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婦起訴離婚 才知道丈夫的真實收入(婚姻隱瞞)
2024-02-23 05:21:17 3
夫妻之間的收入應該互相坦白。在今年年初的一個離婚案件當中,男方說自己的存款只有10萬元左右,除此之外就沒有了其他資產。而女人對於自己丈夫的真實收入並不太了解。不過他在離婚之前也是向法院提交了相關的文件要求法院調查自己的丈夫收入以及資產情況。
丈夫收入
法院也是給丈夫的公司取了一份信件,詢問他的基本收入以及獎金的情況,並且拉了這位男士的銀行卡流水,結果發現這位男士的年收入大概是在300萬左右,並且還有著很多的資金沒有取出來。最後判定男方的這些收入,存款都是雙方共同財產女方可以分60%上。這除了女方和男方離婚之後正常的財產分割之外,還牽扯到了南方的故意隱藏財產所造成的相關問題。
離婚訴訟
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在進行離婚訴訟的時候,夫妻可以申請調查對方的資產情況以及收入情況,法院應該按照正當的方式去調查取證,並且相關的部門都應該給予配合,還好這個女人在離婚的時候,找到了法院進行調查自己帳戶的收入情況,不然有可能就會有很大的損失,一般來說,雙方夫妻的共同財產包括房屋,股權,銀行存款餘額以及各種不動產。
婚姻隱瞞
現在有不少人在婚姻當中會對於自己的身體情況或者是經濟情況進行一定程度的隱瞞,不過在法院判決的時候就會進行十分細緻的調查,一旦出現了離婚之前轉移財產或者是有隱瞞財產的情況,可能法院就會做出相應的判決。這主要是為了保障婦女的相關權益,希望每一對夫妻在婚姻當中都能夠互相體諒,互相坦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