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最大的恥辱(印度這次又把自己最)
2023-06-11 07:32:53 2
敢拍,這兩個字幾乎是對一個國家的電影,或是一位電影人最高的讚揚,
這兩個字中所包含的,不僅僅是欽佩,還有羨慕。
那種把電影當作警鈴,當作耳光,當作炮彈的勇敢和責任感,不僅僅來自於個人,還來自於環境。
改變在我,責任在我。
而說起「敢拍」,我們常常會和兩個國家聯繫起來:韓國和印度。
2013年,一部以韓國第16任總統盧武鉉為原型拍攝的電影《辯護人》上映,在韓國國內引發了強烈的反響,觀影人次破千萬。
至今,本片豆瓣評分依舊高達9.2分,穩居TOP250。
八年後,印度一部電影橫空出世,同樣在印度內外受到了高度好評,票房和評價都極高,還被稱為「印度版《辯護人》」——
《傑伊·比姆》
本片由印度著名演員蘇利耶·西瓦庫馬擔任主演,講述了1990年代一位名叫錢德魯的律師幫助一位名叫低種姓婦女森加尼打官司的故事,她的丈夫被警察誣陷偷竊,最後被死刑逼供,蒙冤慘死。
看著簡介,我們很快就會勾勒出雙方勢力對比:
低種姓婦女VS高種姓警察。
《傑伊·比姆》是根據真實事件改編的,故事背景是1995年的印度。
此時,距離印度憲法廢除種姓制度已經過去了數十年,但歧視依舊根深蒂固。
由印度教發源而來的種姓制度,在印度本土有著三千餘年的歷史。大體上,這個制度存在四個等級,即我們熟知的婆羅門、剎帝利、吠舍和首陀羅。
除了四大等級,印度還存在著大量的「不可接觸者」。
通常情況下,他們被稱為「賤民」,只能從事著最低等,最骯髒的工作,沒有土地,沒有家園,更沒有現代社會以來憲法所賦予的「人權」。
甚至,被「不可接觸者」的影子碰到,都被視為是不祥和不潔的。
在這種文化背景下,憲法所保護的「人民」,自然是不包括賤民們的。
因為,他們從來都沒有被當作人來對待。
於是,在影片開頭,我們看見的第一個場景,是監獄大門外,警察根據種姓來定罪的場景。
有了犯罪,就要有罪犯,而罪犯不用抓,誰種姓低就讓誰去頂罪。
不承認,那麼就打,打到承認。
嘖嘖嘖,這就是「公權力」嗎?
實際上,這種黨同伐異,這種歧視和偏見,在人類歷史上從未斷絕過,奧斯維辛是如此,種姓制度也是如此,不過是一些人被「選中」,成為了替罪羊,成為了邪惡、骯髒和混亂的代名詞罷了。
誰也不知道下一次會不會是自己?
拉賈,一個「不可接觸者」。
沒有土地,沒有人權。
餓了,就在地裡抓點田鼠吃吃。
平時就和老婆閨女住在一間破茅草屋裡。
千年前,杜甫受凍淋雨,寫出《茅屋為秋風所破歌》,大喊「安得廣廈千萬間,大庇天下寒士俱歡顏。」
拉賈沒有這宏偉抱負,他不過是想和媳婦談情說愛,親熱一番。
畢竟環境不重要,有愛就能以天為蓋以地為廬。
其實從這裡我們就能發現《傑伊·比姆》和一般表現底層的電影不同,它不再僅僅是以俯視的視角去試圖「拯救」底層人民,而是真正與底層站在一起,還底層以尊嚴和人性。
比如底層夫妻不再整天因為錢吵吵,他們也可以相親相愛,也可以互相尊重。
拉賈愛森加尼,所有人都知道。
結婚時,他用全部家當給她買了一根吊墜,想讓她不遜色於任何一位高種姓的富太太。
他許諾給她蓋一間磚房,還在一塊磚上按上了手印以示承諾。
家裡有了好吃的,媳婦先吃;家裡有了難活累活,拉賈先做。
拉賈是一個純粹的好人,不僅僅是對媳婦。
就連抓田鼠時,他都要把年幼的田鼠放走,只取所需。
拉賈還是個捕蛇人,平時就幫有錢人家捕蛇,來維持生計。
就像柳宗元寫得那篇《捕蛇者說》一樣,拉賈是在刀尖上走路,一個不注意就會截肢喪命,但即便這樣,也比一些沒有技能的賤民要好上一點點。
《傑伊·比姆》是現實版的《捕蛇者說》,苛政猛於虎。
拉賈捕蛇,但絕不傷蛇。
平時,他都會把抓到的蛇放歸山林,並讓它們遠離人類。
如果這些是「賤」,那麼究竟何為高貴?
後來,妻子又懷孕了,拉賈只好到磚廠上班。正常情況下,妻子是要跟著去照顧男人的,但拉賈死活不讓妻子跟著,就是怕她受苦。
結果,廠子裡有一個大嬸對著拉賈說:
「怎麼,你老婆是貴婦嗎?我八個孩子都是在這礦上生的。」
刺耳,卻又心酸。
劇情發展到這裡,開始急轉直下。
鎮長夫人珠寶被偷,因為拉賈曾去抓過蛇留下了指紋而被定位為嫌疑人。
實際上,現場有兩套指紋,真正的小偷早已用賣珠寶得來的錢賄賂了警方,那麼低種姓的拉賈自然成了完美的替罪羊。
就這樣,森加尼和拉賈的哥哥妹妹被抓走。
被像狗一樣對待。
被打。
被脫褲子。
青辣椒被碾碎,糊在傷口上。
繩子吊著大拇指,懸空抽打。
很快,外出打工的拉賈也被抓了,下場自然是更慘。
只是,他從未屈服,一次又一次地重複著:
「我沒有偷。」
因為懷孕而被放出來的森加尼,走投無路之下,找到了律師,錢德魯。
就這樣,在影片正式開場半個多小時之後,男主人公終於出現了。
接下來的劇情,其實我們很好猜測,無非是錢德魯幫助森加尼贏得了官司。
就像我說的,其實劇情上《傑伊·比姆》並不算新穎,但值得反思的,是片中對於「不可接觸者」們和錢德魯的表現。
隨著錢德魯的調查,我們得以藉助攝像機的眼睛,見證了真實的現代「賤民」。
他們即便是走在路上,都可能被警察抓去頂罪,屈打成招。
當屈打成招不管用的時候,警方便會及時「變通」,那就是強姦那個男人的妻子,直到他受不了,攬下罪行。
當小學生班裡有橡皮丟了,不找線索,不問緣由,就去翻賤民孩子的書包。重要的不是有沒有,翻沒翻到,偷沒偷,而是「肯定藏起來了」,「這次沒偷不代表以前沒有,以後沒有」……
這就是所謂「賤民」們的處境,
肚子裡到底有幾碗涼粉呢?
其實從懷疑的那一刻起,定義就已經產生了,幾碗粉,根本就不重要。
但即便是在這樣的處境中,森加尼也從未放棄。
如果,影片的前半個小時,我們看到的是一個被丈夫深愛的男性,那麼後面,森加尼則真正讓我們見識了一位女性的傲骨。
當警方以「越獄」來宣布拉賈和其哥哥和侄子的下落時,拉賈挺著大肚子,光著腳,一遍又一遍從警察局門前走過,試圖找出親人們的影子。
當警方為了威脅她放棄上訴帶走她的女兒時,她光著腳一步一步從村裡走到了鎮上。
當警方迫於領導壓力要用汽車把森加尼和小女孩送回家時,她沒有坐上那輛車,而是帶著女兒坐了公交車。
當得知丈夫因為不認罪名被警方打死還偽裝成越獄後,森加尼忍住悲痛,不接受勸她放棄上訴的賄賂。
這位不識字,甚至連數字都不認識的部落婦女,遠比那些油頭粉面的所謂公務員和領導們懂得,什麼是堅持,什麼是傲骨,和什麼,才是人之所以為人的根本。
所以,當錢德魯帶著這群身著不同顏色的衣服,光著腳的賤民們踏上法庭的地磚,坐在法庭的木椅上時,這場官司,就不僅僅是關於一個男人死亡的官司。
而是一場關於未來和希望的官司。
當現代和理性失去人性,只變成光滑整潔和冷血無情的外衣時,當傳統只存留下那些腌臢和糟粕時,兩者組合下的畸形產物,究竟是推進了社會,還是敗壞了社會?
所以,錢德魯才如此重要,如此可貴。
他是一位律師,原本可以擁有很高的社會地位和優渥的生活。
但他選擇為了人民戰鬥,不收費用,不作妥協。
他問:「哪個階層裡沒有小偷?」
錢德魯才是現代的真正進步和意義,用有溫度的法律,帶給人平等和自由。
拉賈和森加尼,以及他們背後的「不可觸碰者」們,是印度土地的原住民。
這些在地圖上沒有位置的部落,他們在這片土地上已經紮根了幾個世紀了。
所以,當錢德魯為他們辯護時,他是在為自己的同胞,在為這個民族的根基辯護。
現實中的原型錢德魯並非是高種姓,而是賤民出身,是這一階層首個獲得大學學位還出國留學的高材生。
他從16歲起就一直從事社會工作,為賤民階層伸張正義,提供法律援助。
錢德魯的一生共處理了96000起案件,平均每天要審理75起,工作量非常人所能及。
《傑伊·比姆》就改編自這些案件中的拉賈坎努案。
現實中,錢德魯用了整整十三年,對抗種姓制度、執法部門和司法系統,最終贏來了勝利,這個案件也成為了當地高等法院歷史上最長的人權案件。
那麼,片名《傑伊·比姆》究竟是什麼意思呢?
實際上,傑伊在印度語中指的是勝利的意思,而比姆才是人名。
片名直譯的話,就是「萬歲比姆」,或「勝利比姆」,這是一句印度常見的口號。
比姆的全名為比姆拉奧·拉姆吉·安貝德卡爾(1891—1958)。
他是印度的憲法之父,
在世時,比姆多次組織抗疫集會,並在1956年率領百萬賤民改信更為平等的佛教。
他用人道闡釋佛教,提倡人人生而平等。
正是因為被比姆感染,錢德魯接過他未竟的事業,燃燒了自己的一生,探尋真相,爭取平等。
看到了這裡,我們也終於明白,為何每次錢德魯在電影中出場,鏡頭總是仰視,仿佛他不是人,而是神。
即便無論是比姆還是錢德魯,都只承認凡人的存在,但他們也的的確確,用凡人之軀撼動了這個社會上的龐然大物。
最終,拉賈案的勝利,直接推動政府出臺人身保護令,有效改變了底層人民的處境。
《傑伊·比姆》不完美,它敘事並不新穎,對於歷史的挖掘也不夠深刻,先入為主的運鏡使得不了解歷史背景的觀眾反而會覺得錢德魯這個人物有點完美的虛假。
但問題在於,當這樣對準種姓制度和司法體系開炮的電影能夠被拍出來,能夠上映,就代表這個國家,這個民族還有人記得它的根,它的過去,說明這個國家還沒有爛到底,還有救。
這就是「敢拍」的意義之所在。
就像一句評論所說的那樣:
「嘲笑印度有一千種角度,唯獨電影不行。」
不過,這部電影的結局依舊是悲愴的,現實中印度的種姓制度,貧富分化依舊嚴重,要改變這一切,他們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文/皮皮電影編輯部:童雲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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