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新型圓木推方鋸的製作方法
2023-10-08 14:46:34 2
一種新型圓木推方鋸的製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新型圓木推方鋸,包括底座、工作面、換向箱和壓輪;所述底座上設置有動力驅動裝置;所述驅動裝置帶動電鋸的轉動,且電鋸均勻間隔設置多個,或根據實際情況設置;所述工作面設置有推動託板;所述機架上設置有腳踏板;所述腳踏板控制連結壓輪;所述底座上固定設置電機,且電機驅動換向箱;所述轉換箱內設置有三根軸,分別為主軸,左軸和右軸;所述主軸後方設置後傳動輪,且後傳動輪與右軸上的右帶輪通過右傳動帶驅動連接;所述主軸前方設置前傳動輪;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實現正反轉,力度有柔性,能夠根據木料的材質,大小等自動調節力度,保護鋸片,延長使用壽命。
【專利說明】一種新型圓木推方鋸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機電控制領域,具體是一種新型圓木推方鋸。
【背景技術】
[0002]在現有的帶鋸工序中,電機通過鋸輪帶動帶鋸條從上到下開始切割,操作人員將圓木從外推向運動的帶鋸條,將圓木切開,然後再用人工將剩下的圓木在推回原位,進行第二次切割,以此循環加工。此種加工工藝流傳已久,但也存在問題。
實用新型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於提供一種結構簡單,使用方便,能夠快速往復的新型圓木推方鋸,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0004]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
[0005]一種新型圓木推方鋸,包括底座、工作面、換向箱和壓輪;所述底座上設置有動力驅動裝置,驅動裝置帶動電鋸的轉動,且電鋸均勻間隔設置多個;所述工作面設置有推動託板;所述機架上設置有腳踏板;所述腳踏板控制連結壓輪;所述底座上固定有電機,電機驅動連接換向箱;所述換向箱內設有三根軸,分別為主軸,左軸和右軸;所述主軸後方設置後傳動輪,且後傳動輪與右軸上的右帶輪通過右傳動帶驅動連接;所述主軸前方設置前傳動輪,且前傳動輪與左軸上的左帶輪通過左傳動帶驅動連接;所述左軸設置有左齒輪,且左齒輪與右軸上設置的右齒輪嚙合連接;所述左軸後方設置鏈傳動裝置,鏈傳動裝置驅動連接推動託板;所述換向箱上設置有移動板;所述移動板上設有左滾輪和右滾輪;所述底座的機架上設置有手搖杆,且手搖杆通過彈性鋼絲連接移動板。
[0006]進一步的,所述工作面表面與推動託板之間設置滑動軌道。
[0007]進一步的,所述推動託板的一端設有與電鋸配合的刀槽。
[0008]進一步的,所述左傳動帶和右傳動帶鬆弛連接,且鬆弛狀態下無法驅動相關傳動輪和帶輪的轉動。
[0009]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使用方便,一次性將圓木材鋸切成等寬方料,換向箱採用摩擦橡膠帶實現正反轉,力度有柔性,能夠根據木料的材質,大小等自動調節力度,保護鋸片,延長使用壽命。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0]圖1為新型圓木推方鋸的結構示意圖。
[0011]圖2為新型圓木推方鋸中換向箱正視圖結構示意圖。
[0012]圖3為新型圓木推方鋸中換向箱結構示意圖。
[0013]圖4為新型圓木推方鋸中推動託板與電鋸配合示意圖。
[0014]圖中:1-底座、2-工作面、3-換向箱、31-主軸、32-左軸、33-右軸、34-左齒輪、35-右齒輪、36-前傳動輪、37-左帶輪、38-後傳動輪、39-右帶輪、301-左傳動帶、302-傳動帶、303-移動板、304-左滾輪、305-右滾輪、4-驅動裝置、5-推動託板、6-壓輪、7-手搖杆、8-彈性鋼絲、9-電機、10-腳踏板、11-電鋸。
【具體實施方式】
[0015]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於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於本實用新型保護的範圍。
[0016]請參閱圖1?4,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一種新型圓木推方鋸,包括底座1、工作面2、換向箱3和壓輪6 ;所述底座I上設置有動力驅動裝置4 ;所述驅動裝置4帶動電鋸11的轉動,且電鋸11均勻間隔設置多個,或根據實際情況設置;所述工作面2表面設置滑動軌道,滑動軌道上設置有推動託板5 ;所述推動託板5的一端設有與電鋸11配合的刀槽;所述底座I上設置有腳踏板10 ;所述腳踏板10控制連結壓輪6,工作中,腳踩腳踏板10向下運動時,壓輪6向下運動至壓緊木材,鬆開腳,腳踏板10自動彈起向上的同時,壓輪6向上移動;所述壓輪6為齒輪狀,繞軸轉動,且均勻設置多個;所述底座I上固定設置電機9,且電機9驅動換向箱3 ;所述換向箱3內設置有三根軸,分別為主軸31,左軸32和右軸33 ;所述主軸31後方設置後傳動輪38,且後傳動輪38與右軸33上的右帶輪39通過右傳動帶302驅動連接;所述主軸31前方設置前傳動輪36,且前傳動輪36與左軸32上的左帶輪37通過左傳動帶301驅動連接;所述左傳動帶301和右傳動帶302鬆弛的連接,且鬆弛狀態下無法驅動相關傳動輪和帶輪的轉動;所述左軸32設置有左齒輪34,且左齒輪34與右軸33上設置的右齒輪35嚙合連接;所述左軸32後方設置鏈傳動裝置,鏈傳動裝置驅動連接推動託板5,控制推動託板5的左右移動;所述換向箱3上設置有移動板303 ;所述移動板303上設置有左滾輪304和右滾輪305 ;所述底座I的機架上設置有手搖杆7,且手搖杆7通過彈性鋼絲8控制移動板303的左右移動;工作時,電機9帶動主軸31轉動,踩下腳踏板10,壓輪6壓住待加工木材,向右拉動手搖杆7,此時移動板303左移,右滾輪305壓緊右傳動帶302,左傳動帶301不做任何運動,後傳動輪38通過右傳動帶302驅動右軸33上的右帶輪39逆時針轉動,從而鏈傳動裝置帶動推動託板5向左移動,對木材進行切割,切割結束後,鬆開腳踏板10,將手搖杆7向左拉動,此時移動板303右移,左滾輪304壓緊左傳動帶301,右傳動帶302不做任何運動,前傳動輪36通過左傳動帶301驅動左軸32上的左帶輪37逆時針轉動,此時左齒輪34帶動右齒輪順時針轉動,從而鏈傳動裝置帶動推動託板5向右移動,回到初始位置。
[0017]對於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於上述示範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徵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範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範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範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0018]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並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
【權利要求】
1.一種新型圓木推方鋸,包括底座(I)、工作面(2)、換向箱(3)和壓輪¢);其特徵在於,所述底座(I)上設置有動力驅動裝置(4),驅動裝置(4)帶動電鋸(11)的轉動,且電鋸(11)均勻間隔設置多個;所述工作面(2)設置有推動託板(5);所述底座(I)上設置有腳踏板(10);所述腳踏板(10)控制連結壓輪(6);所述底座⑴上固定有電機(9),電機(9)驅動連接換向箱(3);所述換向箱(3)內設有三根軸,分別為主軸(31),左軸(32)和右軸(33);所述主軸(31)後方設置後傳動輪(38),且後傳動輪(38)與右軸(33)上的右帶輪(39)通過右傳動帶(302)驅動連接;所述主軸(31)前方設置前傳動輪(36),且前傳動輪(36)與左軸(32)上的左帶輪(37)通過左傳動帶(301)驅動連接;所述左軸(32)設置有左齒輪(34),且左齒輪(34)與右軸(33)上設置的右齒輪(35)嚙合連接;所述左軸(32)後方設置鏈傳動裝置,鏈傳動裝置驅動連接推動託板(5);所述換向箱(3)上設置有移動板(303);所述移動板(303)上設有左滾輪(304)和右滾輪(305);所述底座(I)的底座上設置有手搖杆(7),且手搖杆(7)通過彈性鋼絲(8)連接移動板(303)。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圓木推方鋸,其特徵在於,所述工作面(2)表面與推動託板(5)之間設置滑動軌道。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圓木推方鋸,其特徵在於,所述推動託板(5)的一端設有與電鋸(11)配合的刀槽。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圓木推方鋸,其特徵在於,所述左傳動帶(301)和右傳動帶(302)鬆弛連接,且鬆弛狀態下無法驅動相關傳動輪和帶輪的轉動。
【文檔編號】B27B5/00GK204136150SQ201420385068
【公開日】2015年2月4日 申請日期:2014年7月2日 優先權日:2014年7月2日
【發明者】王向果, 李具領 申請人:王向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