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多功能動力髖螺釘導向器的製作方法
2023-10-25 07:01:22 2
專利名稱:一種多功能動力髖螺釘導向器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治療股骨粗隆骨折時用的髖螺釘導向器,特別涉及一種多功能動力髖螺釘導向器。
背景技術:
臨床內固定治療股骨頸及股骨粗隆部骨折時,均需先置入導針定位。通常是憑醫生臨床經驗進行導針置入,每次進針後均需採用C臂機進行透視以檢查導針是否進入到位,但常用因其進針點或上或下偏移、前傾角和頸幹角掌握不好,而需多次盲目操作。目前,人類社會進入老齡化,股骨頸及股骨粗隆部骨折是老年人的常見多發病。股骨粗隆間骨折使用DHS內固定是目前常用的手術方法,手術的關鍵操作之一是置入定位導針,它決定了螺釘在股骨頸內的位置與方向,對手術的成敗有重要作用。但是由於股骨頸解剖結構特殊,在不同平面上存在頸幹角與前傾角,且位置深在、隱蔽,使得定位導針的正確置入存在一定的困難。如何將定位導針正確置入,近年來,許多學者設計了一些手術器械, 甚至應用了計算機輔助導航系統。在設計原理類似的器械中,吳霖等設計的定位器,定點穿刺針需穿刺至股骨頭中心點,而股骨頸骨折患者骨折復位多需維持在下肢內旋位,此時,該點被髖白包埋,不易穿刺到,且該點離腹腔及股部血管神經較近,易刺傷這些重要組織。俞超等將計算機導航用於空心釘內固定,具有提高手術的精度、可避免機械引導器的誤差、縮短手術時間的優點,但該系統價格昂貴,目前在基層醫院很難普及。使用常規的DSH角度導向器,除非操作者在X線透視下直接操作,術中鑽入導針後如發現偏上或偏下,需取出導針,調整後再次鑽入,如不滿意,需再次重複操作。導致多次反覆進針,給患者帶來醫源性損害,多次反覆的C臂機透視對患者和醫護人員帶來輻射傷害。
實用新型內容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針對現有技術的不足,提供一種新型的多功能動力髖螺釘導向器。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所採取的措施一種多功能動力髖螺釘導向器,包括基板和導向塊,基板與導向塊之間為一整體, 所述導向塊內設置有至少兩個相互平行的導向針道;導向塊為卡槽抽拉式結構;所述的基板與導向塊的夾角為130° 135° ;所述的基板與導向塊的夾角為130° ;所述的基板與導向塊的夾角為135°。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實用,生產成本低,能快速精確定位進針點和保持進針角度,創傷小、無輻射。
圖1,本實用新型的正面平面結構示意圖。
3[0012]圖2,本實用新型的側面平面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一種多功能動力髖螺釘導向器,包括基板9和導向塊8,基板9與導向塊8之間為一整體,所述的導向塊8之內設置有至少兩個相互平行的導向針道7;導向塊為卡槽抽拉式結構,所述的基板9與導向塊8的夾角為130° 135° ;所述的基板9與導向塊8的夾角為130° ;所述的基板9與導向塊8的夾角為135°。使用本實用新型的時候,首先,患者採取硬膜外麻醉或全身麻醉,平臥於骨科牽引床上,在C型臂X線機透視下用牽引架牽引復位骨折端;於股骨大粗隆下作切口長4 6cm, 切開皮膚、及皮下組織,切開闊筋膜及股外側肌,顯露至股骨上段的外側面;再將本實用新型的基板9緊貼股骨外側面,控制好前傾角後,任選一導向針道7向股骨頸方向鑽入導針, 用C型臂X線機透視導針位置,一般都有偏錯,可根據實際需要選擇本實用新型中其餘的導向針道7進行導針,再用C臂機透視導針位置,如正位在所要求位置,即去除其餘的導針,再在C臂機透視下調整導針在股骨頸側位中的位置,直至導針位於股骨頸內所需位置,然後去除本多功能動力髖螺釘導向器,進行常規動力髖螺釘手術,從而實現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本領域內普通的技術人員的簡單更改和替換,都是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之內。
權利要求1.一種多功能動力髖螺釘導向器,包括基板(9)和導向塊(8),基板(9)與導向塊⑶ 為一整體,其特徵在於導向塊(8)內設置有至少兩個相互平行的導向針道(7),導向塊(8) 為卡槽抽拉式結構。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多功能動力髖螺釘導向器,其特徵在於所述的基板(9)與導向塊⑶的夾角為130° 135°。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多功能動力髖螺釘導向器,其特徵在於所述的基板(9)與導向塊(8)的夾角為130°。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多功能動力髖螺釘導向器,其特徵在於所述的基板(9)與導向塊(8)的夾角為135°。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多功能動力髖螺釘導向器,包括基板和導向塊,基板與導向塊之間為一整體,所述的導向塊之內設置有至少兩個相互平行的導向針道;導向塊為卡槽抽拉式結構,所述的基板與導向塊的夾角為130°~135°;所述的基板與導向塊的夾角為130°;所述的基板與導向塊的夾角為135°;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實用,生產成本低,能快速精確定位進針點和保持進針角度,創傷小、無輻射。
文檔編號A61B17/90GK202146359SQ20112019410
公開日2012年2月22日 申請日期2011年6月10日 優先權日2011年6月10日
發明者陳立軍 申請人:陳立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