者女童家屬承擔侵權賠償責任。而酒店是否盡到安全保障義務,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考量:一、酒店是否合法經營,如《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經營許可證》是否在有效期內:二、酒店是否在遊泳池旁設有安全警示標識,是設施是否符合相關安全標準,有無安全隱患;三、配備在場的安全員人數是否符合法定人數;四、酒店是否在第一時間實施救助。如果酒店未盡到上述任一義務的,均視為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酒店違反的上述義務越多,其責任越大。因此,本案中酒店的責任比例大小,取決於法院審理查明的酒店違反的安全保障義務的多少。
趙良善指出,在本案中,女童萌萌只有7周歲,其家長具有嚴格的監護責任。如何劃分酒店與家長的責任,應結合整個案情。在司法實踐中,在相似的案例,判酒店責任大於家長的責任(即酒店負60%至90%責任,家長負10%至40%責任)的案例比比皆是。
趙良善分析說,酒店先狀告女童家長,可能是認為當了原告可以贏得法官的同情,在劃分責任上承擔的責任小些。再是,認為儘早進入訴訟程序後,免得再繼續支付費用,被家長私下再糾纏。不過,像本案一樣,酒店先狀告受害者的案例,在司法實踐中還是少見的。不管哪方先起訴,法院都會以事實為根據作出公正裁判,受害者的合法權益會得到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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