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曝光小三的照片,曝光小三照片和電話怎麼處罰
2023-04-02 06:55:29 1
2020年5月,在安徽省馬鞍山市的論壇上,一篇題為《出軌當小三沒人管嗎?帖子火了,上了頭條。
發帖人是小可(文中均為化名)。在發現丈夫對當地某政府部門工作人員小美不忠後,她發帖痛斥「小三」,並發出了他們曖昧的聊天記錄,還附有小美的馬賽克照片。
這不是小珂第一次「報復」小美。她用小美信息註冊社交軟體帳號,讓小美深夜被陌生男子騷擾,到小美單位實名舉報.
這個熱帖讓小珂付出了代價,公安機關對小珂作出了7天的處罰決定。小珂不服,上訴至法院。近日,該案一審判決書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上公布。
以前夫情人的名義在社交軟體上聊天。
小可的丈夫在2019年下半年通過打遊戲認識了小美,後兩人發展成情人關係並發生了性關係。
小珂發現丈夫漸漸離不開手機,於是趁丈夫睡著時翻看手機。「我複製了他們的聊天記錄,包括小美的手機號。」小可陳述,她註冊了一個社交軟體帳號,每當社交軟體上的男子要求見面或要她的號碼時,她就把小美的手機號碼留給他們。
因此,小美不知所措。「一開始我也不知道為什麼很多男的半夜給我打電話,叫我出來見個面什麼的。我當時就很疑惑。」
小家子氣的叫,她問對方怎麼回事,對方卻說剛通過社交軟體和她聊過天,約好見面。小美反覆說對方搞錯了,對方也給她發了聊天截圖。「後來,小珂開始給我打電話,告訴我我和她老公的事情。去單位找我談話,我才知道小珂故意把我的信息放在社交軟體上。」
網絡聲討「小三」,帖子上了頭條。
小珂了解到小美在當地政府部門工作,於是決定去小美的單位要個說法。
2020年4月底,小可向小美工作單位舉報丈夫與小美發生不正當關係。她覺得不僅沒有得到滿意的答覆,小美的媽媽還打電話罵她。
梅說她因為這件事受到了懲罰。「2020年5月初,小珂去縣政府舉報我和她老公的婚外情,然後直接去我單位找我領導。對於這個事情,我們鎮政府的紀委領導都找我談話了,我說的很清楚。我已經離過婚,目前處於離婚狀態。鎮政府也對我做了相應的處理,包括找我談話,寫情況說明,但小可對這些處罰很不滿意。」
2020年5月30日19時30分,小珂貼出小美的馬賽克臉部照片、她與小珂丈夫的情人關係微信聊天記錄等。在馬鞍山論壇上,在刪帖前引起了網友40081次閱讀和177條評論。「我只是想找小美算帳,沒想到會上論壇頭條讓這麼多人看到。」
帖子有多火?小美的親戚和一些同事看到了帖子。「雖然貼出的帖子上面的照片打了馬賽克,但是馬賽克只打到了眼睛,臉部的整體照片還是很清晰的。我還能一眼認出小美。」
小美的同事說,單位很多同事都知道這件事,小美的工作受到了影響。有人暗中惡意揣測她。
被處罰拘留7天,駁回對公安的起訴。
小美向公安機關舉報小柯侵犯了她的隱私。
2020年7月2日,安徽省馬鞍山市公安局雨山分局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對未成年人作出行政拘留七日的處罰。
小柯不服,向玉山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撤銷行政處罰決定。
法院認為,對原告小柯提出的訴訟請求,依法不予支持。
理由如下:《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第六項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如果情況a
103010規定,下列情形屬於「情節嚴重」:利用信息網絡傳播他人隱私的;偷窺、偷拍、偷聽或傳播他人性生活。
據此,就本案而言,上述經審理查明的法律事實證明,小可實施的涉案相應行為是在傳播小美的個人隱私,存在通過信息網絡傳播他人隱私、傳播他人性生活的嚴重情節,對小美的正常工作、生活、身心健康等造成了較大影響。因此,被告玉山分局依據上述相應規定作出的涉案行政處罰決定有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
被告玉山分局在辦理立案登記、調查取證等相關辦案程序後,在作出涉案行政處罰決定前,依法告知小可擬作出相應行政處罰的事實、證據、理由、依據、種類和幅度。並且,被告在辦理涉案行政案件過程中,不存在被告先拘留原告小可,再作出涉案行政處罰的行政行為決定的情況。
(來源:廣州日報、瀟湘晨報)
原標題:女子曝光「小三」電話照片並實名舉報。結果出乎她的意料。
編輯石尚敬