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道設備的製作方法
2023-12-09 23:15:26 2
專利名稱:通道設備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包括乘客運送裝置、同時,適用於安裝在如鐵路車站的站臺等處的通道設備。
以往,作為在鐵路車站上下站臺的樓梯等處設置與該樓梯並行的自動扶梯的技術,已知在日本專利特開平7-179282號公報、特開平7-179283號公報、特開平7-179284號公報上公開。
如上述這些公知技術所示,在鐵路車站的樓梯等處並行設置乘客運送裝置等的場合,可以考慮在這樣的建築結構上安裝乘客運送裝置,在所述建築結構的上面(建築結構面)設有與特定的低地勢地面鄰接、而形成於高於所述特定低地勢地面位置處的步行通道。例如,有人設置這樣的通道設備所述通道設備設在建築結構的上面,即,在如鐵路車站的站臺上安裝自動扶梯,用自動扶梯運送站臺上的乘客。所述自動扶梯與鋪設了形成鐵路路軌的鐵道線的地面鄰接,而在高於所述鋪設鐵軌的地面位置處形成步行通道。
在設置如上所述的通道設備時,以往安裝所述自動扶梯的方法是對站臺的部分地面進行挖掘,形成坑部(挖掘部),將自動扶梯的下部平坦部收納於該坑部內,由此安裝該自動扶梯。
根據以往的方法,如上所述,在站臺上設置所述自動扶梯的下部平坦部等時,有關該坑部的挖掘深度尺寸,僅是考慮只要能用於收納所述自動扶梯的下部平坦部的尺寸即可。因此,在從站臺位於鋪設有鐵軌的地面側的一端至乘客運送裝置之間的最短距離較小的場合下,例如,在上述最短距離為僅能許可站臺上面行走一個步行者的情況等的場合下,如所述坑部的挖掘深度過大等,則可能會在鄰接站臺的鋪設軌道的地表處上發生地表鬆動和塌陷等。在這樣進行挖掘操作時,如該挖掘作業可能對鋪設有鐵軌的地表面產生鬆動和塌陷等不利影響時,則須對該地面進行修補作業,為此所作的修補作業須花費額外的時間和費用。另外,此時所述的修補作業有時也會給鐵路乘客帶來不便。
本發明系鑑於上述以往技術的實際狀況而作,本發明的目的在於提供一種通道設備,所述通道設備可以便利地安裝乘客運送裝置,而不會對與安裝有乘客運送裝置的建築結構鄰接的特定區域地面產生不利的影響。
為達到上述目的,本發明提供了這樣一種通道設備所述通道設備包括一建築結構和收納於對該建築結構規定部分進行挖掘所形成的坑部內至少一部分的乘客運送裝置,在所述建築結構的上面形成有與特定區域地面鄰接、形成於高於該特定區域地面位置處的步行通道。所述通道設備進一步包括一個形成於所述坑部下方的增強部,所述增強部可以抑止因挖掘操作對上述特定區域地面所產生的不利影響,同時,所述坑部的挖掘尺寸設為坑部的挖掘深度尺寸作成H1,上述增強部分的高度尺寸作成H2,從上述特定區域地面表面至上述建築結構所述上部地面的高度尺寸設為H3時,滿足下述關係H3=H1+H2。
藉由上述結構,由於在坑部下方設置增強部,故在設置坑部的挖掘操作中,可以抑止因該挖掘操作對鄰接建築結構的特定區域地面所產生的不利影響,將所述特定區域地面保持於穩定狀態。
圖1為表示本發明的通道設備的一個實施方式的外觀結構立體圖。
圖2為表示圖1中的A-A向視部分的放大圖。
圖3所示為圖2中的B-B部分的剖視圖。
圖4為表示圖1中所示實施方式中所包括的自動扶梯的上部翻轉部附近結構的剖視圖。
圖中,1為自動扶梯(乘客運送裝置),7為樓梯,8為上部地面,10為下部地面,12為上部地面的平面運行部分,14為下部地面的平面運行部分,16為站臺(建築結構),16a為端部,17為軌道,18為地面(特定的地面),19為坑部,21為增強部,H1表示挖掘深度的尺寸,H2表示增強部的高度尺寸,H3表示上部地面的高度尺寸,H4表示最短距離。
以下,參照圖1-圖4,說明本發明的通道設備的實施方式。
在本實施方式中,作為乘客運送裝置有例如自動扶梯1。如下所述,該自動扶梯1為一薄型的自動扶梯,其所形成的電梯梯架的高度尺寸比通常的自動扶梯要小。
如圖3、4、所示,上述自動扶梯1包括形成電梯本體的梯架2,如圖1等圖中所示、豎立設置於梯架2上的扶手欄杆3,承載乘客的電梯踏板4,和與所示電梯踏板4同步運行、移動的扶梯的扶手5等。又,自動扶梯1為一包括其上部平坦部12、傾斜部13和下部平坦部14的整體電梯裝置。
上述自動扶梯1安裝於鐵路車站的建築結構,例如,安裝於站臺16上。構成自動扶梯1的下部平坦部14的梯架2部分,如圖3所示,收納於設有步行通道的建築結構的上面(例如站臺16)上所形成的坑部19內。同樣,如圖3所示,在該坑部19中,形成有由混凝土等構成的坑狀構築物20。
站臺16形成其步行通道的上面的位置設成高於鐵軌17,而上述鐵軌17設置於與該站臺16鄰接的特定區域地面18上。
如圖1等所示,在自動扶梯1的一側的側部設置有護壁6,與所述護壁6鄰接,設置有形成為乘客步行通道的樓梯7。在該樓梯7的途中,設置有例如樓梯平臺9。在護壁6的近旁,設置有為乘客利用樓梯7的使用方便考慮所設置的樓梯扶手11。
將上述站臺16的上部地面和樓梯7最下部的附近地面,即,下部地面10形成為一整體鄰接的地面。又,在樓梯7最上部附近的地面形成為如上部地面8的地面,該上部地面8上形成有與檢票口等連接的步行通道。自動扶梯1下方的乘梯口1a設於下部地面10之上,即,設置於站臺16的上面。
另外,在本實施方式中,如圖3所示,在收納有形成自動扶梯1的下部平坦部14的梯架2部分的坑部19的下部,形成一個增強部21。所述增強部可以抑止因所述坑部19的挖掘操作對鋪設了鐵軌17的地面區域18的不利影響,同時,將坑部19的挖掘深度尺寸定為H1,將上述增強部分21的高度尺寸定為H2,將從上述特定區域地面18的表面18a至站臺16的上面的高度尺寸定為H3時,則滿足下述關係H3=H1+H2。
本發明者經調查及試驗結果後,確認;從18a至站臺16上面的高度尺寸H3通常為1000-1300(mm),如圖3所示,從位於地面18一側的站臺16的端部16a至自動扶梯1的最短距離H4在2000mm以內,從位於自該站臺16的端部16a至自動扶梯1之間的、站臺16的上面要有能使乘客通行的地面。在這樣等的場合下,將挖掘深度尺寸H1設定為500-800(mm),將上述增強部21的高度尺寸H2設定為200mm以上時,則可以抑止因所述坑部19的挖掘操作對鋪設了鐵軌17的地面區域18的不利影響。
又,自動扶梯1如圖4所示,在設於梯架2的上部平坦部12上的電梯踏板4的翻轉部22上,設置有其直徑尺寸較通常的自動扶梯要小的、例如,齒數為18齒的傳動鏈輪23。扶梯踏板4的前輪24受前輪導軌25的引導,扶梯踏板4的後輪26受後輪導軌27的引導。前輪導軌25的軌道位於該梯架2的寬度方向,即,位於垂直於所述圖4紙面的方向上,且位於後輪導軌27的外側。連接各個電梯踏板4的前輪輪軸間的、例如,一個鏈條間距間設置著6個鏈節28,該鏈節28通過三角形狀的特定環29,與各個前輪輪軸連接。所述特定環29上,設有可改變前輪輪軸位置的長孔30。該長孔30相對鏈節28的伸長方向,作大致與其垂直的延長設置。
下面,就上述扶梯踏板結構部分的翻轉動作作一說明。移動運行的電梯踏板4儘管接近翻轉部22,但在還處於上述翻轉部22的跟前之時,電梯踏板4的踏腳面向上,並保持水平狀態,此時,前輪輪軸位於特定環29的長孔30的下端。在從該狀態開始,電梯踏板4開始翻轉,至前輪24到達傳動鏈輪23的大致中間高度附近之間時,前輪輪軸沿特定環29的長孔30的伸長方向上移動;在前輪24到達傳動鏈輪23的大致中間高度附近之時,其前輪輪軸處於位於長孔30的上端,即,處於圖4最右端位置的狀態。電梯踏板4繼續翻轉,使電梯踏板4踏腳面向下,並處於保持水平、但其移動方向為向後回復狀態。此時,前輪輪軸再次位於特定環29的長孔30的下端。
藉由上述動作的連續進行,鏈節28的軌跡31和電梯踏板4的前輪輪軸運行軌跡32,在到達翻轉部22之前的運行路途及在通過翻轉部22之後的返迴路途的運行軌跡大體一致。然而,儘管如此,在翻轉部22上,電梯踏板4的前輪輪軸的運行軌跡32位於鏈節28的軌跡31的外側。即,此時,所述扶梯踏板4的運行軌跡與通常的非「薄型的」自動扶梯上受傳動鏈輪卷繞、運轉的鏈節的運行軌跡相似。藉此,使得將要翻轉的電梯踏板4和其鄰接的電梯踏板4之間不會發生互相干擾,由此,可以使得這些電梯踏板4的翻轉動作圓滑地進行。
另外,如上所述,傳動鏈輪23的直徑尺寸小於通常的自動扶梯上所使用的傳動鏈輪。所以,在本實施方式中,將圖4中所示的梯架2的高度尺寸H與通常的自動扶梯上所使用的梯架高度尺寸進行比較,可以降低約20-30%。藉此,可使得自動扶梯1可由整體高度低於通常的自動扶梯的「薄型的」自動扶梯所構成。從而,可容易地將如圖3所示的增強部21設定為大於200mm的尺寸。
在上述構成的實施方式中,如前已述,由於在收納、安裝有自動扶梯1的下部平坦部14的梯架2部分的坑部19的下方設置有增強部21,所以,在站臺16上設置坑部19的挖掘操作中,可以抑止因所述挖掘操作對鄰接站臺16的、鋪設有鐵軌17的地面18產生不利影響,保持該鋪設有鐵軌17的地面18不發生地表鬆動或塌陷等的穩定狀態。
從而,可以便利地安裝自動扶梯,而沒有必要在進行了坑部19的挖掘作業之後,再施以針對鋪設鐵軌17的地面18的修補作業,無須用於所說修補作業的特別的時間及費用。又,也不存在因對鋪設鐵軌17的地面18所進行的修補作業而給鐵路乘客帶來不便。
在以上的實施方式中,是例舉了薄型的自動扶梯1的安裝情況對本發明進行說明的,但在站臺16的高度尺寸足夠大的場合等,此時,如果增強部21的高度尺寸可以確保在一定的尺寸以上,則也可設置其整體高度比薄型的自動扶梯1高的、通常的自動扶梯。
又,在上述實施方式中,是例舉自動扶梯1作為乘客運送裝置的一個例子,但本發明並不限於此,也可適用於將自動步行道等作為乘客運送裝置。
又,在上述實施方式中,是例舉了在鐵路站臺16上安裝自動扶梯1的通道設備,但本發明並不限於此,只要是如下所述的這樣一種通道設備,皆可適用即,所述通道設備包括建築結構和收納於對該建築結構規定部分進行挖掘所形成的坑部內至少一部分的乘客運送裝置;在所述建築結構的上面形成有與特定區域地面鄰接、並形成於高於該特定區域地面的位置處的步行通道。
如上所說明那樣,根據本發明可以便利地安裝乘客運送裝置,而不會對與設置該乘客運送裝置的建築結構鄰接的特定區域地面產生不利影響,因此,沒有必要對收納至少部分的乘客運送裝置的坑部進行挖掘之後,再對以往所擔心的所述特定區域地面進行修補作業,無須花費用於所述修補作業的特別的時間及費用。
權利要求
1.一種通道設備,包括一建築結構和收納於對該建築結構規定部分進行挖掘所形成的坑部內至少部分的乘客運送裝置,在所述建築結構的上面形成有與特定區域地面鄰接、形成於高於該特定區域地面位置處的步行通道,其特徵在於,所述通道設備還包括一個形成於所述坑部下方的增強部,所述增強部可以抑止因挖掘操作對上述特定區域地面所產生的不利影響;同時,所述坑部的挖掘尺寸為坑部的挖掘深度尺寸作成H1,上述增強部的高度尺寸作成H2,從上述特定區域地表面至所述建築結構的上面的高度尺寸設為H3時,這些尺寸滿足下述關係H3=H1+H2。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通道設備,其特徵在於,所述特定區域地面為鋪設有鐵路路軌的地面,所述建築結構為鐵路車站的站臺。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通道設備,其特徵在於,所述乘客運送裝置為其下部平坦部設於所述建築結構上的自動扶梯。
4.如權利要求1-3之任一項所述的通道設備,其特徵在於,從位於上述特定區域地面一側的所述建築結構的端部至所述乘客運送裝置的最短距離在2000mm以內;同時位於從上述建築結構的所述端部至所述乘客運送裝置之間的所述建築結構的上面形成步行通道。
5.如權利要求1-4之任一項所述的通道設備,其特徵在於,所述增強部的高度尺寸H2在200mm以上。
6.一種通道設備,所述通道設備系在與鐵路車站站臺連通的樓梯的鐵路軌道一側設置自動扶梯而成,其特徵在於,其結構是在所述通道設備中,在對該站臺挖掘形成的坑部上形成坑部構造,將自動扶梯的下部平坦部收納於所述坑部構造內,同時,使所述坑部構造的底部位於比鋪設著鐵路軌道的地面還上方的位置。
全文摘要
一種通道設備,包括一站臺16和收納於對該站臺建築規定部分進行挖掘所形成的坑部19內至少部分的自動扶梯1,在所述站臺建築上面形成有與鋪設鐵軌17的地面18鄰接、高於地面18位置處的步行通道,還包括一個形成於所述坑部19下方的增強部21,同時,設所述坑部的挖掘深度尺寸為H1,所述增強部的高度尺寸為H2,從地表面18a至站臺16上部地面的高度尺寸為H3時,這些尺寸滿足關係:H3=H1+H2。因此,可以便利地安裝乘客運送裝置,而不會對與安裝有該裝置的建築結構鄰接的特定區域地面產生不利影響。
文檔編號E02D27/32GK1299772SQ0010431
公開日2001年6月20日 申請日期2000年3月15日 優先權日1999年12月16日
發明者松本達也, 齋藤忠一, 小嶋和平 申請人:株式會社日立製作所, 株式會社日立建築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