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病年齡分組分析系統的製作方法
2023-10-08 02:54:14 3
本發明涉及醫療分析
技術領域:
,特別是指一種發病年齡分組分析系統。
背景技術:
:發病年齡,指的是對於某種疾病開始出現發病症狀的年齡。不同的疾病可能會有不同的發病年齡,比如乳腺癌的發病年齡普遍為50-60歲。掌握某種疾病的發病年齡,對於該種疾病的預防與治療有著重要意義。同時,可以通過對某種疾病發病年齡的變化,反映社會與環境因素對個體健康狀況的影響。但是現在還未有比較系統的發病年齡統計分析,目前一般的發病年齡統計主要需要研究人員逐個錄入計算機進行統計,效率較低,不利於對疾病更好的預防和治療。因此,有必要設計一種新的發病年齡分組分析系統,以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技術實現要素:針對
背景技術:
中存在的問題,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發病年齡分組分析系統,可以對某種疾病的發病年齡的快速統計,提高效率。本發明的技術方案是這樣實現的:一種發病年齡分組分析系統,包括初始化單元、病歷計數單元、數據分析單元以及報表生成單元,其中,初始化單元:用於維護病種id與各種病種之間的映射關係、自由度為1時的t界值表以及α=0.05時的χ2分布表;病歷計數單元:用於對病歷進行計數,輸入所要研究的病種名稱,並導入歷史病歷;在該單元中首先判斷出院診斷id是否符合所要研究的病種id,如果判斷為假,則結束該病歷的計數,進入下一份病歷;如果判斷為真,則判斷該住院號在發病年齡統計表中是否有記錄,如果有記錄,則結束該病歷的計數,進入下一份病歷;如果沒有記錄,則判斷入院診斷是否有「複查」欄位,如果有記錄「複查」欄位,則結束該病歷的計數,進入下一份病歷;如果沒有記錄,則將病案首頁中的年齡以及住院號記錄在發病年齡統計表中;數據分析單元:用於數據分析,在該單元中,首先,需要採用卡方分析法檢驗該病種發病年齡的分布是否符合正態分布,如果不符合,則結束計算,返回「該疾病與年齡不符合正態分布」的結果;如果符合,則進入下一步分析;統計得到符合要求的病歷n例,計算其發病年齡的平均值並根據以下公式得到樣本的標準差s:根據設定的t界值表中的置信水平以及相應的t界值tα,則樣本均數的置信區間為:將統計表根據發病年齡升序排列,根據研究者設定的p百分位數要求p1和p2,計算出相應的p百分位數;報表生成單元:用於生成報表,在該單元中將發病年齡將年齡分組並進行計數,對於每一個記錄,判斷其發病年齡屬於哪一個分組,並在該分組計數加一;完成計數後,將這一計數錶轉化為頻率密度表;根據頻率密度表繪製成頻率直方圖,同時,將計算得的樣本均數、置信區間以及百分位數分布返回,流程結束。在上述技術方案中,所述經由數據接口導入的歷史病歷病案首頁可以被識別,包括出院診斷以及年齡兩項主要參數。在上述技術方案中,所述p百分位數的計算步驟為:(1)找到p百分位數所對應的名次,n×p%;(2)在排序表中找到該名次對應的發病年齡;(3)返回相應的百分位數範圍在上述技術方案中,所述卡方分析法的步驟為:將年齡按照十年為一組分為10組,共有10個區間,每個區間內的概率相同,為0.1,則每一個區間內的期望頻數ei等於病歷總數n除以10;再根據統計表的每一條記錄,找到發病年齡所屬的區間計數得到觀察頻數fi;自由度為10-2-1=7,根據χ2分布表,界值為18.31,判斷是否大於18.31,如果小於則認為年齡與發病不符合正態分布,如果大於則認為年齡與發病符合正態分布。本發明發病年齡分組分析系統,通過對醫院歷史病歷進行批量的分析處理,將歷史病歷的病案首頁經由數據接口導入系統中,通過對病案首頁中年齡的統計,採用統計學的分析,計算分析出發病年齡的樣本均數,以及根據研究者的要求統計出發病年齡的大致分組,提高效率。附圖說明圖1為發明發病年齡分組分析系統中病例計數流程圖;圖2為發明發病年齡分組分析系統中報表生成流程圖。具體實施方式下面將結合本發明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是本發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於本發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作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於本發明保護的範圍。本發明所述的一種發病年齡分組分析系統,包括初始化單元、病歷計數單元、數據分析單元以及報表生成單元,以下是對各單元的詳細說明。初始化單元,用於進行初始化設置,具體如下:在初始化單元中,需要維護病種id與各種病種之間的映射關係,如下:病種id病種名稱00001消化道出血00002急性腸梗阻00003胃穿孔此外,還需要維護自由度為1時的t界值表,如下:置信水平tα80%3.0776890%6.3137595%12.70620另外,還需要維護α=0.05時的x2分布表,如下:自由度界值13.8425.9937.82病歷計數,用於對病歷進行計數,具體如下:在病歷計數單元中,需要研究人員輸入所要研究的病種名稱,並導入歷史病歷。經由數據接口導入的歷史病歷病案首頁可以被系統識別,包括出院診斷以及年齡兩項主要參數。由於一個病人可能由於同一疾病反覆住院,因此需要剔除此類病人第一次住院以外的病歷,否則會對統計結果產生影響。而某個病人住院號是固定不變的,為此,需要在發病年齡的統計表中,另外對統計過的住院號進行記錄,如下表:住院號發病年齡將k份病歷導入系統後,系統開始計數。對於某一份病歷,系統首先判斷出院診斷id是否符合所要研究的病種id。如果判斷為假,則結束該病歷的計數,進入下一份病歷。如果判斷為真,則判斷該住院號在發病年齡統計表中是否有記錄。如果有記錄,則結束該病歷的計數,進入下一份病歷。如果沒有記錄,則判斷入院診斷是否有「複查」欄位,如果有記錄「複查」欄位,則結束該病歷的計數,進入下一份病歷。如果沒有記錄,則將病案首頁中的年齡以及住院號記錄入發病年齡統計表中,流程如圖1所示。數據分析單元,用於數據分析,具體如下:完成統計表的統計後,數據分析單元進入數據分析:首先,需要檢驗該病種發病年齡的分布是否符合正態分布。為了檢驗其是否符合正態分布,需要用到如下卡方分析:將年齡按照十年為一組分為10組,共有10個區間,每個區間內的概率相同,為0.1,則每一個區間內的期望頻數(ei)等於病歷總數n除以10,為n/10。再根據統計表的每一條記錄,在下表中找到發病年齡所屬的區間計數得到觀察頻數(fi),如下表所示:自由度為10-2-1=7,根據x2分布表,界值為18.31,判斷是否大於18.31,如果小於則認為年齡與發病不符合正態分布,結束計算,返回「該疾病與年齡不符合正態分布」的結果。如果大於則認為年齡與發病符合正態分布,進入下一步分析。共統計得到符合要求的病歷n例,計算其發病年齡的平均值,得到根據以下公式得到樣本的標準差s:根據研究者設定的置信水平,根據系統中的t界值表選擇相應的t界值ta。例如置信水平為95%,t0.05=2.093為雙側尾部面積為0.05時的t界值。則樣本均數的置信區間為:其中,n為符合要求的總病歷數。將統計表根據發病年齡升序排列,如下表所示:排序住院號發病年齡123根據研究者設定的p百分位數要求p1和p2,計算出相應的p百分位數。步驟如下:(1)找到p百分位數所對應的名次,n×p%;(2)在排序表中找到該名次對應的發病年齡;(3)返回相應的百分位數範圍報表生成單元,用於生成報表,具體如下:將發病年齡將年齡分組並進行計數,如下表所示:發病年齡計數1ma12ma2...1y2y總和n對於每一個記錄,判斷其發病年齡屬於哪一個分組,並在該分組計數加一。完成計數後,將這一計數錶轉化為頻率密度表:發病年齡計數1ma1/n2ma2/n...1y2y總和n根據上述頻率密度表繪製成頻率直方圖。同時,將計算得的樣本均數、置信區間以及百分位數分布返回,流程結束。其中,流程如圖2所示。以下是本發明的具體實施例舉例的進一步說明:現需要研究青光眼的發病年齡,經過向系統中的導入病歷並進行計數之後,得到以下數據統計表:共統計得到200例病歷。經過進一步分組計數,得到以下統計表,進行卡方分析:可認為該疾病符合正態分布。根據樣本可計算得樣本均數為標準差s=20.4。則樣本均數的置信區間為:選擇置信水平為95%,則置信區間為:(68.18,74.21),此即為樣本均數的置信區間。現將百分位數設定為前20%與後20%,則對應的名次分別為:200*0.20=40、200*0.80=160;在排序表中找到相應的年齡排序,分別為64和78,則可認為前後20%之間的百分位數區間為(64,78)。本發明發病年齡分組分析系統具有如下優點:(1)通過向系統中導入大量歷史病歷,篩選出符合研究要求的病歷並進行計數,進一步通過卡方分析、樣本均數計算以及p百分位數的計算,得到所要研究的發病年齡均值以及高發年齡段,實現通過分析實現對歷史病歷的快速處理,不需要人工對病歷逐個判斷並統計分析,效率更高。(2)以往對某種疾病發病年齡的判斷相當程度上依賴於臨床工作者的臨床經驗,通過其臨床上的診治經驗判斷疾病常發年齡。這一判斷容易受到研究者主觀印象的影響,無法準確得出某種疾病的高發年齡段。而本系統通過對歷史病歷的客觀計數,採用統計學方法進行分析,更具有客觀性。(3)由於現代社會與環境因素的影響,對於某些疾病的發病年齡可能會有提前或推後的現象,能夠通過對某一時間段內的病歷進行計數分析,運算出針對某一時間段內某種疾病的發病年齡,易於對比並得出發病年齡的變化趨勢,更具有時效性。本發明發病年齡分組分析系統,通過對醫院歷史病歷進行批量的分析處理,將歷史病歷的病案首頁經由數據接口轉入系統中,通過對病案首頁中年齡的統計,採用統計學的分析方法,計算分析出發病年齡的樣本均數,以及根據研究者的要求統計出發病年齡的大致分組,提高效率。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的較佳實施例而已,並不用以限制本發明,凡在本發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明的保護範圍之內。當前第1頁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