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誤解的曖昧關係
2023-10-08 15:15:44 4
女教師李芸與腹中胎兒一起喪生於一場大火之中。
姜副委婉地詢問起我與李芸的秦登峰的關係。怎麼,我被疑為與當事人有關係?
看來,組織上已經把我列為作偽證的嫌疑對象了。
不對,大伙兒一個個兒都怪怪的,準是發生了什麼事情,而且是與我有關的不大正常的事情。
果然,那天下午,主管刑偵的姜副局長把我叫到了他的辦公室,說是有件事兒要跟我談談。
真還不是件省心的事,這事兒足足把我給折騰了半年才算是緩過勁兒來。
起因是一場火災。
10年前一個寒冷的夜晚,市衛校教師李芸的單人宿舍由電爐引起了一場火災,李芸及腹中即將出世的胎兒一起喪生於大火之中。
姜副局長讓我把當時進行學檢驗的情況整理一個材料交給組織,並委婉地詢問起我與李芸的丈夫秦登峰的關係。
秦登峰是的病理生理學,李芸之前我與他並不相識。通過對李芸的及腹中的胎兒進行檢驗鑑定,我認識了當時還是醫學院講師的秦登峰。
後來,由於學術上的一些聯繫,我們有了一些接觸,但來往並不密切。在我的印象裡,這人總是有點怪怪的。
當我到檔案室調閱10年前對李芸進行法醫學檢驗鑑定的原始材料時,檔案室的小芳悄悄地告訴我:三天前,上頭派的法醫學專家也曾經調閱過這些材料。
看來,組織上已經把我列為作偽證的嫌疑對象了,我內心一片茫然和慌亂。
面對我所經手的屍體,我絕不敢有非分之想。在長期的實踐中,在特殊的工作環境中,我與這些屍體之間似乎形成了一種特殊的心靈感應,我總覺得我的這些「顧客」們是有的,他們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能夠洞悉我的心靈,倘若我的心眼長偏了,倘若我惹怒了他們,那可是會遭到報應的。
但是,對於檢驗鑑定中的有關技術性問題會不會出什麼差錯,我可不敢口出狂言。為此,我時常會感到不安和恐慌。夜深人靜時,也許突然會想起某一個沒有搞定的案件而徹夜不眠。
我迫不及待地翻閱著10年前我所製作的那份檢驗鑑定文書。
屍體外表檢驗的文字記載是:李芸的屍體上有大面積的三四度生前燒傷,手上有明顯的生前燒傷水泡。面容及頸部已經部分炭化,隆起的腹部已經被燒裂,身上及床上的衣物也已被燒燼。
值得一提的是,死者有「外眼角皮膚燒傷徵象」。
「外眼角皮膚燒傷徵象」,是由於活人在受到大火的焚燒時,雙眼出於保護性的反射作用而必將緊閉所產生的結果。因此在對生前燒死的屍體進行屍表檢驗時,可以發現死者眼角的皮膚雖然被大火燒焦了,但皮膚皺褶之間卻仍然保持完好的現象。這個徵象,是生前燒死者所特有的徵象。
解剖檢驗的文字記載是:發現死者口、鼻、呼吸道,直至呼吸道深部的管腔內均有黑色炭末。毒化檢驗的結果是:血液中碳氧血紅蛋白的含量明顯增高。這足以證明,死者在燒傷的過程中,肯定還存在著呼吸的功能。因為在大火中,只有通過劇烈的呼吸運動,才能將空氣中的黑色炭末吸入到機體的呼吸道深部;也只有通過呼吸運動,才能將空氣中高濃度的二氧化碳吸入肺泡並進入人體的血液循環系統,形成血液中高濃度的碳氧血紅蛋白。
對李芸腹中的胎兒進行解剖檢驗的文字記載是:發現胎兒全身布滿富含蛋白質滲出物的水泡。這是胎兒生前燒傷的明顯特徵。
除了文字記載外,我還將能夠證明李芸系生前燒傷的肉眼及顯微鏡下所見的證據用照片及組織切片的形式固定和保全了下來。
謝天謝地,如果沒有這些證據,那些對我有疑心的人肯定會說我在文字上做了手腳。
我在鑑定書的結論部分對李芸的死因作出了肯定性的結論:死者李芸系在狀態下燒死。
看完關於李芸死因鑑定的法醫學鑑定書後,我那顆被拽到嗓子眼裡的心一下子就放到肚子裡了。
從法醫學鑑定書中我沒有發現鑑定中存在什麼失誤和差錯。
要命的是,刑警們根據我的鑑定結論,一致認為李芸死於意外火災。更要命的是,10年後李芸的丈夫秦登峰了。從秦登峰留下的中,刑警們得知李芸並不是死於火災事故,而是死於秦登峰的魔爪。原來,10年前秦登峰先將李芸扼死後,又縱火焚屍偽造了一個火災的現場。
秦登峰在臨終前的遺言中自述:10年來,他一直生活在自責的深淵裡,他想死又不敢死。早在10年前他就特別嚮往死亡,但他實在是沒有自己結束,於是他就殺害了自己的妻子,還偽造了火災的現場。他以為法醫很快就能識破他的,他也就可以痛痛快快地離開這個世界。
可出乎他的意料,公安局的法醫居然說李芸是生前燒死的。事實上,他明明是將妻子扼死之後才焚燒了屍體的,她怎麼會是生前燒死的呢?
「難道是那個女法醫愛上了我?」10年來秦登峰這個可笑而又可怕的猜測真把我給害慘了,怪不得們會用那樣的眼光看著我!
唉,這個的抑鬱性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