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智能空調控制裝置及系統的製作方法
2023-11-08 00:45:12 1
本實用新型涉及智能家電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智能空調控制裝置及系統。
背景技術:
現有的智能空調主要集中於遠程控制,手機APP控制等方面,並沒有實現空調自身的智能,限制了智能空調的功能和應用。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更加智能化、功能更齊全的智能空調控制裝置。
本實用新型解決上述技術問題的技術方案如下:一種智能空調控制裝置,其包括卡片式電腦、擴展板及顯示控制板;所述卡片式電腦包括主板及設置於所述主板上的中央處理器、內存及電腦作業系統;所述擴展板上設置有數據採集模塊,所述數據採集模塊用於採集室內環境的空氣品質信息和空調當前的運行工況信息;所述中央處理器用於根據所述室內環境的空氣品質信息及所述空調當前的運行工況信息進行運算處理,獲得第一運算處理結果,並用於根據所述運算處理結果調節智能空調的運行工況;所述顯示控制板用於對中央處理器的輸出信息進行顯示。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通過在智能空調控制裝置中引入卡片式電腦和擴展板,一方面可根據數據採集模塊採集的室內環境的空氣 質量信息實施對空調自身運行工況的控制,一方面還可利用顯示控制板及卡片式電腦上的電腦作業系統,可實現娛樂、購物和信息查詢等多種功能。
在上述技術方案的基礎上,本實用新型還可以做如下改進。
進一步,還包括輸入模塊,所述輸入模塊與所述中央處理器連接,用於接收第一控制指令。進一步,所述輸入模塊採用觸摸顯示屏。
進一步,所述中央處理器還用於根據第二控制指令進行運算處理,智能家電根據運算處理結果調節其運行工況。
進一步,還包括通信模塊,所述通信模塊設置在所述卡片式電腦的所述主板上,與所述中央處理器連接。
採用上述進一步方案的有益效果是:通過設置通信模塊,向智能家電傳輸運算處理結果,智能家電根據運算處理結果自行調整其工作狀態,以達到通過空調控制裝置完成對智能家電的控制。
進一步,所述通信模塊包括有線網絡子模塊和/或無線網絡子模塊。
進一步,所述無線網絡子模塊包括WIFI模塊和藍牙模塊,所述WIFI模塊與智能終端連接,接收智能終端的控制指令,所述藍牙模塊與藍牙設備連接,實現多媒體數據傳輸。
進一步,所述卡片式電腦還包括設置在所述主板上的視頻輸入接口和視頻輸出接口,所述視頻輸入接口用於將所述中央處理器與攝像頭連接,所述視頻輸入接口用於將所述中央處理器與攝像頭連接,接收攝像頭採集的視頻信息;所述視頻輸出接口用於將所述中央處理器與顯示控制板連接,將採集的視頻信息或通過通信模塊獲取的多媒體信息發送至顯示控制板進行顯示。
採用上述進一步方案的有益效果是:通過視頻輸入接口,將中央處理器與攝像頭連接,可將攝像頭拍攝的圖像的數據信息傳輸給中央處理器,中央處理器對該數據信息進行處理,並通過視頻輸出接口傳輸至顯示控制板,由顯示控制板進行顯示,便於實現家庭安防功能。
進一步,所述卡片式電腦還包括設置於所述主板上的硬碟擴展接口和USB接口。
進一步,所述室內環境的空氣品質信息包括室內溫度、溼度、CO2濃度、VOC濃度、PM2.5濃度。
本實用新型還提供了一種智能空調控制系統,其包括上述任一項所述的智能空調控制裝置及控制終端。
採用上述進一步方案的有益效果是:通過控制終端可實現對智能空調和智能家電的遠程控制。
進一步,所述控制終端包括智慧型手機或PAD。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一提供的智能空調控制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附圖中,各標號所代表的部件列表如下:
1、擴展板,2、卡片式電腦,3、數據採集模塊,4、中央處理器,5、電腦作業系統,6、顯示控制板。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原理和特徵進行描述,所舉實例只用於解釋本實用新型,並非用於限定本實用新型的範圍。需要說明的是,在不衝突的情況下,本申請的實施例及實施例中的特徵可以相互組合。
實施例一
本實施例提供了一種智能空調控制裝置,包括卡片式電腦2、擴展板1及顯示控制板3;所述卡片式電腦2包括主板及設置於所述主板上的中央處理器4、內存及電腦作業系統5;所述擴展板1上設置有數據採集模塊3,用於採集室內環境的空氣品質信息和空調當前的運行工況信息;所述中央處理器4用於根據所述室內環境的空氣品質信息及所述空調當前的運行工況信息進行運算處理,並用於根據運算處理結果調節智能空調的運行工況;所述顯示控制板6用於對中央處理器4的輸出信息進行顯示。
其中的室內環境的空氣品質信息可包括室內溫度、溼度、CO2濃度、VOC濃度、PM2.5濃度,利用溫度傳感器監測室內環境的溫度,利用溼度傳感器監測室內溼度,利用CO2傳感器監測室內環境的CO2的濃度,利用VOC傳感器監測室內環境的VOC濃度,利用PM2.5監測室內環境的PM2.5濃度。通過設置在擴展板上的數據採集模塊分別採集溫度傳感器監測的室內環境的溫度、溼度傳感器監測的室內溼度、CO2傳感器監測的室內環境的CO2的濃度、VOC傳感器監測的VOC濃度及PM2.5監測室內環境的PM2.5濃度。
本實施例提供的控制裝置還包括輸入模塊,所述輸入模塊與所述中央處理器連接,用於接收第一控制指令,其中的輸入模塊可採用觸摸顯示屏,中央處理器還可通過HDMI接口連接觸摸顯示屏,可將中央處理器輸出的信息顯示在觸摸顯示屏上。其中的中央處理器還用於根據第二控制指令進行運算處理,智能家電根據所述運算處理結果自行調節其運行工況。其中第一控制指令具體為基於調節空調的運行工況而發出的控制指令,第二控制指令具體為基於調節其他智能家電的運行工況而發出的控制指令,該第一控制指令可通過輸入控制板輸入, 也可由控制終端發送;該第二控制指令可由控制終端發送。
另外,本實施例提供的控制裝置還包括通信模塊,所述通信模塊設置在所述卡片式電腦的所述主板上,與所述中央處理器連接。其中的通信模塊包括有線網絡子模塊和/或無線網絡子模塊;所述有線網絡子模塊用於通過有線網絡將根據第二控制指令獲得的運算處理結果傳輸給所述智能家電,並通過有線網絡接收控制終端發送的第一控制指令和第二控制指令;所述無線網絡子模塊用於通過無線網絡將根據第二控制指令獲得的運算處理結果傳輸給所述智能家電,並通過無線網絡接收控制終端發送的第一控制指令和第二控制指令。其中的有線網絡子模塊可為乙太網絡子模塊,無線網絡子模塊可包括藍牙模塊和WIFI模塊,所述WIFI模塊與智能終端連接,接收智能終端的控制指令,所述藍牙模塊與藍牙設備連接,實現多媒體數據傳輸。相應地,所述卡片式電腦上的主板上設置有乙太網絡接口、藍牙接口和WIFI接口。
當用戶需要對空調的運行狀況進行調節時,可通過輸入模塊,即在觸摸顯示屏上輸入第一控制指令,安裝在卡片式電腦上的中央處理器根據第一控制指令及室內環境的空氣品質信息及當前空調壓縮機的運行工況信息進行運算處理,並根據運算處理結果調節智能空調的運行工況,並將調節後的運行工況信息顯示在觸摸顯示屏上。例如,用戶需要調節空調的溫度,可在觸摸顯示屏上輸入設定的溫度,中央處理器根據該設定的溫度和當前空調的運行溫度進行運算處理,從而將空調的溫度調整為設定的溫度。
該智能空調控制裝置還可根據室內環境的空氣品質信息自行控制空調的運行工況,可在空調中設置新風裝置、加溼器和光觸媒淨化 裝置,當CO2濃度傳感器監測到室內CO2濃度超標後,中央處理器控制新風裝置啟動運行;當VOC濃度傳感器監測到室內VOC濃度超標後,中央處理器控制光觸媒淨化裝置啟動運行,從而實現了智能空調控制裝置的自行控制。
中央處理器還可根據第二控制指令進行運算處理,並利用通信模塊將第處理結果傳輸至智能家電,智能家電接收到該運算處理結果,根據該運算處理結果對其自身的運行狀況進行調整。其中的運算處理結果也可通過顯示控制板顯示。該智能家電可為智能冰箱、智能電視、掃地機器人、智能洗衣機、智能熱水器、智能電飯煲及智能音箱。例如,用戶需要調整智能音箱的音量,需要通過控制終端向中央處理器發送需要設定的音量,中央處理器根據設定的音量進行運算處理,並通過通信模塊將運算處理結果發送至智能音箱,智能音箱接收到該運算處理結果,並根據智能音響當前的運行狀況實施對其音量的調節。
通過在卡片式電腦的主板上安裝電腦作業系統,該作業系統可為Windows、Linux或Android作業系統等,可通過作業系統的支持及顯示控制板的顯示,可以實現娛樂、購物和信息查詢的功能。卡片式電腦還包括設置在所述主板上的視頻輸入接口和視頻輸出接口,所述視頻輸入接口用於將所述中央處理器與攝像頭連接,接收攝像頭採集的視頻信息;所述視頻輸出接口用於將所述中央處理器與所述顯示控制板連接,將採集的視頻信息或通過通信模塊獲取的多媒體信息發送至所述顯示控制板進行顯示。將攝像頭監控的圖像的數據信息傳輸給中央處理器,中央處理器對該數據信息進行處理,並通過顯示控制板顯示,便於用戶實時了解攝像頭監控的圖像,從而實現了利用智能空調擴展了家庭安防功能。該卡片式電腦還包括設置於主板上的硬碟擴 展接口和USB接口,通過硬碟擴展接口可連接移動硬碟,增加卡片式電腦的存儲空間,通過USB接口可將外部的信息傳輸至卡片式電腦上,便於滿足用戶的多種需求。
實施例二
本實施例還提供了一種智能空調控制系統,其包括實施例一所述的智能空調控制裝置及控制終端。
其中的控制終端可向中央處理器發送第一控制指令和第二控制指令。其中的控制終端還可接收中央處理器輸出的信息,並對其接收的中央處理器輸出的信息進行顯示。該控制終端可為智慧型手機或pad,通過安裝於控制終端的應用程式可實現對空調的控制。
通過本實施例提供的智能空調控制系統,採用控制終端可遠程控制智能空調和智能家電的運行狀況進行控制,進一步提升了智能空調的智能化,擴展了智能空調的應用。
在本實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說明的是,術語「第一」、「第二」僅用於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為指示或暗示相對重要性。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並不用以限制本實用新型,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